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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逆命:第十二夜   200 ...

  •   2005年4月3日。
      落日时分,阳光从凸窗斜斜地照进来,红木书桌上的黄铜墨水槽像被点燃了一角,把空气里浮动的尘埃照成一条缓慢旋转的银河。
      灰尘与旧皮革的气味,被雨后湿气浸润,闻起来像一杯放凉了的伯爵茶。
      那本日记夹在《圣约翰遗嘱与继承法》和《维多利亚时代伦敦房产志》之间。
      书架前没有人。
      片刻后,一阵极轻的脚步声从楼梯方向传来。
      绘礼子走进书房,她刚洗过头发,半干的栗色发丝披在肩头,有几缕调皮的垂在锁骨边,又被她随意的别到耳后去。
      她身上穿着一件黑色金纽衬衫,搭配奶油色羊毛半身裙和一双走路几乎不会发出声音的软底便鞋。
      她的目光在书架上慢慢扫过,像是在找什么能打发时间的旧书。
      然后她看到了那本日记。
      她把它抽出来的动作很轻,像怕惊动什么。
      日记的书脊已经松散,翻开来时发出细微的纸张摩擦声,像有谁在很轻地叹了一口气。
      余晖从绘礼子身后照过来,把她的影子投在翻开的内页上,那些现在已经不常见的圆润斜体的英文字便从暗影里浮出来,墨色已经褪成深褐,每一笔却都还倔强地停在纸上。
      那是一本纯手写的日记。
      还好她们两个对英语都有点认识。
      封满楼更是自信满满地说:“翻译的事情放心交给我,我大学的时候就过了四六级!”
      日记封面已经褪成了极浅的玫瑰灰,像干枯的玫瑰花瓣被压进纸页之间太久之后留下的颜色,触感像旧丝绒,原本应该系着丝带的地方只剩一圈压痕,边角被虫蛀过,但内页保存得还算完整。
      绘礼子把日记抽出来,坐在窗边的单人沙发上小心地翻开第一页。
      扉页上写着:
      Roses will forever remember.
      ———— Rose Suger Hastings, born in 1870 on
      the Scottish border in Carolside.
      玫瑰会永远记得。
      ————萝丝·休格·黑斯廷斯,1870年生于苏格兰
      边境卡罗尔赛德。
      封满楼在她意识深处“咦”了一声:“Rose,玫瑰。这名字放在伦敦可太应景了。”
      下一页赫然写着“1887 on London, Belgravia District.”
      1887年,伦敦贝尔格莱维亚区。
      封满楼在她意识深处又低低“啊”了一声:“绘礼子,该不会是之前房主的日记吧——记的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但好奇怪,按时间来算,这日记旧得有点过头了。可无酸纸要到1930年代才开始普及,怎么这本能好端端地留到现在?”
      绘礼子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她把掌心悬在纸页上方张开感知结界——纸页表面浮着一层极淡极薄的咒力残余,像一朵玫瑰谢了之后留在白瓷杯底的淡香。
      很弱,但很稳,像有人用一生的时间每天翻开这日记,指尖摩挲过的地方都留下了极轻的一层咒力。
      “日记的主人,是一个力量弱小的英国咒术师。”绘礼子下了结论,“我怀疑她的术式和文字或是植物有关。”
      “哇塞,我们就像那些偶入秘密花园的访客,可以用一整晚的时间去邂逅主人的一生。”
      绘礼子点点头,先用结界进一步保护了日记,然后接着读下去。
      萝丝·休格·黑斯廷斯。
      她的名字从扉页开始,像一根极细的金线,从一八七零年的贝尔格莱维亚区一直拉到绘礼子坐着的位置。
      斜阳落在她的黑衬衫上,暖得像萝丝在日记第一页里写的那样:“我们搬进这栋房子了。他说这里适合我,因为这里的春天能种很多玫瑰。”
      一八八七年的春天,萝丝穿着高领棉布长裙,袖口卷到手肘,站在花园里翻土。
      阳光也是这样的,温吞吞从云层后漏下来。她在日记里写:“今天把苗床整理好了。从肯特郡集市上买回两株大马士革,又在老花商那里找到了路易十四。路易十四太漂亮了,花瓣深紫,开起来像一位沉默的君主。拜伦总爱去扑它的影子。”
      封满楼问:“拜伦是谁?反正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吧。”
      绘礼子说:“看下去。”
      但萝丝没有在日记里正式介绍“拜伦”,他就像玫瑰一样,从某一天起自然出现在她的句子里:“拜伦把剪子藏起来了。”“拜伦把垫子拖到太阳底下,自己躺在正中间。”……
      “……应该是一只宠物的名字。”
      所幸,她们在下一页找到了一张夹在日记里的小插画:那是只银白色的猫,眼睛是苍蓝色的,像倒映着无垠的天空。猫蹲在玫瑰丛里,尾巴盘在身前,眼睛半阖着。右下角写着“Byron”(拜伦)。
      “白猫蓝眼,这在古代英国是吉兆,据说女巫们都喜欢。”绘礼子对封满楼解释说。
      “嗯嗯嗯,我也超喜欢!”
