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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回音 坊正离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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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正离开后的第八日,州府有了回音。
他先回到纸铺,衣摆上全是干泥,怀里那张交接单却包得很严。州府收状处在住户请求上编了三十六号,又给了一张窄回条,写明已收三页,请宁川县十日内报明北旧渠复量情况。
“没有人问旧册?”陈砚问。
“我没带,也没说。”坊正道,“门里只问二十三户是不是同一处水患,图是谁画的。我照单上写的答了。”
许青禾把三十六号补进纸铺保存的交接单,没有把州府回条留在铺里。坊正要用它向住户交代,原件仍由他保管;纸铺只抄号码和收件日期。
第三日,州府的公文送到县衙。公文没有认定河工有弊,只要求宁川重量旧渠、查明三处石洞,并保全承平十一年的工料簿、支领副册和散单。县里原本准备随春汛报送出的第九件收事也一并封存,不能重新誊换。
河工房第一次给出的答复很快。
他们说二百一十六丈包括官道旁新开三十二丈、下游清淤六十丈和七队工役分段疏通的一百二十四丈。副册前六笔只记前两项,另外七张散单在验工时一并汇入第七叶,所以逐日数目与汇总数目并不矛盾。至于两处石洞,可能在验收后重新淤塞,也可能被这次春水冲来的泥石堵住。
这套解释把每个疑点都填上了。若七张散单真实,账面便能对齐。
五日后,州府工曹来了两名吏员,没有带大队差役。年长的姓郑,负责看簿;年轻的姓卢,带着两条官尺和一名本地熟悉水路的老工。县衙只派张押司与坊正陪同,河工房另派龚庆带路。
陈砚按要求到场,只说明自己的测量方法。他没有拿现代说法教人,仍用十尺麻绳、竹竿和岸边石记号复量。官尺与纸铺的旧尺略有差异,所有旧数先换到同一把尺下,再重新记。
官道旁三十二丈很快对上。再往下,六十丈的窄渠也能找到去年的动土痕迹。土色已经被春水搅乱,但沿岸住户能指出工役进出的门,袁伯也认出当时运石车停过的位置。
余下的一百二十四丈却经过十一处院墙和两片菜地。河工房说去年曾从院内清淤,住户后来又把墙补回去。郑吏员逐户问过,有七户愿意当面开门。墙脚有的长着多年老藤,有的压着三年前修屋留下的旧砖,没有拆过又补回的痕迹。另四户不肯让官差进院,州府没有当场破门,只把门牌记下,另约日期。
“今日只能写未能核实。”郑吏员说,“不能因为不让进,便先写没有做。”
右侧石洞外压着的新石被移开一块,里面仍是老芦根和硬泥。左洞四尺深处的硬物是一段断木梁,木头已经发黑,不像今春才冲进去。可这些也只能证明今日堵着,不能单独证明去年六月没有清通。
回县衙后,郑吏员调出七张散单。
七张纸合计正好一百二十四丈,日期都写在五月末至六月初,领工人共有四名。纸张比副册前六叶白,右下都有淡青色粗纤维,其中五张能看见相近的双纹。
许青禾只被叫去看纸。她带了邢家补据原件,说明乙号竹帘在七月二十三日至八月初三之间才会留下双纹,又当着郑吏员的面补了一句:“另外两张看不清,不能算同批。看得清的五张,也只能定纸,不一定能定写字的日子。”
范师傅随后被问话。他仍不肯认官册来自哪一家,只确认竹帘修补日期,并在自己原先写的范字旁按了指印。邢掌柜确认六刀纸的销货去向,没有替许家多说一句。
罗有顺只认七月二十九日取纸、送进西档房并交给龚庆。他不知道七张散单何时写成,也没有见过换页。
张押司则拿出收册单,确认纸铺接册时第七叶已经接补,自己在归还当日验过十四叶并留花押。
龚庆的说法没有变。他承认让罗有顺取纸,也承认七张散单后来用新纸誊清,但说原散单在夏雨中泡坏,誊写的是原有数目。第七叶只是照七张散单补成汇总,并非造出一百二十四丈。
“泡坏的原纸呢?”郑吏员问。
“照例烧了。”
“谁看着烧的?”
龚庆报出河工房掌书和两名工头的名字。
州府没有当场拿人。郑吏员封走七张散单,请县衙暂时停用龚庆经手旧账,又发文查四名领工人在去年五月、六月的工役去向。
他临走前对陈砚说:“纸能说明这几张散单后来誊过,不能说明上面的活一定没做。要定案,还得找到领工的人和原钱去了哪里。”
十日后,第二封回文到了。
四名领工人中,一人已经病故,两人去年那段时间不在宁川。他们随军粮车队去了北边两县,州府的军需脚力簿上有同日点名和支钱记录。剩下那人确在宁川,却只领过官道旁三十二丈的工钱,姓名也已经出现在副册前六笔中。
郑吏员要求再调承平十一年夏季军需借支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