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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第 136 章 黑色越野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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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越野皮卡沿着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一路南下,为了避开几个武装力量的据点,他们必须非常小心地规划路线,尽量避免和那些人相遇。
即便是这样,他们还是遭遇了一些四处游窜的散兵。那些扛着破旧武器到处混饭吃的家伙们在看见他们的车时全部双眼放光,企图拦车对他们实施抢劫。蒋恺本来不想跟他们纠缠,准备直接把车开过去。可由于山路崎岖,他们的车只能以很慢的速度前行,那些贪婪的暴徒们紧追不舍,不仅对着他们的车不停开枪,还有跑得快的家伙直接跳到了他们车上想要打开后货斗。
坐在副驾驶负责指路的坎狄终于忍无可忍地打开车窗,对着后面的人毫不留情地来了一遍“大清洗”。坎狄的枪法很准,几乎不浪费任何子弹,车后方很快就留下了几具尸体。那些离得比较远的人则纷纷放弃追逐,争先恐后地往树林里逃窜。
蒋恺通过后视镜看着后方瞬间变得清净的道路,由衷地赞叹道:“嚯,你这枪法够牛的啊!怎么练的?”
坎狄微微勾了勾嘴角:“天生的。”
蒋恺笑着瞥了他一眼:“怎么还炫耀起来了呢?这可不像你平时的做派。”
坎狄很认真地说道:“我没炫耀,我小的时候经常跟着猎户们进山打猎,最开始的时候我是负责当诱饵的,没事儿就看那些猎户们摆弄枪。再大一点儿之后,我就开始跟着老猎人学打猎,我第一次开枪就成功打到了猎物,教我的师父说我天生眼神好,擅长瞄准。我后来也是凭借着自己的枪法进的童兵营,打仗的时候也是靠着这个保的命。我能活到现在,并且成了少爷的保镖,全都是因为我有这个天生的本事。”
蒋恺五味杂陈地看了他一眼,调侃地说道:“没想到你还有这样的经历,原来咱车上这四个人全都各有各的苦,咱们干脆叫苦命者联盟算了。”
坐在后座怀里抱着昂飞的赵轩对蒋恺说道:“其实,你和我们三个不一样,你的苦不是命运带来的,你遭遇的所有不幸都是我带来的。如果你不这么执着,现在应该可以过得很好。”
蒋恺从后视镜看了赵轩一眼,笑着说道:“我现在过得也很好啊,先不说我之前经历的那些波澜壮阔比多少人一辈子都精彩,就眼下咱们四个一起开着车在这青山绿水里郊游,我有你在身边,还有坎狄和巴林这么好的朋友,这不比我爸给我安排的按部就班的人生要有意思太多了嘛!等我以后老了跟人回忆往昔的时候,只要我一开口,保证周围所有人都不好意思再说自己的事儿。”
赵轩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鼻头却忍不住发酸。
他们真的有机会活到老吗?
赵轩虽然在坤伽塔生活了五年,但其实大部分地方都没去过。他的日常路线就是往返于庄园和米亚之间,以及搭乘直升机去往吉羌。他不仅从未到过坤伽塔的丛林地带,甚至连以前经常路过的村庄都不曾驻足。今天是他第一次真正深入到坤伽塔的腹地,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片土地。他对周遭的一切既感到新奇又心生惊恐,广袤的原始森林有着令人惊叹的自然魅力,同时却又危机四伏。在这里生存的人所需要的勇气与智慧远超普通人的想象,而那些让赵轩大惊小怪的事对坎狄、巴林甚至蒋恺都十分稀松平常,这让赵轩忽然意识到自己过去五年是站在怎样高高在上的位置俯视着这里的一切。他为自己对这片土地缺乏深入的了解而感到内疚,同时也为自己不像其他几个人那样具备足够的野外生存能力而感到惭愧。
