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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六年间——暗手 一、车中 ...

  •   一、车中

      程国恩离开方府,登车,在车壁上靠稳,闭了眼,很平静。仿佛方才在方府,不过是去友人家中喝了一盏茶、下了一盘棋。

      车轮碾着青石板,声响像更漏,一声一声,把夜敲深。

      程国恩是谁?

      他不是方家的一条摇尾乞怜的狗。他是一把藏在袖中的刀,是走一步便能算到百里之外的人。方雍在用他时,他也早把方雍看作棋盘上的一枚棋子——分量很重,但终将被吃掉的一枚。

      朝堂上每一步,他都反复推演过。别人落子才想后手;他落子之前,终局已在眼底。

      西疆之局如此凶险,他岂能不留后路。

      方雍把所有筹码押在冷七的刀上,以为那是天下最锋利的一把。可程国恩早知道:刀越锋利,折时越容易断。他从不把命押在一把刀上——他押的是刀断之后,谁还站着。

      布这盘棋时,他便算好两步:成,如何;败,又如何。两条路都铺在心里,走通哪一条,他都不亏。

      若成,宋四维、岳安死在流放途中,冷清秋被牵连,方雍是最大赢家。可方雍功成之后,不会分他半分功劳。方雍只会把功劳揽进怀里,扔给他一根骨头。

      既然如此,便趁此机会,先折掉方雍那把刀——冷七

      冷七与那八十人离京前,他借飞豹的手下了毒。无色无味,入口不觉。飞豹不知道。

      飞豹与冷七是过命的交情。

      好交情,才好借手。也正因为是过命的交情,若让飞豹知晓,这毒便永远递不到冷七唇边。所以飞豹的手是干净的,干净的手最适合递毒;而递毒的人不必沾一滴墨,只需让酒在到飞豹手里之前,先经过另一双手——他的。

      冷七是方雍最倚重的暗刃,是震慑其余杀手的刀,是悬在旁人头顶的利剑。冷七不死,方雍的爪牙便是完好的;冷七一死,方雍等于断了一指。

      这是“成局”里的算盘——借胜势,悄悄剪掉方雍的羽翼。

      若败——眼下正是如此——便更危险。

      方雍一定会找一个替死鬼扛罪,给朝堂一个交代,给冷清秋一个说法。而这个替死鬼,极可能就是他。他是布局的第二人,知晓所有细节,却没方雍那般位高权重。若陛下追究起来,方雍翻脸不认人,把一切推到他头上,死便是他的结局。

      所以冷七必须死。

      他一死,证据链便断了。刀断柄,剑折锋,没有执行者,谁还能证明程国恩参与过这个局?横竖牵涉不到他。

      这是“败局”里的自保——弃子断尾,保全己身。

      无论成与败,冷七都必须死。这是他在落下第一手之前,就算到终局的一步。世人算计胜负,他算计的是胜负之后。

      可石鸣山那一站,在他心里留下一处空。

      冷七没了踪影,尸首不见,血迹不见,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干净得像被人从世上抹去。他下的毒,算好时间,本该在冷七事成后回京途中才发作;而冷七,在那之前就已不在。

      他不知那夜石鸣山上站着的是谁,也不知冷七临死前有无尝出嘴里那点异味——大概是没有的。若尝出来,冷七只会想到是方雍的手笔。

      一个死了都不知道为何而死的人,反倒最干净。

      程国恩把这个疑点折好,压在心里棋盘的最底下。他不去追,也追不得——追下去,就要暴露自己那只手。冷七不在了,是既成事实;既成事实对他有利,他便只收利,不问因。

      只是从此时起,他心里多了一格空白:这盘棋上,有一只眼,他没看清。

      他睁眼,掀开车帘,看了一眼窗外熙攘的街市。

      灯火万家,皆是他的棋盘。只是棋盘上有一处暗格,他打不开。

      二、书房

      回到府里,他径直进书房,手指习惯性地在桌面上轻敲,陷入沉思。

      眼下最要紧的,不是收拾西疆之局的残局。残局是方雍的败仗,他要的是自己的胜势。

      最要紧的是魏尚手里的产业。

      手下早已传来消息:陆鸣已盯上魏尚。程国恩微微皱眉。陆鸣刚从永安铁矿的泥潭里爬出来,这么快就锁定魏尚,速度之快、方向之准,绝不是巧合。一定有人指点,而指点之人是谁,他还不清楚——就像西疆之局里那只他没看清的手。

