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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玄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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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弥是被透过窗帘缝隙的阳光晃醒的。不是那种温柔地抚摸脸颊的晨曦,而是直直地、毫不客气地戳在他眼皮上的那种,像是在催他起床。他在沙发上翻了个身,毛毯滑下去一大截,露出光着的脚踝,凉意立刻顺着脚脖子往上爬。他下意识地把脚缩回来,蜷成一团,后脑勺陷进沙发扶手的凹陷里,迷迷糊糊地想着自己为什么没在床上醒来。
然后他想起来了——楼上那个霸占了他卧室的男人。
玄弥睁开眼睛,盯着天花板上那道熟悉的裂缝发了一会儿呆。客厅里很安静,晨光从窗户照进来,在木地板上画出一块一块的金色方格。他扭头看了一眼楼梯的方向——二楼没有任何动静,那扇卧室的门依然紧闭着,安静得像里面根本没有人。
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毛毯堆在腿上。旧衬衫被睡出了好几道褶子,领口的扣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蹭开了两颗。他赤脚踩在地板上,凉意从脚底传上来,让他彻底清醒了。窗外,远处草坡上的绵羊已经开始了一天的进食,几只乌鸦蹲在电线杆上,偶尔发出一声沙哑的叫唤。
走进一楼的卫生间,拉了一下灯绳,那盏用了十来年的白炽灯泡嗡嗡地亮起来。镜子里的自己看起来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头发睡得翘起来一撮,眼睛下面的黑眼圈大概又深了一点。他挤了一截牙膏在牙刷上,薄荷味的泡沫在嘴里炸开,冰凉的感觉从牙龈蔓延到整个口腔。洗脸的时候他用冷水拍了拍后颈,水珠沿着脊椎淌下去,冰得他打了个激灵。
刷完牙洗完脸,他又看了一眼楼梯。二楼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玄弥走到楼梯口,一只手扶着扶手上那道被他小时候刻出来的划痕,抬起另一只手看了看手腕上那块卡西欧电子表。八点十五分。那个人昨天说今天一早出发去伦敦,“一早”这个表述在不同人心目中的定义可能不太一样,但八点一刻对于赶长途火车来说,至少在玄弥的时间观念里,已经不算早了。因弗内斯到伦敦的火车一天就那么几班,错过一班就得在车站等好几个钟头。
他上楼。走廊的地板在他脚下吱嘎作响,那声音在安静的早晨里格外清晰。站在卧室门口,他抬手敲了两下门。
“喂,”他说,“八点多了。”
没有回应。
他又敲了两下,力道比刚才更重一点,指关节叩在木门上发出沉沉的咚咚声。“格雷洛克先生?”
还是没有回应。门板后面一片死寂。
玄弥皱起眉头。该不会是那个人趁他睡着之后自己溜了吧?但如果已经走了的话,卧室门应该是开着的才对。还是说——一个不太友善的念头冒出来——这人直接在楼上幻影移形走了,根本没走门?
他握住门把手,转动,推开了门。
然后他整个人愣在了门口。
阿喀琉斯·格雷洛克正端坐在书桌前。他的西装穿得整整齐齐,深灰色的外套上没有一丝褶皱,白衬衫的扣子扣到了最上面一颗,领带也打好了,是一个标准的温莎结,紧实而对称,和他昨天那种松松垮垮挂着领带的随意模样判若两人。他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浅金色的发丝在从窗户照进来的阳光里泛着柔和的光泽。他面前的桌面上铺着一张白色的手帕——不是玄弥家的,是他自己带的——手帕上整整齐齐地摆着几片面包。
昨晚剩下的那半个全麦面包。
格雷洛克右手捏着一片面包,左手端着一杯水——依然是那只矮玻璃杯——正在以一种极为缓慢的、从容不迫的速度咀嚼着。他吃面包的方式很特别,不是直接咬,而是先用手指把面包撕成小块,然后送进嘴里,每一口都嚼得均匀而彻底,像是在品尝一道需要仔细感受的法式料理。他的脊背挺得笔直,即便坐在一把二手市场买来的旧木椅上,那个姿态也像是在参加一场正式晚宴。
他看到了门口目瞪口呆的玄弥,不紧不慢地咽下嘴里的面包,拿起手帕轻轻按了按嘴角,然后微微颔首。
“早上好,不死川先生。睡得好吗?”