他们一路绕来绕去,走走停停,到黄昏时分只走了不到一半的路程。考虑到坎狄和巴林身上都有比较严重的伤,蒋恺决定今天就到这里,停车修整,明天再继续赶路。反正他们接下来的日子唯一的任务只剩下活着,他们不再有目标需要追赶,不再有梦想需要完成,那时间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在山里发现了一间废弃的木屋,大约是过去的猎人居住的,后来随着野生动物数量的不断下降,山里可打的猎物越来越少,猎人们便遗弃了这里。
蒋恺找地方停好车后,在坎狄的掩护下先进到木屋里查查探了一番,确认里面是长久无人居住的状态后,才放心地让赵轩和巴林下了车。
这间木屋的墙壁全部由木板钉成,年久失修的木料上面长满了厚厚的青苔和斑驳的菌类。屋顶由棕榈叶铺成,如今已经坍塌了大半,只剩下几根歪斜的横梁勉强支撑在那里。
赵轩来到木屋的门外,发现里面只有一间房,没有任何隔断,让十几平米的空间看上去十分宽敞。屋内的地板早已在雨水的侵蚀下腐烂不堪,杂草和苔藓生长在腐木和泥土之上,墙角的阴暗处堆积着掉落的棕榈叶和黑色的霉斑。不时有不知名的昆虫从各个角落里钻出,很快又隐没在阴影之中。
房间里的陈设和它的外观一样简陋,只有一张已经塌掉的床,一张破破烂烂的桌子,和两把锈到摇摇欲坠的椅子。也许过不了多久,这整间屋子就会在一场暴雨中彻底坍塌,只留下一堆残骸在人迹罕至的山林里慢慢腐烂消失。
“看样子这里面不能住人了,安全起见,咱们今晚还是继续搭帐篷过夜吧。”蒋恺在赵轩身边说道。
赵轩点了点头,刚要说什么,忽然被房间墙壁上的一张海报吸引住了目光。他踩着潮湿软烂的地板,来到那副布满霉点的海报跟前,发现那上面的照片是千禧年间非常流行的一个组合。
他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指着海报转头对蒋恺兴奋地说道:“你快看这个!没想到这个组合当年都流行到了坤伽塔。”
坎狄听到他的话,从门外探头进来看了眼,笑着说道:“没错,当年这个组合在坤伽塔可是相当火,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他们。”
赵轩惊讶道:“你小时候也有喜欢的明星?可是你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他们的?”
坤伽塔直到现在大部分人家也没有电视,更没有互联网,赵轩很疑惑外面的流行是怎么传播到这里来的。
坎狄走进木屋,来到赵轩身边,怀念地看着那副海报。“我是在附近镇上的小卖部第一次知道这个组合的,当时那个小卖部的墙上就贴着和这张一模一样的海报。你不知道,那时候坤伽塔大街小巷到处都贴着这张海报,收音机里都在放他们的歌。我们村里有户人家当时有一台能收短波的收音机,我和村里的孩子们经常跑去他家,守在收音机前等着听他们的歌。但是收音机是要用电池的,那户主人嫌总开着太费电,就会赶我们走。所以我那时的梦想就是长大以后能有一台自己的收音机,再买好多好多的电池,我会请全村的孩子都到我家里听歌,再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坎狄回想起那段懵懂又短暂的童年时光,脸上不禁露出怅然的笑容。如果不是今天这个偶然,他根本就不记得自己曾经还有过这样淳朴的梦想,就像他不记得那个组合什么时候不再流行,那些海报什么时候从坤伽塔的大街小巷里消失一样。他后来的人生经历过太多太多的残忍,足以将童年所有微小的快乐与梦想全部湮灭。
赵轩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安慰地拍了拍坎狄的肩膀。他的内心其实是惊讶的,没想到原来坤伽塔人民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依然没有放弃对娱乐文化的追求。也许那对他们来说并不仅仅是一种流行,更是对外面美好世界的向往。
坎狄指着海报上一个眉清目秀的成员说道:“我当时最喜欢的是他。”他转头看了看赵轩,笑着说道:“其实现在仔细看看,他和你长得还有几分相似。”
这是坎狄人生里最接近向赵轩表白的时刻,而他知道自己永远都不会真正把那句话说出口。
赵轩淡淡地笑了笑,回避着坎狄的目光。
就在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时,巴林走了进来,从他们身后探出头,指着墙上的海报说道:“他们是谁啊?是唱歌的吗?以前很红吗?”