      棋盘上有一只他看不见的手,这比输一局更让他不快。

      他得抢在陆鸣之前,把魏尚名下的产业转一部分到自己手中。那些产业、那些银子,是他日后大业的根基。银子不是银子,是兵,是粮,是能买通人心的一张张纸。

      还有一件大事,得提前——逼迫靖王爷与自己结盟。

      想到这里,他目光沉了沉。

      方雍用他,是用他的脑子;方雍也防他。方雍那种人,不会允许任何一颗棋子长出翅膀。他如今还依附方雍,看似风光,实则如履薄冰。

      他必须有自己的势力、自己的根基。

      而靖王爷,就是那把替他打开新局的钥匙。

      靖王爷手握京畿重兵,是朝堂上最无法忽视的一股力量。

      方雍想拉拢他,手段使遍了:送金银珠宝,原封不动退回来;许高官厚禄,他笑着说这爵位已是高处不胜寒;送美人歌姬,他转手赏给下头的兵士做洗衣妇。方雍碰了一鼻子又一鼻子的灰,只能私下骂一句“不识抬举”,别无他法。

      程国恩早已看清:靖王爷一直在看风向。他像一头蹲在城门上的雄狮,冷眼看各方势力明争暗斗,不表态,不站队,让所有人对他既忌惮又无可奈何。

      这样的人,不能用利诱,只能以势逼。方雍不懂这一点,所以方雍永远拉不动他。

      他得抢在方雍之前拉拢靖王爷前,让靖王爷成为保护自己的利剑,也替自己斩断拦路的荆棘。一旦有京畿兵权做底,进可攻方雍,退可保己身。方雍就算想动他,也得先掂量掂量那面兵符答不答应。

      方雍下的是局,他下的是朝。一局输赢,不过一子;一朝易主,才是整张棋盘换了主人。

      阿宝轻步走进书房,脚步比平日轻快,嘴角挂着笑。

      程国恩看了一眼他。

      “陆鸣那边,怎样了?”

      阿宝走近书案,压低声音。

      “爷,陆鸣已在暗中查魏尚手里的产业。他们的人摸到了京城两家绸缎庄和城东那间茶叶行,看样子是要顺藤摸瓜,一查到底。”

      程国恩淡然一笑。

      “就让他查吧。”

      阿宝疑惑。

      “爷,魏尚善于经商,他那些产业每年给方家提供的银子堆起来能填满一间屋子。若让陆鸣查到底,全抄了充公,咱们岂不是失去这尊财神爷?”

      程国恩轻轻摇头。

      阿宝忠心,够机灵,可眼界窄了些——只看得见眼前的银子,看不见银子背后的棋局。

      “贪得无厌,自会遭到反噬。魏尚这些年在方雍庇护下搜刮了多少银子,他自己怕是数不清。可银子多了,痕迹就多了;痕迹多了,命就短了。他手里的钱财,已足够我们成事,再多,便是烫手的山芋。”

      他声音又压低几分。

      “你去安排,把魏尚的产业悄悄转一部分入我们囊中。动作要快,也要稳。趁陆鸣还在外围查探,抢在他们前头,把能拿的都拿走。等陆鸣查到魏尚头上时,魏尚只剩一个空架子——铺子还在,账面薄了;田产还在,地契已换了别人的名字。”

      “还有,”语气意味深长:“方雍与魏尚已有裂缝。魏尚没了用处,方雍会除之而后快。”

      阿宝恍然大悟:“爷好计谋!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陆鸣在明处查,咱们在暗处搬。等他们查完,魏尚倒了,银子大部分在咱们手里。咱们既吃了肉,又除了魏尚。属下佩服。”

      程国恩铺开一张宣纸。阿宝眼疾手快上前研墨,降真香在安静的书房里缓缓弥漫。

      “转移魏尚产业一事,务必办得小心。”程国恩语气平淡,“每一笔账都做得干干净净,每一个人都封住口。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阿宝一边研墨一边郑重点头:“爷放心,属下已在魏尚的几个心腹身边安插了我们的人——账房的先生、码头的管事,都是咱们的。等陆鸣查过来,他们会发现所有线索都断了。”

      墨研好,阿宝放下下墨锭,立于一旁。

      程国恩微微颔首,提起狼毫,蘸饱墨汁,落笔在宣纸之上。手腕微沉,运笔稳健,墨痕洇开,一笔一画写下一个大字——“伏”。

      那字极有章法。左边的“亻”收得紧,像一个低眉顺眼、伏首听命的人;右边的“犬”张得开,像一头蓄势待发、只等主人一声令下便扑出的猎犬。

      人伏于地,犬伏于侧。

      蛰伏不是放弃,不是退缩,而是伺机——在最深的暗处把牙磨利,等敌人松懈的那一刻,一击致命。

      他搁下笔,端详着自己写下的字,眸中掠过一丝冷冽的寒光。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这便是他的道。

      随后他抬起头,话锋一转,语气平淡地问:“近来,夫人在做什么?”

