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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3首:隐形人 我是不是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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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有人问我,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给他写词的?
我想了很久,答不上来。好像没有一个确切的开始。最开始只是他发来半句,我接了下半句。他发来一段,我补了一段。像两个人拼图,他手里拿着几块,我手里拿着几块,拼着拼着,就拼成了一整首歌。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发来的每一句,都在等我。
我也不知道,我写下的每一个字,都是写给自己的。那些年我写了很多东西——日记、故事、投稿、退稿——它们都沉在抽屉底部,像一潭死水。我以为那些字永远不会被人看见。直到有一天,有个人把它们捞起来,谱上曲,唱了出来。
那是我的词第一次变成歌。
我的词成了你的歌
大学的最后一个夏天,我穿着租来的学士服,在图书馆门口拍了几张照,就算毕了业。小棠没来,她在国外。我发了条朋友圈,配图是宿舍楼前那棵开得正盛的凤凰木,文案只写了两个字:“毕业了。”
他点了个赞。没有评论。
晚上他发来微信:“毕业快乐。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我说:“还在等。”
他说:“慢慢来,你写的东西好,会有好结果的。”
我说:“谢谢。”
对话就停在这里。像两条不太熟的平行线,偶尔靠近一下,又各自延展开去。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为了知道我的名字,曾经一个个兼职挨个打听;也不知道他把我写的那半句词一直夹在笔记本里。我只当他是个礼貌的、偶尔需要我帮忙写词的歌手朋友。而他也始终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不远不近,不冷不热,像花城秋天的风,温温吞吞地吹过来,你不会为它停下脚步,但过后想起来,好像确实有那么一阵风。
毕业前三个月,我就开始投简历。只投出版社。花城大大小小的出版社,我全投了一遍。有几家回了信,约我面试。有一家文艺类出版社,我在面试里聊了一个小时,从塞林格聊到朱天文,面试官说“你阅读量可以,但文笔太嫩了”。还有一家教辅出版社,笔试过了,面试也过了,HR说“你下周一来报到吧,编辑岗,有转正机会”。
我说:“我考虑一下。”
考虑了一周,我给HR回电话,说不去了。HR在电话那头愣了两秒,问“你确定?”我说确定。挂完电话,我在宿舍里坐了一下午。风扇吱呀吱呀地转,窗外的蝉叫得像在吵架。我知道那是个好机会。我知道我拒绝了它。我知道我在等那家出版社。那家出版社给我回过一封邮件,说“实习岗位尚未开放,请关注后续通知”。就这一句话,没有期限,没有承诺。但我把它当成了希望。
我就这么等着。从四月等到六月,从六月等到九月。同宿舍的人一个个搬走了,有人考上研,有人回了老家,有人去做了跟专业毫不相干的工作。只有我还在。宿管阿姨催了我三次,我求她再宽限几天。后来她心软了,说“最迟到月底”。
那半年,我没有工作。准确地说,我拒绝了很多工作。每一封面试通过的通知,我都礼貌地回绝了。我不敢跟爸爸说,也不敢跟妈妈说。我妈在电话里问“工作找得怎么样”,我说“在等一家出版社”。她说“什么出版社要等这么久?你不会先随便找一个做着?”我说“不行,我就要进那家”。她沉默了几秒,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犟”。我说“像你”。她挂了电话。
是的,我拧巴。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拧巴。作文比赛找不到满意的角度,宁愿交白卷也不愿意随便写一篇。考试做不出来的题,宁愿空着也不猜一个答案。就连喜欢一个人,也是喜欢到骨子里,却宁愿等着,也不愿意先说出口。好像将就一下,那些东西就会变质。好像随便找个工作,我离出版社就更远了。
那半年,我在便利店做过收银,在奶茶店做过店员,在街头发过传单,在展会上做过礼仪。都是短工,日结,做完就散。我存了一点钱,勉强够交房租和吃饭。我不敢买新衣服,不敢在外面吃饭,不敢生一场病。瘦了很多,颧骨都突出来了。
那半年,我跟他见得不多。
他发第一张专辑的时候,我已经在便利店上夜班了。凌晨三点,货架上的灯白得晃眼,我蹲在收银台后面,戴着耳机听他发来的歌。他的声音从劣质耳机里传出来,干净,温柔,像有人在我耳边轻轻唱我写的话。歌不火,评论只有几十条。但他唱到那句时,我蹲在收银台底下,眼泪砸在鞋面上。
我说:“你唱得挺好。”
他回:“词是你的。”
我盯着那行字,不知道该回什么。最后只打了“谢谢”。
他说:“谢什么,是我该谢你。”
后来他偶尔会在微信上跟我说他的歌手路。他说拿着我们的词参加了比赛,拿了第四名,签约的时候以为一切会好起来,结果发了一首歌,水花都没溅起。他说他去三四线城市商演,舞台搭在露天广场上,底下的人吃着烧烤喝啤酒,没人抬头看他。他说有一次唱到一半,音响坏了,他就清唱完了整首歌,唱完发现台下只剩三个人。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像在说别人的事。但我听着,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喉咙里堵着。
我安慰他,说会好的,你的曲真的很好听。他说谢谢你,也只有你这么说了。
我一边安慰他,一边好像也安慰着自己。
有一天他问我:“你最近在干嘛?好久没听你说你的事了。”
我说:“在等出版社。”
他说:“等多久了?”