玄弥张了张嘴,一时间不知道该先吐槽哪一个——是他穿着全套西装在自己书桌上吃剩面包的画面?是他用“不死川先生”这种正式称呼的同时正在嚼着一块放了一夜的干面包?还是他那种把一顿隔夜剩饭吃得像是在米其林餐厅里用餐的优雅姿态?
“你……”玄弥的手指在门把手上攥紧又松开,“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大约七点半,”格雷洛克说,把手里剩下的面包片放在手帕上,动作轻柔得像是在摆放一件瓷器,“你的浴室设施很不错,水压很足。”
“你用了我的浴室。”
“是的。”
“我的毛巾?”
“深蓝色那条,质地很柔软。”
玄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的目光扫过桌面,发现那半块面包只剩下最后一片了,旁边的手帕上还放着两片没动过的。“那是我的面包。昨晚的。”
“我知道,”格雷洛克拿起一片面包递给玄弥,手腕翻转的弧度和递给别人一杯红酒没什么区别,“你要来一片吗?虽然放了一夜,但口感依然保持得相当不错——你买的是麦凯面包房的全麦切片吧?爱丁堡那家?”
“你怎么知道?”
“包装袋在垃圾桶里,”格雷洛克说,嘴角微微一弯,那个笑容带着一种发现了别人小秘密的愉悦,“我也喜欢那家店。他们的酸面包做得比伦敦大多数所谓的 artisan bakery 都好。”
玄弥站在原地,手里被塞进了一片放了整整两天的面包。他看着格雷洛克继续优雅地撕着面包片、咀嚼、擦拭嘴角,每一个动作都精准到位,节奏不紧不慢,像是在完成一套精心编排的仪式。这个人吃个剩饭都这么讲究,这种反差让玄弥觉得这个世界果然是不正常的。不是魔法不正常,而是这个魔法部派来的人不正常。
“我们可以出发了吗?”玄弥把面包片放在桌角,没有吃。
“不急,”格雷洛克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喉结优雅地滚动了一下,“时间还早。”
“八点二十了。”
“嗯,离十点还有一阵子。”
玄弥以为自己听错了。“十点?去伦敦的火车九点半就有一班,错过之后要等到——”
“我们不坐火车,”格雷洛克放下杯子,右手伸进西装内袋里摸了一下——玄弥以为他要掏魔杖——结果他掏出来的是一盒录像带。
是玄弥的录像带。
《警察故事》。封面上成龙抓着一把伞挂在公交车外面,画面因为反复播放而有些褪色,边角都磨出了白色的痕迹。格雷洛克两根手指捏着录像带,像是拿着一件刚出土的文物,翻来覆去地端详着,浅色的眼睛里闪烁着货真价实的好奇。
“这是麻瓜搞的新奇小玩意,”他说,语气里带着一种博物学家发现了新物种似的惊叹,“魔法部禁止我们在麻瓜居住区使用这类设备——说是为了避免技术干扰,其实我看就是怕我们学会用录像机之后没人去魔法影院了。我一直想找机会研究一下这东西的工作原理。你知道,把活动的影像存储在磁带上,这思路其实和冥想盆有异曲同工之处——”
“那是我的录像带,”玄弥打断他,声音拔高了半个调,“你怎么翻到的?”
