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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旧爱新欢     日 ...

  •   日子还在混账地往后滚。

      钱包里的余额又少了两位数,我现在全身上下连一万块都没有,而我还是没有去工作。

      有一天在床上躺了大半天,逼自己想通了,至少还有衣服鞋子手机可以当掉,实在不行我允许自己出卖身体。

      赚偏财的路总是很广。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我几乎沉沦在酒馆里了,雷打不动地坐在那个位置喝酒,一杯接一杯,直到我没有能力再去回想那电话挂掉的“嘟嘟”声。

      与之前不同的是阿世被默许坐在我边上,他从来不阻止我喝那么多,但是会在我酩酊大醉的时候扶我回去。

      有钱的时候我对喝下肚的酒没有任何概念,而现在看着数字因为这些高昂的酒钱一点一点跳动,我才懂什么叫进退维谷。

      我真心心疼花出去的钱,但又离不开那美味佳酿。

      那天我再去银行时,余额很糟糕地清零了。也没有彻底清零,还有一块三毛七,够坐一趟公交车。

      是的,我已经穷到要挤公交来喝酒的地步了。

      严肃而认真地刷掉那一块钱之后,伴随机器“叮”的一声,我身上涌上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牛逼。

      前阵子我老幻想我成了穷光蛋之后会是怎么样一幅萧条残败的景象,以为自己能稍微节省一点。

      结果是最节省的一次就是花这一块钱坐了趟公交,现在不仅不焦虑,反而因为这笔钱都花光了而一身轻松。我甚至没有多余的钱用来焦虑了。

      自然也没有多余的钱去点我最爱的荔枝酒。

      嘿嘿。

      阿世就在屋内,我们隔着玻璃对视,我难得朝他一笑,抬手敲了敲,做出搓手要钱的姿势。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眯眯替我点了一杯酒水。

      “我会还你的。”我坐在离他一个空位的位置上,接过侍应生的酒杯。

      “你拿什么还?身上那件巴黎世家的外套吗?”

      “这不是巴黎世家,这是Kiton,比巴黎世家贵十倍不止。”我低头看了看,纠正道。

      “哦。”阿世淡定地喝了一口酒,“我看你侧边撕了一个口,还以为是巴黎世家新的小巧思。”

      “巴黎世家的衣服也没有都那么猎奇。”

      “总之,如果更贵那就更好了。市中心国贸大厦往东走五百米向左拐再走差不多三百米有一家典当行。”他担心我不认路,还特地打开导航给我看,“是这一家,不要走错了,那边有两家典当行。”

      他简直在侮辱我的智商,国贸大厦那边我去过一次,两家典当行隔了快一公里,闭着眼睛走都不会走错。

      “我认得路。”

      “你连自己的钱都留不住,还有信心把路走对?”

      我不知道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没有理会他,自顾自闷头想事情。

      阿世识趣地没有打扰我,就坐在我旁边看书,一直到深夜我离开了,他还坐在那里,摆弄他微微卷翘的毛发,冲我挥手告别。

      我也象征性地挥了挥手,其实他不说话的时候也没那么讨人厌。

      回到别墅,屋里的灯居然开着。

      沙发背对着我,上面有半颗人头。

      刚开始我还以为坐着房东,是来像赶牲口一样赶我走的。

      随即我反应过来不是,房东看上去没有这么矮。

      绕到沙发前面之后我才看清楚,沙发上嚣张地翘着二郎腿的人确实不是房东,而是一个陌生的Omega。

      “边奇,原来你就住在这个小房子里。什么味道,你喝酒去了?”他上上下下打量我,捂住鼻子,满眼高傲和嫌恶,“你这个样子,怎么住得下去呀?”

      他眼角下方有一颗美人痣,盯着那颗痣看了半天,我终于想起来这个人是谁。

      孔凌的小情人!

      妈的。

      我的脑海里瞬间完成从厨房拿刀再挑断他的手脚筋最后一刀抹脖的整个过程。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如果他出现了,那是不是孔凌也在,孔凌知道我住这里。

      他既然知道为什么不过来,安排这个贱人过来,是在贬低我挑衅我吗?

      他刚刚说什么,我这副样子?对啊,我的外套都撕了一个口子,身无分文,我这样子,不活脱脱就是一个笑话吗?

      绝对不能被孔凌看到我,他会觉得没有他我就活不下去了,那只会让他更猖獗。

      我要收拾自己,向他证明我过得很好。

      不对,不对!我为什么要证明给他看?这是我自己的生活,管他什么事!

      我试图理清一团乱麻的思绪,站在沙发边上一言不发。

      小情人却觉得我是伤心了,晃着他的小短腿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哎呀呀,来的人怎么是你,不是我的好大哥,我好难过呀!你是不是这样想的?”

