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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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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宁,是我!林栖!”
京城的街道能并走四辆马车,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店铺旗幡招展,人声鼎沸。
而现在,又正是正午,做生意最好的时候。
但现在所有人都无心买卖,他们的目光都聚集在路中央:
一个穿着粗糙熊皮大衣的女人,在追一辆豪华马车。
林栖真没想到自己刚到京城,才转了没几分钟,就看到一辆青帷翠盖的马车从巷口转出来,两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锦缎做的车帘,处处绣着暗纹。看上去豪华极了。
林栖本只是随意一瞥——然后她看到了车帘被风吹起一角,露出里面那张她日思夜想的脸:
小巧玲珑的脸庞,雪白的肌肤,淡红色胭脂和绛唇。这不就是她的唐宁吗?
真是天助我也!
“唐宁,停车,是我!林栖!”林栖欢喜的脸都红了,扯着嗓子立刻大叫道。
这声宛如老虎的嘶吼,立刻惊动车上人。
车上立刻下来一侍卫,阻拦着林栖,“姑娘,请离开。”
“别挡道!”林栖内心着急见人,轻轻推了侍卫一把,但没想到竟把他摔倒在地。
于是又有两个侍卫,一左一右架住林栖:“姑娘,老实点,离开吧。”
“是啊,别逼我们俩赶你。”
“唐宁,是我啊,林栖!”林栖却还是不甘心,大声吼道。
帘子终于开了,里面的美人正襟危坐,看上去很是冰山,嘴里说出的字也让人心寒:
“你是谁?我不认识。”
林栖愣在原地。心里所有的喜悦,被这一声冰冷的话语,浇灭的干干净净。
“你说什么?”林栖的声音有些发颤,“唐宁,你别跟我开玩笑。”
他怎么可能不认识自己,明明一个月前,他们还是那么的恩爱。
“你认错人了。”那人放下帘子,声音隔着锦缎传出来,还是那么冷冰冰的,听不出话主人情绪。
“你放屁!”林栖挣扎着要往前冲,两个侍卫死死拽着住她,“我知道是你!比如你后脖子上那个牙印,就是我——”
“够了。”那个声音打断了她,而且听得出来对方已经很生气了:“把她拖走。”
左右两个侍卫得到了主人的肯定,没有再客气,一人拽着她一边胳膊往后拖:
“姑娘,行了,走吧,再闹就把你送官府了。”
“嗨,造孽啊!你也太沉了,这力气比我还大。”
林栖感觉自己像曾经打死的野猪那样被拖着走,自己的布鞋鞋底在青石板上蹭出刺耳的声音。
但尽管这样了,她还是死死盯着那辆车帘,喉咙里依旧蹦出怒火:
“唐宁!是我啊,林栖,你忘了这三年来我们之间的相处了吗?你的良心到底在……呜——”
左边那侍卫见林栖越骂越难听,赶忙捂住了她的嘴巴:“闭嘴!”
而林栖这会已经急红了眼,突然爆发惊人的力量,竟挣脱了左右两个侍卫,“唐宁,你给老娘下来!”
回应她的,是更多的暗卫,硬生生把人拖走了。
而马车并没有因为这些事停留,很快便消失在林栖的视线中。
林栖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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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街道安静了下来。但人们窃窃私语的评价,还是让林栖直到刚才发生的一切不是梦境,自己真的被抛弃了,或者更糟糕,他直接忘了自己。
“这女的谁啊?追着人家马车跑,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
“八成是想攀高枝的吧。”
“你看她那身熊皮,山里来的吧?”
“算了。”林栖听着流言蜚语,强忍着自己不要哭泣,转身离开:
既然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别的方法,先找家可以落脚的旅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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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栖在京城里转了小半个时辰,才在城南靠近城墙根的地方找到一家勉强像样的旅店。
几间黑砖灰瓦盖的小平屋,一个公共院子,门口立着一面褪色的酒旗,上书‘旅馆’二字。而附近就是猪圈,臭气滔天。
安全系数约等于零,舒适指数等于零,环境满意度小于零。
但没办法,林栖深深叹了口气,京城物价本来就高,虽然自己还有点积蓄,但也要省着点花。
林栖走进院子,推开主屋的大门,店里没有伙计,只有一个两鬓斑白的掌柜趴在柜台上打瞌睡。
林栖试着咳嗽两声:“掌柜的!”
“嗯?”掌柜惊醒,还没看清人就下意识问道:“姑娘是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林栖掏出小半两银子放在桌上:“十天,这些够吗?”
掌柜很久没感到白花花的银子了,顿时起了精神,打量着面前的女人:一身还带着腥气的熊皮大衣,背上一张硬弓,腰间一把刀,随手就拿出手银子,却又只住自己这种破烂地方。
很明显,对方不是好人。
“抱歉,小店简陋,怕是招待不起姑娘。您往东走,过了三条街有家大客栈,那地方合适。”掌柜陪着笑招呼道。
林栖愣了愣,自己这群装扮也不像是大家小姐,就是一个粗人,谈什么招待不起?