      阿宝略一犹豫,还是如实禀道。

      “夫人近来三天两头往城中别院跑,每次去了都闭门不出。还有……属下查到,夫人与方府一个杀手,叫什么飞虎的,走得很近。”他压低了声音,“爷,夫人如此行为,若是传了出去,您在京城里的名声——”

      程国恩抬手打断他。他脸上没有波动、愤怒、羞耻,甚至连一丝无奈都无。

      “你不必替我担心这个。夫人是聪明人,她比谁都知道分寸——分寸之外的,她敢做;分寸之内的,她敢认。”

      他顿了顿。

      “她本就是方雍用来拴住我的人,要把我牢牢绑在方家的船上。若是她名声坏了,变成一颗废棋,方雍岂能饶过她?方家养了她这么多年,就是让她来做这桩买卖的。买卖不成,她第一个逃不掉。她比谁都清楚,所以她在外面怎么玩,都会留好退路。”

      他目光落在窗外的月色上。

      “不用管她。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盯紧魏尚,盯紧陆鸣,盯紧靖王爷。”

      同时·城中别院

      别院里,房门紧闭。

      雕着缠枝莲花纹的红木门从里面落了栓,铜门环在微风中纹丝不动。屋里的动静却仍隔着门板隐隐透出来,一阵一阵,压不住。

      月色倾泻,晚风吹响墙角那几株石榴树。石榴花香一阵一阵涌过来,甜得发腻,却压不住屋里那股浓烈的气息。

      纠缠之声到后半夜,才终于平息。

      飞虎瘫在方嘉慧身上,喘着气,汗从额上滚下,滴在她的锁骨上。

      方嘉慧心满意足地躺着,胸口微微起伏,嘴角含笑,眉眼含情。她的手指懒懒滑过飞虎汗湿的脊背,然后抬手抱住他的后背,声音软得像蜜,却又藏毒:

      “飞虎哥,帮我做一件事吧。”

      飞虎埋首在她颈窝里,嗅着她身上残留的香,咬着她的耳垂。

      “小姐,只要你开口,哪怕杀人放火我也去。你说杀谁,我便杀谁;你说烧哪,我便烧哪。”

      方嘉慧一个翻身,将他压在身下,双手撑着下巴,看着他的眼睛。

      “杀人放火不至于。你去帮我刨一个坟即可。不是什么难事,动动铲子就行。”

      飞虎眉头微微一皱,眼里浮起疑惑。他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笑着问:“小姐,是哪个死鬼叨扰了你?死了还要劳烦我的小姐惦记着把他刨出来。你告诉我名字,我今晚就去。”

      方嘉慧的脸色忽变。方才残留在脸上的餍足,此刻被恨意取代。

      “你去把宋玉章的坟刨了。把她的尸骨挖出来,挫骨成灰。”她的声音越来越冷,越来越狠。“我要把那骨灰,日日放进程国恩的茶水和饭食,让他一口一口吃下去。让他把自己心爱的女人吞进腹中,融进血里。他不是一直念着她吗?不是念念不忘吗?那我就让他时时刻刻都在想念她——用自己的身体去‘想念’她。”

      飞虎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

      他见过女人吃醋,见过女人发疯,却从未见过这样——让一个活人把死人的骨灰吞进腹中。

      “小姐,程国恩可是你的夫君,你这样对他,是不是太残忍了?那宋玉章已死三年,骨头都烂了,你何必——”

      方嘉慧猛地坐起来。

      “他为了一个死了三年的女人,让我独守空房三年!三年!”她的声音带着愤怒和怨恨,“大婚之夜,他喝得酩酊大醉,嘴里喊的是‘玉儿’。这些年他就睡在书房,守着宋玉章的画像、发簪睡。他娶了我,却守着一个死人的遗物。他不让我好过,我也不会让他好过。”

      她深吸一口气,声音又恢复那种冷静的、让人发毛的轻柔。

      “我斗不过一个死人。那我就让死人住进他的血肉里——他敬她、念她、供着她,我便让他把她吃下去,一辈子吐不出来。他要那具骨头做什么?我要他的身子替我记住:他心里那个位置,从此由我来填。”

      飞虎沉默不语。

      他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她眼里有火,有不甘,有疯狂。

      方嘉慧见他不开口,便转过头盯着他的眼睛。

      “怎么,你不愿意?你方才还说,只要我开口,杀人放火你都会去做。如今只是让你刨个坟,你就犹豫了?”

