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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店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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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开张两个月后,沈砚庭开始刻意减少去店里的次数。
一周三次变成一周一次,再到十天半个月露一面。他跟陆时安说的理由冠冕堂皇——公司事情多,要出差,要开会,要陪他爸应酬。陆时安每次都点头说沈哥你忙你的店里一切都好,语气诚恳而热烈,像是在跟领导汇报工作。挂完电话转头就对着一个学徒撸起袖子:沈哥这么忙还把店托付给咱们,咱们不能给他掉链子。
沈砚庭确实忙,但没忙到那个份上。真正的原因他自己心知肚明,只是不愿意细想。
那天凌晨三点十七分,他从一个梦里醒过来,之后再也没睡着。
梦里陆时安在健身房的腿举机上练到力竭,整个人往前一软,他伸手去扶,手掌碰到了陆时安的腰侧。那个触感温热而紧实,肌肉在他掌心下微微跳动。陆时安抬起头来看他,汗水沿着下颌滴落,嘴唇微张,眼睛里映着头顶的灯光。然后他在梦里弯下腰,吻了那个嘴唇。
他是惊醒的,心跳快得像刚跑完十公里。他在黑暗中坐了十分钟,然后起身去浴室冲了个冷水澡。十一月的自来水冷得刺骨,但心里的躁意一点没退。
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男性有过这种感觉,从来没有。他交过女朋友,前前后后四五个,每一个都是家里安排的、门当户对的、漂亮且优秀的。那些关系维持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两年,每一次分手的原因都一样——他提不起兴趣。那些女生很好,漂亮、温柔、有教养,但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他感受到的只有无尽的疲倦。
他以为自己是冷淡,或者是要求太高,或者是还没遇到对的人。他从来没想过,问题可能出在另一个维度上。
但刚才那个梦不会骗人。梦里陆时安抬头看他的那一刻,他感受到的那种电流般的战栗,是他二十六年人生里从未有过的体验。
他在黑暗中坐了很久,最后伸手从床头柜上拿起手机,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里打了一行字。
“对一个同性朋友产生了超出友谊的感觉怎么办。”
搜索结果弹出来的那一刻,他忽然觉得荒谬极了。
沈砚庭,沈远洲的儿子,圈子里出了名的高岭之花,活了二十六年对同性心动了,说出去大概没人会信。
他把手机扔在一边,重新躺下去,闭上眼睛。
但一直到天亮都没再睡着。
第二天他就给心理医生打了个电话。李医生是他哥们的亲戚,给他做了三年的心理咨询,对他的情况知根知底。电话里他什么都没明说,只是约了个时间。
李医生大概也听出了他语气里的不对劲,破天荒地把下周三的预约提前到了周五。
周五下午,沈砚庭坐在李医生诊所那张熟悉的灰色布艺沙发上,用了一种极度迂回的方式来描述他的困惑。
他说他最近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和他之前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他说他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会感到一种很强烈的、不太对劲的情绪。他说他做了一个梦,梦的内容不太方便详细描述。
李医生听完之后沉默了片刻,然后问了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你说的这个人是同性吗。”
沈砚庭想说“我不知道”,但话到嘴边发现这四个字本身就是一种心虚。他改成了一句实话——“是。”
“那你觉得他对你有同样的感觉吗?”
