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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港城是不是还不错 就还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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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是语言学习最好的老师,兰家上下同谌山参交流时遇到表述不清的语句,不再替换成蹩脚的普通话,而是粤语英语交替,加上晚上语言家教的双重夹击,连暑假也不停歇,四五个月下来,谌山参在“说”方面还有所欠缺,但在“听”“读”“写”方面却是如鱼得水。
周末的时候,管家会带着他一遍遍的用粤语念古文,从五言绝句到到拗口的宋词长句,再到长篇幅的文言文。
兰存馥某日回家就正看见这一幕。
他将谌山参叫到书房,十二岁的少年身高长得快,竹笋冲破了外皮,不停的拔节,几日不见就又是另一个模样,上一眼还在胸口,转眼就快到肩膀了。
兰存馥问功课、问学校环境、问学习进度,见谌山参手里还攥着本书,他随意翻了一页,叫谌山参用粤语念给他听。
谌山参清了清喉咙。
“瑶草一何碧,春入武陵溪。溪上桃花无数,枝上有黄鹂......”
“我欲穿花寻路,直入白云深处,浩气展虹霓......”
“只恐花深里,红露湿人衣......”
变声期大多会经历一段时间的公鸭嗓,连兰遗爱和兰存馥也不能免俗,谌山参却没有,声线清冽如溪水拍石。
兰存馥问:“谁的诗?”
谌山参答:“黄庭坚。”
兰存馥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对他招手,叫他拖了把凳子,少年脊背挺直,他摸摸少年的发顶:“读得懂吗,说的是什么意思,讲给小叔听一听。”
谌山参当然不懂,只知念而不知其意,卡了壳,半天只憋出干巴巴的几句。
“作者在春天来到武陵溪,看见花和鸟,还有天空中的彩虹。山里无人,只能一个人喝酒。”
管家来送咖啡,日理万机、一分钟当做两分钟在用的小兰总居然在教小孩子念书,碰到晦涩绕口的文字甚至在一遍遍的教,珍、爱兄妹从小到大可没这待遇,兰存馥那时看见两兄妹就烦的锁门。
兰存馥在港城另有房子,鲜少回半坡大宅,兰修德女友众多,每个月回来点一次卯,只有在兰修德回来时他才象征性地住上两三天,最近回来的频率明显勤得多,现在几乎每周都会回来两三天,在兰家做了将近二十年工的管家老怀感慰,小少爷大了,知道家的好了,说不定结婚生子也就是在眼前的事了。
管家的心事九曲十八弯,可惜兰存馥没有读心术,听不到。
兰存馥主管航线业务,七八月的旺季一过,人也闲下来不少,回半坡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一周竟多达四五天,
兰遗珍以前称自己小叔为“雪花神龙”,冰块脸是为“雪花”,“神龙”意为见首不见尾,现在经常能在饭桌看见此“神龙”藏在报纸后面,问家里小孩的近况,兰遗珍的成绩平平,此举不亚于公开处刑,她和保姆抱怨。
“他做什么啊,高世基要倒闭了吗,为什么不去上班,不去应酬,不去交女朋友?”
远在伦敦的兰遗爱听完哈哈大笑,和管家的想法如出一辙:“小叔年纪大了,想结婚生子了。”
目前仅二十七岁的青年企业家兰存馥吃完晚饭,正坐在书房里,一手文件,一手课本的听谌山参念英文。
周末的中午,兰存馥只见兰遗珍不见另一个,问人去哪了。
兰遗珍边摆弄餐巾边回:“和班上几个同学去迪士尼玩了。”
“你怎么没去?”
“去腻了。”
“他们几个人去的?”
“五个吧。”
兰存馥又叫来黄姨问小孩出去玩,身上有没有放钱。
“放了的,手机里放了钱,我叮嘱他要请同学们吃好吃的。”
兰遗珍和兰存馥闲聊,说最近要升学了,兰存郁打电话问她想去哪里上高中。
“小叔,你说去哪比较好,我不喜欢伦敦啊,又冷雨又多,Angel说怕冷就去新加坡,离家还近,但新加坡我又觉得太热了,紫外线又强,老爸说可以去阿姆斯特丹,在他身边读,但荷兰离我的朋友们都好远啊,哥说澳洲也不错,小叔你说澳洲怎么样?”
