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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吃人嘴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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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赦看起来不太想搭理他,视线都逐渐从他身上别开。翁焠却当他是默认了,一把拥住他,还一边拍拍他的背说:“不哭不哭……”
施赦被抱住那一刻愣住了,反应过来挣了两下,可他那小力气,翁焠都没察觉到他在挣扎。施赦见挣扎无效,索性不动了,趴在翁焠肩上嚎啕大哭了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着话,句意已经全然被哭腔吞没,一点都听不清。
“诶我没弄疼你啊?!好了好了别哭别哭我在这……”翁焠慌张的抱得更紧,一点也没想怀里那人会不会喘不过气。
翁焠空出一只手在口袋里左翻翻右找找,终于抽出两张餐巾纸来,擦擦施赦的眼泪鼻涕,还顺手摸了摸头。
翁焠一把捞起施赦,像警察问小孩似的:“你为什么坐在这哭?你爸爸妈妈呢?”
施赦愣了几秒,随后把记忆往前捋了捋,才抽噎着说:“不要我了……”
“啊?为什么啊!”翁焠不解的想,怎么会有这么绝情的父母。
施赦看着他的脸,不知道在想什么,好一会才佯装镇定地说:“家里养不起了,让我自己去找养父母。”他自己也觉得这谎撒的离谱,于是紧张地等翁焠的下一句话,赌他会不会信。
“那你还真可怜呐……”施赦诧异了一瞬,这人还真信了。
翁焠仔细想了想,看着眼神闪躲的施赦问道:“那你现在能去哪?”
“没有能去的地方”
翁焠在得到这个回答后,莫名的冒出喜色,施赦想着这人估计真的有病。
“你唱歌好听吗?”
“好听又怎样?”
“你愿意来当我乐队的主唱吗?”
“包吃住吗?”
“包,我亲手做的,包好吃。”
施赦闻言,琢磨了琢磨,又慎重问道:“乐队有几个人?”
翁焠笑了笑:“加上你,两个!”
施赦有些无语,这跟他理想中的乐队根本不是一个概念。
施赦犹豫了片刻,听着下腹悲戚的肠鸣,艰难的提出一个可怜的要求:“前提是……你现在先带我去吃顿饭。”
施赦细嚼慢咽,优雅地处理着一碗加麻加辣的汤面,原意是想给对面这个刚知道名字的人一个好印象,但翁焠还是固执地认为他在装逼。
翁焠看着那人低头吃东西时毛茸茸的头,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问:“所以你的签约金……真的就只是一碗面?”,他想了想还是不对,毕竟哪来的签约,只是两个人口头答应而已,说不定这个人下一秒就拎着外套溜之大吉了。
想着想着,那人突然抬起头,用意味不明的眼神盯着他说:“所以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再涨点价?按你刚才在街上的骚扰举动,我确实应该涨价的。”
翁焠有些心虚,桌子下的脚轻轻碰了碰对面的腿,越说越小声的道:“哎呀,施赦你别那么计较嘛……”
“可是你还踩我腿……”
“这怎么叫踩?!”
施赦抬起眸,挑了挑眉,抽了张餐巾纸边擦着嘴边走出门。走了两步,好像有些不对劲,这才折返回去把愣在原地的翁焠给拉出来。
走了没几里路,翁焠夸张的说:“我带你去咱的练习室瞧瞧!保证让你大开眼界!”这着实让施赦有了很大的改观和期待,但翁焠那搭在施赦肩上的手又着实让他还是有些不太适应,但他毕竟吃了人家一顿饭,手搭一下都不让,那不是白眼狼嘛。
于是施赦忍气吞声地走过一路,直到他的后颈都被压得有些酸,才堪堪找了个借口离远了一点。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走着,从旁观视角更像是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
施赦回头瞥了两眼凝视他后脑勺的翁焠,随即冷不丁被从天而降的空调水砸得“哎呦”一声
走着走着莫名其妙的就到了,毕竟两个人谁也没闲的去数走过的距离或时间。
“喏,就是这里!”翁焠满心欢喜的指着他的“排练室”。
施赦强颜欢笑地看了看他的“练习室”,又转过头看了看他:“你是在开玩笑对吧……这只是一栋烂尾楼而已,你不要告诉我……”
“额,其实就是你想的那样……”
施赦用难以言说的眼神鄙夷的看着翁焠,翁焠发现的时候差点被吓了一跳,急忙找补:“这不好吗?没有闲杂人等,也没有乱七八糟的噪音,场地还空旷,怎么会有比这更好的排练室呢!”