坎狄和赵轩互相看着无奈地笑了起来。十几岁的年龄差足以在流行文化上形成一个无法跨越的鸿沟,让曾经爆红的明星被淹没在历史的尘埃里。
“嗯,他们曾经家喻户晓。”赵轩说道。他很小心地不让自己说出“你父母大概也知道他们”这类的话,以免勾起巴林的伤心事。
结果巴林自己说道:“哦,那我妈肯定也知道他们。她以前是个特别时髦的人,是我们那个小地方走在流行最前沿的人。要是我早出生几年,估计也能看到我们家里贴着和这一样的海报。”
巴林说完就转身带着昂飞在屋子里四处探索,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还能用的东西。他早已习惯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所有不幸,学会了与伤痛和平共处,不会让自己动不动就陷入进悲伤。
赵轩和坎狄走出了木屋,开始和蒋恺一起为了在这里安营扎寨做准备。赵轩本来想嘱咐巴林小心角落里可能会有蛇,但又觉得这样做很多余,现在这几个人里面生存技能最弱的就属他了,他根本没资格提醒任何人。
然而就在他们三个从车里往外搬东西的时候,屋内突然传出一声惊呼。赵轩第一时间扔下手里的东西准备跑过去,却被蒋恺和坎狄同时一把抓住。他们把赵轩拉到身后,然后一个从腰间掏出枪,一个拿起一把砍刀,朝着木屋跑了过去。
两个人来到门边,只见巴林正背对着他们蹲在地上,聚精会神地低头看着什么东西。
“巴林?”坎狄小声叫着他的名字。
巴林猛地转过头来,面露惊喜地对他们说道:“坎狄,凯哥,你们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
坎狄和蒋恺看着他激动的模样,狠狠松了口气,放下武器走到他身边,这才看清放在巴林脚下的是一个琴箱。那琴箱外表积满了污垢和霉菌,但内里却因为良好的密闭性而没有遭到侵蚀。红丝绒的衬里柔软如新,在上面躺着的是一把保存完好的民谣吉他。
蒋恺小心地拿起那把吉他,看了眼琴头上的品牌和琴身的材质。那不是什么昂贵的收藏款,只是一把很普通的琴,但从它被保存的方式和刻在琴颈背面的名字判断,这把吉他对它的主人来说应该是非常重要的存在。
“你从哪儿找到这个的?”蒋恺对巴林问道。
巴林指了指旁边坍塌的床板:“就在那板子下面压着呢,放在靠墙的地方。我看那盒子外面破破烂烂的,还以为里面的东西肯定也坏掉了,没想到居然保存得这么好。”
蒋恺看了眼琴箱盒盖上烫金的品牌标志说道:“因为这个盒子的价格比它里面装的吉他还要贵,看样子这把琴的主人真的很珍惜它。”
“那他为什么没把它带走呢?”巴林随口问道。
蒋恺没说话,只是耸了耸肩。坎狄则兴味索然地转身离开了木屋。这样的故事他们早就已经见过太多,不管一个人多么珍视某样东西,在命运的洪流到来时全都显得微不足道。
蒋恺把吉他抱在怀里,轻轻拨动了下琴弦。虽然吉他的外表看上去完好,但在时间的侵蚀下,琴颈和琴身都发生了微小的变形,导致音准有一定的跑偏。不过这并不影响当美妙的音符伴随着琴弦的震动飘荡出来时,给几个人的心灵全都带来了强烈的震撼。
他们平日的生活里并不缺少音乐,国王之冕的各个角落每天都流淌着优雅轻松的背景音乐。然而此时此刻,在这间年久失修的破木屋里,这把普普通通的旧吉他发出的声音却纯净得如同天籁。坎狄停下脚步转过身,赵轩倚在门边,巴林则向后退了两步,三个人齐刷刷将目光投向蒋恺,期待着他能用这把吉他给这个黄昏增添上难忘的色彩。
蒋恺凭借感觉调了下琴弦,然后随意地弹奏起简单的和弦。他学吉他的事还要追溯到大学时代,当时他和许多男生一样,幻想着自己怀抱吉他游刃有余地弹奏时帅爆了的模样。而他也和大部分学吉他的男生一样,在学会了大部分和弦、能够完整弹奏几首曲子之后就逐渐放弃了吉他,把兴趣转向了别处。此时他正努力从记忆的缝隙里挖掘当年练习吉他的片段,试图将那些零散的和弦拼凑出一首完整的歌曲。
音符不断地从琴箱里流淌出来,伴随着低低的吟唱,回荡在空旷的木屋里。夕阳从屋顶坍塌的部分照进来,落在蒋恺的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仿佛站在舞台的中央。
在手指不断抚动琴弦的同时,回忆也终于慢慢聚拢,在头脑中形成了一张有些瑕疵但无伤大雅的曲谱。蒋恺朝着赵轩扬了扬下巴,示意他到自己身边来。
赵轩走到光里,和他站在一起。蒋恺弹完前奏,唱起了当年他们在一起时曾经很喜欢的歌。他唱完前面两句,对赵轩点了点头,让他接下去。
赵轩完全没有推辞或犹豫,十分从容又自信地唱了起来。他依旧五音不全,依旧每一句都不在调上,但这丝毫不能阻碍他享受此刻的美好。
蒋恺在切换和弦的时候并不流畅,赵轩唱歌的节奏也把握得很糟糕,他们之间的配合可以说是一塌糊涂,可他们的脸上全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屋顶倾泻下来的阳光从金色转为橘红,将他们的眸子映得如同火焰在燃烧。不完美的吉他搭配不完美的嗓音,在这片战火纷飞的大地上却显得格外美丽而温存。
也许明天不会到来,所以才更要过好此时此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