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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狼女泣血:长安必须还我兄长(阿史那云娜番外) 他以为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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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爪的鹰落到我手腕上时,我正在试一把新打的弯刀。
鹰爪扣进牛皮护腕,我顺手摸了摸它的头。这畜生从长安飞回鹈泉,最快三天,再从鹈泉到回纥牙帐,两天。翅膀上的毛磨秃了几根,脚踝上绑的竹筒却完好无损。
我拔下竹筒,倒出纸条。鲁尼文。灰爪的字歪歪扭扭,像被风吹歪的草。
"延陀死。薛驸马在场。五月初。长安永乐坊。终南二老煞气入体。"
我捏着纸条,站在回纥牙帐的练武场上,半天没动。
五月初。现在是五月十二。五天。我二哥已经死了五天了。五天。我连他最后那口气是什么时候断的都不知道。
"薛驸马在场。"
薛绍。驸马都尉。太平公主的丈夫。
我见过他。三年前,我以回纥三王子妃的身份随丈夫入长安觐见天子,二哥带我去了一家坊间的酒肆。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二哥一看见他,眼睛就亮了——不是那种见到普通朋友的亮,是那种"终于等到你了"的亮。二哥走过去,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笑得露出白牙:"老子想死你了!"
他被拍得差点从凳子上歪下去,抬头看二哥,也笑了。不是应付的笑,是那种真的开心的笑。
"你再拍重一点,我这张桌子就该塌了。"他说。
二哥哈哈大笑,拉着我坐下来,对我说:"云娜,这是薛绍,我最好的朋友。"然后对薛绍说:"这是我二妹,阿史那云娜。回纥那边的事忙完了,我带她来长安玩几天。"
他站起来,向我行了个礼。不是很正式的那种——草原上的人不行唐礼——就是一个男人见到一个女人时表示尊重的姿态。他看着我的眼睛,说:"云娜王妃。延陀跟我提过你很多次。他说你是整个突厥草原上,最像狼的女儿。"
二哥跟他喝酒。大食来的葡萄酒,紫红色,倒在粗瓷碗里像血一样。二哥一碗接一碗,跟他说草原上的事,说打仗的事,说他的部众。薛绍听着,偶尔插一句,两个人有来有回,像两头狼在互相嗅气味——不是敌对的那种,是确认对方是自己人的那种。
我坐在旁边没怎么说话。但我看得出来——二哥是真的把他当最好的朋友。不是酒肉朋友,不是利益之交,是那种"我可以把后背交给他"的朋友。
草原上的狼,不会随便把后背交给别人。
可现在,灰爪的纸条上写着:"薛驸马在场。"
在场。什么意思?他在现场。他看着二哥死的。最好的朋友应该在你死的时候挡在你前面。可纸条上没写他挡了。只写了他在场。
如果他在场,却没有挡——
我攥紧了拳头。弯刀的刀柄硌得掌心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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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是吐蕃禄东赞家族的第一美女。我舅舅论钦陵——那个让整个西域和唐境都闻风丧胆的吐蕃大相——每次提起她,都会沉默很久,然后说一句"她本该是雪山上的月亮"。
她生我的时候,血崩而死。
草原上的女人说我命硬,克母。父汗汗帐里有十几个妃子,个个美貌,个个年轻,但没有一个人愿意碰我。她们看我的眼神,像看一匹蹄子不好的小马——不是厌恶,是忌惮。
只有父汗"最宠爱"我。
从我出生起,舅舅的使者每年都来。第一年,二十匹骆驼,驮着于阗的玉、萨珊的银器、泥婆罗的香料。使者跪在我面前——那时我还是个襁褓里的婴儿——说:"可敦临终前传信大相,要好好照看小主。雪山上的花不能开在别人的草原上。"
第二年,送来的是首饰和文书。第三年,武器和铠甲——舅舅说,禄东赞家的女儿不能不会打仗。第四年,乐器和舞衣——舅舅说,你母亲生前最爱跳舞。第五年,马具和弓箭。第六年,药材和毒经。第七年,情报和名单。
一年不落。
父汗看着这些使者进进出出,看着一箱一箱的礼物搬进我的帐篷,他什么都不能说。他不是爱我——他是怕舅舅论钦陵。一个能统领吐蕃大军、让唐人在西域不敢妄动的人,把外甥女放在突厥汗庭,你敢对她不好试试?舅舅不需要出兵,只需要让使者传一句话,父汗的汗位就得抖三抖。
所以我从小就知道:父汗的宠爱是假的,舅舅的才是真的。草原上的狼崽子分得清真假——父汗看我的时候,手是抖的,因为他看着我的脸看到的不是女儿,是那个死在产床上的吐蕃女人。他"宠爱"我,因为他爱她也怕她,更怕她身后的论钦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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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哥骨咄禄不像父汗。他像一头真正的狼——骄傲,冷硬,不亲近任何人,包括我。他比我大八岁,从小就不理我。不是因为我克母,是因为他觉得我"不够狼"。
"你是禄东赞的外孙女,"他这么说我,"骨子里流的应该是雪山的血,不是草原的血。雪山上的风是冷的,你呢?你连哭起来都像春天化雪,软绵绵的。"
他说得对。我不像他。我也不想像他。
因为我还有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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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史那延陀。他比我大五岁。我十岁那年,他已经十五岁了——有自己的领地,有自己的部众,打仗像草原上的鹰一样又准又狠。可他打完仗回来,第一件事不是去父汗的汗帐领赏,是来找我。
"云娜!出来!"
