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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日无尽   李知命 ...

  •   李知命是一条龙。
      这件事本身没什么特别的。龙族寿命漫长,力量强大,在漫长的历史里,他们要么沉迷于收集金银财宝,把洞穴堆得闪闪发光。
      要么穷尽一生追求更强大的力量,直到在某次战斗中陨落,或者在力量巅峰孤独地死去。
      但李知命对这两样都没什么兴趣。
      财宝?他试过。年轻时也学着同族的样子攒了一堆金币宝石,每天盘在上面睡觉。睡了大概七八十年吧,某天醒来看着满洞的金光闪闪,忽然觉得很无聊。
      力量?也追求过。练了几百年的魔法,打得过他的龙没几条,其它种族也没能打败他。
      可赢了之后一条龙站在山顶上吹风,心里还是空落落的。
      他想要找一样东西。应该说每个龙族都在追求。
      具体是什么,龙说不清楚。只知道这世上应该有那么一件事、那么一样东西,值得龙付出所有的时间、所有的力气、甚至生命去追寻。
      找到了,龙这辈子就算没白活。
      找不到呢?那就继续找呗。龙族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李知命开始尝试各种各样的事情。先是烹饪。龙息用来烤肉倒是方便,火候好控制,外焦里嫩。
      他花了两百年研究各种菜式,从森林里的魔兽肉到深海里的鱼人,从精灵族的香料配方到矮人族的窖藏美酒,统统试了个遍。
      后来他做了一道自己觉得堪称完美的菜,炫耀半天,吃了一口,味道确实很好。但放下筷子那一刻,心里那个空洞依然在。
      不够。不是这个。
      然后是舞蹈。起因是有一次他路过一个人类村庄,正赶上丰收节,男女老少围着篝火跳舞。他站在远处的山坡上看了一整夜,觉得那些人明明生命那么短暂,跳起来却很不一般。
      他花了一百年学各种舞蹈——精灵的月光舞、兽人的战舞、人类的宫廷舞,甚至海妖的潮汐之舞。他学得很快,跳得很好,可每次跳完后,四周安安静静的,还是觉得缺了什么。
      再然后是医疗、绘画、写作、音乐……每一样他都认真学过,认真做过。
      每一样都做得不错,甚至可以说比大多数以此为生的种族都要出色。
      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一头龙想学什么,总能学到极致。
      可是每一样,都没能填上心里的那个窟窿。
      就这么找啊找啊,不知过了多少年。
      有一天,他化作人形在一座小镇的酒馆里喝酒,听到隔壁桌几个冒险者在热烈地讨论什么。
      仔细一听,是在说有一支勇者小队正在招募人手,准备去攻打魔王。
      魔王。李知命晃了晃杯子里的酒。这个时代确实不太平,魔物和人类打得不可开交,人类和人类打仗,人类和非人类打仗,总之到处都在打仗。
      李知命实在不明白,人类都这么短命了,怎么还想着打仗呢,不该多趁年轻多享受人生嘛。
      人好复杂,龙不懂。
      他对战争没什么兴趣,但“勇者攻打魔王”这种事,听着倒像是个够分量的目标。
      说不定他要找的东西,就藏在这趟旅程的终点呢?
      兜兜转转,他还是加入了那个队伍。
      说是队伍,其实也就几个人。一个整天喊着光明神在上的勇者,一个沉默寡言,箭法极准的精灵弓手,一个酒量比矮人还大的魔法师,还有一个力气大得能扛起整匹马的女战士。
      李知命加入的时候故意散发出一种“我很危险,别来惹我”的气场,想着清清静静走完这趟旅程就好。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这群人天生自来熟似的。
      勇者常常和他勾肩搭背念着:兄弟兄弟;精灵会在行军路上会给他们缝补衣物;魔法师喝醉了就靠在他身上呼呼大睡,酒钱还要他付;女战士则动不动就拉他比试力气——他当然得假装很吃力地输掉,不然一巴掌把人家拍飞了不好解释。
      渐渐地,他那副“生人勿近”的架子也端不住了。
      啊,这群人真的好烦。李知命有时也会在心里默想。
      闲暇的时候,李知命会拿出各种乐器来弹奏。有时候是一支竖笛,有时候是一把口弦琴,有时候是不知道从哪个遗迹里捡来的古老七弦琴。
      勇者问他弹这些干什么,他板着脸说:提高情操。
      但真正的原因不是这个。
      他们一路走来,见过太多死亡。有为了保护村子而全员战死的守军,有被魔气侵蚀失控的魔物,有在战火中来不及逃走的平民。
      那些死去的人与魔,有的躺着田野里,有的倒在城墙下,有的甚至连完整的尸骨都没留下。
      李知命弹奏音乐,是为了他们。
      龙族的古老乐律里有一种力量,能安抚与净化亡灵。
      他坐在月色下的废墟上吹响竖笛,那些在战场上徘徊不去的亡魂便慢慢安静下来,化作细碎的光点消散在夜风中。
      那些光点,有将领的,有士兵的,有魔物的,有人类的……
      他们都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家园罢了。死后,其实都一样。
      他渐渐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音乐了。
      不是像之前那样作为一种消遣或者尝试。
      每一次音乐响起时,心里那个空洞似乎变小了一点点。
      虽然只是一点点,但他确实感觉到了。
      当然,勇者那几个家伙是不会放过打趣他的机会的。
      “我们李知命大人,以后绝对是个顶顶大名的艺术家哈哈哈哈!”