沈砚庭想起陆时安看他的眼神。那种眼神干净得像一碗清水,一眼能看到底,底下写着四个大字——“沈哥是我的大恩人”。他说不清自己当时的心情是什么,大概是又庆幸又失落。庆幸的是陆时安什么都没察觉,失落的是陆时安什么都没察觉。
“没有,”沈砚庭说,“他把我当大哥。”
李医生没有追问,只是说了一句“这件事需要你自己想清楚”。沈砚庭觉得他说了跟没说一样,但从诊所出来之后,他确实想清楚了——结论是到此为止。
陆时安是个直男,一个一门心思把他当恩人当大哥的直男。而他沈砚庭活了二十六年,虽然对什么都没太大兴趣,但至少应该做一个有底线的人。什么叫底线?底线就是不能把一个信任你、崇拜你、把你当亲哥看的直男掰弯。
这是人品问题。
于是他开始有意识地拉开距离。
不天天去店里了,不盯着人家干活看了,健身也恢复了以前独自训练的习惯。每次陆时安发消息汇报店里情况,他回得都很简短——“知道了”“好”“嗯”。他想用这些冷淡的信号画一条界线,提醒自己不要越界,也顺便看看自己有没有越界的可能。试了一个多月,他觉得自己控制得还行。虽然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还是看手机里有没有陆时安的消息,虽然每次去店里看到他从施工间里探出头来笑着说“沈哥你来了”的时候心跳还是会漏半拍,但至少没有再做那种梦。
直到有一天傍晚,陆时安主动找上了门。
那天沈砚庭刚在家里的健身房做完最后一组硬拉,穿着一件被汗水浸透的黑色背心,坐在地板上喘气。门铃响了。他以为是外卖,随手套了件T恤去开门,门一开,外面站的不是外卖小哥,是陆时安。
陆时安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牛仔外套,袖子卷到手肘以上,手里拎着一个红色的塑料袋,塑料袋里装着一个不锈钢保温桶。他的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整个人却很干净,是下班后专门洗了澡换了衣服过来的,身上还带着沐浴露的清香味。
沐浴露是沈砚庭送的。
他给店里安排宿舍的时候专门给陆时安留的单间,去过一次发现陆时安并没有把房间搞成垃圾堆,还出乎意料的干净整齐。
就是浴室里放着一瓶八合一。
第二天沈砚庭就买了一整套洗护用品直接打包送到他宿舍。
“沈哥,你在家呢!”陆时安笑得眼睛弯起来,“我给你带了点东西。”
沈砚庭靠在门框上,没让他进门。“什么东西?”
“骨头汤,”陆时安把塑料袋举高了晃了晃,保温桶在里面哐当响了一声,“我自己熬的,熬了三个多小时。你不是最近忙嘛,我看你上次来店里的时候黑眼圈贼重,肯定又失眠了对不对?我跟你说,骨头汤补人,喝了睡得香。”
沈砚庭看着那只红色的塑料袋,看着保温桶的银色边沿从袋口露出来,喉结动了一下。
“你不用——”
“我知道你家里有阿姨做饭,”陆时安抢过话头,语气认真而急切,“但阿姨做的和我做的不一样嘛。我的手艺虽然比不上大厨,但这个汤是我跟以前开小饭馆的养父学的,他别的不行,熬汤是一绝。你尝尝,不好喝我下次就不带了。”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沈砚庭,目光坦荡而热烈,像一条没有任何杂质的河流。沈砚庭在他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个倒影被一种毫无保留的信任和关切包围着。
沈砚庭想说你不用对我这么好,想说我只是给你开了个店你不用把我当你救命恩人,想说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受不了。但他什么都没说出来,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侧身让开了门。
陆时安高高兴兴地进了门,换了拖鞋就往厨房走,动作熟门熟路——他之前在这边住过一次,沈砚庭差点忘了,就是这个家伙因为低血糖在仓库里晕倒,他给送去医院后压着在他家里住了三天,天天让阿姨给他做营养餐补身体。
陆时安把保温桶放在灶台上,拧开盖子,一股浓郁的骨头汤香味在厨房里弥漫开来。他找了只碗,把汤倒出来,汤色奶白,上面飘着几颗枸杞和葱花。他端着碗走到客厅,小心翼翼地放在茶几上,然后退开一步,双手在工装裤上蹭了蹭,表情有点紧张。
“你尝尝。”
沈砚庭端起碗喝了一口。汤很浓,骨头的鲜味被长时间的熬煮完全释放出来,盐放得刚好,不咸不淡。他不是一个容易被食物打动的人,但那一口汤从喉咙里滑下去的时候,他觉得胃里有一团暖意慢慢漾开。
“好喝吗?”陆时安紧张地盯着他。
“嗯。”沈砚庭又喝了一口,“不错。”
陆时安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夸奖,整个人都亮了。“那就行那就行,我就怕你觉得太淡了。沈哥你要是喜欢,我以后每周给你熬一次。反正熬汤也不费什么事,骨头提前一天泡上就行。”
沈砚庭端着碗的手顿了一下。“你哪儿来的时间?”
