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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编号背面 沈砚与顾沉 ...

  •   早上七点零五分,沈砚醒来时,手机上已经有三条未读消息。

      第一条来自顾沉舟。

      顾沉舟:我找到旧项目目录的另一份扫描件了。

      第二条是一张照片。

      第三条只有一句话。

      顾沉舟:你醒了给我电话,这次有实质进展。

      沈砚几乎立刻坐了起来。

      他点开照片。

      那是一页东港项目旧目录,纸张颜色发暗,右侧边缘有一排手写编号。与此前找到的版本相比,这份目录多出了一个附页,标题为:

      《特殊材料分类及保管索引》

      下面列着几项内容。

      第一项,事故现场原始记录。

      第二项,临时交接清点表。

      第三项,个人留存材料。

      第四项,未完成核验的补充文件。

      每一项后面都有对应编号。

      沈砚将照片放大,视线很快落在第三项上。

      17-05-31-B。

      编号后面还有一行备注:

      “仅供内部检索,不作为材料内容确认依据。”

      他反复读了两遍。

      这个编号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出处。

      它确实属于东港项目的特殊材料索引,但它究竟代表什么,仍然需要核实。

      沈砚拿起手机,给顾沉舟拨了电话。

      “你在哪儿?”

      “家里。已经把扫描件交给负责核查的人员了。”

      “这个附页之前为什么没有出现?”

      “目录说明,它是后来补入的索引页,但没有标注具体补录日期。”

      顾沉舟停顿了一下。

      “我还找到一处手写备注。”

      “什么?”

      “第三项材料的保管方式。”

      电话那头传来翻动纸张的声音。

      “写的是:‘拆分保管,原件另存。’”

      沈砚的神情慢慢严肃起来。

      拆分保管。

      原件另存。

      这意味着他们之前找到的清点表,可能只是与那份材料有关的记录,而不是材料本身。

      也意味着,即使某个档案柜的文件数量对不上,也不一定能直接判断材料已经遗失。

      它可能被单独存放在另一套档案系统里。

      沈砚低声说:

      “所以我们一直在找的东西,可能从来就不在正式事故档案里。”

      “对。”

      顾沉舟回答。

      “至少这份目录说明,当年有人为它安排了独立的保管方式。”

      “那就先查这份索引的形成时间,以及谁有权限补录。”

      “我也是这么想的。”

      两人很快约定,上午分别核查各自掌握的材料,下午再交换结果。

      挂断电话后,沈砚把那张照片放进调查文件夹。

      他在文件名里写下:

      17-05-31-B:特殊材料索引,内容待核。

      接着,他在笔记本上补了一行。

      关键问题:谁决定拆分保管?原件被存放在哪里?

      这两个问题,比编号本身更重要。

      上午九点,沈砚再次联系了负责整理南城站外旧寄存机构资料的工作人员。

      对方表示,他们已经找到“临保—17”对应的部分登记页,但仍然没有找到完整的材料移交单。

      不过,在一份旧版操作说明中,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规定。

      如果材料涉及不同来源,且其中部分内容尚未完成核验,工作人员可以将其分为不同保管单元,分别登记。

      每个保管单元会有独立编号。

      但只有主索引保留完整的对应关系。

      沈砚看着这段说明,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如果当年有人把材料拆分保管,那么现在找到的记录可能只覆盖其中一部分。

      他们此前一直试图通过单一的编号追踪整份材料,却没有意识到,同一份材料可能对应多份不同的登记记录。

      他立刻把这个发现告诉顾沉舟。

      顾沉舟很快回复:

      顾沉舟:我查到的索引上,17-05-31后面不止一个后缀。

      随后,他发来另一张照片。

      在一张更完整的目录页上,编号后面还出现了A、B和C三个字母。

      A对应“清点与来源说明”。

      B对应“个人留存材料”。

      C对应“后续核验记录”。

      三项内容并列排列,却没有任何一项标注最终归档位置。

      沈砚盯着屏幕。

      这意味着,他们此前接触到的清点表,很可能只是A类记录。

      而真正的个人留存材料,对应的是B类。

      至于C类记录,可能包含后来对材料进行核验时留下的信息。

      如果C类记录仍然存在,他们或许就能知道,材料为什么一直没有完成移交。

      沈砚把三种编号写在纸上。

      A:清点与来源说明。

      B:个人留存材料。

      C:后续核验记录。

      他在B和C之间画了一条线。

      B是他们要找的材料,C可能记录了它后来发生的事情。

      这是一个合理的调查方向。

      但要把它变成事实,还需要找到对应的原始登记。

      中午十二点,顾沉舟发来消息,说他已经核实了附页的来源。

      那份目录并非事故发生当日形成。

      根据纸张、格式以及其他关联文件的记录,它更可能是在事故之后的一次整理工作中补录的。

      具体日期尚不能确定。

      但有一点已经比较清楚:

      这份索引的目的,是帮助后来接手档案的人找到分散保管的材料。

      它并不是一份完整的事故记录。

      顾沉舟随后又发来一条消息。

      顾沉舟:我父亲的名字出现在附页的说明栏里。

      沈砚怔住。

      他立刻打电话过去。

      “怎么回事?”

