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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她的歌声 伦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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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夏夜浸透薄凉。
晚风穿过公寓落地窗的纱帘,拂过沙发上盖着毛毯的女人。
沈溪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一年。
一年前那场“意外”,让她趁机找到喘息的出口。落地以后她就让季时杳把需要补齐的材料全部发到校方手里,之后就与外界切断了联系。
“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比较专业。”
沈溪云笑着说,俏皮地给了他一个Wink。季时序看着她信任的眼神,握紧拳头。
“好。”他应道。
做戏就要做全套,她需要整理思绪的时间。世人皆知空难无情,沈溪云早已葬身在茫茫云海之中,再也回不来了。
日子慢慢平淡下来。
这一年里,沈溪云仍然保留着旧日的习惯,白天看文献、做科研,到了夜深人静时,她喜欢小酌一杯,收听音乐电台。
今天依旧是一个平常的夜晚。
她蜷在柔软的布艺沙发里,身上披着一件薄毯。客厅里只留了一盏暖黄色的落地灯,将她的脸庞衬得恬淡安静。
季时杳坐在不远处的单人椅上,翻看着平板里的资料,安静地陪着她。他贪恋此刻这份静好,看着沙发上的女人,眉眼不自觉变得温柔。
若是时间永远定格在此刻,该有多好。
想一直陪着她。
收音机沙沙的电流声缓缓响起,国内深夜电台的语调温柔慵懒,主持人轻声念着听众的留言。
这档电台设有即兴互动环节,到了规定时间会随机抽取在线听众连线唱歌。
沈溪云以前从来没参与过,每次都只是安静地听别人唱,偶尔觉得好听,就跟着一起哼两句。
但今夜不知怎么的,也许是酒喝多了,亦或是今晚的夜色很美,心情也跟着很美。她有点跃跃欲试,点击按钮加入了抽取名单的行列。
季时杳看见她的动作,呆滞了一两秒,侧头询问道:“今天心情这么好?”
沈溪云砸吧了两口酒,笑着说:“是呀,今晚的夜空难得晴朗,不知道为什么很激动,想亮一嗓子。”
她转过身,毛毯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滑落,露出白皙的肩头,整个人像一滩水一样趴在沙发背上。
“时杳,”她把下巴搁在交叠的手背上,眼神亮亮的,看着眼前的少年,又似乎透过他看另一个人。
“你记不记得有一次,咱们在天台上看星星,然后又开始鬼迷心窍唱起歌,结果四楼那个大爷拎着扫帚上来追咱们,哈哈哈!”沈溪云说着说着,噗嗤笑出了声。
“记得呀,”季时杳也笑了,走过来递给她一杯温水,“当时也不知道谁起的头,一群人开始群魔乱舞。”
“哈哈,当时咱们怎么跟一群神经病似的。不过其实我觉得呢,你唱歌还算是能听得过去的,你哥的唱功我实在不敢恭维。”
沈溪云笑得毛毯又往下滑了半寸。她懒得去管,笑着笑着,眼睛里不自觉泛起泪花,凉风包裹住她裸露在外的肌肤,激起细细一层粟粒。
她还是没有忘记他。
季时杳的心里涌上数不尽的酸涩。他默默俯身,把她身上的毛毯往上拉了拉,轻声道:“姐姐,伦敦的夜不比上海,小心着凉。”
见她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季时杳靠在沙发上,拖起下巴,静静注视着她。
电台里的歌声慵懒又悠扬,让人昏昏欲睡。
“那时候可真有意思,林晨带了把吉他,和弦按不准,他自己唱歌跑调还嫌弃人家手短,什么人呀……”她似乎已经醉了,手指在沙发上无意识地画着圈。
声音渐渐低下去。
夜风忽然大了一些,吹得阳台的晾衣架吱呀作响。
那些往事,季时杳当然不会忘记,尤其是,有关她的一切。
忽然,电台主持人的声音响起:
“今晚最后一位幸运听众,来自在线随机连线——尾号7296的听众,您好。”
沈溪云一怔。
自己竟然真得被抽中了!
她有些不可置信。听筒里再次传来主持人的邀请。
“尾号7296的幸运听众,能听见吗,是否愿意为听众朋友们一展歌喉?”
沈溪云垂眸,轻声应道:“可以。”
话音未落,她忽然抬眼,望向旁边一直安静的少年,眼底掠开一抹狡黠的笑意。
她又对着话筒说道:
“不过,我想邀请我的弟弟与我合唱一曲。可以吗?”
“当然可以喽!让我们有请两位听众!”主持人兴奋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
季时杳抬眸,他的嘴角弯弯,应允道:“好!”