“Luca要跟我一起出去吗,他学习好,走到哪里都能适应的啦,最好再和我一个班。我们老师经常夸他,理解力特别好,一点就通。”
兰存馥烦得要死,头都要被念炸了,谁管她去哪里,随口应了一句:“Luca,谁?”
“山参啊,他的英文名。”
“谁取的?”
“大哥咯,又好听又简单,是不是。”
“什么时候取得?”
“上个月,山参很喜欢哦。”
好听个屁,兰存馥心想,会所里年轻的西欧小白男十个有八个叫这名。
谌山参回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管家派了车,在外头和几个男孩子疯玩了一天,脸蛋红扑扑的,眉眼舒展了不少。黄姨接过包,问这问那,天气热不热,有没有多喝水,玩的开不开心,中午吃了什么,谌山参一一作答,语气里多了点轻快。
兰存馥下午和友人痛快淋漓的打了一场网球回来,在餐厅门口站了一会没进去,又听谌山参问小叔在哪,是否回来吃饭,兰存馥嘴角弯了一下,信步走了进去。
圣诞假之前,兰遗爱拼着熬了一个月,交出了一份不错的绩点后开开心心的往家赶,谁成想谌山参由兰存馥的生活助理,一个姓康的青年陪着回了人参村。
他的假期很短,只有半个月,左等不回右等不回,一天两个视频催人回港,其实谌山参也才离开五天而已。
回来后少不得呼朋唤友,朋友们都想见见他的“新弟弟”,这半年来,谌山参被兰存馥带着见了几次人,山村里飞出的一只白鹭,几乎没有人不对这小孩印象深刻。
兰遗爱的假期过了一半,这只“白鹭”终于回来了,风尘仆仆的,书包里还装了许多谌支书硬塞给他的腊肉,又重又沉。
这些腊肉遭到了兰遗爱的嫌弃,兰遗珍却觉得很新奇,保姆不让兰遗珍吃,说是盐腌的,小孩不能吃,这话是当着谌山参说的,兰遗爱也是这么想的但没说,他马上去看谌山参的脸色。
谌山参倒不以为意,说的朴实又真诚:“小孩能吃,只是不要多吃,腌制手法其实和培根差不多。”
谌山参一回人参村,兰存馥就隐身了,被兰遗珍吐槽“圣诞节有什么好忙的,也不见他追女仔”,谌山参一回家,兰存馥也现身了。
亲外甥女·兰·大小姐·遗珍和大哥说小话:“你不在家,没看见,小叔对Luca(谌山参)像养儿子。我跟他讲话,他嫌我烦恨不得捂耳朵,对着Luca(谌山参)就是,‘钱够不够花’、‘上课跟不跟得上’,连跟同学出去玩多久回也要问,还给Luca(谌山参)辅导功课。你说,他是不是该找个女朋友了。”
亲外甥·兰·大公子·遗爱听得一脸嫌弃:“不到三十啊,就这么啰嗦,不敢想象老了以后多讨厌。”
第二天,兰遗爱要谌山参跟他出去玩,顺便见见朋友。
黄姨听见了,说:“那要和小兰总说一声哦。”
谌山参听话的和兰存馥打电话报备。
“小叔,我要和大哥出去玩,晚一点回来。”
“去哪?”
“见朋友。”
“叫兰遗爱听电话。”
兰遗爱接过手机,兰存馥带着一副面对下属时的冷淡语气。
“你带他去哪?”
“餐厅吃饭。”
“什么餐厅?”
“就是我和朋友们常去的那家,吃粤菜的。”
“没别的活动了?”
“我们能有什么活动啊小叔?”