      绘礼子又翻了几页。
      1887年6月30日。
      “我们结婚了。他叫杰克·黑斯廷斯。就是他带我来伦敦,让我住在了贝尔格莱维亚,说以后这里会是我的家。我记得那天雨水从马车窗外斜斜打进来,他用手帕替我擦脸,笑得像个孩子。今天,我在新居的第一夜写下这些字:愿日子如玫瑰,一寸一寸地开。”
      “萝丝和杰克,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封满楼想到了《泰坦尼克号》。
      绘礼子翻日记的手顿了一下:“……希望他们幸福。”
      之后日记里零碎地记录着这个叫萝丝的女人如何布置花园、如何养猫、如何陪丈夫杰克·黑斯廷斯参加各种社交宴会。
      从中窥见,她的丈夫是个茶叶商人,经常往返印度,年纪比她大不少,但对她极好。
      有一篇日记里写:“杰克总说等他死了,这栋房子和花园里的玫瑰都留给我。我说:‘你别说这种话,你要活很久。’后来我索性把我的黑色衣服都扔了——连同那幅我穿着黑色衣服的油画!”
      “油画表示自己遭受了无妄之灾——现在确定了,这就是前前任房主夫人的日记。”
      “我也觉得是。”绘礼子赞同地说。
      “这就是缘分啊,咒术使我们相遇。”
      日记里提到的“房子”,和她现在正坐着的这栋乔治王朝风格联排别墅高度吻合——尤其是萝丝反复写到门廊的常春藤和庭院里那株老玫瑰。佐和千叶风之前也说过,这栋房子的前前任房主就是个从印度回来的商人,后来把它卖给了一位子爵,子爵的遗产执行人把它卖给了唐泽家。
      日记里,这栋房子逐渐年轻起来。
      花园里的玫瑰也越来越多。
      萝丝对植物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通感。
      她常常在日记里写:“安娜托利亚和我说她想要更多的晨光。我把它往东边移了一点,它第二天就抽了新芽。路易十四从来不多话,只是夜里和风一起轻轻叹气。朱丽叶最娇气,一淋了雨就要哄。桃香呢,像个小女孩,看见太阳就高兴得不得了。”
      绘礼子读到这段时,下意识抬头望了望窗外,仿佛那座百年前的花园还藏在这栋老房子后头某个被遗忘的角落里。
      “这些玫瑰……朱丽叶、桃香、海王星、Ondina,全是极其稀有的品种!”封满楼指出,“但时间不对啊!尤其是朱丽叶,这个世界现在还没经历这件事——但我上辈子经历过啊!在2006年朱丽叶玫瑰才推出!一株球根要上亿日元!萝丝就算是茶商夫人,算贵妇——又怎么会买得到?”
