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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第 18 章 一念之差 ...


  •   从那座鬼宅出来,夜已经深了。

      程野到底是闹够了,亲自把两人送到□□门口。

      临别,他罕见地收了那副吊儿郎当的嘴脸,趁着一念抱着兔子走在前头、听不真切,凑到霍珩耳边,低声道了句正经话。

      “行了,玩笑归玩笑。”

      他拍拍发小的肩,难得地认真,“我跟你这么多年,头一回见你为谁这样。这小师父是块干净玉,你既动了心,就别学你那商场上的章法,又算计又拿乔。该上心上心,该等也得等。“

      “这种人,是哄不来、也骗不来的。”

      霍珩没说话,可那点不易察觉的认同,落进了夜色里。

      程野又瞧了一眼那个抱着兔子、乖乖站在不远处等人的小和尚,咂咂嘴,半是调侃半是感慨地,撂下最后一句:“说真的,你小子上辈子怕是积了八辈子的德,才能从天上,掉下这么个活宝贝给你。可别,自己作没了。”

      霍珩这一回,连眼皮都没抬,只淡淡地回:“用不着你操心。”

      嘴上虽硬,那转身去接一念时放轻的脚步,却泄了底。

      老周把车开得很稳。

      后座上,一念抱着那只雪白的兔子,安安静静的,一路上,没怎么说话。

      霍珩偏头看他。

      这小和尚,自打出了那间密室,便有些不大对劲。

      往日里,他总爱叽叽喳喳地,把一天的新鲜见闻,一桩桩说与他听。

      可今夜,他却把自己缩在车窗一角,垂着眼,捻着念珠,像是在跟什么,较着劲。

      霍珩没有点破。

      他只当,是今夜那场惊吓,唬着了这胆子本就不大的人。

      他不知道,真正叫一念辗转难安的,从来不是那些假鬼。

      而是黑暗里,那个他自己冒出来的、足以叫他万劫不复的念头。

      只要再近一寸。

      ——

      回到家,已近子时。

      一念几乎是落荒而逃般,逃回了自己屋里。

      他背靠着门,缓缓滑坐下去,一颗心,还在不受控制地狂跳。

      他想起密室里,自己被那人圈在怀里、近得能数清对方睫毛的那一瞬。

      想起自己那声没能说出口、却几乎要破土而出的喟叹。

      想起那个荒唐至极、却又真真切切的念头……

      他犯戒了。

      不是身上的戒,是心里的戒。

      他动了凡心,对一个施主,起了不该有的、男女之情一般的妄念。

      这比偷喝一碗荤汤、比睡一张软床,要严重一万倍。

      这是从根上,动摇了他出家人的道行。

      那一夜,一念几乎没合眼。

      天还没亮,他便起身,做了一个决定。

      他要离那个人,远一点。

      这个决定,他下得艰难。

      他想起这些时日,那个人是如何,一点一点,融进了他的生活:替他暖被窝似的调好地暖,由着他在地上打坐,纵着他养一只拆家的猫,半夜陪他对月诵经,掰开一块桂花糖饼说陪他过节……桩桩件件,都暖得他几乎要忘了,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

      可正因为太暖了,才更危险。

      唯有远着些,斩断这日益滋长的牵挂,他才能守住自己,才对得起师父的教诲,对得起那一身,他穿了十九年的僧衣。

      于是,从第二天起,霍家上下,都发现了一桩怪事。

      那位素来黏着先生、像跟屁虫似的小师父,忽然,转了性。

      头一个察觉的,是陈姨。

      往日吃饭,一念总爱挨着霍珩坐,给这个布菜,替那个添汤,一桌人吃得热热闹闹。

      可这几日,他却总寻着由头,远远地,坐到桌子另一头去,眼观鼻,鼻观心,扒着自己碗里的素菜,连头都不大敢抬。

      霍珩夹了一筷子菜,要往他碗里放,他竟像受惊了似的,飞快地,把碗挪开了。

      那筷菜,悬在半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霍珩握着筷子的手,停顿了一瞬,最终,不动声色地,把那筷菜,收了回去,放进了自己碗里。

      他什么也没说,可那原本就清冷的眉眼间,掠过一丝极淡的、被人推拒的滞涩。

      一念低着头,没敢看,可他那颗心,却比挨了一筷子还要难受。

      他想躲的,是自己那点不该有的心思,可挪开的那只碗,伤的,却是那个待他最好的人。

      陈姨在一旁看着,心里直犯嘀咕:这是闹哪样?前几日还好端端的,怎么说生分,就生分了?