      “弹得不错嘛,等打完魔王给我做专属音乐师咋样?”
      “嘿嘿嘿,你买音乐,我负责赚钱!”
      李知命每次都面无表情地别过脸去,心里默念:伟大的龙族不跟这些小人物计较。
      但有时候夜深人静,他一个人坐在篝火边,手指无意识地拨着乐器,会忍不住想:我现在做的这些事,音乐也好,和这群人一起旅行也好,难道就是我一直要找的东西吗?还是说,这只是漫长寻找路上的又一段风景?
      他不知道。
      后来魔王被击败了。那是一场惨烈的战斗,他们差点全军覆没。
      勇者腿断了,精灵瞎了,魔法师脸毁了,女战士手没了。自己也半死不活的。
      但他们赢了。
      战争结束了,队伍也散了。大家在王都的酒馆里喝了最后一顿酒,醉得东倒西歪,约好了以后每年都要聚一次。
      后来第一年聚了,第二年聚了,第三年聚了,再后来,几十年后他们一个个去世,就再也没聚齐过。
      最后一次聚会是和精灵,精灵这次给他带来勇者们的小玩偶,活灵活现的。
      嘴上还不停念叨着:唉呀,真是老了,修个玩偶都要半月,不比年轻时候了。
      李知命看向精灵白发苍苍的模样,没在说话。
      他偶尔也会觉得落寞。只是偶尔。
      李知命倒也不难过。他是龙,早就习惯了离别。
      人类的几十年,其它物种的几百年对他来说不过弹指一挥间,那些同伴会老、会死,而他会一直活着。
      这是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的事。
      他只是偶尔,会想起那些围坐在篝火边的夜晚。偶尔会想起勇者他们。
      很多很多年之后。
      久到魔物和人类已经能和平相处了。久到街头巷尾再也看不到穿着铠甲的冒险者。
      久到“勇者”“精灵”这类称呼早就成了历史书上的古老名词,现在的人们管那些有特殊能力的人叫“异人”,用科技和魔法结合的产物代替了曾经的一切。
      李知命还是老样子。化作人形,混迹在人群里,看着这个世界一点一点地变化。
      有一天,他忽然想,应该把那些事记下来。
      记下那个勇者是怎么吹嘘自己打败魔王,记下那个精灵最喜欢的花是什么,记下那个魔法师喝醉后唱的歌有多难听,记下那个女战士不知道怎么拥抱自己孩子的窘迫样。
      记下那些战死的、无名的士兵和魔物,记下那一场场战争。
      他在网络上开始写作。把那些久远到几乎被遗忘的故事一个一个地写下来。
      他的文字,让无数人看得泪流满面。
      “硬汉流血不流泪,不行了,我现在忍不住了。”
      “正是是有了无名英雄的付出,才会有如今我们的盛世。感恩。”
      “哈哈哈哈,没想到勇者讨伐魔王他们这么搞笑。”
      他写下的那些故事,被一遍遍地转载、评论、研究。
      有人说他是当代最伟大的艺术创作者,有人说他复原了一个被遗忘的时代,有人把他的文字改编成电影、游戏、音乐剧。
      他的名字出现在各种颁奖典礼上,尽管他一次都没去过。
      李知命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就是想记下来而已。那些曾经真实存在过的人,那些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事,不该就这么消失在时间里。
      但与此同时,他也确实在享受着。
      享受着写作,享受着把记忆变成文字的过程。
      享受着音乐,享受着手指触碰琴键时那份熟悉的安宁。
      享受着他曾经觉得毫无兴趣,觉得“不够”的那些事物。
      或许他已经找到了龙毕生所追寻的东西。或许还没有。
      但没关系了。
      此刻,李知命坐在阳台上,午后的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
      面前的屏幕上是一篇刚写完的稿子,手边放着一杯还在冒热气的茶,客厅的音响里放着钢琴曲。
      他端起茶喝了一口,眯起眼睛看向远处的天空。
      嗯,云淡风轻,晴空万里。
      这样的日子,好像也不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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