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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31 章 第一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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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阵仗,搞得跟什么似的。
林念卿哭笑不得:
“行了行了,别跟我整这些虚礼了,快坐下吃吧,不然菜都凉了。我这就去给你们盛米饭。”
她转身又进了后厨,留下六位早就馋得不行的食客。
毛竹他们这五个回头客,明显比初来乍到的郭肃少了几分拘谨。
张墩第一个捧起了面前那碗八宝粥。
学着林念卿教的样子,往碗里放了几块晶莹剔透的冰糖,再用那精致的白瓷小勺子轻轻搅动,听着冰糖块和瓷碗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
那粥泛着一层紫红色的温润光泽,热气袅袅地往上飘,裹着一股子红枣、桂圆、莲子的甜香直往人鼻子里钻。
光是捧在手里,就觉得那碗烫得手心暖烘烘的,从掌心一直暖到心坎上。
他舀了一勺送进嘴里。
入口极为粘稠,不像他娘在家熬的米粥,稀稀拉拉、米是米、水是水。
糯米的软糯、红豆的沙绵、花生的醇厚、桂圆的清甜……每一样都炖得软烂,在嘴里交织成一片甜而不腻、糯而不粘的温柔乡。
加了冰糖后,八宝粥更是甜得醇厚温润,还透着谷物本身的香气,口感丰富得让人应接不暇。
咽下去之后,喉头泛上来一丝若有若无的回甘,舒坦得他浑身的骨头都酥了。
“娘嘞……”
张墩含着一口粥,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声,两只眼睛亮得跟点了灯似的。
他舍不得咽太快,舌头在嘴里来回抿了好几圈才把那一勺吞下。
随即又舀了第二勺、第三勺……连碗沿上挂着的一圈粥糊都被他用勺子细细地刮了个干净。
他一边喝粥,一边晃着脑袋,嘴里感叹个没完:
“太好喝了!比昨晚的那碗艇仔粥还要好喝!”
毛竹也低头喝了一大口。
他喝得急,差点被那浓稠的粥糊住嗓子。
赶紧咽下去才长长地吐了口气,脸上露出一副说不出的舒坦:
“又香又糯,喝下去从嗓子眼一直暖到肚子里头。”
他又低头看了看碗里那些沉在粥底的红枣和莲子,拿勺子拨了拨,忍不住道:
“这莲子炖得真透,一抿就化了,连芯子里那点苦都没有。咱们在河里采的野莲子,煮上半晌还是硬邦邦的,涩口得很。”
郭肃也跟着端起了碗,他的动作要慢上许多,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郑重。
先是将碗凑近鼻端,闭目嗅了嗅那股甜香,然后才拿起那只白瓷小勺,舀了半勺。
送进嘴里,缓缓合上双目,细细地品。
片刻之后他睁开眼,目光里那种读书人惯有的斯文已经碎了满地。
他嘴唇动了动,转头看向身旁的李二叔,又看了看周老四,声音竟然打了磕巴:
“李贤弟,周贤弟,你们快……快尝尝这个!这碗八宝粥,真是奇了!甜而不腻,润而不薄,还有一股子谷物的醇香垫在底下,也不知熬了多久才能把糯米熬到这般化境。”
周老四没那么多话。他只是默默地舀了一勺,送进嘴里,又舀了一勺,再舀了一勺……喝得停不下来。
寻常人家煮出来的粥清汤寡水,喝三碗都灌不饱肚子,林掌柜这一碗粥如此浓稠,普通人直接能喝到饱。
而在后厨忙活的林念卿若是知道他们的想法,估计要笑出声。
这粥能不稠吗?那一长串配料表上写的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黄原胶、卡拉胶……怕是比他们这辈子吃过的盐都多。
而众人还在喝八宝粥时,张墩已经率先拿起了筷子。
他夹了一大块糖醋里脊塞进嘴里,幸福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向郭肃安利道:
“郭先生,您快尝尝这个,还有这个芝士年糕鸡,甜丝丝的,好吃得能上天!”
毛竹也放下粥碗,跟着推荐他自己的心头好:
“郭先生,我觉得这咖喱鸡块和葱香排骨最有滋味,配米饭一绝。”
他是半大孩子,吃不了太辣,独爱这两道滋味丰富又不刺激的菜。
“好好好,我尝尝,都尝尝。”
郭肃嘴上应着,筷子已经迫不及待地伸向了那盘色泽金黄的咖喱鸡块。
鸡肉入口,嫩滑无比,一股浓郁复杂的香料味道在口中弥漫开来,同时还带着一丝丝奶香,是他从未体验过的奇妙滋味。
他又夹了一块葱香排骨。
排骨炖得软烂脱骨,咸香入味,蒜香浓郁,好吃得他差点把舌头一起吞下去。
平日里最饱读诗书、能言善道的郭肃,此刻竟被美味震惊得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瞪大了眼睛,一个劲儿地往嘴里塞。
周老四也笑着说:
“郭先生,您尝尝这香辣鱿鱼和油焖大虾,我觉得这两样海味最是鲜美。”
他一个内陆汉子,平日里难得吃到海产,对这两道菜情有独钟。
而走南闯北、见过些世面的李二叔,则偏爱那两道素菜:
“要我说,还是这手撕包菜和香菇油菜心最见功力。不沾半点荤腥,竟能做得比肉还香,这才是神仙手段!”