他骑着枣红色战马冲到我帐篷前,浑身尘土和汗味,脸上还带着战场上的杀气,可一看见我就咧嘴笑了——露出白牙,眼睛弯得像新月。
"今天打了三只狼!狼皮给你做靴子!"
他带我在草原上疯跑,教我骑马,教我射箭,教我分辨哪种草能吃哪种有毒,教我怎么在暴风雪里找到避风的山坳。十岁那年,我遇到了那个奇怪的中原女人。她不知从哪来,教我辨香、仪态、媚术。两年后她消失了,像草原上的雾一样。
我哭了三天。二哥陪了我三天。他不说"别哭了",也不说"那个女人不重要"。他只是坐在帐篷外面,抱着膝盖,看着我哭。我哭累了,他就递一碗马奶酒进来。
第四天早上,他带我去看了一窝刚出生的小狼崽。母狼不在——可能死了,可能被赶走了。五只小狼崽挤在一起,眼睛还没睁开,嗷嗷地叫。
"你看,"他说,"草原上的母狼也是可以自己带大小狼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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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那年,父汗把我许给了回纥的三王子。
不是商量,是命令。草原上的女儿,嫁人从来不是自己的事。
出嫁前一天,我拆掉了满头的辫子。草原上的女人出嫁前要编一百零八根辫子,每一根代表一个祝福。我一根都没编。头发散开,像野马的鬃毛一样乱糟糟的,我跑了半个营地去找他。
找到他的时候,他在帐篷后面,蹲在地上,背对着我。
他在哭。
我从来没见过二哥哭。十五岁上战场砍过人头,摔断过肋骨——他从来没哭过。可那天他蹲在地上,肩膀一耸一耸的,像个小孩子。
我蹲下来,把散开的头发递到他面前。
"帮我编。"
他抬起头,眼睛红得像兔子。接过我的头发,一根一根地编。一百零八根辫子,编了整整一个晚上。他的手在抖,可每一根都编得整整齐齐。编完最后一根,天亮了。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说:"走,我送你。"
他放下手上所有的事情——所有军务,所有会议,所有安排——骑着马送我出了营地,送过了边界河,送到回纥人的队伍里。
回纥三王子站在前面。他长得没有二哥好看——草原上的鹰和狼不一样,一个锋利,一个深沉。可他看我的眼神是热的。我上了他的马,回头看了一眼二哥。他还站在河边,风把袍子吹得猎猎作响,没有挥手,只是站在那里,像一棵被风刮弯了腰却不肯倒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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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中原女人教我的本事——辨香、仪态、媚术——在回纥汗帐里派上了大用场。回纥的女人多,漂亮的也多,但没有一个像我这样,身上带着雪山和草原混合的味道。我深得丈夫宠爱,不是因为美貌,是因为我懂得怎么让一个男人觉得,你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特别的东西。
后来丈夫的父亲——当时的回纥可汗——死了。汗庭大乱,各方势力厮杀。我帮丈夫联络了我母亲的情报网——对,不是舅舅建的,是我母亲的。当年禄东赞将女儿嫁入突厥时,给她准备了一份护身符:一个横跨唐境、西域、吐蕃诸部的情报网。连舅舅论钦陵都要顾忌这份力量——因为它是外祖父留给女儿的,是吐蕃第一名将留给女儿的牙齿和眼睛。舅舅每年送礼物,是出于对死去妹妹的移情;而这个情报网,是母亲自己的。
我动用了这份力量。不是全部,只是让回纥各方知道——我背后站着的是禄东赞的血脉。丈夫在这场厮杀中胜出了,成了回纥可汗。我没有像其他可敦那样,躲在幕后被供养。我主动参与了汗庭的治理——情报、外交、部族之间的平衡,这些都是那个中原女人和舅舅的使者教我的。慢慢地,我成了回纥唯一的可敦,不是因为丈夫的偏爱,是因为我能做事,敢做事,做成事。回纥的贵族们怕我,不是怕我的美貌,是怕我手里那张情报网——它能让任何一个部落的密谋在三天之内传到可汗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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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那年,我曾以回纥三王子妃的身份随丈夫入长安觐见。
长安和草原不一样。草原是平的,长安是高的。草原的风是自由的,长安的风是被城墙框住的。
我见到了我的二嫂。窦氏女。扶风窦氏的嫡女。美丽,温婉,高贵——像草原上最纯净的泉水。我看得出二哥很爱她。他看她的时候,眼神会不自觉地软下来。可她怀着二哥的骨肉,外面的人却都说她不能嫁给二哥——因为她是先太子的准未婚妻。先太子死了,武后因为她做了二哥的女人还怀了孕,一直想杀二哥。
我进宫,见到了天后。
她坐在最高的位置上,穿着最华贵的衣服,眼神像两把刀。我那时还年轻,二十岁,虽然已经是回纥的三王子妃,但面对这样一个统治着整个大唐的女人,我像一头刚长出獠牙的小狼站在母狮面前——凶是凶,但底气不足。
"天后陛下,"我的声音比预想的要稳,"我是回纥三王子妃,阿史那云娜,未来的回纥可敦。我舅舅是吐蕃大相论钦陵,我母亲是禄东赞的女儿。我二哥阿史那延陀,是突厥归化派的首领。您若动他,回纥和吐蕃不会坐视不管。"
