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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末偷偷约会,看电影、牵手散步 周末的清晨 ...

  •   周末的清晨总是格外温柔,没有上课铃的催促,没有喧闹的人群,连风都吹得缓慢又柔软。

      我醒得很早,天刚亮透,窗外的阳光薄薄一层铺在窗台上,安静得不像话。

      一想到今天要和陆知珩约会,我心口就轻轻发烫,那种少年人藏不住的欢喜,轻飘飘的,却填满了整个胸腔。

      我慢慢坐起身,指尖划过床单,连呼吸都比平时轻快很多。

      以前我从来不会特意期待周末,日子平平淡淡,上学、回家、写作业,日复一日,枯燥又普通。可自从陆知珩闯进我的生活,我的每一个休息日、每一段空闲时间,都有了期待。

      我简单洗漱,换了一件干净的白色薄卫衣,裤子是最简单的黑色长裤。我不爱花哨的穿搭,也没有昂贵好看的衣服,我的衣柜永远简简单单、干干净净。

      我知道陆知珩和我不一样。

      他是真正活在云端的人,家世显赫,家境优渥,从小被捧着长大,生活里从来没有拮据和委屈。他随手一件衣服,可能抵得上我好几个月的生活费。

      可他从来不会让我觉得自卑,从来不会让我觉得我们之间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他愿意走进我的普通生活,愿意陪我吃平价的饭,走老旧的街道,逛便宜的小店,把他本该光鲜耀眼的青春,分出一大半来温柔我贫瘠的世界。

      我对着镜子轻轻抿了抿唇,眉眼清淡,没什么特别的,却因为心里藏着喜欢,眼底带着一点点浅浅的光。

      手机震动了一下,是陆知珩发来的消息。

      【陆知珩:收拾好了吗?我出发了,十分钟到你小区门口。】

      我指尖飞快打字回复:【好了,我马上下来。】

      我拿上手机和钥匙,轻轻带上门下楼。

      老小区的早晨很安静,楼下的树影摇晃,风轻轻吹过树叶,沙沙作响。我站在小区门口的站牌旁等他,心跳慢慢变快。

      没过几分钟,一辆黑色的私家车缓缓停在路边,车窗降下,陆知珩的脸出现在窗口。

      他今天没有穿校服,一身简单的黑色连帽卫衣,衬得肩线利落,眉眼清俊干净。豪门少爷与生俱来的矜贵和清冷藏不住,可只要看向我,眼底所有的疏离都会瞬间融化,只剩下温柔和纵容。

      “上车。”他看着我,声音轻轻的。

      我愣了一下,小声问:“你家里的车?”

      “司机送我过来的,今天周末,没人管我。”他微微勾唇,“放心,不会被发现。”

      我点点头,弯腰坐进副驾驶。

      车里很干净,淡淡的冷香,是他身上常年有的味道。

      司机很规矩,全程安静开车,不说话,不多看。

      陆知珩侧过头看着我,抬手很自然地帮我拉好安全带,指尖不经意擦过我的腰侧,温度很轻,却让我瞬间浑身僵硬,耳朵一下就红透了。

      他低低笑出声:“这么容易害羞?”

      我别过头,不敢看他,小声嘟囔:“没有。”

      他也不拆穿我,只是目光温柔地落在我脸上,安安静静看着我。

      车子稳稳驶向市中心商圈。

      一路上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心里软软的。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陆知珩为了和我谈恋爱,偷偷瞒着家里所有人。