“床头柜下面的抽屉里,”格雷洛克理所当然地说,已经站起身走到了电视机前。玄弥家那台电视机是八十年代初的型号,方方正正的一大坨,屏幕是凸面的,底下连着一台录像机,录像机的面板上积了一层灰。格雷洛克蹲下来,修长的手指在录像机的按钮上犹豫了一下,然后果断地按下了电源键。录像机嗡了一声,红色的指示灯亮了。他把录像带推进卡槽,机器咔嗒一声把带子吞了进去,开始发出低沉的运转声。
“十点出门,”格雷洛克站直身体,拍了拍西装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我的交通工具很快,大约一个小时就能到伦敦。你先把需要带的东西收拾好。”
玄弥站在原地,看着这个人熟练地拿起遥控器,对准电视机按下了播放键。屏幕上闪过一阵雪花,然后是熟悉的片头——他也就会按播放键了,连快进键都找不到,中间不小心按到了暂停,画面定格在成龙的一个表情上,格雷洛克凑近了屏幕研究了半天才在玄弥的提示下重新按了播放。
玄弥觉得自己疯了。他让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住进自己家,吃了自己的面包,用了自己的浴室和毛巾,现在那个人正坐在他的客厅里看他的《警察故事》录像带,而他本人则被赶去收拾行李。
他骂骂咧咧地走进卧室,从衣柜里翻出那个用了三年的帆布书包。书包的背带上缝过两回,是他自己用针线补的,针脚歪歪扭扭但很结实。他把录取通知书和用品清单折好放进书包最里面的夹层里,然后开始往里塞东西——他平时攒的钱,分成好几份仔细地叠好,有纸币也有硬币,总共大约四十英镑出头,是他每个月从生活费里抠出来的积蓄。他把钱装进一个小布袋里,拉紧抽绳,塞进书包侧面的口袋。然后又放了一瓶水、一包消化饼干、一件备用的T恤,以防万一要在伦敦过夜。
收拾完东西,他下楼,发现格雷洛克已经把客厅占领了。那位魔法部公务员坐在沙发正中央,西装外套脱了搭在扶手上,领带依然一丝不苟地系着,右手拿着遥控器,左手搭在沙发背上,姿态放松得像是这间屋子的主人。电视屏幕上,成龙正从商场二楼跳下来,顺着灯柱滑到地面,格雷洛克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叹。
“这个人是麻瓜吗?”
“不然呢?”玄弥靠在厨房门框上,双臂抱在胸前。
“他的身体素质和魁地奇球员有得一拼,”格雷洛克若有所思地说,然后按下了暂停键,画面又定格了——这回停得不是时候,定格在一个模糊的侧脸上,但格雷洛克似乎并没有注意到。
“魁地奇,”玄弥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巫师运动。飞天扫帚,球,空中对抗。你到了霍格沃茨之后会学到的。”
玄弥决定不再追问。他看了一眼手表,九点刚过。还有将近一个小时。
那两个小时大概是玄弥人生中最漫长的一段时间之一。他坐在餐桌旁边,看着格雷洛克把《警察故事》从头到尾看完,中间倒带倒了三次——因为他不会用录像机的快退功能,每次都把带子倒回开头,然后再快进,快进过头了又倒回去,反复折腾了好一阵子才找到刚才看的位置。每次他按错按钮的时候都会微微皱一下眉,那种“区区麻瓜机器怎么可能难倒一个巫师”的表情和接下来被证明确实被难倒了的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你这个机器,”格雷洛克在第三次倒错带子之后终于开口,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情不愿的挫败感,“设计得很不直观。”
“右边那个带箭头的按钮就是快进,”玄弥头也不抬地说。
“我知道,”格雷洛克说,然后按了左边的按钮。画面又开始倒带。他沉默了两秒钟。“右边是哪个右边?以我的视角还是以机器的视角?”
九点五十分的时候,《警察故事》的片尾字幕终于开始滚动。格雷洛克站起来,伸了一个幅度不大但很舒展的懒腰,重新穿上西装外套,对着玄弥家那面挂在走廊里的旧镜子整理了一下领带和袖口。他的手指在领带结上轻轻推了一下,调整了不到两毫米的距离。
“准备出发,”他说。
玄弥已经等了两个钟头了。他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把书包甩到背上,鞋带在手指上绕了两圈用力一拉系成死结,然后站在门口等着。他的心情在这一刻终于从烦躁切换成了一种谨慎的期待——不管怎么说,要去伦敦了,要去看那个所谓的对角巷了,要亲眼见证那个人说的魔法世界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格雷洛克不紧不慢地走下楼梯,在玄关处停下脚步,左右看了看。“你的车棚在哪边?”