      她在霍家这么多年,见惯了先生的冷,却头一回,瞧见有人主动躲着先生的暖。

      那一桌子菜,先生没怎么动,小师父也没怎么吃,两个人各怀心事,一顿饭,吃得比谁都沉默。

      接着是小许。

      他来送文件,亲眼瞧见,自家先生站在阳台上,那个小师父端着杯水要给他送去,走到一半,瞧见是他,竟硬生生顿住脚,把水搁在远远的茶几上,自己,绕了一大圈躲开了。

      小许在心里那本反常账上,破天荒地,记下了头一笔不属于霍总的。

      好端端的,这俩人,这是怎么了?

      连阿弥都受了冷落。

      它还是照旧,爱往两人中间钻,可每每它一卧下,一念便会红着脸,找个由头,把自己挪开,留那只猫,独自占着那一小块、曾经最暖的地方,茫然地,冲着空荡荡的两侧,叫唤起来。

      一念把自己缩进了戒律的壳里,缩得严严实实。

      他以为,这样,便能护住那颗险些失守的心。

      他守住了。

      可奇怪的是,在守住了之后,他心里,非但没有半分如释重负的安宁,反倒,空落落的,像是被人挖走了一块,怎么填,都填不满。

      夜里打坐,他望着窗外那轮月,本该心如止水,脑子里翻来覆去的,却全是那个人的影子。

      那个人替他掖被角的手,那个人看他吃饭时眼底的温和,那个人在密室的黑暗里,护着他、却终究没有越界的克制。

      他越是想斩断,那牵挂,便越是疯长。这才明白,原来思念这东西,是越压越凶的。

      他诵了千百遍的经,竟一句,都没能把它念散。

      ——

      而那个被他刻意疏远的人,又岂会毫无所觉。

      霍珩在商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最擅长的,便是从蛛丝马迹里,窥破人心。

      一念这点欲盖弥彰的躲闪,在他眼里,清楚得如同白昼。

      只是,他读懂了那个“躲”字,却读错了那字背后的缘由。

      他以为,是那一夜密室里,自己险些失控的逾越,吓着了这个干净的人。

      以为,是自己那点没能藏好的、灼人的心思,叫这个守着清规的小和尚,生出了惧意与防备。

      是我唐突了他。

      霍珩想。

      于是,这个素来强势、惯于将一切攥在掌心的男人,做了一个,他这辈子都不曾做过的决定。

      他选择,退。

      他不再像从前那样,自然地凑近一念,替他续水、为他布菜、把人往身边带。

      他收敛起所有那些不动声色的亲昵,与他,拉开了一段,客客气气、规规矩矩的距离。

      他想,既然靠近会叫他怕,那他便退开,给他空间,等他什么时候不怕了,自己再来。

      这是霍珩,笨拙的、却也是他唯一懂得的,温柔。

      只是这份退让,落在旁人眼里,又是另一桩稀奇。

      小许冷眼瞧着,只觉得自家这位翻云覆雨的霍总,活像换了个人。

      那个从不肯在任何事上低头、要什么便要定了的男人,竟会为了一个小和尚的躲闪,小心翼翼地,收起自己所有的棱角,连递杯水都要斟酌着,怕唐突了人。

      小许在心里啧啧称奇:这哪是什么霍氏掌舵人,分明是个生怕惊飞了林间小鸟、连大气都不敢出的、笨手笨脚的追求者。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这一退,非但没让一念松一口气,反倒,让那个本就六神无主的小和尚,彻底,慌了神。