“晚上啊,”陆时安说,“开店之前先去菜市场买骨头拿回去泡上,晚上开始炖,小火炖三个小时,然后熬一宿,第二天出门前正好装保温桶里。你早上跑步回来就能喝,就不用天天喝咖啡了,咖啡那玩意儿喝多了对胃不好还苦得要命。”
他掰着指头算时间的样子认真极了,像是规划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沈砚庭看着他那张脸,看着他认认真真就为了给他煲汤的模样,心里那道筑了一个多月的防线出现了一道肉眼可见的裂缝。
他别过脸去,把碗里剩下的汤一口气喝完,然后把空碗放在茶几上。
“汤不错,”他的语气恢复了平时的冷淡,“不过你不用每周都来,我出差多,不一定在家。”
“没事啊,”陆时安接过碗,笑起来,“你不在家我就放门卫那儿,你们这个小区可高级了,他那有给业主用的冰箱。你回来热一热就能喝。”
沈砚庭想说“不用了”,但陆时安已经端着碗进了厨房,水龙头哗哗响,他在洗碗。沈砚庭靠在沙发上,听见厨房里传来陆时安洗碗的声音,锅铲碰到水槽边沿的脆响,还有他嘴里随意哼着的跑调旋律。这些声音在沈砚庭那间空旷得能跑马的客厅里回荡,让这个从来都安静得近乎冰冷的地方忽然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生气。
沈砚庭闭上眼,深吸一口气,然后缓慢地呼出来。他知道完了。他知道他筑的那道防线在这种全方位无死角的攻势面前根本不堪一击。最要命的是陆时安根本没觉得自己在“攻势”,这个人是真心实意地觉得沈哥对我好,我就得对沈哥好,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单纯的报恩。这才是最让沈砚庭没办法的地方。
陆时安洗完碗出来,一边用纸巾擦手一边说:“对了沈哥,你上次说那个失眠的毛病,我问了我学徒张起他奶奶,老太太说酸枣仁泡水喝管用。我给你带了一包,放在保温桶旁边了,你回头试试。”
沈砚庭看着他被冷水冲得泛红的指关节,看着他工装袖口上沾着的水珠,看着他说话时眼睛里那种自然而然的关切,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开口。
“陆时安。”
“嗯?”
“你为什么要做这些?”
陆时安被问得愣了一下,挠了挠后脑勺。“没有为什么啊,你不也对我挺好的吗。你给我开店,给我买咖啡,带我健身,有人找我麻烦你还替我出头。你对我好,我对你好,这不是很正常吗。”
他说得理所当然,像是在陈述一个不需要论证的公理。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沈砚庭看着他坦荡的眼神,心里那团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翻涌得更厉害了。他突然有个冲动,想抓住这个人的肩膀,问他“你知道我对你的好是哪种好吗”。
但他忍住了。
他只是嗯了一声,说谢谢。
陆时安嘿嘿笑了两声,说谢什么,咱俩谁跟谁。他的语气那么自然,那么不假思索,就好像他们之间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沈砚庭给他开店是天经地义的,他给沈砚庭送汤也是天经地义的。这种天经地义建立在一种纯粹的、不容置疑的“兄弟关系”上,而陆时安对这段关系的定义,大概从第一天起就没有变过。沈哥是恩人,沈哥是大哥,沈哥是世界上对他最好的人。他要报答沈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至于别的?不存在的。
从那天开始,陆时安的报恩行动正式升级。
他说到做到,每周送一次骨头汤,雷打不动。有时候沈砚庭在家,他就进门坐一会儿,看看冰箱里缺不缺东西,顺手给补上。有时候沈砚庭不在,他就把保温桶交给门卫,然后在微信上留个言:沈哥,汤放门卫那了,你回来记得喝。隔一两天他还会追问——喝了没有?好不好喝?下次再换别的汤试试?