“谌山参还不满十三岁,不要带他去和他年龄不符的地方。”
兰遗爱听得翻白眼,什么老头子发言,他边“嗯嗯啊啊”地应着,边上手捏谌山参脸颊上的婴儿肥,滑滑腻腻,像捏一泡果冻。
“八点要回家。”
“……Ok!”
挂了电话,兰遗爱嘟囔了一句“真当养崽了”。
一顿饭吃下来,谌山参的脸颊遭了殃,谁见着他都要掐一下,雪白的皮肉飞起一团红,给兰遗爱看得十分心烦:“报警啊,抓咸猪手!”
谌山参言拙,睁着亮汪汪的眼睛。
某家女儿对着谌山参的脸颊搓圆捏扁:“好乖啊,要是Liam(兰遗爱)对你不好,你就来我家,给我做弟弟吧。”
兰遗爱赶紧将谌山参解救出来:“你弟弟多的都能组个球队了,还觊觎别人弟弟?”
两人赶在八点门禁前回了家,谌山参拖着一身香水味去书房找兰存馥“销假”。
“不是去吃饭吗,身上这么香,脸怎么红了,还有酒味?”
“喝了一点点果酒。”
兰存馥站起身,谌山参仰头看他。
“一点点是多少?”
“两口。”谌山参伸出食指,用大拇指掐住第二个指节,比给对方看,“就这么一点点。”
“好喝吗?”
“比米酒还甜,像糖水不像酒。”
“下次一点点都不能喝,酒是大人喝的,待会你把你大哥叫来,我也要骂他的。”兰存馥用手背碰了碰微红的脸颊,有点烫,“除非大人同意,也就是我同意。”
谌山参既没点头,兰存馥不满的加重了一点语气。
“听见了吗?”
“好的,小叔。”
“去,把你大哥叫来。”
和谌山参一样只抿了两口果酒,酒精在进胃里之前就挥发掉了的兰遗爱,莫名其妙在书房被自家小叔严厉输出了二十分钟。
六年级即将进入尾声的时候,兰存郁特地叫上了谌山参一起,询问他的意见,愿不愿意和小妹一同赴欧来阿姆斯特丹念中学。
兰遗珍很想拒绝,兰存郁是一个极度严厉的父亲,怎么要求的自己就怎么要求别人,尤其是对两个子女,非常标准的一言堂,这要去了荷兰,天天在严父的眼皮子底下,想想都觉得头皮发麻,可她没胆子忤逆老爹,只能期盼的看着谌山参,能拖一个下水就拖一个下水,能拖一个作陪就拖一个作陪。
“去吧,荷兰很漂亮的,又在海边,气候也好。”
谌山参晚上去书房的时候,闻到一股辛辣的烟草味,窗户开着,烟灰缸里丢着半支熄掉的细烟,兰存馥坐在柔软的皮质办公椅里,双手交叠放在腹部,歪着头对谌山参招手。
谌山参拖了把凳子,绕过办公桌,坐在兰存馥身边。
“想去阿姆斯特丹读书?”
“可以去,也可以不去。”
“你好不容易适应了港城,再去荷兰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上语言学校、融入当地环境。当然,我知道以你的聪明,肯定能适应的很好,但荷兰的中学教育其实不如港城,我哥之所以叫遗珍过去,是为了收她的脾性。”
谌山参还不擅长处理言外之意,但从话里的几个“不”字,他听出来了兰存馥的意思。
谌山参所说即所想:“小叔不想让我去?”
兰存馥把玩着袖扣,碧莹莹的方形翡翠,水头饱满光滑,外围一圈细钻,溢彩流光。
“怎么会,人往高处走,留学不是件坏事,小叔只是在给你建议,最终做决定还是你自己。”
“那小叔的建议是留在港城?”
“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那我就在港城念书。”
谌山参喊出口的“小叔”,一声比一声真心实意,他早已在日常生活的潜移默化中将兰存馥看成了可以信任的长辈,且对方暂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兰存馥其实还想问,或许谌山参也会想去伦敦,又怕问出口了会自找麻烦。
兰存馥走到阳台,近处树影婆娑,远处霓虹繁盛,他问谌山参。
“你看,港城是不是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