我说:“快半年了。”
他那边沉默了几秒。我以为他会说“别等了”或者“先找个工作吧”。但他没说。他只说:“那你平时有空吗?我这边有时候需要人帮忙,综艺节目、商演什么的,助理忙不过来。你来帮我吧,有报酬的。”
我犹豫了。我说:“我没做过。”
他说:“不需要经验。你只要帮我对接一下流程、确认一下时间就行。之前比赛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做事细心,东西交给你我放心。”
我说:“那我试试。”
就这样,那半年里,我断断续续去帮了几次忙。有时候是综艺录制,他在台上唱歌,我在后台帮他看时间、递水、提醒流程。有时候是商演,舞台搭在露天广场上,我站在音响旁边,看着他在台上唱。底下的人吃着烧烤喝啤酒,没人抬头看他。但他唱得很认真,每首歌都唱完整。唱完下台,他冲我笑了一下,说“走吧,收工了”。
有一次录完节目已经凌晨一点了。他送我回家,走到楼下的时候,他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信封很薄,但捏得出里面有东西。
“什么?”我问。
“上次那首歌的钱。”
“什么钱?”
“我拿你的词去投稿,中了一个小奖。这是奖金,分你的。”
我说:“词是我随便写的,不用。”
他把信封塞进我手里,说:“你拿着。你写的东西值钱。”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小奖”根本不存在。他拿我的词去投的,那些歌词根本没有拿去评过什么奖。他只是在找一个理由给我钱。那半年里,他以“歌词费”“编曲分账”“版权结算”各种名目,给我转过好几次钱。每一笔都不多,但刚好够我撑过那段时间。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我只知道,每次他转钱过来,都会附一句“这是你应得的”。语气笃定,不容拒绝。
那半年,他也没有特殊照顾我。每次我去帮忙,他都公事公办。他会跟其他工作人员介绍我:“王夏夏,来帮忙的。”不多说一个字。但他的助理——那个跟他最久的女助理——有次私下跟我说:“你知道吗,他从来不让别人碰他的词。你是第一个。”
我说:“我们是在比赛上认识的,不太熟。”
她笑了一下,没说话。那个笑让我琢磨了很久。
那半年,他偶尔会出现在我便利店下夜班的时候。凌晨三点,我推开便利店的玻璃门,看见他站在路灯底下,穿着灰色卫衣,戴着帽子,像一截被遗忘在路边的影子。
“你怎么在这儿?”我问。
“路过。”他说。
便利店在城西,他住城东。他怎么路过的,我没问。他手里通常拎着一杯热可可,递给我,说“给你”。杯子是烫的,他的手指是凉的。我接过来喝一口,他看着我喝。路灯很暗,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喝完之后我把空杯子递给他,他接过去扔进旁边的垃圾桶。然后说“走了”,转身就走,没回头,只抬手挥了一下。
有一次我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说:“因为你写的词好。”
我说:“就因为这个?”
