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这个小故事完结啦。
是阿芦的执念,人不需要想清楚才能走路。你走着走着,痕迹就会替你决定方向。你以为是你自己在做选择,其实是你的身体走过太多遍那条路之后,脚底先于脑子知道该往哪偏一寸。你以为是你在决定要不要放下,其实是你的手先松开了,心才跟着放下来。人这一辈子,大部分重要的东西都不是靠想明白得到的。是靠把一件简单的事重复很多很多遍,直到它长进你的骨头里,变成你走路时的方式。那些你以为是你主动放下的东西,其实是你走了足够远的路之后,它自然从你身上脱落了。而你新长出来的那部分,会在下一个路口替你接住该接住的人。
我也在为后面的大boss铺垫。
我们小言活了几千年一直觉得自己很“轻浮”,可没想到呀。
下一章就是小言和小殷的掀老底了,咱们男二也快来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