      “不是签名,也不是接收人姓名。”

      顾沉舟解释。

      “在‘原始材料提出人’这一栏里,写着顾明川。”

      沈砚没有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才问:

      “这个栏目的意思,能确定吗?”

      “按照同一份目录的说明,它记录的是提出材料保留或分类要求的人。”

      顾沉舟顿了顿。

      “但它不能证明所有材料都是我父亲亲自整理的,也不能证明他知道后续的全部安排。”

      沈砚缓缓点头。

      “那我们可以确认,他与这份特殊材料的保留要求有关。”

      “对。”

      顾沉舟的声音很轻。

      “我父亲不是后来才被写进这套档案的人。他在最初的保留安排里,就已经留下了名字。”

      这句话让沈砚心里微微发酸。

      过去十年,顾沉舟一直试图弄清父亲最后经历了什么。

      他查过事故报告,找过旧同事,也一次次追踪那些不完整的记录。

      他曾经以为,父亲的名字只会出现在失踪登记与事故调查的边缘。

      如今,他们终于在一份与特殊材料直接相关的索引中,看到了顾明川作为主动提出者的记录。

      这不是下落的答案。

      也不是关于他是否还活着的证明。

      但它让顾沉舟能够更具体地理解,父亲在事故之后究竟做过什么。

      沈砚轻声说:

      “这条记录很重要。”

      “我知道。”

      “我们会继续核实。”

      电话那头,顾沉舟没有马上回答。

      过了一会儿,他才说:

      “沈砚,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你总让我把已经确认的事实和自己的猜测分开。”

      沈砚微微一顿。

      “为什么?”

      “因为如果我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一个结论上,一旦结论错了,我就可能什么都不剩。”

      顾沉舟停顿了一下。

      “但如果我知道自己究竟确认了什么,就算还没有找到答案,也至少能继续往下走。”

      沈砚靠在椅背上,轻轻笑了笑。

      “你现在说话越来越像我了。”

      “这不好吗?”

      “也不是。”

      沈砚看着桌面上的编号。

      “只是希望你偶尔也能允许自己期待一下。”

      电话那头安静下来。

      随后,顾沉舟低声说:

      “好。”

      下午三点,旧档案整理人员终于找到了一位可能了解特殊材料保管流程的人。

      对方姓许,名文康。

      他曾在东港项目结束后的档案整理工作中担任临时文书,负责核对材料编号、整理清单,并协助处理部分没有完成正式归档的文件。

      这正是沈砚和顾沉舟此前听说过的那位临时档案员。

      经过调查人员协调,他们与许文康进行了正式访谈。

      许文康已经退休多年。

      视频接通时,他先仔细看了看他们提交的目录照片,随后戴上眼镜,将图片放大。

      “这份索引,我好像见过。”

      沈砚没有急着追问。

      “您能确认它是当年使用过的版本吗?”

      “不能只凭这一页确认。”

      许文康说。

      “不过,这种格式确实接近当时的整理方式。那时候有些项目文件没有及时完成核验,我们会单独做索引,方便后续查找。”

      顾沉舟问:

      “您是否记得编号17-05-31?”

      许文康沉默片刻。

      “具体编号,我记不清了。”

      他说。

      “但我记得有一类材料,当时被要求单独保管。负责交代这件事的人,特别强调不能把材料内容直接写进事故结论。”

      沈砚的手指微微一顿。

      “您还记得是谁交代的吗?”

      许文康摇头。

      “十几年过去了,我不能确定。如果没有其他记录,我不想凭印象随便说一个名字。”

      沈砚理解地点头。

      “那您记得这类材料后来去了哪里吗?”

      许文康重新看向照片。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

      “如果我没有记错,单独保管的材料不一定都放在同一个地方。”

      “有些留在项目档案室,有些会交给专门的寄存机构。”

      “至于你们这份,我现在不能确定。”

      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

      “不过,有一个地方你们可以查。”

      顾沉舟坐直了身体。

      “哪里?”

      “当年的编号索引,通常会有一份对应的核验登记。”

      许文康说。

      “材料拆分保管之后,如果有人重新核对内容,就会在核验登记里写明对应编号。如果没有完成核验,也应该有一条未完成记录。”

      沈砚立刻问:

      “那份核验登记会保存在哪里?”

      “正常情况下,它应该留在负责整理档案的部门。”

      许文康思索片刻。

      “但如果材料后来被转交到其他地方,核验登记也可能跟着主索引一起移交。”

      访谈结束后,沈砚将许文康的证言整理成记录,并标注了其中仍然需要独立核实的部分。

      他们终于获得了一条新的、具体的调查方向。

      查找17-05-31-C对应的后续核验记录。

      如果这份记录存在,就可能回答两个问题。

      第一,B类材料是否真的被接收。

      第二,它后来是否被核实、转交,或者重新封存。

      而这两个问题,正是他们目前最需要弄清楚的。

      傍晚六点,沈砚与顾沉舟在一家安静的咖啡馆碰面。

      顾沉舟把打印出来的索引副本放在桌上。

      沈砚则将许文康的访谈记录递给他。

      两个人对照着看了一遍,才开始讨论下一步。

      “许文康的证言只能说明,当年确实存在单独保管和后续核验的工作流程。”

      沈砚说。

      “他没有确认这份具体材料的去向。”

      顾沉舟点头。

      “但我们已经有了C类记录的编号。”

      “对。如果能找到它,我们就能知道下一步应该查哪里。”

      沈砚把三份材料重新排列。

      清点表。

      特殊材料索引。

      未完成的移交登记。

      它们分别对应不同的记录,却在编号、日期和材料类别上逐渐形成了联系。

      顾沉舟看了一会儿,忽然问:

      “你觉得,我父亲当年为什么要把材料拆开保管?”