光送汤还不够。他听说沈砚庭早上跑步不习惯吃早饭,就开始往门卫那儿塞东西。今天是水煮蛋,明天是全麦面包夹煎蛋,后天是头一天晚上蒸好的杂粮馒头。他还专门买了个保鲜盒,上面贴着便签:沈哥你跑完步别空腹喝咖啡。门卫认识他了,每次看到他骑着那辆链条生锈的电动车远远地过来,就主动打开冰箱腾位置。
沈砚庭第一次在门卫室看到那只贴着便签的保鲜盒时,盯着便签上的字看了好几秒,然后面不改色地把保鲜盒塞进了自己的运动包里。门卫多嘴说了一句“那小伙子对您可真上心”,沈砚庭只是嗯了一声,转身走了。但他的嘴角在转身的那一刻勾了一下,幅度极小,消失得也极快。
店里的活他更拼了。
陆时安本来就拼,现在简直是在玩命。以前晚上十一点收工,现在动不动就干到凌晨一两点。学徒小张看不下去了,说安哥你这身体吃不消的,他说没事我身体好着呢。他确实身体好,常年干体力活打下的底子,加上沈砚庭带他练了小半年的力量训练,现在他一个人能搬动整卷的车衣,手上的劲儿大得能徒手掰开冻住的汽水瓶盖。
但他还是会累,只是从来不在沈砚庭面前表现出来。有一次沈砚庭晚上十点多路过店里,发现灯还亮着,推门进去看到陆时安一个人趴在工具台上睡着了,手里还攥着一把刮板,旁边的烘枪电源都没关。他走过去把烘枪电源拔了,把刮板从他手里抽出来,然后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陆时安没有醒,呼吸平稳而绵长,睫毛在灯光下微微颤动。
沈砚庭安静地看了他大概有两分钟。然后他伸手把陆时安搭在椅背上那件工装外套拿过来,盖在了他身上,关了灯,起身把卷帘门从外面拉下来锁好,自己坐在车里,一直等到凌晨一点多店里的灯再次亮起来,才发动引擎离开。
他没有告诉陆时安那天晚上他在外面等着。但陆时安第二天发现卷帘门被人从外面锁过,而且工具台上多了一瓶没拆封的能量饮料,旁边压着一张便利贴,只写了四个字——“不许熬夜”。
他看着便利贴上锋利干净的字迹,嘴角慢慢翘起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便利贴揭下来,和之前他住进沈砚庭家里时沈砚庭给他写的那张“粥在锅里保温着”的字条一起,夹进了那个记录欠款的笔记本里。
现在那个笔记本的第一页写着总欠款,最后一页夹着两张便签和一张名片。名片是沈砚庭第一次去隆兴时给他的。便签白底黑字,笔锋锐利,字体工整。
陆时安对沈砚庭的好,不光体现在熬汤送饭上,更体现在一种全方位无死角的“随叫随到”上。
沈砚庭半夜发消息问他店里这个月的营收,他秒回。沈砚庭说想换一批新的工具供应商让他帮忙看看,他第二天就交了一份手写的市场调研报告,每一家供应商的优缺点列得清清楚楚,字迹虽然歪歪扭扭但内容详实得像一篇毕业论文。沈砚庭出差在机场候机无聊给他发了一张机场的照片,他回了一段语音,说沈哥你在机场啊,机场有家面馆的牛肉面据说很好吃你尝尝,然后过了两分钟又补了一条——不过那家面有点贵,一碗要八十八,你还是去贵宾室吃吧免费的。
沈砚庭听完那条语音,一个人坐在贵宾室的角落里,看着落地窗外起飞降落的飞机,无声地笑了大概有十秒钟。旁边的助理看到他的表情,惊讶得差点把手里的咖啡打翻。她跟了沈砚庭三年,从来没有见过他对着手机露出那种表情。那种表情,应该怎么形容呢——像是冬日里被突然晒到的一小片阳光,意外的、短暂的,但真实存在。
到了后来,沈砚庭开始不知不觉地对陆时安产生了一种类似依赖的感觉。这个变化是渐进式的,他是在某一天才突然意识到的。那天晚上他健身完回到家,打开门,换鞋,走进客厅。房子很大很安静,只有新风系统轻微的嗡嗡声。他坐在沙发上,看着茶几上空荡荡的桌面,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然后他想起来了——今天不是周末,陆时安不会送汤来。空荡荡的不只是茶几,还有他。
他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出陆时安端着汤从厨房里走出来的样子——工装的袖子卷到手肘,端着汤碗的手背上有几道被烘枪烫过的细小疤痕,汤冒着白气把他的脸氤氲得有些模糊,但他的眼睛亮得能穿透所有的雾气。他把汤放在茶几上,然后退开一步,双手在工装裤上蹭了蹭,紧张地等着他喝第一口。