沈溪云点开手机伴奏,《弱水三千》的前奏悠扬缱绻,飘荡在整间公寓。
他们之间早已形成默契的分工。
前半部分的主歌,少年清冽温柔的嗓音缓缓响起:
“飘落过,红尘三千丈,念菩提,皆虚妄。”
他唱得极轻,平和的外表之下,内里隐藏着经年溃烂的苦闷。
不过是旁观者,异乡人,走不进,亦看不破。他垂着眼,眼角微红,内心随着歌曲颤动。
“古镇上谁家的炊烟~
在为我们酝酿
当年的月圆~”
尾音百转千回,道尽一腔心续,主歌部分缓缓收尾,男声慢慢归于寂静。
下一秒——
一曲清脆的戏腔在空气中陡然炸开:
“一双鸳鸯~
戏在雨中那水面~
就像思念苦里透着甜——”
清冷通透的女声,空灵又极具爆发力,将整首歌的情绪,瞬间推至顶峰。
歌声嘹亮通透,是告别旧梦,亦是放过曾经的自己。年少时心动的月圆炊烟,在经年累月的沉淀里演变为爱恨交织的苦甜纠缠。
季时杳闭眼聆听她的歌声,灵魂似在震荡间升空。
至和声部分,两人同曲对唱,一低一高,一抑一扬。他们看着对方的眼睛,眼睛里都映照着自己。
一曲终了,电台里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然而客厅里的两人,久久不能平息。
沈溪云的心里感慨万千。不过是遇见错的人,该放下执念了。她擦擦自己激动的泪水,转头看向季时杳。
刚才她听得真切,在温柔的尾音里,少年眼底的水光彻底决堤,声音颤抖。
她不禁有点好笑,拍了拍季时杳的肩膀:“小孩子家家的,怎么心事这么重?”
见季时杳不说话,她又想扑过去揉他的脑袋,但这次没得逞。
“溪云姐姐,我现在不是小孩子了。”
他把沈溪云作乱的手抓住,认真地说道。
沈溪云看着那双幽深的桃花眼,里面清晰倒映着自己,愣了神。
……
同一时刻,万里之外。
偌大的公寓淹没在墨色里,男人紧紧握着一台收音机,激动地喘着粗气。
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么真实的声音了。午夜梦回,当那道空灵的嗓音辗转耳侧,他拼命想伸手抓住点什么,但终归是一场梦,梦醒了,人也不在了。
也许只有教训痛彻心扉、痛入骨髓,他才能记起那些尘封已久的回忆。
年少时期,沈溪云只喜欢逗时杳,对他又是另一种感觉。特别是到了高中,他每次撞见她,她会下意识低头躲开他的目光,他自己的心脏没来由砰砰直跳,等人过去好一会才能消停。这种微妙的关系一直持续到大学,他渐渐觉察到危机感,沈溪云成绩好,漂亮又温柔,声音还那么好听,喜欢她的,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很多。
我是喜欢她的,她应该也不反感我吧。
想着想着,他突然傻呵呵笑出声,全然不顾课上老师同学怪异的眼神。
确定了自己心意,季时序开始主动起来。
起先是操场偶遇,次数一多,他们之间有了默契。
晚风温柔,落日熔金,塑胶跑道裹挟着青春独有的热气。
他们一起肩并肩跑步,呼吸同频,步伐相近。
晚风拂面,燥热褪去,心底悄然升温。
季时序越来越大胆,在某一个跑完步的傍晚,他鼓足勇气对她说:“我们可以一起听歌吗?”
“好啊!”她的眼睛似溢满星辰,一笑起来整个世界都明亮了。
一只入耳,一只予她。
有线耳机细细的长线,轻轻牵扯在两人之间,也从此刻开始联结起他们之间的羁绊。
那时的爱过于纯粹,以至于季时序每每想起这段光阴,心脏都像被灼烧一般。岁月漫长,婚姻琐碎,一地鸡毛,他早已在无尽的冷暴力里,失去这份真挚的感情了。
当那场空难猝不及防地袭来,名单上的那个名字,让他真正意识到,
心脏里的某一处地方,
空了。
有些事情一旦错了,就再也无法挽回。
没有她的家,静得可怕。
原来,她每天也是生活在这样一种环境里呀。他呆呆地想着,也只有在她死后才深深体验到她的绝望。季时序自认为自己独立强大,然不过一个晚上就溃不成军。
是她的爱,让他冰冷坚硬的人生有了烟火气。
没有她,他什么都不是,不过一具躯壳,自欺欺人。
之后的一年里,他也染上了沈溪云的习惯,活成了另一个她。
是幻觉吗?但是怎么可能,与她合唱的男声部分,分明是季时杳的声音!
他突然一个激灵,眼前好像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指尖颤抖着,拨通了季时杳的电话。
他焦急地祈祷着。
季时杳接到这通电话时心里隐隐不安,他大概已经猜到了季时序深夜来电的目的。沈溪云还在兴致勃勃地看电视,他起身来到卫生间关上门。
过了好一段时间,电话终于接通。
季时杳的声音率先传来:“哥?这么晚有什么事?”
季时序的嗓音沙哑得厉害,他极力将情绪压制下去:
“时杳,刚刚电台里唱歌的人,是不是沈溪云?”
他的声音已经变成了乞求。
季时杳沉默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淡淡开口道:“哥,你怎么了,还没有去看心理医生吗?”
“不可能,那就是她的声音,不可能!”电话那头传来男人语无伦次的声音。
季时杳压低声音:“哥,我还是那句话,你去看看心理医生,人得向前看。”
见电话那头没了声音,季时杳准备挂电话,就在手指按下的刹那——
沈溪云突然兴奋地来洗手间招呼季时杳:“时杳时杳,你快看大家的评论,说咱们唱得真好听!”
季时杳胆战心惊地瞥了一眼手机,电话挂断了,他舒了一口气。
电话那头。
她没死!
她真的还活着!
当听见听筒里最后漏出的那抹声音时,季时序的血液凝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