她说:"阿史那家的女儿,果然不像个突厥人。"
"突厥人的女儿,"我说,"也会咬人。"
她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微微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有意思"的表情。她看着我,像在看一头还不太会狩猎的小狼——不觉得威胁,但觉得有趣。
我不知道她最后为什么没杀二哥。是因为我的话,还是因为她有自己的考量。但至少,二哥活下来了。我用我所有的筹码——舅舅的名号、母亲的血脉、回纥的身份——换来了他的一条命。那是我第一次做政治交易,稚嫩得像一把还没开刃的刀。但至少,刀出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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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安还见到了二嫂的朋友们。太平公主——美丽,高傲,活泼,像草原上最烈的野马。王娘子——剑术超群,英气勃勃。韦娘子——弹琴时草原上的风都停了。郑娘子——眼神深得像两口井。最特别的是一个姓杜的小姑娘,美得像牡丹,却娇怯得像桃花。我把那个中原女人教我的本事都教给了她,还指点她拿下了二哥的副将——因为二哥的兄弟不会是坏人,草原上的母狼选伴侣,看的是他会不会在暴风雪里把最后一块肉让给小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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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回纥后,丈夫成了可汗,我成了唯一的可敦。几个月后消息传来:二嫂生了一对龙凤胎。我翻遍了牙帐的每一个宝库,挑出最好的礼物——和田的玉,波斯的毯,大食的琉璃盏,龟兹的乐器。我要给我的侄子侄女们最好的。
礼物准备好了。可二哥横死的消息,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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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驸马在场。延陀死。"
我反复读这几个字。七天了。七天前,我二哥死在长安坊间的泥土里。他最好的朋友——太平公主的驸马,那个在酒肆里和他笑得露出白牙的薛绍——在场。
我的情报网很快给了我更多信息:二哥的两个孩子不见了。太平公主连夜把孩子送走了——一个给了太原王氏的王娘子,记了私生子;一个给了京兆韦氏的韦娘子,记了养女。二嫂出家了,以"为先太子弘祁福"为由,出了家。
孩子不见了。二嫂出家了。我连关于哥哥最后的念想——他的孩子,他的女人——都被从这个世界上抹掉了。
我闭上眼。二哥的脸浮上来——笑着露出白牙的样子,蹲在地上哭的样子,给我编辫子时手发抖的样子,送我出嫁时站在河边不肯倒的样子,在长安酒肆里拍薛绍肩膀时眼睛发亮的样子。
草原上的狼,把后背交给朋友。可如果朋友就是那把捅进后背的刀呢?
我睁开眼。弯刀还在手里。我举起刀,对着帐内的柱子,一刀劈下去。裂痕像闪电一样炸开。
"来人!"我喊。
亲卫冲进来。我看着他们,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备马。召集回纥最勇猛的战士。我要去长安。"
然后我走到案前,铺开纸,给舅舅论钦陵写信。
"舅舅。你的外甥女需要吐蕃的刀。阿史那延陀死了。他的孩子不见了。他的女人出家了。雪山和草原的脊梁断了。我不能让杀死我二哥的人活着看到下一个春天。借我兵。借我情报。这笔债,我来讨。"
信交给信鹰。鹰飞走了。我拿起案上那块给侄子准备的和田玉——玉很温润,像二哥的手。
"二哥,"我低声说,"你的小狼崽们,我会找到的。你的血,我会讨回来的。那个在你死的时候'在场'的人——我会让他知道,草原上的风,有多冷。"
我走出帐外。夜风正烈,草场上的草已经枯了大半,风一过,沙沙作响。我翻身上马,黑驹嘶鸣一声,冲进了夜色里。
我没有披甲,没有带兵器。眼泪是帐篷里的事。草原上的事,只有风和血。
我朝着长安的方向跑了很久。跑累了,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回纥牙帐的灯火——像散落在草地上的星星。
我想起二哥编辫子时手发抖的样子。想起他送我出嫁时站在河边的样子。想起他在酒肆里拍薛绍肩膀时眼睛发亮的样子。
"延陀死。"
三个字。七天前的消息。我连他最后那口气什么时候断的都不知道。
我掉转马头,朝着长安的方向,喊了一句话。声音被风吹散,但我知道它去了哪里——
"二哥。你的小狼崽们,我会找到的。你的血,我会讨回来的。那个在你死的时候'在场'的人——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背叛。"
夜风呼啸。草场上的草低伏下去,像在给我让路。
我夹紧马腹,黑驹冲了出去。
血债,要用血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