      飞虎回过神。他看着她眼底那股疯狂的执念,忽然觉得这女人比他所见过的任何敌人都要可怕。

      可他更知道,自己拒绝不了她。

      不是因为她有多美,而是因为她是方嘉慧——方雍的孙女,方鹏举的女儿,一个能替他拿到他想要的东西的人。

      他伸手一把将她捞进怀里,翻身又压了下去,嘴唇贴在她耳畔,用那双满是情欲与算计的眼睛盯着她,笑道。

      “小姐的命令,我岂能违背。您就等着——三天后,我便让您看见宋玉章的骨灰。到时候,您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

      她最喜欢飞虎这副凶猛的模样,这让她觉得自己被需要、被渴望,被一个真正有力量的男人所贪恋。

      她搂紧他的脖子,指甲深深嵌入他后背的皮肉里,仰起头,发出一声满足的长叹。

      窗外,月色渐渐西沉,石榴花的香气更浓了。

      第二日清晨,方嘉慧拖着打颤的双腿踏进程府府门,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在镜台前,看着镜中那张容光焕发的脸,笑得温柔。

      自从得了飞虎的滋润,她夜里睡得好极,一觉到天亮。加上滋补佳品不断,整个人红光焕发,与从前独守空房时判若两人。

      镜子里的人比三年前更艳,也更狠。她一边描眉,一边想:他冷她三年,她便亮给他看。

      程国恩用完早膳,离开书房,朝方嘉慧的房间走去。

      他抬手欲扣门,门却从里面开了——方嘉慧正要出去。

      四目相对。

      方嘉慧微微一愣。程国恩从未踏进过她的卧房,忽然来了,一定是有事。她略一沉思便猜到了几分,却不紧张,径直坐到床沿上,抬眼看他。

      程国恩走近几步后停下,距离拿捏得恰到好处——不远不近。他从不与她靠得太近,仿佛多一寸,便会沾上脏物。

      他开口,声音平淡:“夫人想玩,还是要把握好度,不要像岳母一样被人知晓。”

      方嘉慧微惊,随即想到这几年他对她的冷落与漠视,心底那股压抑太久的怨气忽然找到了出口。

      她挑衅地笑了起来。

      “难道你不介意我与其他男人寻欢?”

      她就是要故意气他,想看这个从不为她所动的男人失态。哪怕他皱一次眉、红一次眼,也算她在他心里占过一寸地方。反正他也不敢拿她怎样——至少目前不敢。

      程国恩淡然一笑。

      “夫人想怎么玩都可以,我不在乎。即便你把肚子弄大了,我也不在乎。毕竟你方家那一本脏账,也不差你这一笔。再者,我程国恩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什么脸面,对我来说一文不值。”

      方嘉慧气得要命,可是她在笑。

      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明明知道了她的丑事,却还是这副平静无波的模样,仿佛她做什么都与他无关——不,不是仿佛,是事实。

      她做什么,他根本不在乎。

      原来最狠的羞辱不是打骂,是这张连怒都懒得给她的脸。

      “既然夫君如此大方,那我便带个孩子回来,正好我也想做母亲了。”

      程国恩平静。

      “夫人请便。只是小心一些,不要像你母亲一样闹得满城风雨,届时你祖父不会饶过你。”

      说完他转身离开,从头到尾没有一丝愤怒、一丝嫌恶,甚至无一丝在意。

      方嘉慧看着他的背影,又是一声冷笑。

      她与别的男人私通,他都知晓。她以为他会发脾气——哪怕暴怒、辱骂、摔门而去,也比这副波澜不惊的模样强。

      他竟然如此平静,当真是从未把她放在心上过。

      她在想,程国恩到底长了一颗什么样的心。那心里供着一尊死人的像,活人跪三年也跪不进去。

      忽然,她嘴角的冷笑扭曲成了恶毒。

      既然他不在乎,那便换个地方,让他疼一次。既然他把她当方家递来的棋,那她就从棋子做起——做一枚能咬人的棋子。

      她抬手抚上自己的小腹,指尖很轻,笑意很淡。

      石榴花红得正盛,一树一树,像燃烧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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