      沈砚没有立刻回答。

      他知道,这个问题顾沉舟一定想过很多次。

      “有几种可能。”

      沈砚慢慢说道。

      “材料来源不同,需要分别核实;材料里可能包含尚未确认的信息;也可能是当时的档案管理要求。”

      他停顿了一下。

      “还有其他可能,但我们现在没有证据。”

      顾沉舟望着窗外。

      “我以前总觉得,只要找到我父亲留下的东西,就能知道他当年为什么离开。”

      “现在呢?”

      “现在我觉得,找到他的东西,只能让我更接近他做过的选择。”

      顾沉舟转过头。

      “至于他为什么离开,可能还需要找到他本人才能知道。”

      沈砚看着他,心里忽然有些发紧。

      这是一个很难说出口的答案。

      因为它意味着,所有文件、所有记录,都未必能代替顾明川亲口说出的解释。

      但顾沉舟已经能够接受这个事实。

      他依然希望找到父亲。

      依然想知道十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只是他不再要求每一条线索都必须立刻带来最终答案。

      沈砚伸手握住他的手。

      “那我们就继续找。”

      顾沉舟轻轻回握。

      “嗯。”

      晚上九点二十三分,调查人员发来新的消息。

      根据目前能够核对的目录,17-05-31-C对应的核验记录并未出现在现有的电子档案中。

      不过,在一份旧版移交清单里,他们发现了一个尚未解释的项目。

      “附属核验册,另行交接。”

      这份清单没有标明接收单位。

      也没有记录最终入库时间。

      只有一个手写编号。

      C-04。

      沈砚盯着这个编号,忽然想起第四号柜最下方的那个隔层。

      04—17。

      这两个编号的排列方式相似,却不能因此认定它们属于同一套系统。

      他把这个发现告诉顾沉舟。

      顾沉舟看完后,立即回复:

      顾沉舟:明天先核实C-04的编号规则,再查它对应的交接单位。

      沈砚回了一个“好”。

      他们已经不再需要依赖匿名邮件才能找到方向。

      现在,每一条新线索都能从已有的档案记录中找到来源。

      匿名发件人依然可能知道更多。

      但对方不再是他们唯一的信息渠道。

      沈砚保存好所有文件,准备结束当天的工作。

      就在这时,手机屏幕再次亮起。

      一封新邮件进入收件箱。

      这次,发件人没有附上照片。

      邮件正文只有一句话。

      “C类记录里,没有你们想找的答案。”

      沈砚盯着这句话,眼神慢慢沉下来。

      几秒后,第二行文字出现。

      “因为真正的原件,从来没有被编入这套索引。”

      沈砚没有回复。

      他先保存了邮件,再把内容转交调查人员。

      随后,他打开已经整理好的证据时间线,在最下方新增了一条记录。

      匿名信息:发件人声称真正原件未被编入现有索引。真实性未知,待独立核实。

      顾沉舟很快打来电话。

      “我看到了。”

      “你觉得对方知道什么?”

      “我不知道。”

      顾沉舟的回答很直接。

      “但如果这句话是真的,说明我们现在找到的索引,可能只记录了部分材料。”

      沈砚望着桌上那几页纸。

      他们已经找到清点表,确认了签名,也找到了特殊材料的分类索引。

      如今,他们甚至知道还有一份可能存在的核验记录。

      可匿名发件人却告诉他们,真正的原件从来没有被编入这套索引。

      这究竟是在提供新的事实,还是故意让他们偏离已经查明的方向?

      他们还不能判断。

      沈砚合上文件夹。

      “那就查C-04。”

      顾沉舟说:

      “然后再找原件。”

      “对。”

      沈砚看着窗外的夜色。

      “这次不管邮件里写什么,我们都先找到能证明它的记录。”

      电话那头,顾沉舟轻声应道:

      “好。”

      挂断电话后,沈砚把电脑关掉。

      今天的调查没有给出最终答案,却让他们第一次看清了那套特殊材料保管体系的大致结构。

      A类,清点与来源说明。

      B类,个人留存材料。

      C类,后续核验记录。

      而现在,他们还需要查明C-04的去向,以及那份从未出现在现有索引中的原件。

      十年前,顾明川要求保留一份材料。

      十年后,他们终于知道,这份材料可能曾被拆分、另存,并在不同的记录系统中留下痕迹。

      但原件究竟在哪里,依然是个谜。

      他们已经找到了保存答案的目录。

      却还没有找到真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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