郭肃听着他们的推荐,每道菜都夹了一筷子。
鱿鱼须脆嫩辛香,油焖虾咸甜鲜美,手撕包菜锅气十足,香菇油菜心清爽解腻……
每一口,都是全新的、极致的味觉体验。
他吃得满嘴流油,哪里还有半分文人雅士的风度礼节?
那狼吞虎咽的架势,怕是比起旁边埋头苦吃的张墩,也不遑多让。
这时,林念卿已经端着几大碗冒着尖的米饭出来了。
她给每人盛上一碗,笑着问向一直沉默寡言,只顾着埋头吃饭的大壮:
“大壮哥,你觉得哪道菜最好吃呀?”
一直埋头吃饭的壮汉猛地抬起头,似乎没想到仙子会点他的名。
他抬起头,嘴里塞得满满的,脸上露出一丝憨厚又羞涩的表情,紧张地搓了搓手。
大壮人如其名,长得人高马大,饭量也是最大的。
一碗八宝粥已经喝的见底,桌上的几盘菜也已经吃下去不少。
“仙、仙子……”
他声音有些粗嘎,但很诚恳:
“您做的这八道菜,都是俺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每一样都好吃,俺选不出来。不过,俺觉得,这白米饭,最是美味可口,又香又软,嚼着还有回甘,俺觉得不吃菜都能吃下好几大碗。”
他顿了顿,似乎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请求道:
“仙子,您……能不能多给俺添一碗饭?俺饭量大,一碗饭有些吃不饱……俺不想浪费了盘子里这些香喷喷的酱汁,想……想多要一碗米饭,把这些汁儿都给拌着吃了。”
却不料,一直笑眯眯、一团和气的林念卿听完这话,直接柳眉倒竖,差点儿没把他的饭碗给劈手夺过来:
“不行!一碗米饭吃不饱,那就继续吃菜!”
她指着满桌的菜肴,“我店里的菜多的是!糖醋里脊、咖喱鸡、葱香排骨、香辣鱿鱼……你想吃哪个,我给你添哪个,绝对管饱!”
瞪着一脸错愕的大壮哥,一字一句地强调道:
“在我这儿吃饭,就一个规矩——要多吃菜,少吃饭。吃的菜越多越好!听明白了吗?”
大壮愣住了,有些惊讶,又有些羞赧地说:
“林掌柜,俺……俺胃口大得很。以前在东家家里做帮工,主家嫌俺吃得多,一个人的饭钱能顶两个人的工钱……”
他声音越来越小,透着一股窘迫。
大壮平时在山上干的都是扛猎物、修屋子这种力气粗活,饭量大得惊人。
实则小时候在村里,就是出了名的大胃王。
家里穷,根本养不起他这张嘴。
有一回,他去帮邻村的张大户家扛木头,人家管饭。
他一个人吃了人家半锅的玉米糊糊和十几个杂面窝头,差点把那张大户给吃垮了。
从那以后,村里人再找他干活,宁愿多给点工钱,也不敢轻易管饭了。
后来家里实在没办法,才把他送到山上跟着周老四当猎户。
靠着打猎吃肉,才算是真正吃上了饱饭。
可林念卿却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豪气干云地说道:
“尽管吃,你能吃多少,我这儿都管够!你吃得越多,我越开心。”
大壮震惊地抬起头,看着林念卿那张带笑的脸。
那张憨厚的脸上,瞬间绽放出惊喜的光芒,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仙子,您……您说的是真的?俺要是吃得多,您也不嫌弃?”
“嫌弃什么?我巴不得你多吃点呢!”林念卿说得真心实意。
大壮哥激动得眼眶都有点红了。
他咧开嘴,露出一个朴实的笑容:
“好嘞!有仙子您这句话,那俺就放心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因为饭量大而受到如此热情的优待和鼓励。
一股热流涌上眼眶,他用力地点点头,又往嘴里扒了两大口香喷喷的米饭,只觉得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舒心的饭。
林念卿看着他们一个个吃得心满意足,欣慰地点点头,转身又回了后厨。
“新菜来喽~”
片刻之后,她高声吆喝着,端着一个大托盘走了出来。
一股扑鼻而来的肉香瞬间席卷了整个饭馆。
“第一道,红烧狮子头!”
林念卿将盘子放到他们桌上。
只见那白色的瓷盘里,盛着四颗硕大无朋的肉丸。
每一颗都有成年人的拳头那么大,被浓郁的红褐色酱汁包裹着,油光锃亮,顶上还点缀着几根翠绿的葱丝。
那香气,纯粹而浓郁,散发着让人无法抗拒的肉香。
郭肃的眼睛都直了。
他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丸子。
难怪叫“雄狮之头”,果然霸气十足,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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