“车棚?”玄弥愣了一下,“你不是说你开车吗?车停在车棚里?”
“算是吧,”格雷洛克说,嘴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那个表情让玄弥隐隐觉得不太对劲。
他跟着格雷洛克走到农舍侧面的车棚。波纹铁皮的棚顶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白光,棚子底下,玄弥那辆深蓝色的罗利牌旅行车孤零零地靠在墙边,旁边的空地上多了一样东西。
一辆自行车。
不是摩托车,不是汽车,而是一辆自行车。和玄弥那辆罗利牌差不多大小,但明显要老旧得多——车架是深墨绿色的,漆面有多处磨损,露出底下暗沉的金属色,车把上的橡胶套已经磨得发亮,后座加装了一个铁架子,架子上绑着一块叠得整整齐齐的深蓝色绒布坐垫。整辆车看起来就像是某个退休邮递员骑了二十年的老古董,唯一不太一样的地方是车铃——那个车铃是黄铜的,擦得锃亮,在阳光下发着金光,上面的花纹精致得和这辆破车的整体气质格格不入。
昨天晚上天太黑了,玄弥根本没注意到车棚里多了一辆自行车。或者说,他压根就没想过要去注意——谁会想到一个从伦敦来的魔法部公务员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
“你的车,”玄弥用一种非常平静的语气陈述道,“是一辆自行车。”
“是的。”
“骑自行车去伦敦。”
“差不多。”
“从这里到伦敦直线距离超过七百公里。”
“四百四十英里左右,如果走直线的话,”格雷洛克精确地补充道,“大不列颠岛南北距离本来就没你想的那么长。”
“那是汽车走高速公路的距离,”玄弥把书包带子往上拽了拽,“骑自行车走山路,中间还要翻越奔宁山脉,你跟我说一个钟头?”
格雷洛克从口袋里掏出魔杖,用杖尖轻轻敲了敲自行车的车座。车座发出一声轻微的嗡鸣,然后整个车身微微震动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唤醒了。车铃自动发出叮铃一声脆响,那声音在安静的草场上空回荡了一下才消散。
“这不是普通的自行车,”格雷洛克说,跨上车座,两只脚踩在脚踏板上,回头看了玄弥一眼,脸上的表情介于得意和期待之间,“这是经过魔法改造的飞天自行车。魔法部交通工具管理司注册编号SG-7742,最高时速可达到音速的六成,常规巡航速度控制在时速三百英里左右,伦敦一个小时内可达。上来,坐后面,抓紧我。”
玄弥站在原地,看了看那辆破旧得随时可能散架的自行车,又看了看车棚外面广袤的苏格兰高地草场。风从远处吹过来,把草坡上的帚石楠吹得沙沙作响。然后他又看了看格雷洛克脸上的表情——那个表情就像是一个刚拆开圣诞礼物的孩子,迫不及待地想要炫耀自己的新玩具。
这人是认真的。他真的打算骑这辆破自行车飞上天空,穿过半个英国,然后在一小时之内抵达伦敦。
他有一千个理由不上这辆车。速度不安全、交通法规不允许、这辆车看起来至少二十年没保养过了、他连头盔都没有——但排在这些理由最前面的那个,是他今天早上看到的那一系列事情。复原的面包,凭空出现在他家的陌生人,那根货真价实能发光的魔杖。如果那些都是真的,那这辆自行车大概也是真的。
而且他想看看。他想看看从空中俯瞰苏格兰高地是什么样子。
“抓紧你?”玄弥走到自行车旁边,抬腿跨上后座,屁股坐在那块绒布坐垫上——坐垫比看起来要软,坐上去还挺舒服,但坐垫底下的铁架子硬邦邦地硌着大腿内侧,他知道骑不了多久就会开始疼。
“抱紧我的腰,”格雷洛克说,脚踩下了脚踏板,“千万别松手。一旦上了高度,摔下去的后果我可不想用恢复如初来测试。”
玄弥不情不愿地伸出手,抓住了格雷洛克西装外套的两侧。指尖下的布料触感光滑而冰凉,是那种很贵的面料才有的质感。