      绘礼子盯着那几行字看了一会儿:“还记得我之前关于萝丝术式的猜测吗?因为她种的——这些玫瑰是她用咒力一株一株养出来的。”
      但不出意外,萝丝的咒力极弱,术式也是,小到不能用“使用”这个字,只能算“发生”。
      “她在用生命喂养它们——所以养出了超越历史的奇迹。”
      也许她能短暂地和植物共鸣,听见它们体内对水分与光的需求,就像可以和它们对话那样。
      所以她种出的玫瑰前所未有,香得惊人也美得惊人,但产量极低,有些品种一年只开几朵。
      每当她过度与植物共鸣,就会头疼整夜,有时咳出极淡的血丝。
      丈夫杰克为此心疼得厉害,有段时间甚至不让她再进玫瑰园。
      对此,她就在日记里笑:“杰克真傻,花知道我在,我也知道它们在,这就够了。”
      一八八零年代后半,杰克·黑斯廷斯的茶叶生意还过得去。
      他年轻时就常年出海,从加尔各答和锡兰运茶回伦敦,渐渐成立了自己的生意,还带上了家中小辈,比如他表弟爱德华·黑斯廷斯,日记里偶尔出现他的名字。
      “杰克和爱德华回来了,给我带了一枚蓝宝石胸针,颜色像拜伦的眼睛。”
      “杰克说,等再过几年,我们就在乡下买一处庄园,种一整个山谷的玫瑰。”
      丈夫出远门的日子里,萝丝也会用玫瑰来补贴家用。她把那些花瓣摘下来,铺在竹筛上,搁在厨房的窗台边慢慢风干,做成花茶。傍晚炉火升起来的时候,整个房间都是甜的。
      绘礼子又翻到一页彩色的插图。
      画的是那扇熟悉的凸窗,窗台上摆着一排陶罐,罐子里种着罗勒、百里香和玫瑰、天竺葵。她还在旁边用极细的笔触画出几只蜜蜂,绕着一朵盛开的玫瑰打转。画角写着一行字:“今天卖掉了五罐花茶和三篮干花。”
      这些句子散落在琐碎日常之间,像金箔嵌在旧墙纸的缝隙里。
      绘礼子忽然意识到什么,翻页的速度慢了下来。
      “他们后来搬走了。”她说。
      封满楼问:“为什么?”
      绘礼子把日记翻到后半部分。
      萝丝的字迹开始变得潦草,有几页被水渍洇花了,她断断续续地写着:“他说这里太贵了,生意不景气,想搬去乡下。他看中了萨里郡一处旧庄园,那里有好多玫瑰。他说我们可以把那里变成玫瑰园。可我不舍得这里。我在这里种的每一株玫瑰都开过花了。”
      世纪之交(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的那几年,伦敦的茶市变了。东印度公司倒台已久,私人茶商失去靠山,印度种茶成本飞涨,本地资本大举涌入。
      杰克·黑斯廷斯的生意一点点垮下去。他身体也不好了,常年在海上染下的旧疾发作,冬天咳血,春天发热。
      1895年10月7日。
      萝丝在日记里写:“他把账本放在书房里,不让我看。我假装听话,夜里等他睡了再去看。那些数字像枯萎的玫瑰,一片一片掉下来。”
      封满楼轻轻叹了口气,说:“已经走到头了。”
      再往后翻,日记里的日期断了好几次。有一页只写了一句话:“拜伦也有些不对劲。”
      “说实话,拜伦比杰克更能接近我眼中的世界。”
      “拜伦,请晚一点离开我吧。”
      1899年2月16日。
      “我还能看见拜伦……”
      “我突然意识到,从1887到1899年,拜伦已经十三岁了……直到现在,家猫的平均寿命也只有12到15岁。”封满楼的语气有些担忧。
      “萝丝……可能在无意中诅咒了拜伦……”
      下一页隔了两个多月,写的是:“我们搬到乡下来了。这地方美极了,肯定可以开出很多玫瑰。”
      黑斯廷斯夫妇最终伦敦贝尔格莱维亚的旧屋连同花园一起卖掉了。萝丝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玫瑰,用马车拖了好几箱土。
      她把拜伦抱在膝上,穿过伦敦城南慢慢往乡下去。她在那一页写:“拜伦一路上只看着窗外,像知道我们再也不会回来。我不停回头看那栋房子。那里有我的第一株大马士革。”