他想了一下,说:“还因为你是王夏夏。”
那天晚上我回到出租屋,把那张热可可的杯套留了下来,夹在日记本里。本子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都是那半年里没地方说、也没人听的话。其中有一行,我用圆珠笔描了好几遍:“他说因为我是王夏夏。”
我不知道这算什么。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在凌晨三点“路过”一个离他家十公里远的便利店。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用各种奇怪的名义给一个没有工作的人转钱。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记住你喝热可可要加一份糖。
但我知道,每次他站在路灯底下,我都会加快脚步。每次他递来热可可,我都会多握一会儿。每次他说“走了”,我都会站在原地看他走远,直到那个灰色的影子消失在巷口。
后来我才知道,那一次比赛,他为了知道我的名字,一个个兼职挨个打听。后台几十个人,有选手有工作人员有志愿者,他问了很久,问到比赛前才问出来。他说这事花了他不少时间,但他觉得比准备比赛还重要。
我盯着那行字,不知道该回什么。最后只打了“谢谢”。
他说:“谢什么,是我该谢你。”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写的东西没有石沉大海。它们变成了歌,被他唱了出来。哪怕只有几十个人听见,哪怕歌不火,可我的词成了他的歌。我的字从抽屉里飞出来,落进了他的声音里。
输给了另一个迟到的人
但在编辑部,我的字没有变成歌。它们变成红笔划掉的错字,变成校对符号,变成老编辑嘴里的“再校一遍”。
毕业后的第二年夏天,那家出版社的实习岗终于开了。
我进去的时候,距离我毕业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编辑部在旧写字楼的七层,电梯慢得像老人爬楼,走廊里堆着过刊,纸页泛黄,空气里一股油墨和灰尘混合的味道。我的工位在复印机旁边,机器一开,碳粉味就漫过来,像一层看不见的灰,落在头发上、袖口上、睫毛上。
我每天最早到,最晚走。工牌上印着“王夏夏”,但没人这么叫我。他们叫我“那个实习生”,或者“哎”,或者干脆不叫,把稿子往我桌角一放,说“这个校一下”。我像一枚回形针,被夹在一堆稿纸和票据之间,谁需要就抽出来用一下,用完就丢回角落。
编辑部的隐形人,大概就是我这样。
实习没有工资,只有一天三十块饭补。我每天六点半起床,赶最早一班地铁,换乘两次,到编辑部时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中午我躲在消防楼梯啃面包,面包是前一天晚上在便利店买的,有时是打折的饭团。手机是玻璃屏幕的,小米,千元机,屏幕上有一道细细的划痕,是挤地铁时被人撞的。我划开屏幕,微信弹出来。是他。
“卡住了。救救我。”
我笑了。指尖悬在屏幕上,半天没落下去。我能想象他发这条消息时的样子——坐在电脑前,眉头皱起来,手指在屏幕上敲了又删,最后只发来这四个字。
他发来半句:“你转身的那个下午,蝉声突然停了。”
我盯着屏幕,窗外刚好有蝉在叫,一声高过一声。我回:“后面接——‘我以为夏天会替我留住你,可风先学会了告别。’”
他秒回:“你真是我的救星。”
我本来想签约出版社,当作者。主任看了我的稿子,说:“文笔还欠火候,经验也没有,先从编辑实习做起吧。”
我点头。我想,只要努力,就能转正。
我从小就想当作家。父母吵架的那些夜晚,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听着外面的碗碟声、摔门声、妈妈的哭喊声,强迫自己睡着。睡着了就会做梦。梦里有另一个世界,奇怪的、安静的、只属于我的世界。后来学会写字,我就把梦记下来,把故事写下来。文字像一堵墙,把那些嘈杂的声音隔在外面。再后来有了MP3,我就一边听歌一边写,旋律像海浪,把所有的声音都盖过去。
我越写越拧巴。参加比赛要追求极致,找不到好的角度就不愿意下笔,宁愿空着。作文比赛年年投稿,年年没回音。唯一一次进了复赛,空手而归。学校里,我是千年老二。从来没有拿过第一。
可我还是想写。即使在工作量这么大的编辑实习岗。中午别人在休息我借着手机屏幕的微光写;下班了反正我最后一个走,写几句再走;睡觉前笔记本就垫在枕头下面,突然想到什么好词好句了立马又写几句……后来,这些词这些句都被我用在了他的歌词上,这算不算另外一种方式出版了我的文字?
