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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旧事 世间好物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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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已经觉得厌倦了,不愿意再去同人反复说起那些很俗套的,属于上一辈人的故事。
譬如我的父亲,是如何靠着精明和狠辣,从一穷二白的穷书生翻身做了富商家的乘龙快婿。
又譬如我的母亲,是如何从一个天真烂漫的闺阁小姐,变成深宅里日渐枯萎、只知吃斋念佛来逃避现实的妇人。
他们之间那点夹杂着算计和恨的情分我一点也不关心,但若要说起我和秦韶的这段相遇故事,绕来绕去,总还是跳不过一个“商”字。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碎彩云散。
年少时初读这句诗时,我只觉得这写诗的人也未免太过于死心眼。
西域的琉璃易碎,却并不算得什么珍贵之物。一分价钱一分货,琉璃不好,那就换成雪白温润的和田玉石,又或者,去选一枚太阳一照就能散发出绮丽颜色的宝石。
世间万物,比之琉璃璀璨恒久的宝物不在少数,又为何不肯放手,偏要执着于此?
年少时的我还很天真,总以为一个人手里只要攥着足够的银钱,那么无论是这世间再新奇、再稀有的物件,也能够一一唾手可得。
而秦韶,就是我贫瘠的少年岁月里,需要付出很多代价才能得到的那块“琉璃”。
7.
在重文轻武的大梁,文臣的地位远比武将高太多。
哪怕是些六七品的低阶文官,只要三五人聚在一处,联名上书,那奏疏也能沉重得压断人的脊梁。
其中权力最大由秦氏领头的御史台,更是能弹劾百官、指摘时政。其威势之大,几乎无人敢直面锋芒。
他们在朝堂上握着的那支笔,虽不沾血,却能字字诛心。
我的父亲,作为一个依靠妻子娘家经商,得来的银钱买官铺路、最终跻身官场的人,自然也是被这群文官所不齿的。
身为他的儿子,我在太学里的日子,当然也好过不到哪里去。
那地方,名义上是研习圣贤之道的清静之地,实际上只是世家子弟们划分敌我、彼此站队的名利场。
我这样低阶官员的儿子,身上还流淌着“铜臭”味道的人,不被围起来欺负便不错了,更别谈交什么朋友。
太学的回廊很长,青砖地被无数靴履磨得光滑冷硬。
我常常独自走在最后,听着前面那群锦衣少年们高谈阔论、笑语喧哗,声音被风远远地送过来,清晰又模糊。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这是我最常听到的,关于这群纨绔子弟对于我的评价。
我心中对此无波无澜,嗤笑一声之后,面对着来找茬的少爷们,依旧还是睚眦必报的还手,从不手软。
姓方的费尽心思的把我送进太学,想让我能够融入其中,像他自己一样跪着舔这群人的脚,做一条主人家的忠心好狗儿。
没想到主家根本不屑于养我这条狗,而我这条狗,从始至终也有着自己的想法。
他用一身的绫罗绸缎和嘴上的风雅词藻,把自己密不透风的层层裹起来,仿佛这样自欺欺人的做法,就能让这群世代书香、科举正途出身的人不将他视作异类。
8.