施赦简直没眼看了,蒙住眼垂下眸摇了摇头,苦涩的说:“现在退出乐队还来得及吗……”
翁焠一听这话,愤慨地瞪着他:“不!可!以!你吃了我的面就是我的人了!你再怎么说……”话还没说完,犄角旮旯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一只小强张开翅膀迎面飞来……“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施赦面无表情,一外套给小强扇到地上,镇定自若地抬起脚猛的跺下,确定小强没能逃出生天后还碾了两下。随后抬起脚,耀武扬威似的展示了鞋底被高效瘦身后的小强。
施赦不知道从哪搬了个小板凳过来,转过身,如倾倒一般坐下去。
他冷哼了两下,示意翁焠过来,翁焠左顾右盼,发现没了小强的身影这才讪讪的从角落出来。
“你蹲下。”
“为什么?”
“你这样站着,下面都快顶到我额头了……想要潜规则我也不必如此直观。”
“哦好吧。”
翁焠有些不服气的半蹲下来,这才奇怪的发现,自己只有半蹲着才能跟坐在板凳上的施赦视线齐平。
“你好矮哦……”
“没话说可以闭嘴……”施赦的鹿眸无奈的闭了闭。
缓过来后,施赦双手抱胸,带着审问的口吻开口:“我有几个疑问,你能回答吗?”
在地上闲着没事踢灰尘的翁焠懵懵的抬起头,随即回道:“当然可以啊!你想问什么?”
“第一点,你为什么要找我当主唱。”
“害,因为你好看啊!”
施赦完全无法理解,用怀疑人生的表情面对翁焠。
“你看,你唱的弹的多好听,也不如长得好看啊!实在吃不起饭还可以出卖色相!你看你腿长腰细肤白貌美的!”
施赦听了,有些闷闷不乐,这样搞得他像出来当牛郎的一样,于是反问翁焠:“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去夜店找?!”
“那能一样吗!人家那可是铁饭碗!想拐个好看的来不知道得赔进去多少新台币呢!哪有路边捡的划……哦对不起。”
2005年7月12日16点34分,冯殷女士正在台北掘地三尺找她的阿焠,没人知道她多么想要一盏省油的灯,虽然多年前她的烧油功率更大。
她疯狂找街坊邻居打听,终是从闲言碎语中捕风捉影,寻到了些许关键线索,例如什么带着个衣衫不整的男的,什么举止亲密,什么……她想不下去了,她现在必须立刻去“捉奸”。
去的路上,她想,这孩子以前很乖的,现在怎么变成这样了?是她自己遗传了吗?但她以前似乎并没有把别家男孩带去做那种事,如今时候尚早,仍有一线生机,但要是晚到一步,自己就完全没办法跟对方家长解释了。
想着想着,她脚下的自行车不自觉蹬的更快了些,颇有一股狰狞的模样。
2005年7月12日16点48分,翁焠给施赦展示了他执着于找乐队主唱的理由:他为施赦献唱了一首,施赦认为这个听声音比拖拉机好使。
翁焠想了想,急着确定什么似的询问:“那你同意当我的主唱了吗?”
施赦有些无语的看着他,随即摆摆手道:“行行行当当当,记得你的包吃包住。”
翁焠看着施赦面无表情的样子,又想了想阿母曾跟他说过的话。
“你是我阿母,伊是我阿爸,恁两个是啥物关系?”(你是我妈妈,他是我爸爸,你们两个是什么关系呢?)
“我是伊的某,伊是我的翁啦!”(我是他老婆,他是我老公呀!)
“我以后嘛会有翁吗?”(我以后也会有老公吗?)
“憨囡仔,你哪会有翁?以后只要有查某囝,甘愿陪你吃苦、甘愿陪你走闯天涯,伊就是你的某。”(傻孩子,你哪来的老公?以后只要有个女孩,愿意陪你吃苦,愿意陪你闯荡天涯,那她就是你的老婆。)
记忆中的场景逐渐闪回到如今施赦的脸庞,翁焠眨了眨眼,说:“那你现在不就是我的老婆了?!”
站在烂尾楼门口的冯殷听清楚这一句话,犹如晴天霹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