但很快又反应过来,对方这大概是看到自己背着弓、带着刀害怕。于是连忙说道:“掌柜的,俺就是一个山林的猎户,这弓和刀都是俺吃饭的东西。”
掌柜紧抿着嘴巴,没说信或不信。
“俺就是一山里猎户,不敢惹什么事情。”林栖接着说道:“这大冷天,总不好让俺睡街上吧?”
掌柜的表情松了松,但是敲了敲柜台上的银子。
意思很明显了,林栖只能满脸肉疼的从袋子里再摸出半两银子。
“叫什么名字?”掌柜对于林栖的说辞也没全信,但谁让对方给的钱多。
“俺姓林,行七。家里人都叫俺林小七。”林栖没用真名,只是找了个谐音。
“后院左边第二间。”掌柜登记好了名字,拿出一把生锈钥匙,“另外,小店不管饭,热水要自己烧。还有……”
掌柜犹豫了会,才抬起一根手指,点了点林栖背后的弓和腰上的刀,“咱京城的贵人脾性大,姑娘背着这东西上街,吓着哪些贵公子、小姐就不好了。”
“明白,”林栖解下武器,拿布袋子装好:“掌柜的,想你打听个事,你认不认识京城里有一个叫唐宁的贵人?”
“唐宁?”掌柜想了想,摇了摇头:“这唐可是国姓,京城里敢姓这个的,不是皇室,就是皇帝老儿的亲信,姑娘要找的唐宁是何等人物?”
“我一远房亲戚。”林栖还是老借口:“但他就是一做买卖的,哪是什么皇子?”
“嗯,姑娘若要是真想找人,”掌柜好歹也收了不少钱,还是多说了一嘴,“可以去醉仙楼看看,那里贵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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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仙楼,京城最好的酒楼,大官小吏、王子王孙都爱去那儿吃饭谈事。如果想打听什么人,那是最合适的地方。
但老掌柜没有告诉林栖,进入醉仙楼是要邀请函的。最起码也得让人看得起。
很显然,林栖一身粗糙、还带着干涸血迹的熊皮,怎么也不再看得起的行列中。
“哪里来的叫花子?快走。”还没走到门口,林栖就被一青衣小厮叫住了:“有邀请函吗?”
“没有,我就进去找个人。”林栖连身份文牒都没有,哪来的邀请函?
小厮看了她一眼,做工粗糙的衣服、旧布鞋,很显然,是个穷鬼:“醉仙楼不对外营业,只招待持请柬的贵客。姑娘请回吧。”
林栖深吸一口气,“我可以给钱。”
右手已经习惯性的去掏银子了,却听见那小厮嘲讽的声音:“你这小花子莫不是以为花几个钱就能进醉仙楼吃饭了?”
旁边另一个小厮忍不住笑了一声。
林栖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手里攥着那块银子,太尴尬了。
“我只想打听一个人。”她忍住气,尽量心平气和地说。
“抱歉,醉仙楼不接待外客。”
林栖站在那里,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周围几个等客人的轿夫正朝她看,眼神里有好奇,也有同情。
还有一个人直接认出来了:“欸,这不是上午那个追马车的疯婆子吗?”
“怎么。还不走,非得让你小爷我叫人赶你?”此时,那小厮也已经有些脾气了。
林栖见状,也知道从这些人嘴里是套不出什么东西了,深吸一口气,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一声轻笑,不大却像针一样扎进她耳朵里。让她加快了脚步。
“没事,”林栖自我安慰道,“反正也不是进去吃饭,只是找人。关键在于‘进去’。”
林栖目测了一下醉仙楼,三层楼,有窗户,外墙壁上有不少装饰品。
自己毕竟也是山里出来的,爬上去不难。
林栖很快就有了对策,去衣料店买件不那么夺目的衣裳,然后在酒店带到午夜,再找机会悄悄潜入。
计划很完美。
……
计划还没开始,就失败了。
林栖被赶出布料店时,半角斜向上仰着头,不让自己的眼泪落下来。
天杀的,京城的衣服为什么那么贵!就一件普普通通的黑色外衣,就要自己三两银子。
要了命了,自己一共就只剩下5两银子,但自己还不知道要在京城呆多久呢。
“没办法。”林栖叹了口气,抹去眼角的泪水:
“看样子,需要想办法搞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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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七皇子府,灯火通明。
七皇子端坐在案前,桌上推满了各种文件,他拿着笔,一张张地批阅着。
如果林栖在这里,她大概率会犯花痴:自己的小相公认真工作的样子,竟然如此的诱人。
但此时的唐宁,忽然放下了笔,想起白天那个女人,他不禁皱了皱眉:
自己三年前遇到了刺客后,直接失去了之后三年的记忆,还是到上周才刚刚恢复的。那个女人难道在这三年内认识自己?
“暗卫。”唐宁把脑海里所有关于那个女人的回忆强制删去,呼叫自己的人:“去查一下白天那个女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