就是在这样的境地里,我遇见了秦韶。
十四岁的秦韶,在那时的太学里已是风头无量。倒不是因为这其中他的家世最为显赫,而是因为秦韶本身。
作为秦家这一代最瞩目的嫡子,他仿佛生来就应该是这般模样。还未及冠的年纪,饱读诗书、文采斐然,功课拔萃就算了,策论也写得通透犀利。
夫子们盛赞他的文章有前朝文人之风,坊间也说他将来若是入朝做官,必能封侯拜相。
我隔着人群见过秦韶几次,见他姿仪出众,待人接物也是一副恰到好处的温和从容。心中也不免有几分艳羡,这世上竟然有人能好命至此。
如此看来,我与秦韶之间简直是云泥之别。
但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总是妙不可言。
我是个颇为清高的人,总是喜欢去做一些自己认为对的事。
在学业这件事上,虽然一看便知力不从心,我却从不肯逃学。日日在太学呆够了时间,胡乱写完了课业,闲的无聊空落,我便时常翻墙出门去戏楼里听戏。
戏楼是个好去处。
台上悲欢离合演的浓烈真切,台下的看客却只需付出几钱碎银,便能买断几个时辰的悲欢离合。锣鼓声一响,水袖一扬,什么嫡庶清浊,什么秦家方家,都被隔在了那扇喧嚣的大门之外。
此刻的我似乎只是我,又好似不是我。
诚然,在方府这个狗笼子里待久了,我虽心冷如磐石,却也未尝不想同戏中人一样,得到一份从天而降的真情。
听着台上相如唱着“莫嫌功名浅,愿执子之手到百年”,眼看着文君眼底含泪,已要被这登徒子感动。我急得喉头发涩,眼前也模糊起来。
正欲狼狈抬袖拭去眼泪,一方素白的帕子却无声无息地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诧异的抬头去看,发现自己连身侧不知何时站了个人都没发现。秦韶就站在离我一步之遥的地方,他低头看着我,眼神认真。
“戏文而已,”他的声音不高,在周围的满堂喝彩里却异常清晰,“再是感人,也当不得真。”
这只知道读书的死呆子,还以为我是为了这文君相如可笑至极的爱情落泪。
见我呆愣着不接帕子,他只当我还陷在戏中,秦韶把手又往前递了递,他说,“擦擦眼泪吧。”
此刻我才终于反应过来,“腾”的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力道之大差点掀翻桌子上的茶碗。
“多谢秦公子好意,但不用了。”我声音平静的拒绝了他,心中却直懊恼,想着早知如此,何必为了省那几个银钱不去楼上厢房。
秦韶看穿了我的窘迫,他挑眉看我,明知故问:“你认得我?”
“秦公子说笑了,”我不卑不亢地说,“你文章写得那样好,太学里谁会不认识你?”
他笑起来,看出我不会收,将帕子放回怀里,自顾自的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来,说,“方知有,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也认识你?”
“那秦公子为什么也认识我。”我从善如流回道,眼角的一点泪痕已经尽数擦去。
“你很喜欢这出戏,”秦韶看着台上已经开始谢幕的戏子,“这出戏叫《文君相如》对吧?”
“你怎么每次翻墙出来,都只为看这一出戏,难道不会腻吗?”他问我。
这话他故意问的轻描淡写,却像投石问水,激起我心中层层涟漪。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他怎么知道我只看一出?又到底背地里瞧了我多久?
“秦公子,”我听到自己声音里带上了明显的警惕:“太学课业繁重,没想到你也有这样的闲情雅致,喜欢日日观察旁人做了什么。”
“课业是死的,人是活的。”秦韶答得从容,“观察活物 ,比钻研死书可有趣太多。尤其是像你这样,看起来很矛盾的人。”
矛盾。他用这个词形容我。
“既厌弃太学里那套虚文缛节,偏又日日准时点卯,不肯给人留半点话柄。”
“既觉得这戏文可笑,却次次都为它翻墙而出。”
他似乎对我很有兴趣的样子,目光从戏台上收回来瞧我时,眼睛里甚至带着一点我看不懂的笑意。
“方知有。”
“你好像是个糊涂虫呀。”
大抵世间凡人,总惯于凭借一眼印象妄议他人。
有权有势者随口一句断语,便似烧红的烙铁,能硬生生在人身上落下一道终生难消的疤痕。
我与秦韶初遇时,他就是这样无礼又随便的评价我的。
彼时,我只当他与旁人别无二致,不过是远远窥见我几分乖戾行径,就轻飘飘地落下一句定论。
这么一看,这个被我无比艳羡的“好命人”,似乎与其他人也并无什么不同。
我当即厌倦的别开眼,垂眉敛目作揖行礼,客客气气地撂下几句好话,在他似笑非笑地目光里,脚底抹油地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