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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小厮 林砚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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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砚跟林忠说:“我要一个能用的人。”
林忠正在给他报上个月的柴米账目,听到这话,账册停了,抬起头看他,目光里带着疑惑。
“少爷身边不是有墨书吗?”林忠说,“前儿老爷刚指给少爷的那个小童子,不是天天跟着少爷出门吗?”
“墨书才十二岁,跑个腿打个灯笼还行,别的做不了。”林砚说,手指在桌上划了一个圈,“我还需要一个人。能帮我做事的人。记账、跑腿、传话、在外面打听消息——什么都做。不是那种只会端茶倒水的,是我能信得过、能教得出来的。”
林忠的眉头皱了起来,但没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老奴去挑几个来给少爷看看。”
当天下午,林忠领了三个小厮来。
第一个叫来福,十五岁,虎背熊腰,站在林砚面前像一堵墙。林忠说这孩子力气大,能搬能扛,干活利索。林砚看了他一眼,问:“三斤米和三斤二两米,哪个贵?”来福愣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林砚摆了摆手。
第二个叫春生,十三岁,白净斯文,长得不错,是外院管事推荐来的。林忠说他识字,能读会写。林砚看了他一眼,问:“今天早饭吃的什么?”春生想了想,说:“粥。”林砚又问:“什么粥?几碗?”春生又想了想,说:“白粥,不知道几碗。”林砚摆了摆手。
第三个叫阿贵,十四岁,机灵是机灵,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看人总是带着笑。林忠说他在厨房帮忙,手脚勤快。林砚看了他一眼,还没开口问话,阿贵就先笑了:“少爷有什么吩咐尽管说!小的最听使唤!”林砚看了看他那张过于热情的脸,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但也说不上来。他想了想,问了一句:“厨房里今天用的油是花生油还是菜籽油?”阿贵的笑容僵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说不知道。林砚摆了摆手。
三个人走了以后,林忠站在那里,脸上带着一种为难的神色:“少爷,这三个都不行吗?”
林砚摇了摇头。
他不知道该怎么跟林忠解释。他要的不是力气大的、不是识字的、也不是嘴甜的。他要的是一个能观察的人,能看出三斤和三斤二两的区别,能注意到每天吃了什么粥、用了什么油的人。这种能力叫什么来着?洞察力。在一个九岁孩子的词汇里,他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描述这个东西。
但他知道那种感觉。
就像他第一天看账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鸡蛋三十斤”的不对劲。不是因为他算力有多强,是因为他习惯性地注意数字之间的章法。他需要一个人也有这种感觉,不一定要很聪明,但一定要能在别人不注意的地方注意到。
林忠叹了一口气:“老奴再找找。”
林砚点了点头,没有催他。
三天后的傍晚,林砚在廊下散步。
他没有目的地,就是从房间走到正厅再走回来,顺便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账目的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吴贵的事还没有动,他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黛玉的功课改了,《史记》念不动就换简单的,散步倒是坚持得不错,每天傍晚一圈,已经从走不动变成了自己跑去后院看鱼。
他走到回廊拐角的时候,忽然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不重,但很突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拐角那边冲出来,端着一只托盘,脑袋低着没看路,一头撞在了他的肩膀上。托盘晃了,上面的茶碗“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摔成了三瓣。茶水溅了一地,也溅了他一身,棉袍前襟湿了一大片,还冒着热气。林砚被撞得退了一步,后背撞在廊柱上,闷闷的一声。
那个身影也摔了,“扑通”跪在地上,吓得浑身发抖。
“小的该死!小的该死!少爷饶命!”
是个男孩,约莫十一二岁,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短褂,瘦得像根柴火棍,手腕细得像两根干树枝。他比林砚高了小半个头,但身子薄得像纸片,缩成一团的时候反而比站着的林砚还矮了一截。他的脸低着,贴在地上,整个人趴在那里,像一只受惊的鹌鹑。
林砚低头看着他。
茶水流了一地,碎瓷片散在脚边,有几片尖角朝上,在夕阳下闪着冷光。那个男孩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额头碰在青砖上发出“咚咚”的声响。
林砚没有说话。
他在等一件事。
那个男孩磕了两下头,忽然停了下来。他的手在地上摸索了一下,不是摸索地面,是在摸碎瓷片。他摸到了一片,捡起来,又摸到了一片,也捡起来。他把碎瓷片一片一片地拢到一起,拢成一堆,然后用身体挡着,不让那些尖角朝上的碎片暴露在外面。
做完这些,他才继续磕头:“小的该死!茶碗碎了,小的赔!”
林砚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
先捡碎瓷片,再磕头。
这个顺序不对。正常的反应是先磕头求饶,再收拾烂摊子。但他先收拾了。而且他收拾的方式不是随便一扒拉,他把碎片拢成一堆,尖角朝内,用身体挡着。他怕的不是摔碎碗这件事本身,是怕碎片扎到人。
怕扎到谁?扎到路过的人。或者扎到他磕头的那个少爷。
“你叫什么?”他问。
男孩的头还是低着:“小的叫阿四。”
“几岁了?”
“十二。”
“哪里人?”
