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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那个人的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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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子中途赏景寻歌声,耽误了一些赶路的进度,随从将车马赶得飞快,生怕错过了入城的时间,一路上尘土飞扬,洛川坐在车里被颠得左摇右晃,不得已出声,“阿浩,你慢点,咱们不急。”
“公子,怎么能不急!晚了咱们难道在外头过夜?”阿浩加快了速度,不顾自家公子的哀嚎,哪里还看得出刚才悠然的气度。
“长公子来时嘱咐我了,叫我看着您点,别因为贪玩误了事,要是让夫人和长公子知道今天差点耽误行程,我可怎么办啊公子!”阿浩絮絮叨叨地说,洛川忍着颠簸,发现人家说的没错,只好默默忍下想要呕吐的感觉。
可是洛二公子心里没有一点后悔,要是听不到那样美妙的歌声,错过那样清丽婉约的美人,才是人生一大憾事呢。
长安的女郎都跟刚才那女孩儿一样吗?像一朵含羞待放的水莲花,端庄优雅,可远观而不能亵玩。
生平第一次,洛川有了亲近女孩子的想法,得想办法给大哥写信,问问他定亲时是怎样的心境。
紧赶慢赶,总算赶在城门关闭之前到了凌家,家主凌秩位任大司农一职,和洛川的父亲洛钦私交甚笃,这回应洛父所托,对这爱读书的洛家二公子照拂一二。凌家长公子凌则风,和洛川年纪相仿,二人幼时经常跟在洛川大哥洛旻身后,活脱脱两个跟屁虫,跟屁虫之间的感情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凌则风早就站在自家大门口,准备好好迎接发小,结果被阿浩赶的车喂了一嘴灰,“我说,唉?是阿浩吧,不是我说,在长安城里不能这么快,万一冲撞了宫里的车架呢?记住了啊,而且这闾里住着许多百姓呢,一个不小心,撞着贪玩四处跑的小孩儿可就不好了。”
“我晓得了,凌公子。”阿浩见凌则风认出来自己,心里很高兴,更何况人家好心提醒,自己刚来长安城,万一哪里不懂犯了错,说不定会连累自家公子,还是小心为妙。
猛地想起什么,阿浩惊叫一声,“哎呀,我家公子!”他掀开车帘,洛川在车里软软地靠着车壁,一副舟车劳累极了的样子。
凌则风也凑到车前来看,调侃道,“哎哟喂,你这是咋了?水土不服?”
说着,他上前把洛川架出来,还没等落地,洛川一个飞身,跳到了他背上,俨然是要凌长公子屈尊背他。
凌家外院的家仆看见了,颇有些惊讶,这些人是不认得洛川的,只知道有一位远道而来的客人,是家主故友托付的,看见这人与长公子十分亲密,心里都在暗暗盘算着。
“公子!稳重些。”阿浩还得看行李,实在分身乏术,只得无奈地提醒洛川。
凌则风颠了下洛川,转头对阿浩说,“没事儿,叫我家的人来帮你搬,我先带你家公子进去休息。”
凌家的人一听,长公子这是在点他们呢,先后忙着来帮忙,可惜这位客人行李数量有限,没几个人就帮着搬完了。
凌则风先带着洛川到自己的院子里,把人丢到黄花梨椅子里,自己猛灌一口茶水,“这些年不见,你重了不少,可把我累坏了。”
他松动肩膀和手臂,一副累坏了的模样。
洛川在椅子里坐正,啜了一口茶水,悠悠说道:“这你就不如我大哥了,我大哥......”
这是又要炫耀自家大哥了,凌则风赶忙让他打住,“行了,知道你有个天上地下独一个的优秀长兄,这回到长安里来,怎么想到用李文渊这个名字啊?”
洛川的名是父亲取的,字则是生母央求大夫人取的,叫文渊。他生母姓李,叫李兆宜,原是个歌姬,被纳为洛钦的小妻之后,与大夫人姚映华感情很好,后来染病去世,把洛川托付给姚夫人,临终前说此生不求他富贵与公卿,只求一世平安健康。
这年头人们包容很多,百戏流行,雅乐、俗乐都有市场,宴会上、踏青出游时,都少不了让乐伎们表演,让气氛更好些,但是乐伎身为贱籍,往往有许多身不由己之处。乐伎的孩子,是不会被上流阶层承认接受的。洛川在他大哥的保护下,人生前十八年快乐自在,可那是在洛家,他大哥说话顶事,到了长安事情就复杂起来了,于是洛旻和大夫人一合计,让洛川对外随母姓,以字为名,化名为李文渊。
凌家有声望地位,按常理,凌则风一生都不会和洛川有交集,但谁让他小时候在洛家借住,早早就认识了洛川。儿时的情分到这时候也没有断,对方稍一解释,他就明白洛旻的良苦用心。
“你大哥想的长远,之后咱们到太学,你千万别把底细随便透露给别人,有些人势利眼,城府深的人面上和你哥俩好,背后指不定什么时候捅你两刀。”凌则风双手撑在脑后,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洛川说话。
“太学是什么样的啊?”洛川眨着闪亮的大眼睛,“五经里我还缺了一本《礼》,先借你的看看成不成?”