      茶几上的茶叶罐被人动了位置,旁边有一个空杯子,底部是沉淀膨胀的茶叶。

      还真有胆子把这里当自己家,我猜他是被孔凌宠得有恃无恐了,这样的人该得到一点教训。

      “他们都说你是个疯子,我看你更像个傻子呀。”他围着我转了一圈,“啧啧啧,衣服破破烂烂,头发也不打理,这鞋穿了多久了?”

      他比我矮半个头,身材细小,柔若无骨,是非常典型的娇小型Omega,我都担心巴掌扇过去的时候他会不会轻得飞起来。

      “你猜猜孔凌现在在哪?”蜜糖般的声音甜得我起了鸡皮疙瘩。

      “哦?难道不在这里吗?”我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哈哈哈!当然不在,他想来找你,但是我在秘书把文件送到他办公室之前,调换了你的地址,这会儿他应该在加利福尼亚的乡下。”

      话音刚落,我一抬脚踹在他心口上。

      孔凌就他妈一个!傻缺!

      他果然轻得像只老鼠,飘飘然往后面仰去。我有点后悔用踹了,这样不解气,我应该用踢的。

      “他不在这里你还敢这么狂。”

      趁他踉踉跄跄站起来还没站稳的时候我一个巴掌扇了过去,他想抬手挡一下的,但是太慢了。

      小陀螺转了几圈又倒在地上。

      他嘴角里渗出血丝来,咳着笑道:“你完了边奇,孔凌看见我被你打成这样,一定会弄死你的。打啊,有本事来继续打!”

      轻轻啧了一声,不得不说,孔凌现在的品味真是低到马里亚纳海沟去了,这种蠢货也能看上。

      国际电话和国内电话的差异很大,他绝对知道我在国内,但还是放任小情人来了。

      我想到三个意思,一种是挑衅,一种是试探,还有一种纯是送了个供我发泄的玩具。

      大概是前两种,第三种不太可能。

      “还以为他多爱你呢。”我转身进厨房找水果刀,准备在他身上雕个血玫瑰。

      见到我拎着刀步步逼近,小情人才后知后觉地害怕,腿软得站不起来,一屁股一屁股地向墙角挪。

      “你……你你干什么,你真敢杀我?我告诉你,孔凌不会放过你的。”

      “那你打电话问问他喽。”

      他哪里还有力气打电话,我好心地替他掏出手机,拨通了孔凌的号码扔给他。

      他哆哆嗦嗦地举起手机贴到耳边,听到一阵忙音。

      “怎么……怎么不接?”小情人通红的眼中盈满了眼泪,好看的水链子直往下落。

      “孔凌……别……别过来……别……哥哥——”他已经缩在墙角,双手抱着腿尽力折叠身躯,崩溃地大喊。

      “你怎么能真的杀人……”他大声尖叫起来。应激反应泄露出去的草莓味信息素都在传递着恐惧的气息。

      最后那两个字听得我哼笑两声,哥哥,连他都有资格喊孔凌哥哥了。

      我的大哥还真是便宜货。

      一直在哭,真吵。

      我俯下身掰开他的嘴,水果刀在里面转了一个圈。

      凄厉的惨叫被血液的咕噜咕噜声淹没了。

      鲜血自他嘴中喷涌,满口猩红,那块割下来的舌头我扔他腿上了,刀尖有点碎肉,顺便也在他裤子上蹭了蹭。

      小情人痛得满地打滚,呜呜地哭,近乎晕厥。

      就在我踩住他的肩膀,撑开他的眼皮,第二刀剜向眼珠时,大门被狠狠撞开了。

      刀尖瞬间调转方向,那人是阿世。

      他冲上来紧紧抱住我往后拽,还想伸手去夺我的刀:“冷静点亲爱的,冷静点。”

      阿世之前说我们的匹配度很高我总不以为然,现在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

      我和孔凌的匹配度是百分之九十一,在被标记的情况下,阿世释放的草木味道神奇地安抚到了我。

      我自己都没有想到,那双愤怒到发抖的手,会在他的轻声细语下一点点平静下来。

      我愕然地望向他,这种程度的匹配度,恐怕逼近百分之百。

      “你的味道变了,我一路找过来担心得要死,幸好这股血腥味是别人的。”他的手指插在我头发里细细摩挲,“你怎么在发抖,边奇。”

      这一次我没有躲,像木偶一样任他抱在怀里摆弄。

      阿世的怀抱很温暖,我突然有点想哭。

      孔凌的标记在与他对冲,尽管我能感觉到他在避免伤害到我,但很快我的胃中的内容物依旧开始翻滚,头脑发晕,四肢无力地瘫倒在地上。

      这两股气息都太霸道,它们之间的抗衡,好像导致我发情期提前了……

      “去给我拿抑制剂……”我无力地望着他布满思虑的双眼。

      这是我昏迷前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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