“抓紧了,”格雷洛克说,“不是抓衣服——抓腰。”
玄弥咬了咬牙,把手臂往前伸了伸,环住了他的腰。格雷洛克的腰比看起来要结实,不是那种松松垮垮的办公室身材。
“好了,出发——”
自行车动了。
一开始的几秒钟,一切都还很正常。格雷洛克踩着脚踏板,自行车晃晃悠悠地出了车棚,沿着门前那条坑坑洼洼的土路往前骑。车轮碾过一颗石子,车把歪了一下,差点冲进路边的草地里,玄弥下意识地收紧了手臂。然后格雷洛克调整了方向,自行车逐渐加速,车轮在土路上滚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平稳。
然后他按了一下那个黄铜车铃。
叮铃。
自行车的前轮离开了地面。
不是跳起来的那种离开,而是平稳地、持续地、以一种完全违背物理学常识的方式向上飘了起来。玄弥低头一看,脚下的土路正在迅速缩小,路边的草坡变成了越来越远的一抹绿色,羊圈里的绵羊变成了一团一团白色的小点,麦克唐纳家的农舍缩成了火柴盒大小。风突然变得很大,呼啦啦地灌进他的耳朵里,把他额前的头发全部吹到了后面。
“你——”他张嘴想说话,但话刚出口就被风灌了回去。
“抓紧!”格雷洛克在前面喊了一声,声音被风撕成了碎片但依然能听出其中的笑意。
然后自行车开始加速。
真正的加速。那种感觉不是骑车,而是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在后面猛地推了一把——自行车连人带车整个儿向前弹射出去,周围的空气发出一声沉闷的音爆,震得玄弥的耳膜嗡嗡作响。苏格兰高地的风景像是被按下了快进键的录像带一样疯狂地向后倒卷,草场、湖泊、山丘、树林、村庄,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模糊的色块,绿色黄色蓝色棕色混杂在一起,从他眼角的余光里飞速掠过。风压得他睁不开眼睛,眼泪从眼角被吹出来,沿着太阳穴往后飞,他感觉自己的脸皮都在往后扯。
这根本不是在骑自行车。这是坐在一架没有挡风玻璃的战斗机上面。他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胃好像还留在格伦莫尔农场上空,而身体已经飞到了十英里之外。
“你还好吗——!”格雷洛克回头喊了一句,他的头发也被风吹得全部向后倒,露出整个额头,看起来和平时的从容形象判若两人。
“我——”玄弥刚一开口,嘴里的空气就被吹跑了,腮帮子鼓起来又瘪下去,声音卡在喉咙里出不来。他只能用手臂死死箍住格雷洛克的腰,把脸埋在他的后背上,用西装外套的布料挡住迎面而来的狂风。西装上有一股淡淡的洗衣液味,还有一种他说不上来的木质调气息,大概是古龙水之类的东西。
自行车在空中拐了一个弯,身体猛地往右边倾斜,像是坐过山车到了最高点之后的那一下俯冲。玄弥的整个胃翻了一下,酸水涌到嗓子眼,他又硬生生咽了回去。他能感觉到自行车在云层里穿行,湿漉漉的雾气打在他裸露的手臂上,冰凉凉的一片。然后突然之间,阳光又刺穿了云层,金色的光线照得他闭着眼睛都能感受到一片暖红。
“你确定——这是——自行车——吗——!”玄弥在风里拼命喊出了这句话。
“飞天自行车!”格雷洛克也喊了回去,声音里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享受,“魔法部交通工具管理司开发的产品!原本是为不方便使用飞路网的偏远地区巫师设计的通勤工具!后来因为超速违规的人太多,被限制生产了——这一辆是绝版!”
“你刚才说——注册编号——我以为——你是——合法——骑的——!”
“注册是注册了!超速是另一回事!”