太学并不容易进,一是像凌则风这样,经过中央选拔,成为正式的博士弟子,二是地方推荐,成为“如弟子”,标准并不比中央选拔低,洛川既不是正式的博士弟子,也不是如弟子,他只是去旁听的学生,但就是这样一个旁听的名额,也不是能随便拿到的。
凌则风随手一指,“那边的书架上,你随便看,有些是我之前听博士讲课后整理的笔记,若是你有什么想法,可以和我探讨一二。”
洛川踱步到书架前,抽出一本书,珍惜地看了起来。
凌则风见他这么用功,心里十分欣慰,说道:“你也不必着急,八月上旬你便可以入太学听讲了,到时候我带你去槐市买书,顺便熟悉一下日程,对了,你虽然是来旁听的,但参加考试合格之后可以转为正式学生,有没有想过这个?”
洛川却已经沉浸在书本里,不回话了。翻书时看到书里夹着一张梅花笺,正面写了两句诗,落款是“寒英”,背面则是一副傲梅凌雪图,在角落藏着水隐居士四个字,很秀气端正。
有家仆来传话:“长公子,夫人说给李公子的院子收拾好了,就在华阳街,您看什么时候送李公子过去?”
长安城中有八街九陌,一百六十个闾里,城中市集多达九个,最大的是东市和西市。
凌则风说:“你去跟张夫人讲一声,今天我给李公子接风洗尘,就不在家吃了。文渊,咱们先去你住的地方把东西都收拾好,然后去吃染炉。”考虑到洛川在蜀郡长大,喜欢吃点酸辣可口的,凌则风口味和他不同,偏好清淡滋补的食物,染炉可以分格烫食,兼顾他们两个人的口味,再好不过。而且七月天气热,火热的染炉配上冰饮,冰火两重天,再差人去外头摊子上买两碗新鲜的梅子刨冰来,美味加倍。
洛川这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去,笑着说好。
陌生的城市,热闹的街陌,洛川跟着凌则风到了自己接下来要住的小院,地方不大却十分整洁,看得出来是用心打扫过的。凌则风进来之后却皱了皱眉,到了此地才发现这里离市集很近,且一街之外多歌楼酒肆,不像能安静读书的。洛川一读起书来跟个痴人一样,本该给他找个闹中取静、治安良好之地,生活上方便些,也不扰他平日起居。
凌大公子问引路的家仆:“怎么挑了这么一个地方?我记得章台街那里不也有宅子?这是张夫人的意思还是你们办事偷懒了。”最后一句话有些严厉,十足的长公子威严。
家仆不惊不慌,淡定地回答:“本来是定了那里的,可是小公子近来忽然发奋,要到那边去备考,大夫人吩咐,先让李公子在这里住着,若是之后有不便之处再安排。”
凌则风对自己弟弟这三分钟热度非常瞧不上眼,奈何是自己的亲弟弟,父亲已经应了他的要求现下也不好驳回,只得先委屈一下好友,“文渊,你先住这儿,若是住得不高兴只管跟我说。”
洛川好奇地打量这方小院,阿浩早已找着自己的屋子,兴奋地喊他来看,原来从这个窗户看出去,正好有只麻雀在树枝上歇息,憨态可掬。
“这儿很不错,我喜欢。”洛川本就不喜欢太大的房间,他是真的觉得这里刚刚好。
只是凌则风心里有块疙瘩,硌得他不舒服。小弟今年也十五岁了,立下豪言要考入太学,他居住的院落本就是精心修缮过的,结果还嫌弃家里氛围不够,要跑到外头去头悬梁锥刺股,定要在明年惊艳长安所有人。就是被惯的无法无天了。若来的人是洛旻,还会这样安排吗?或者说,若洛川与洛旻是一母同胞的兄弟,是否会得另眼相看呢?
其间种种,凌则风不敢深思。或许洛川化名而来,本就是一个答案。亲疏远近乃人之常情,好在洛旻对这个弟弟十分看重。凌则风在心里默默叹气,大同社会的实现还任重道远啊。
院子不大,洛川带的东西也不多,没一个时辰就把屋里屋外收拾得井井有条,洛川忽然问哪里有卖兰花的,凌家的家仆哪里会放过这个在长公子面前露脸的机会,忙说自己知道,请二位公子尽管出门吃饭,等李公子一回来保证能看到最好的兰花。
洛川哭笑不得,他并不要求吃穿用度都最好,只对那人说不必那么着急,有时间他还是想自己去看看。
其实那家仆不喜欢花草,觉得招引蚊虫,打理起来比人还娇贵,奈何贵人们喜欢,所以哪怕自己不知道哪里有卖,哪里有卖上好的品种,也要先把活揽下来。
说到兰花,洛川就想起山间碎光笼罩的素雅女孩,她欲语还休的眼神和淡淡的笑,伴着兰花的幽香,那个人的泪眼与笑颜在脑海中愈发清晰,跟油墨印在纸张上一般,再不能涂抹修改一分一毫。
凌则风看着洛川春风一般的笑容,颇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是......要吃染炉,高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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