在编辑部,带我的老编辑把最苦最累的活给我。催稿、改稿、跟作家沟通,我拿不下来。我太怕得罪人,说话绕来绕去,最后只能做校对。老编辑把功劳全部揽在自己身上,我坐在角落里,看着她在会议上侃侃而谈,像那一切都是她做的。
有一次,老编辑让我去跟一位拖稿半年的作者沟通。我在电话里说了二十分钟,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对方说“你让你们老师来找我”,就挂了。老编辑接过电话,三分钟就搞定了,挂完电话看了我一眼,没说话。那个眼神比任何话都让我难受。
后来又来了一个新编辑。据说是某个作者的亲戚。她比我晚来三个月,座位在我旁边,她的区域很干净,我的区域堆满了稿子和杂物。她读过很多次那份稿子,说已经熟了,把最后的校对工作留给我。
我熬了几个大夜。眼睛干得发疼,滴眼药水的时候手在抖。最后提交印刷,还是发现了错别字。出版社蒙受了损失。责任被怪到我头上。
没有人问过那个新编辑,为什么她读了很多次却没发现。没有人问过老编辑,为什么最后的校对交给一个实习生。他们只是把目光落在我身上,然后摇了摇头。
实习已经超过半年了。又一年春天,木棉花开的时候,转正名额只有一个。我准备了三个月的转正材料,老编辑说“再等等”。然后新人转正了。
老编辑跟我说:“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编辑,需要人脉、情商、眼力见。你太透明了,不适合这行。”
我躲在公司厕所隔间里哭。手机屏幕上是老编辑的否定消息,白底黑字,冷冰冰的。我想起三年级时帮父母抄离婚协议,铅笔断了一次,我把“抚养权归父亲”写得特别工整。我想起那些投稿多年石沉大海的夜晚。我想起千年老二。我想起我写下的每一个字,它们从来没有真正抵达过谁。我想起那半年,我拒绝所有工作,只为等一个实习岗。我想起我蹲在便利店收银台底下听他的歌,以为只要我努力,我的文字终将能变成歌。
结果我输给了另一个迟到的人。她来得比我晚,却先到了终点。而我,始终是那个隐形人。
微信上的“我陪你”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我发了一条朋友圈:“我是不是什么都做不好?”
发完就关了手机,缩在床上。被子蒙住头,眼泪把枕头洇湿了一小块。宿舍很安静,只有风扇在头顶吱呀吱呀地转。
半夜我打开手机,看到他的私聊。
他:“还记得那次比赛吗?我的词是你救的。你不是什么都做不好,你只是还没找到对的地方。”
我:“我编辑实习岗不给转正。”
他:“刚好公司缺歌手助理,你来不来?”
我:“我会搞砸的。”
他:“你不会。你只是不相信自己。而且,这里有我在,来吧,我陪你试试看。”
我盯着“我陪你试试看”这几个字,眼泪又掉下来。
那是第一次有人告诉我——你不行只是你以为,你可以才是真的。
后来我见过很多人说“加油”,但只有他说“我陪你试试”。
我回了一个字:“好。”
发出去之后,我把手机扣在枕边。心跳得很快,像有人在我胸口敲一面很小的鼓。我不知道这个决定对不对,不知道助理要做什么,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好。我只知道,编辑部那张工位我已经坐了整整一年,那摞稿子我校了无数遍,那个转正名额给了别人。老编辑说我不适合这行。也许她说得对。也许我确实太透明了。
但他在微信那头说“我陪你试试看”。
就这一句话,像一只手,从屏幕里伸出来,把我从那个厕所隔间的眼泪里拉了出来。
第二天我去编辑部递了实习结束的申请。老编辑没多问,只在表格上签了字,说:“想好了就行。”我点点头,把工牌放在桌上。工牌上印着“王夏夏”三个字,照片是刚入职时拍的,刘海有点长,眼神怯怯的。我看了一眼,没拿,转身走了。
走出写字楼的时候,花城的太阳很大,晒得柏油路面发软。我站在路边等红绿灯,手里攥着手机。新公司在哪条街、几楼、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我已经把工牌放下了,工位也清了,那摞稿子不会再回到我桌上。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混着汽车尾气和路边糖水铺的甜味,热烘烘地灌进肺里。
手机震了一下。是他发来的:“明天来报到,我带你去认路。”
我回:“好。”
就一个字。没有标点,没有表情,没有多余的话。但我攥着手机穿过斑马线的时候,脚步比想象中稳。
已经毕业近两年的春天,我正式入职,成为一名歌手助理。
他没有特殊照顾我。只是每次经过我工位时,会多放一瓶水。没有留言,没有标签。第一天我以为是别人忘的。第二天又有一瓶。第三天,我抬头看他,他已经走过去了,只留下一个背影。
我拧开那瓶水。水是常温的,像花城秋天傍晚的风。
我坐在新工位上,第一次觉得,也许我不用再当隐形人了。至少,有人知道我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