玄弥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把格雷洛克的腰箍得更紧了一点,心想如果今天能活着落地,他回苏格兰之后一定要把这件事写进日记里。
接下来的大半个小时是一场漫长的折磨与惊叹并存的过程。折磨是因为自行车在空中飞得毫无规律可言——忽上忽下,忽快忽慢,有时候格雷洛克为了抄近路会直接从两座山峰之间穿过去,两边的岩壁近得玄弥觉得只要伸一下手就能碰到;有时候他又会突然把车头往上一拉,自行车以一个近乎垂直的角度窜上高空,然后从云层上面俯冲下去,像是老鹰从天上扎下来抓兔子。玄弥在后座上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零重力体验——自行车下坠的时候他从坐垫上飘起来了一瞬间,屁股离开了绒布垫子,整个人的重量全靠两条箍在格雷洛克腰上的胳膊撑着,吓得他尖叫了一声,那声音尖得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是从自己嗓子里发出来的。
但同时他也看到了这辈子从未见过的风景。苏格兰高地从空中俯瞰是一整片绵延不绝的绿色绒毯,湖泊像镶嵌在绿毯上的碎玻璃,反射着云层缝隙里漏下来的阳光。越过边境进入英格兰之后,地势逐渐变得平缓,田野被分割成整整齐齐的方格,黄色的是油菜花田,绿色的是牧场,偶尔有一条银色的河流蜿蜒穿过,河面上有小小的船只在缓缓移动。城镇的屋顶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红瓦灰瓦交错排列,教堂的尖顶在阳光下闪着微光。公路上的汽车像是火柴盒大小的玩具,在固定的路线上缓慢地移动着。
“奔宁山脉到了!”格雷洛克在前面喊了一声,自行车再次拉升高度,从绵延的山脊上方掠过。山上的风力发电机像是白色的巨型玩具,叶片在慢悠悠地转动着,有一只鹰在自行车的正下方盘旋,玄弥甚至能看清它翅膀上每一根羽毛的纹路。
“你经常——这样——骑吗——!”玄弥问。
“不经常!平时都用飞路网!今天是为了让你体验一下!”格雷洛克的声音听起来已经有点喘了,毕竟他一直在踩脚踏板——虽然玄弥不太确定飞天自行车为什么还需要踩踏板,但格雷洛克一直在踩,踩得西装后背上洇出了一小块深色的汗迹。
一个小时后。
自行车开始降高度。伦敦从地平线上浮现出来,先是一层灰蒙蒙的雾霾,然后是密密麻麻的建筑群铺满了整个视野,延伸到天边看不到尽头。泰晤士河像一条灰绿色的缎带把城市分成了两半,河上的桥梁隔一段就有一座,桥面上车辆川流不息。大本钟的钟楼在阳光下泛着金色,伦敦眼的白色轮圈在远处缓缓转动。自行车越飞越低,风里的汽油味和城市特有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混杂气息越来越浓,和苏格兰高地上清冽的草香完全不同。
他们最终降落在一条狭窄的暗巷里。自行车晃晃悠悠地落下来,车轮触地的那一刻玄弥感觉自己的脊椎被震了一下,然后整个人像是从一场噩梦中醒过来一样大口大口地喘气。巷子两侧是红砖墙,墙根长着青苔,头顶上晾着几件忘记收的衣服,被风吹得飘来飘去。一只花猫蹲在垃圾桶旁边,看到一辆自行车从天而降,眼睛瞪圆了一瞬间,然后转身就跑了。
玄弥从后座上翻下来。他的腿软得像两坨棉花,双脚刚碰到地面就不受控制地弯了下去,膝盖差点磕在巷子里的鹅卵石地面上。他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大口呼吸着伦敦不算太新鲜但至少没有高空那么稀薄的空气。然后胃里翻涌了一下——他再也忍不住了。
他吐了。
还好巷子里没有别人。玄弥扶着砖墙,把今天早上那点面包和牛奶吐了个干净,胃酸烧得嗓子眼里火辣辣的,眼泪和汗水一起糊在脸上。他听见格雷洛克在他身后停好了自行车,皮鞋踩在鹅卵石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然后一只手递过来一块白色的手帕。
手帕。又是他自己的手帕。今天早上用来垫面包那块。
“用水洗过的,”格雷洛克说。
玄弥接过手帕擦了擦嘴,说不出话来。他把手帕揉成一团攥在手里,直起腰,狠狠地瞪了格雷洛克一眼。格雷洛克的表情带着三分歉意和七分毫不掩饰的愉悦,嘴角向上弯着,怎么压都压不下去。
“你故意的,”玄弥声音沙哑地说。
“我只是觉得,让你从苏格兰坐火车来伦敦太浪费时间了,”格雷洛克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领带——刚才在天上飞的时候领带飞起来打到了他的下巴,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红印,他居然在这种时候还能保持领带结的完整,“而且说实话,飞越奔宁山脉的风景确实值得一看,你不觉得吗?”
