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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林 ...

  •   林栖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整夜,直到天边泛白才迷迷糊糊睡过去。
      但这一觉睡的也不安稳,一闭眼就做梦,梦里全是那张唐宁那张温柔的、微笑的脸,和昨天马车上那张冷酷无情的脸。两张脸交替出现,像走马灯似的转个不停。
      在梦里惊醒了好几次,醒来时天才刚亮。

      她躺在硬邦邦的床板上,盯着头顶发黑的房梁发呆。昨夜那个窗前的侧脸又浮现在脑海里,和记忆里那个缩在她怀里发抖的身影重叠在一起。

      “到底是不是他?”
      林栖喃喃自语,声音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是他,他为什么不认她?马车经过时他一定看到她了,却连帘子都不掀一下。
      如果不是他……那为什么,他们对如此相像,让她会如此的心动,又让她如此心痛?

      林栖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手肘里。
      而且,就算那个人真的是唐宁,他到底是什么身份?皇子吗?
      等等。

      林栖猛地坐起来。
      如果他真的是皇子,而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山野猎户,不管从什么角度,他们之间都没有好结果。

      “烦死了!”她抓着头发,感觉脑子里一团浆糊。
      算了,先不想这些。不管那个人是不是唐宁,她都得先把眼前的日子过下去。现在她口袋里已经瘪了大半。

      林栖翻出钱袋,倒在床上数了数——碎银子加上铜板,大概还够在京城撑个十天半个月。但就这么坐吃山空也不是办法。

      “得想办法赚钱了。”林栖却又陷入了苦恼:自己没有穿越者必备金手指,前世又只是一个大专毕业的普通运动员,也甭指望理工医水平可以点出什么高科技。
      也就是说,她只会射箭,外加一个强壮的身体。

      “算了。”一下子也没想到什么好办法的林栖叹了口气,没办法,去找老掌柜的问问附近有什么可以打猎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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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娘要去打猎吗?”掌柜捋了捋胡子,想了想说道:“京城外往南三里地倒是有座南屏山,不算高,林子倒是挺密。偶尔会有纨绔去那边打猎玩,听说能猎到野兔、山鸡什么的。”
      “就这些?”林栖有些失望。野兔山鸡能卖几个钱?以前在山林里倒是够用,但京城的物价肯定不允许自己就打这几只小家伙。

      “姑娘别急。”掌柜压低声音,“那座山深处有一种野猪,叫珍珠猪,肉质鲜美,连宫里的贵人都喜欢吃。不过那东西狡猾得很,一般人根本猎不着。你要是能打到一头,拿到东市的猎品行去卖,那些大户人家的采买能抢破头。”
      “珍珠猪?”林栖皱了皱眉,这个名字好像以前听过,。
      “对,个头不大,也就四五十斤,但肉质细嫩,据说吃了还能养颜。前些年有人打到过一头,卖了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
      林栖眼睛一亮。她在山里打一天猎,运气好也就赚个两三百文钱,运气差可能只能卖几十文,这一只猪都顶的上自己小半年收入了!
      这哪是珍珠猪,就是自己的小金猪啊!

      “多谢掌柜。”林栖等不及了,拎着弓箭,转身就往外走。
      “等一下,姑娘,”掌柜赶忙叫住她,“那珍珠猪可不好对付。听说跑得极快,皮也厚,一般人根本打不中要害。牙齿还很尖锐,已经死了好几个了。你要是没把握,千万别硬来啊。”
      林栖听罢,脚下步伐未停,只是一笑:
      “掌柜的放心,这世界上我打不中的猎物,还没有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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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屏山不算高,或者说在林栖看来南屏山只是一座小土丘。但这里林木很茂密,落叶铺了厚厚一层。

      林栖背着弓、别着柴刀,已经在林子里转了三个个时辰,随手打了几只野兔和山鸡——毕竟蚊子再小也是肉。但珍珠猪还是不见其踪影。

      听老掌柜说,珍珠猪喜欢待在潮湿的地方,爱吃一种长在溪边的蕨菜。而林栖顺着山涧往上走,终于在一条小溪旁发现了痕迹。
      新鲜的蹄印,还带着泥土的湿气。看样子还不止一只。林栖心里有了数,猫着腰,顺着蹄印往林子深处摸去。

      走了大概一炷香的功夫,她听到了哼哼唧唧的声音,是小猪在拱土。
      林栖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拨开面前的灌木丛。