沈砚庭睁开眼,看着自己空荡荡的茶几,忽然觉得自己之前的那个结论——到此为止,不要越界——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他早就越界了。
不是从那个梦里开始,也许是从十一月的冷风里第一次看到这个人撅着屁股趴在保时捷上哼歌就开始了。
他过去几个月所做的一切划清界限的举动,在那个红塑料袋装着的不锈钢保温桶面前,在那张写有“沈哥你跑完步别空腹喝咖啡”的便签面前,在那个半夜趴在工具台上睡着手里还攥着刮板的年轻人面前,薄得像一张纸,一戳就破。
他拿起手机,点开陆时安的聊天框。他们的对话停留在三个小时前,陆时安发来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辆刚贴完膜的法拉利,阳光下反射出镜面一样的光泽。照片底下跟着一行字——“沈哥你看,这辆车贴完跟镜子似的,客户巨满意,给了我个大红包,红包我记公账了,下次你来店里我给你看。”
他把那张照片点开放大,在法拉利的车门倒影里,隐约能看到一个穿着工装的身影,蹲在车旁边,举着手机正在拍照。那个倒影模糊得只剩下一个轮廓,但沈砚庭知道那个轮廓是陆时安。
他把照片保存到了相册里,然后退回到聊天框,打了一行字。
“明天我去店里。”
秒回。
“好的沈哥!你想喝什么汤?我换一种给你炖,牛尾汤怎么样?”
沈砚庭盯着这条消息,盯着那个感叹号,盯了大概有十秒钟。然后他靠在沙发上,长长地呼了一口气。他想,算了。底线这种东西,大概设定出来就是为了打破的。
他还是没有意识到,或者说他选择不去细想——陆时安这段时间对他做的所有事,熬汤、送早餐、随叫随到、把店里的小费一分不留地记公账,在陆时安自己看来都是一种纯粹的、不掺杂任何杂念的报恩行为。沈哥帮我开店,我给沈哥熬汤。沈哥替我出头,我给沈哥送早餐。沈哥带我健身,我随叫随到。这是一套在陆时安心里运转得无比顺畅的等价交换逻辑,每一笔账都算得清清楚楚,和那个笔记本上的欠款数字一样,都是有来有往的。
至于感情?不存在的。
沈砚庭不知道这个,或者说他假装不知道。
他开始重新频繁地出现在店里。
不再掩饰什么,也不找理由,想来就来。有时候是上午,带两杯咖啡,一杯冰美式自己喝,一杯拿铁放在施工间的工具台上。
有时候是下午,什么都不带,就坐在休息区的沙发上,对着笔记本电脑处理公事。有时候是晚上,来的时候店里已经快关门了,他就靠在门口等陆时安收拾完,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吃宵夜。陆时安最喜欢去的那家兰州拉面馆,沈砚庭现在已经是熟客了,老板看到他的大G停在门口就知道要加一份肉。
有一天晚上吃完面,陆时安照例抢着买单,一边掏钱包一边说“我来我来,上回是你请的”。沈砚庭由着他掏,看他从磨得发白的钱包里抽出一张皱巴巴的二十块,又在零钱夹里抠了三枚硬币凑够二十三块,心里涌上一种很复杂的感觉。
不是心疼——陆时安的银行卡里现在有店里五成的利润分红,数字虽然比不上他,但绝对不算穷了。但这个人花的每一分钱都还是像以前在隆兴拿两千八工资时一样,精打细算,能省则省,对自己抠门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但给他买东西的时候却从来不心疼——保温桶买的是超市里最贵的那种,保鲜盒买的进口的,骨头挑的是菜市场最新鲜的,连给他带的杂粮馒头都是找包子铺老板单独订的加蛋版。
沈砚庭有一次问过他,你自己省成这样,给我买东西倒挺大方。陆时安的回答是——那怎么能一样,沈哥你对我这么好,给你花钱是应该的。沈砚庭当时没有再接话,但他把这个回答在心里翻来覆去地琢磨了很久。最后的结论是,在陆时安的世界里,任何事情都可以被翻译成“欠”和“还”的关系。沈砚庭对他好,他欠了沈砚庭的,所以他要还。怎么还?用他能想到的一切方式还。熬汤、送饭、随叫随到、把店里的利润都转给他。
这就是陆时安的逻辑,干净、直接、毫无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