      他家里管教极严,规矩森严,父母强势冷漠,尤其是他的父亲,掌控欲极强,从来不会允许他有一点不符合“豪门继承人”身份的偏差。

      更别说,和一个普通家境的男孩子谈恋爱。

      光是想想,我都能猜到那位大人物会有多反感、多鄙夷。

      可我从来不敢深想,不敢想未来,不敢想阻碍。

      我只敢抓住当下,抓住他偷偷给我的温柔,抓住我们小心翼翼、藏在暗处的爱情。

      十几岁的喜欢太纯粹了,纯粹到只要彼此相爱,就觉得可以对抗全世界。

      那时候的我,根本想不到,未来有一天,这份拼尽全力守护的爱情,会被他父亲轻而易举撕碎,会被距离和强权彻底打散,会让我一个人,带着绝症,孤独等死。

      车子停在商场门口。

      陆知珩让司机先回去,下午再来接他。

      偌大的商场热闹繁华,人来人往,情侣结伴、朋友打闹,处处都是鲜活的烟火气。

      “先去取票。”陆知珩自然而然牵住我的手腕,人多,他怕我被挤散。

      他的手掌温热、有力,轻轻扣着我的手腕,带着让人安心的力量。

      我们一路走进电影院。

      他提前订好了最靠后的位置,最隐蔽,最不容易被人看见。

      买了一大桶爆米花,两杯常温的可乐,都是我喜欢的甜度。

      检票进场,灯光暗下,整个放映厅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大屏幕的光影闪烁。

      我和他并肩坐着,距离很近,肩膀贴着肩膀。

      爆米花放在中间,我们时不时伸手去拿,指尖总会无意触碰。

      每一次碰到,我都会心跳乱一拍。

      电影播放的是青春治愈题材,剧情温柔、平淡,很甜,没有狗血的虐点。

      可我根本没怎么认真看。

      我的注意力全都落在身边的人身上。

      黑暗是最好的保护色,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偷看他。

      荧幕光影忽明忽暗,落在他轮廓清晰的侧脸,睫毛很长,鼻梁挺拔,下颌线干净利落。

      真的很好看。

      是我藏在心底,偷偷喜欢了一整个青春的人。

      陆知珩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没有转头,只是轻轻侧过头,压低声音凑在我耳边:

      “不好看?一直看我。”

      温热的气息扫过耳廓,我耳朵瞬间滚烫,整个人僵住,慌乱转头盯着屏幕,心跳快得快要炸开。

      他低低笑,笑声很轻,只有我听得见。

      “苏砚辞,”他轻声叫我的名字,“你怎么这么乖。”

      我不敢回话,只能死死盯着电影画面,假装看得认真,可眼底早已一片空白,满脑子都是他温热的呼吸、他轻轻的笑声、他近在咫尺的模样。

      整场电影两个小时,我大半时间都在走神。

      我贪恋这种无人知晓、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温柔。

      没有人盯着我们,没有人管束我们,没有人阻止我们靠近。

      我们可以光明正大挨着坐,可以悄悄触碰手指,可以在黑暗里纵容自己的喜欢。

      电影结束,灯光亮起。

      我才缓缓回过神,眼底带着一点点没散去的恍惚。

      陆知珩看着我,眼神温柔得不像话:“看完了,去逛逛?”

      我点头:“好。”

      我们抱着空桶走出放映厅,慢悠悠在商场闲逛。

      他不催时间,不赶路程,就安安静静陪着我走。

      路过饰品店、文具店、玩偶店,我停下看,他就停下等我。

      我拿起几块钱的小挂件翻看,他就站在我身后看着我,眼神宠溺。

      路过奢侈品专柜,玻璃柜里摆放着我这辈子都舍不得买的东西,价格昂贵,耀眼夺目。

      我只是匆匆扫一眼,便移开目光,从不贪恋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陆知珩全程不提家世,不提贫富差距,不提他拥有的一切。

      他只是陪着我,走我喜欢的路,看我喜欢的小东西,迁就我所有平凡普通的喜好。

      我们从二楼逛到四楼,又慢慢走回一楼。

      逛累了,就坐在大厅的长椅上休息。

      人来人往,喧嚣热闹,可我身边只要坐着他,就觉得格外安静安稳。

      “累不累?”他侧头问我。

      我轻轻摇头:“不累,挺好的。”

      “饿了吗?带你去吃饭。”

      我们没有去高档餐厅。

      他知道我会拘谨,会不安,会觉得格格不入。

      所以他主动带我去商场负一楼的小吃街,烟火气满满,价格亲民,简简单单。

      我们找了一家小面馆,点了两碗牛肉面。

      热气腾腾的面端上桌,雾气氤氲。

      陆知珩很自然地拿起筷子,把碗里所有的牛肉一块块挑出来,全部夹到我的碗里。

      他自己碗里几乎没有肉,却笑得坦然:“我不爱吃,你吃。”