“我全程闭着眼睛。”
“那你看到了自己眼皮内侧的血管网络,也不失为一种独特的体验。”
玄弥想反驳他,但嗓子眼里还残留着胃酸的灼烧感,张嘴只能发出一声沙哑的咳嗽。他靠在墙上缓了几分钟,腿终于恢复了知觉,能站直了。他把格雷洛克的手帕塞进裤子口袋里,心想洗干净之前绝不会还给他。
格雷洛克把自行车推进了巷子最深处的一个凹角里,用一把看起来同样是黄铜质地的锁把车轮和墙上的水管锁在了一起。然后他拔出魔杖,在自行车周围点了几下,空气微微波动了一下,自行车的轮廓模糊了一瞬间,然后重新清晰起来——但看起来比刚才黯淡了一些,像是被一层薄灰覆盖着,很容易被忽略过去。
“隐蔽咒,”他简短地解释了一句,收起魔杖,拍了拍西装上的灰尘,重新恢复了那种一丝不苟的从容姿态,“走吧,破釜酒吧就在拐角。”
玄弥跟着格雷洛克走出巷子,书包在背上一颠一颠的。他回头看了一眼那条巷子——阴暗、狭窄、毫不起眼,谁也想不到里面藏着一辆能飞上天的自行车。
破釜酒吧是玄弥这辈子见过的最奇怪的建筑——不是因为它有多华丽,恰恰相反,它又小又破,夹在一家书店和一家唱片行之间,两边的建筑都比它高出一截,像是被挤扁了一样。它的门面是深色的木头,油漆斑驳得厉害,门楣上挂着一块歪歪扭扭的招牌,上面写着“破釜酒吧”几个字。最奇怪的是,旁边唱片行门口有两个正在翻看黑胶唱片的人,目光从破釜酒吧的门前扫过去的时候,眼神是空的——不是视而不见的那种空,而是好像那块地方根本不存在。他们的视线会自动跳过那扇门,落在唱片行另一侧的书店橱窗上,没有任何停顿,没有任何困惑。
“麻瓜看不见它,”格雷洛克的声音压得很低,嘴唇几乎没怎么动,“施了咒的。跟我来。”
他推开那扇黑漆漆的木门,门轴发出一声干涩的呻吟。玄弥跟在他身后跨过门槛,书包带子在门框上蹭了一下。
里面的光线很暗,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混合了麦芽酒、旧木头和壁炉烟灰的气味。几张歪歪扭扭的木头桌子散乱地摆着,角落里坐着一个戴着高帽的老头在慢吞吞地喝着一杯冒着绿色泡沫的啤酒,吧台后面站着一个光头的男人,正用一块灰扑扑的抹布擦着杯子。
那应该就是破釜酒吧的老板。汤姆,格雷洛克进门的时候这么叫了他一声。汤姆抬起眼皮看了他们一眼,冲格雷洛克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目光在玄弥身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开了,像是见惯了被领进门的新生。
穿过酒吧,后门出来是一面红砖墙。墙上满是涂鸦,角落里的垃圾桶散发着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格雷洛克站在墙前面,拔出魔杖,用杖尖在几块特定的砖上依次敲了三下。砖块开始动了——先是一块往后退了半寸,然后是旁边的几块一起翻动、旋转、重新排列,就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快速拼图,眨眼之间就开出了一道足以让两个人并排通过的拱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