      同一年秋天,日记里的日期重新变得密集,但地点已经换成了萨里郡。
      萝丝用极大的篇幅描写那里——土地荒废了大半,园里长满野蔷薇和杂草,但土质极好,阳光也足。
      她带着园丁清理了整整一个秋天,把枯藤从墙上一点一点扯下来,又亲手从老根上分出嫩苗,重新栽下。
      她写道:“这里的玫瑰都记得以前的主人。我碰了它们,它们就告诉我哪里缺水,哪里生了虫。我和它们说话,它们就开出花来。”
      封满楼轻轻说:“她果然能和植物共鸣。”
      绘礼子点头:“看起来不弱,只是潜力还没有发掘出来。”
      久而久之,萝丝已经适应了咒力输出,种植玫瑰的面积也变大,她没有再写过身体的不适,但究竟有没有就无从知晓了。
      她养出来的玫瑰格外繁盛,香气能顺着风向飘出半英里。
      萨里郡附近的人家开始管她叫玫瑰夫人。
      她在日记里写:“我把花茶卖给附近的几家旅店,也卖干花和玫瑰糖。这些足够我们过下去了。”
      萝丝在萨里郡的玫瑰园里活得很慢。
      她用十九世纪最后的好时光,把玫瑰园修成了远近闻名的地方。
      并且还把玫瑰和丈夫的生意结合起来制成了玫瑰红茶,那茶有一个极美的名字,叫“深绯晚祷”(Deep Crimson Evening Prayer )。
      很艳丽张扬的名字。
      用大马士革的花瓣打底,混路易十四和少量朱丽叶,再滴入一小匙蜂糖,风干之后香气冷而清,像黄昏时教堂钟声落在花瓣上。
      首选金骏眉或者正山小种作为茶骨,把它们窨(xun)制在一起。
      一层茶、一层花反复堆放,用将近一天的时间,让茶胚在温热中慢慢的吸附花香。
      她每天早晨五点起来,在晨雾里摘花,杰克现在每天都可以陪着她一起,常对她说:“别太累了。”
      那时她穿着一件旧了的鼠灰色披肩,头发松松挽着,靴子沾满露水。拜伦也跟在她脚边,偶尔伸爪去拍那些垂下来的花枝。
      附近旅店的老板买她的花茶,贵族夫人们也买,连伦敦中心城区都有人专程写信来订。
      后来她教了附近几个女孩儿制茶,却始终没把最核心的配比说出来。
      不是舍不得,是因为她知道那需要一些从自己身体里出来的、但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每次这样做之后,人总是会变得很虚弱。
      旁人学不会,她也不想伤害别人。
      美好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
      后来日记里出现了一页没有日期的记述。
      “杰克走了。我把庄园里所有白玫瑰都剪下来放在他床边。他一直看着它们,像看着我还年轻的时候。拜伦在他脚边躺了一整夜,像在守着什么不肯走的魂。今天早上我再去看他,他已经冷了……”
      字迹极淡极细,像一片落到纸上的玫瑰花瓣,风一吹就会碎。
      只能够从前后的记述里面推断出,那时候大概是1915年的11月。
      之后是长长的空白。仿佛连纸页都在为死亡沉默。
      等字迹重新出现时,已经不复先前的清润,变得锋利、断续、几乎带着一种克制不住的颤抖。
      她写玫瑰开始枯败——是整个花园和她一起病了。
      雨水不停,阳光不来。
      她在夜里咳嗽得厉害,有时整晚坐在杰克的旧书房里,披着他的外套,一遍遍翻从伦敦寄来的旧信。
      杰克死后不久,他的表弟爱德华·黑斯廷斯出现了。
      爱德华那时还很年轻,四十出头,在印度染了一身恶习回来,说话轻快,举止浮夸,像一条刚从雨季河岸爬上岸的漂亮蛇。
      他以继承人的身份,联合黑斯廷斯其他家族成员把杰克名下的现金、股票、茶仓、货船几乎全部提走,只剩下萨里郡那座玫瑰庄园没动,他嫌那里偏僻。
      杰克的遗嘱一直没有公布,传闻在一个保险箱里。