“小的……”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小的没有爹娘。”
林砚沉默了一下。
“起来。”
阿四从地上爬起来,低着头,两只手攥着衣角,全身还在微微发抖。他的膝盖上有两块红印——磕头磕的。身上那件短褂的袖口磨出了毛边,领口也有一个小小的破洞,用粗线缝的,针脚歪歪扭扭的。
林砚看了他一会儿,说:“茶碗碎了就碎了。你先去吧。”
阿四愣了一下,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很快,只有一眨眼的工夫,又低下头去了。但那一眼,林砚看清了他的脸。瘦长的脸,颧骨微高,眼睛不大但很亮,不算清透,但有光。
阿四弯腰拾起那只空了的托盘,转身跑了。跑了两步又回头鞠了一躬,然后一溜烟地消失在回廊尽头。
林砚回房换了一件干棉袍,坐在椅子上想了一会儿。
先捡碎瓷片再磕头。这个动作在他脑子里转了好几遍,越转越觉得有意思。这不是一种刻意讨好的聪明,刻意的聪明是先揣摩主子的心思,再决定怎么做。先捡碎片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是下意识的,是不经过思考的。说明这个孩子骨子里有一样东西,不是聪明,是一种对安全的在意。他怕碎片伤人,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跑在了“求饶”前面。
这种本能,比聪明值钱。
但他还不确定。一件事不能说明什么。他得再试一下。
他站起身,走到门口,喊了一声:“阿四!”
没过多久,阿四从廊下跑过来,站到他面前,低着头,两只手垂在身侧。
“去泡杯茶来。”林砚说。
“是。”阿四转身跑了。
林砚站在门口等着。
过了一盏茶的工夫,阿四端着托盘回来了。托盘上放着一只青瓷茶碗,碗里的茶水微微冒着热气。阿四端得很稳,步子不快不慢,走到林砚面前,双手捧着托盘,微微躬身。
“少爷,茶。”
林砚伸出手,接茶碗。
他的手碰到茶碗边缘的瞬间,“不小心”抖了一下——那只茶碗在托盘上滑了半寸,往桌沿的方向倾了一下。眼看就要掉下去……
阿四的手动了。
他的反应不是去扶桌沿,不是去喊人,而是用左手托住了茶碗的底部,右手同时一翻,稳稳地把茶碗从边缘接了回来。整个过程不到一眨眼的工夫,茶碗里没有洒出一滴水。
茶碗安安稳稳地停在托盘上,茶面连一点涟漪都没有。
阿四抬起头,看了林砚一眼。
那一眼里有一丝很浅的、不确定的东西,好像在说“少爷刚才是不是故意的”,但什么也没说,只是低下头,端着托盘,等林砚再伸手。
林砚看着那只纹丝不动的茶碗,看着茶面上那层完全没有波纹的水面,看着阿四那只稳稳当当托着碗底的手。
手很稳。
十二岁的孩子,端着一只茶碗,在别人“不小心”碰了的情况下,稳稳地接住了,一滴不洒。
这不是运气。这是练出来的。要么练过端碗,要么天生手稳。不管哪种,都说明他有一种别人没有的能力,在突发状况下不慌。
林砚接过茶碗,喝了一口。茶是温的,不烫不凉。
他把茶碗放回托盘上,看着阿四。
阿四低着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肩膀微微绷着,像是在等着什么,等夸奖,或者等骂。
林砚笑了一下。
那笑容很淡,只嘴角微微翘了翘,但眼睛里的光是认真的。
“手挺稳。”他说,“以后跟着我吧。教你识字,教你记账。‘阿四’这名字不好,以后改叫‘墨行’——笔墨的墨,行动的行。会写字,也会做事。”
墨行的头猛地抬起来,眼睛里全是惊讶。他的嘴张了张,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最后只憋出两个字:
“谢少爷。”
他的声音有点哑,鼻子也有点红,但眼睛亮了很多。
林砚点了点头,转身回了房。
走到门口时,他回头看了一眼。墨行还站在原地,托盘端得稳稳的,腰板比刚才直了很多。
他没有再说什么。
有些人的本事,不是问出来的,是看出来的。先捡碎瓷片的那一下,够了。接住茶碗的那一下,也够了。
接下来要做的,是慢慢教。教他识字,教他记账,教他看人,教他听消息。一步一步来,不急。
夜里,林砚把今天的事记在了错题本上。
他翻开册子,翻到写计划的那几页,找到一处空白,写道:
“找到一个人。原名阿四,赐名墨行。十二岁,孤儿。手稳,眼快,先捡碎瓷片再求饶。是可造之材。先教识字和记账,再慢慢带他学看人。不急。”
写完,他看了看这几行字,又加了一句:
“不能太急。九岁的孩子用九岁的法子带人。太像大人了不好。”
他把笔放下,合上册子,塞回床板底下。然后他躺到床上,拉过被子,面朝墙壁。
他闭上眼睛,脑子里想的是白天那两只手,一只手在碎瓷片里摸索,把尖角拢到一起;另一只手在茶碗滑落的瞬间,稳稳地托住了碗底。
两只手,都很稳。
不是因为不害怕,是因为害怕的时候,手没有抖。
他想着这件事,慢慢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