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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 寄往哥谭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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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肩上的伤撞得不轻,一片紫红色,又红又肿,光是触碰就觉得刺痛。
回来前伊莱扎带我买了药膏,我对着镜子小心涂抹凝胶,鼻尖萦绕着淡淡的酒精和草本味。
长袖睡衣不方便操作,我干脆少扣一粒扣子,把一条手臂从领口抽出来,胸口露出的皮肤不多,不算冷。
等它风干的时候,我顺便整理了白天买的衣服,又从购物袋里拿出那本《刑法学》。
封面是黄绿拼色,手感光滑。打开内页,内容没有变化,字体印刷清晰,翻动间还能闻到淡淡的墨香。
我简单检查完书的外观和内容,一切正常,它只是一本普通的新书。但这就是最不正常的地方,因为普通书不会自己跟美钞打架。
我又试图让它飞起来,回忆白天的尝试,但仍旧没有任何反馈。其实到最后我也不清楚我是怎么让这些书出现,又怎么让它们动起来的,我只能确定它们是我带来的,应该。
我盯着这本书,幻想它是一本魔仙百宝书,我一打开就会变出一个守护精灵回答我的问题。
但这不现实。都魔法了还要讲现实吗?
要的要的,毕竟我们这里是哥谭不是魔仙堡。
我拖着下巴出神,上次被红罗宾拿走的那本《民法典》,不知道是不是也这样。
我可能真的有金手指,但到现在为止我都不知道它是什么,以及怎么掌控它。虽然穿越到超英遍地走的世界够魔幻了,但自己也有超能力又是另一回事了。
之前我一直没好好想过,一边是因为初来的惊奇,生活又如此多姿多彩,一边又觉得或许我睡一觉就能回家了,这一切不过是做梦而已。
我没法再欺骗自己了。
现在回想法考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什么动产浮动抵押权超级动产抵押权,什么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什么打击错误认识错误偶然防卫正当防卫,什么程序违法事实不清死刑复核……好吧,我还是很PTSD,但那种生活已经彻底离我而去了。
暂且不纠结这个了,我打算先整理一下“我”的家。
这间公寓很小,开门进来就是小客厅,一张餐桌两把椅子,对面老旧的电视机是这个家中为数不多的家电,还是房东留下的,我只有使用权。入户门正过去有一扇窗,推开能看到小巷的垃圾堆,窗两侧摆了置物柜和冰箱。
左边是我的卧室,铁架床、床头柜、简易书桌、木质衣柜,四样家具占得满满当当。那个衣柜有点霉味,哥谭的天气像梅雨季一样,潮湿阴暗,晾不干的衣服几天就得发霉,木头也是如此。
再往里还有一个卫生间。我没有厨房,多数时间都在吃面包,加点料扶着冰箱门就吃完了。
平时我只动那些必要的生活用品,几乎没翻过“我”的书桌柜子,总觉得是在偷窥别人隐私。
我翻遍家里的储物柜抽屉,发现能称上私人物品的东西少得可怜,书桌抽屉里找到的信封是唯一有点神秘感的物件。
我拿着它坐回了客厅。
信封很轻,是空的,表面居中写了几行字。
“Gotham Cemetery”
哥谭公墓
是墓园的地址,下面还备注了墓位信息,大晚上翻出这个确实让我的手颤了颤。
我不了解正常寄信应该写什么信息,摸出手机搜了搜。信封居中的是收件人信息,寄件人信息应该写在左上角,寄给墓园办公室的信多是业务邮件,用来办理墓穴产权文件、续费通知或更新联系人等事务。
所以这是寄给墓园办理业务的信封?谁的墓碑,“我”的父母吗?
我来回翻了翻,确定这个空信封上只写了这几行字,没写寄件人信息,没贴邮票也没有邮戳。
这封信显然没有寄出去,是不寄了还是笔误作废了?作废了又为什么要保留下来?
墓位信息后面还用更小的字体写了日期,两年前的1月29日,是记忆里“我”的生日。
我指尖来回摩挲,信封的厚牛皮纸摸上去发凉发软,没有纸张的脆感,有些受潮,留存时间的确不短。
没有更多信息了,我轻轻吐了口气。
我该去墓园看看吗?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早早去世,但我没在家里找到任何一张照片,任何东西记录他们,我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这说起来更奇怪了,我的记忆混乱而模糊,且是触发式的,就像玩游戏那样,找到关键材料才能触发对应线索,甚至有时候我看不懂那些一闪而过的画面线索。
这个信封就是潘多拉魔盒,打开它有可能会得到答案,也可能会得到一包炸药。
怎么有种希拉·海伍德的既视感。
头罩老大我没有不尊重您的意思但这真的很难不多想,我闭上眼在心里狂敲木鱼。
“咚咚咚——”敲击声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清晰。
我睁开眼,门在我对面,但声音是从身后传来的。
我起身走到窗边,室内开了灯,玻璃反光,望出去什么也看不清。
我犹豫了下,还是拉开了窗。
窗外是居民楼的巷子,我住在六楼顶楼,视线平望出去只能看到对面的天台顶,不甚清晰的月亮高悬天际。空气中充斥着下水道和生活垃圾的臭味,这是我不爱开窗的主要原因。
“晚上好。”
耳边传来问好声,离得很近。我手扶着老旧的窗框,抓掉一手碎裂的漆。
我有些不可置信,探出身子去看,此刻我公寓的外墙上扒了一只黑红的鸟类动物,刚刚啄了我的窗户。
“你怎么会在这?!”我的声音有点大,原谅我吧,任谁晚上看到红罗宾扒在墙外也会忍不住的。
我拧着身子看他,这动作很不容易,他调整了爪钩枪的钩索,轻盈的红色飞鸟落到我的窗边,他的手趴在窗框外,我顺势退回了屋内。
“我巡逻经过这里。”
“呃,辛苦你了?”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眼珠不自觉地往边上看。
他没有在意我的不自然,转而询问我:“不客气,如果你有空的话,我们能聊聊吗?白天你在商场,对吧?”
好极了,现在红罗宾要和我聊聊。
我深吸一口气,朝他摆出微笑:“当然可以,你要进来吗?不过可能有点小……”
他摇摇头:“我在天台等你,可以吗?”
“好。”六楼有楼梯直通天台,我之前上去过。
他还没走,抿了抿唇,似乎在犹豫什么,纠结之后,戴黑手套的手指指了指我,说:“有点冷,你最好穿好衣服。”
随后一收钩枪消失了,留我原地发懵。
窗外的冷风灌进来吹过皮肤,激起一层鸡皮疙瘩,我后知后觉低头看了看,才发现刚才涂药那条胳膊还挂在外面。虽然只露左肩,但这穿衣姿势不可谓不扭曲,不像正常人。
我现在打车去哥谭公墓找个地给自己埋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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