      我看着满满一碗牛肉,心口又酸又软。

      我知道他不是不爱吃,他只是舍不得我少吃。

      他永远这样,把所有偏爱、所有好的东西,全部留给我。

      “你也吃。”我夹回去几块。

      他看着我,眼底温柔泛滥:“好,听你的。”

      我们低头吃面,热气模糊眉眼,安静又温馨。

      普通的一碗面,却是我青春里最盛大、最温柔的一餐饭。

      吃完午饭,天色慢慢偏黄昏。

      夕阳透过商场玻璃落进来,暖暖的,温柔得不像话。

      “走,回去走那条小巷。”陆知珩牵住我的手。

      我习惯性任由他牵着。

      我们走出繁华热闹的商场,慢慢远离光鲜亮丽的街区,走进我们最熟悉的老街。

      老街老旧、安静,没有高楼,没有奢侈品,只有普通住户、小摊贩、长长的巷子。

      这是属于我的世界,普通、朴素、不起眼。

      却是陆知珩最愿意陪我停留的地方。

      傍晚的风吹过来,带着微凉的温柔。

      我们十指紧扣,慢慢走在人行道上,影子被落日拉得很长,紧紧依偎在一起。

      一路上不怎么说话,却一点都不尴尬。

      最好的爱情大概就是这样,哪怕沉默不语,也满心安稳。

      走到那条专属我们的小巷入口。

      巷子里没有人,安静得只能听见风声和我们轻轻的脚步声。

      墙皮斑驳,草木零星,路灯还没亮起,整片空间昏暗又私密。

      是我们藏了无数秘密、无数心动、无数少年爱意的小巷。

      走进巷子深处,陆知珩停下脚步。

      他转过身,抬手轻轻扶住我的后腰,低头看着我。

      眼底的温柔快要溢出来,认真、虔诚、满眼都是我。

      “砚辞。”他轻轻叫我。

      我抬头看他:“嗯?”

      “我好喜欢你。”

      简简单单五个字,没有华丽辞藻,没有盛大告白,却是少年最赤诚、最热烈的真心。

      我鼻尖微微一酸,心口涨得满满当当。

      我也喜欢你。

      超级超级喜欢。

      喜欢到舍不得未来,喜欢到害怕分开,喜欢到想和他岁岁年年,永不离散。

      他微微低头,轻轻靠近我。

      少年青涩又温柔的吻,落在我的唇角,很轻、很软,带着少年干净的气息。

      一瞬而已,却足以让我记一辈子。

      分开时,他额头抵着我的额头,呼吸温热,声音轻轻的,带着一点点期许。

      “以后每个周末,我都陪你。”
      “我们一直这样,好不好?”

      我眼眶发热,用力点头:“好。”

      那时候的我们,真的以为承诺可以永远算数。

      以为只要彼此坚定,就没有人可以拆散我们。

      以为三餐四季、朝夕日常、周末约会、小巷相拥,会是我们一辈子的常态。

      我们以为,晚风永远温柔,少年永远相爱。

      可命运早就悄悄写好了结局。

      彼时的我还不知道,眼前这个满眼是我的少年,未来会被家人强行拽出国,隔我万里。

      我还不知道,我仅剩一年的绝症人生,会在不久之后悄悄降临。

      我不知道,我最后会一个人病痛缠身、孤独等死。

      更不知道,他离开的那一天,我会被一键删除,所有爱意瞬间作废,只剩我一个人抱着回忆,哭到崩溃。

      夕阳落尽,巷口的光慢慢暗下去。

      陆知珩重新牵起我的手,温柔又用力。

      “回家吧,我送你到小区门口。”

      我们慢慢走出小巷。

      晚风拂过我们相扣的指尖,温柔缱绻。

      这一天的约会,是我余生所有甜蜜回忆里,最亮、最温柔、最完整的一段。

      也是我后来病痛难熬、夜夜痛哭时,唯一能拿出来反复回味、又反复刺痛自己的宝藏。

      我多希望时间永远停在这天。

      停在他满心是我的时候。

      停在我们还没有苦难、没有拆散、没有生离死别的时候。

      如果可以重来,我宁愿永远留在这个温柔的周末。

      留在他还爱着我、还陪着我、我们还好好在一起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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