      萝丝在日记里写:“他把所有能带走的都带走了,只给我留了这座园子。他站在门口,笑得像上门的推销员。他说:‘表嫂,往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萝丝一个人撑了将近十年。她拼命种花,拼命制茶,像在补一堵永远在渗水的墙。
      她的咒力一天天被抽干,有时清晨起身,眼前会突然黑成一片。
      但她不恨。
      她只是想念杰克。
      每到杰克生日或忌日,她都会泡一壶深绯晚祷,摆两套杯盏,自己喝一杯,另一杯留给风吹凉。
      拜伦会蹲在桌角,用一种很轻的声音叫她。
      绘礼子看到这页时,喉头有点发紧,她把日记合上,又轻轻打开,仿佛在适应什么。
      封满楼也没说话,只安静地陪她继续看。
      爱德华后来又落魄了。他被人骗走几乎全部身家,在伦敦地下钱庄欠了一身债,又听人说起萨里郡“玫瑰夫人”的茶如今越发值钱,便跑回来要配方。
      萝丝没给。
      她在日记里写:“他坐在我对面说:‘配方卖了,我们就都有钱。’”
      “我说:‘爱德华,这茶要命,我只能给你原料,但是没有就是没有了。’”
      “他不信。”
      “我又说:‘你若非要学,会把命也学进去——回去吧,你承担不起,你眼中的世界和我眼中的不一样。’”
      “他站起来走了,带走了这一季大半的玫瑰,但还是走得很愤怒,像是我做错了什么事。”
      绘礼子读到此处,已经明白了很多。
      封满楼叹道:“萝丝作为咒术师都会被被咒力反噬而死,何况是爱德华——他似乎就是一个普通人。”
      “连她自己都活不长,又怎么肯把这么危险的法子交给一个更弱的人。”
      但爱德华不这么想。
      他在别处听来杰克曾有一个保险箱,据说里面放着遗嘱和他们夫妻最后的财物,还有玫瑰红茶“深绯晚祷”的配方。
      爱德华的狐朋狗友可能会添油加醋地撺掇:“兄弟,你可得赶紧把这些东西拿回来——特别是遗嘱和配方,要是那蠢女人回过神来公布了遗嘱,你倒欠她一屁股债;拿到配方你才能发家致富!”
      果不其然,在用掉了当季原料之后,爱德华的生活稳定下来,他开始不厌其烦找萝丝要遗嘱,要那本配方,要那座庄园。
      萝丝每次都不肯。
      她知道杰克根本没有留下什么财富,也知道所谓的配方根本不在那个箱子里。
      但她不能告诉他。因为那个保险箱里,是杰克留给她的唯一的秘密。
      1934年2月3日。
      萝丝的日记中写下了不详的前瞻:“萨里郡迎来了大干旱。”
      “我已好多天没写日记。手总是抖,心口也疼得紧。我会伦敦看了医生,医生说,我这身子像一棵在旱地里撑了太久的玫瑰。我知道他说得委婉。”
      “还回了曾经的家,现在的主人接待了我,我此刻正在书房里写下这些话。”
      “昨夜我做了个梦,梦见一片大火,把整座园子都点着了。拜伦跑过火海,跑回我身边,白毛上沾满火星。我在梦里叫它走,它不肯。”
      “我想,我得为它做点什么。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要让它活下去。要让这园子,还有人守着。要让那些想把我们最后一点东西也夺走的人,永远进不来。”
      “钥匙还在我脖子上。杰克的秘密还在井里。不能让人拿走。”
      “我会努力保护好玫瑰和拜伦,愿杰克保佑我。”
      这是整本日记的最后一句话。
      许久之后,绘礼子的周边世界终于又响起了声音。
      封满楼问:“……后来,萝丝,拜伦,玫瑰,还有庄园怎么样了?”
      绘礼子深吸一口气合上了日记,把它小心地放回原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8章 逆命:第十二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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