      小溪边,一群黑灰色的野猪正在低头啃食。最大的一只大概有七八十斤。它的鬃毛在阳光下泛着油亮的光,两根短獠牙露在外面,警惕地东张西望。

      就是它了。
      林栖慢慢后退,绕到最佳设计点。随后抽出一支箭。
      拉弓,瞄准。
      野猪的弱点她太熟悉了,虽然野猪的皮很结实,但眼睛,是绝对的弱点。
      在山林里住的那半年,她打了不下二十头野猪,除了最早的一头用来找感觉,其余的都是一箭毙命。

      那时候,每次她拖着野猪回家,唐宁都会站在门口等她。
      林栖记得很清楚,有一次她猎到一头特别大,几百斤重。为了捕获它还受了点伤。
      那一次唐宁没说话,哭红着眼,蹲在她面前,给她包扎伤口像只见主人受伤、自己也委屈的小猫咪。
      那一刻林栖就知道,自己这辈子,就折在他手里了。

      箭离弦。
      林栖回过神的时候,那只珍珠猪应声倒地,四肢抽搐了几下便不动了。其余的野猪四散奔逃,转瞬间消失在林子里。

      跳下树,走过去检查。箭透过眼睛扎入猪脑,干净利落。正如以往一样。
      “不错。”林栖蹲下来,拍了拍野猪的背。

      珍珠猪的毛色比普通野猪浅,带着淡淡的珍珠光泽,难怪叫这个名字。
      而且摸上去,肉质就很不错,一点也没有寻常野猪的粗糙。
      五十两银子,成功到手。

      如果自己小宝贝还在,他一定会喜欢的……
      不好,又想他了……
      林栖用力眨了眨眼,把那股眼中的酸意压下去。站起身,把野猪绑好,拖着往山下走。

      过去的就过去了。她现在要做的是活下去,然后找到那个混蛋,问清楚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不认识自己,有到底拿自己的感情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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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林栖收拾好猎物,赶到掌柜说的那个市场时,已经是晚上了了。
      但这个时间其实正好,买菜的都出来了。

      市场在城东,一条长街,两旁摆满了摊子,卖菜的、卖布的、卖杂货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最里面有一条巷子,专门卖山货野味。
      林栖找了个空位,把珍珠猪摆出来放在正中间。野兔和山鸡也一并摆上,标了价钱。

      她的摊子很不起眼,位置又偏,一开始根本没人注意。林栖也不擅长吆喝,只是靠在墙根上闭目养神。
      以往村里只有自己一家猎户,也不需要宣传。
      可是,这里是京城,不止她一家商户。不会宣传,一般可以宣告死刑了。
      但林栖不是一般人,她知道,只要自己摆出珍珠猪,自有识货的老饕——或者小饕、青饕、中饕——心甘情愿地送上银子。

      很快,就有一个中年男人路过,他穿着绸缎衣裳,余光扫到那只珍珠猪,便猛地停下了脚步。
      “这是……珍珠猪?”

      林栖睁开眼:“正是。”
      那中饕凑了过来,蹲下身仔细打量,越看眼睛越亮:“天啊,品相这么好!以我数十年的经验来看,这一定是那一窝猪仔里最强壮的那一只。姑娘,这猪怎么卖?”

      不错,林栖很满意对方识货,但还没来得及张口开价,又有几个人被吸引过来。

      “还真是珍珠猪!好些年没见过了。”
      “这毛色,这蹄子,是上品啊!”
      “姑娘,我出二十两要了!”
      “切,这么好的猪怎么能开那么低?姑娘,我出五十两!”
      “六十两,我要了!”
      “我告诉你,今天我老婆生日,70两,谁也别和我抢。”
      “哼哼,我偏要,75两!”

      价格一路往上涨,林栖听得心跳加速,面上却不动声色,只是静静地看着这群人竞价。
      虽然不懂推销,但直觉告诉林栖这种时候只要静静等着,总有人会给出最高价。

      最后,一个男人拨开人群走了进来。他穿着灰色长袍、腰间挂着木牌,木牌上刻着一个“李”字。是李府的采办。
      那男人看了一眼珍珠猪,眉头微挑,“姑娘,这猪我要了。一百两。”

      此话一出,无人在说话。不知道是因为价格实在太高了,还是碍于对方身份。

      李府,是哪家?林栖不太清楚京城的权力架构,但看周围人的反应,应该是个惹不起的主。
      “成交。”林栖于是干脆利落地说道。反正这个价格比预料中翻了一番。

      李采办爽快付了银两,让手下把珍珠猪抬走了。
      野兔和山鸡也很快被人买走,林栖的口袋里一天内多了一百二十多两银子。

      林栖松了口气,至少接下来几个月为吃饭不愁了。

      正收拾摊子准备走人,林栖却忽然感觉有人盯着她。
      林栖顿时紧张起来,抬头望去,是一个小女孩,正用着如饥似渴的眼神,盯着她……
      放在身旁的那把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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