      那杯他不必再送的水,那筷他不必再躲的菜,那个忽然变得疏远而客气的施主……

      一念眼睁睁看着,那道他亲手砌起来的墙,那个他求之不得的“距离”,就这么,实实在在地,横在了两人中间。

      他这才惊觉,原来,他守了十九年的戒,头一回,在“守住了”之后,尝到的,不是清净,是失落。

      原来,戒律拦得住身,却拦不住一颗,已经偷偷长出了牵挂的心。

      这样别别扭扭、心照不宣的疏远,僵持了好几日。

      打破它的,是一个寻常的夜晚。

      霍珩在书房处理公务,一念抱着那只兔子,在门外,徘徊了许久。

      他想起程施主说的那桩旧事,想起这只兔子,本就是为了那个“怕黑的小施主”而求来的。

      又想起这几日,那个人陪着他、纵着他、最后却被他亲手推远的种种好。

      他那颗被戒律捆得死死的心,到底,还是败给了那点化不开的牵挂。

      他轻轻,叩响了那扇,他这几日一直避之不及的门。

      霍珩抬眼,看见门口那个抱着兔子、神色挣扎的小和尚,握着笔的手,顿住了。

      一念没有说话,只是走上前,把怀里那只雪白的、长着两只完整耳朵的兔子,轻轻放在了他的桌上,推到他面前。

      “施主。”他垂着眼,声音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这只兔子,送您。”

      霍珩看着那只兔子,又看看他,没有出声。

      这几日的疏远,叫他一时也摸不准,这个躲了他许久的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一念鼓起勇气,仰起脸,那双躲了他好几日的眼睛,终于,重新望进了他的眼里,亮晶晶的,盛满了小心翼翼的、笨拙的真心:

      “贫僧听程施主说,您小时候怕黑,要抱着一只断了耳朵的兔子,才肯睡。”

      他顿了顿,一字一句,认真道,“那只兔子,早就弄丢了。可贫僧想,有些东西,小时候丢了,不代表,长大了就找不回来。这一只,替它,往后,陪着您。睡不着的时候,抱着它,就……就不那么怕了。”

      他这几日,避着那个人,躲着那个人,把心里的牵挂,压了又压。

      可到头来,真正叫他放不下、忍不住要靠近的,竟不是别的,正是这一点。

      他舍不得,那个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施主,在某个无人知晓的夜里,还会像三岁那年一样,一个人,怕黑。

      一句话,说得霍珩,执笔的手,微微收紧。

      他这一生,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什么稀世的珍宝没有过。

      可从没有一个人,会郑重其事地,把一份失落了二十多年的、孩提时的慰藉,重新,放回他的手里。

      旁人爱的,是他这个人头顶的光环,是霍氏的权与钱。

      唯有这个一无所有、连自己都顾不周全的小和尚,心心念念的,竟是那个藏在光环底下、早被他自己都遗忘了的、会怕黑的小孩。

      他这几日,自以为是地“退”,自以为是地,给这个人空间。

      原来,他又一次,读错了。

      这个人怕的,从来不是他的靠近。

      而站在桌前的一念,把那只兔子送出去,像是用尽了浑身的力气,话一说完,那点鼓起的勇气,便泄了大半,又恢复了这几日那副做贼心虚的拘谨,垂着头,转身就要逃。

      可他才迈出一步,手腕,便被一只温热的手,稳稳地,扣住了。

      “站住。”

      霍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而复得的笃定,“躲了我好几天。这笔账,还没跟你算。”

      一念的脚步,钉在了原地。那只扣着他手腕的手,不轻不重,却带着一种不容他再逃的力道。

      他能感觉到,自己那点苦心经营了好几日的疏远,那道亲手砌起的墙,正被这只手,连根,拔起。

      恰在这时,一直被冷落在门口的阿弥,瞅准了这门缝大开的空当,一个箭步窜了进来,熟门熟路地,往两人脚边一卧,仰起头,冲着这僵持的二人,理直气壮地,催促般,叫唤了一声。

      像是在说:都愣着干嘛,这中间的位置,本大爷,可给你们俩,留着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第 1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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