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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骏马长枪 玉魂借马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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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湛江往下走,便来到了守坚城,这座算不上繁华也算不上偏远的城市中难得热闹无比,到处都有人传着兆国在北部战场大胜辽野燕寇的捷报。
许多百姓在议论那个十四岁就枪指敌将逼对方退兵的少年将军——易烽狼。
刚开始,玉魂听着,只是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十四岁?她也十四岁,她可不觉得上个战场有什么了不起的。
然而,随后听到的消息让东方玉魂刮目相看——若真是在兵权分散、兵力不足的情况下还能大胜辽野而归,那也算他挺有本事。
不过,这些和她没多大关系。
听闻北部收复失地、燕人主动投降,奚飞鸾也发自内心感到开心,尤其是得知这次领兵的是易氏上下三代武将时,奚飞鸾心底的喜悦就更甚了。
易氏可是她最钦佩的武将之门,从老到小,个个骁勇善战、有勇有谋!
随之而来却是担忧和疑虑,这些百姓不知道战场那边是个怎样强盛的土地、有群怎样的勇士,可奚飞鸾听说过。
辽野,就算在这三年中迅速衰落,也弱不到能被兆国打得投降的地步。
这次投降,怕是诈降。
但是她记忆中的小将军确实神采飞扬,骁勇善战,很是厉害啊……
奚飞鸾摆了摆头,不再去想复杂的政治斗争。
她仰头望向如洗的天空,想起了三年前离开京城去五江山养病之际,还和易小将军之间的约定——
下次见面的时候,飞鸾送他一枝桃花,他送飞鸾一捧草原最美的萨日朗花!
虽然初秋的桃花早已零落,但奚飞鸾的脸上仍挂着浅浅的微笑,眼中的光愈发明亮。
玉魂听说过不少飞鸾和易小将军的往事,大概猜到了她在想什么。
“飞鸾飞鸾。”玉魂的声音拉回了奚飞鸾的思绪。
奚飞鸾侧头看向玉魂,望着少女颇为怪异的打趣的表情,迟疑地问道:“嗯?怎么了吗?”
“你觉得我和那个姓易的哪个厉害啊?单论武功的话!”
东方玉魂反手用拇指指着自己,略一歪头,嘴角向上扬起,双目炯炯有神。
她的眼中满是期待,这个问题虽给了两个选项,却根本就只有一个答案。
奚飞鸾无奈地笑了笑,用白皙修长的食指轻轻点了点玉魂的鼻尖:“当然是你啦。”
飞鸾从不会骗她,听到奚飞鸾的肯定,东方玉魂骄傲地扬起头,鼻子都要翘到天上了。
她知道自己肯定打得过那姓易的小兔崽子,只是问问飞鸾,看看在她心中自己的实力如何。
果然,飞鸾觉得她厉害!
东方玉魂把头摆正,装模作样地谦虚道:“一般般啦……谁让我是将来要当江湖盟主的人呢?”
虽然别人并不能感觉到她的谦虚。
说实话,飞鸾心中所谓“江湖盟主”的要素:高强武功、广大人脉、心存正义、重情重义等等,现在不过十四岁的玉魂已经掌握大半了。
虽然过去从未有过女子当盟主的事例,但她坚定地相信,东方玉魂可以。
不过玉魂觉得还不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她的武功,目前还不是远远达不到天下无敌的程度,至少还打不过爹。
但是不急的,她才十四岁,前途光明得很!
回头看去,刘叔黑着脸,估计这辈子再也不想坐船了。
玉魂不由得爽朗地笑了起来,刘叔知道她在嘲笑自己,可也没办法拿这位未来的五江山土匪老大这么样。
到了驿站,掌柜才告诉他们,这里的马感染了瘟病,都死得差不多了,剩下活着的,也病得跑不起来,和死了大差不差,无非是多费些草料。
刘叔两眼一黑,当场吓得昏了过去,还是奚飞鸾用自己的银两给他租了客栈。
玉魂准备去其他地方找马,听说易家的军队就要来了——就是那个出了个十四岁少年将军的易家。
她暂且让飞鸾拿着包袱留在客栈中休养,自己则是飞身而起,她在屋顶间反复横跳,像只灵巧的燕子,不一会儿便掠出了城。
奚飞鸾望着她的背影出神了一会儿,直到玉魂从她的视野中消失,她才闷闷不乐地合上了窗户。
城郊的树林中,红叶如灼。
玉魂在乔木冠层飞跃,没过多久便看见了英姿飒爽的威严军队。
“听爹说,易将军爱民如子,何况爹和易家交情不浅,那给我借两匹马也没什么吧——又不是不还。”
这样想着,东方玉魂从树枝上跳下来,稳稳落在了为首之人正前方十步远处。
她懒洋洋地靠在树干上,用拇指挑起了一枚铜板。
玉魂侧着头,朝走在军队最前面、鬓发微白的易老将军挑衅般弹了一声舌。
被挑起的铜板稳稳落回到玉魂手中。
这个动作,应当能让爹那个姓易的朋友注意到她。
接住铜板后,她猛地直起匀称的身子,弯腰向他们行了抱拳礼。
易老将军易忠勒停缰绳,抬手示意军队停下。
拦军队行军之路,可是重罪。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这位将军的眼睛虽然浑浊了些,却还透出了青年人般锐利的锋芒。
易忠的眼神快速扫过东方玉魂,发现她身上有很多各式各样的武器,下意识地觉得她是穷得过不下日子,只能铤而走险拦军队的路卖武器的苦命百姓。
然而,若是苦命的百姓,刚才挑衅的态度就说不过去了。
易忠来了些兴趣。
“大胆刁民!”后边身材魁梧的副将说着就拔出了武器,想要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砍死路边。
“住手。”一道不怒自威的声音响起,正值壮年的易则胜喝止了他。
副将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退了回去。
玉魂的眼神扫过军队前排,注意力却停在了那身姿雄伟、头颅高昂、眼神坚毅的黑色战马之上。
这马浑身漆黑,毛发就像光华的绸缎,四只马蹄却是无暇的白。
“真是匹好马!”玉魂两眼放光,脑袋中已经开始畅想自己纵马驰骋的英姿了。
至于马的主人如何,玉魂无心在意。
黑马背上的少年易烽狼抬起头,第一眼就瞥见了玉魂背后的长枪。
枪身笔直雕盘龙,红缨赤赤如鲜血,枪尖锃亮闪寒光!
“真是把好枪!”易烽狼心道,不由得畅想起了自己挥枪挑刺、斩敌于马背之上的飒爽。
至于枪的主人如何,易烽狼并未留意。
东方玉魂的刀枪出自隐居江湖的世外高人手中,每件儿都是呕心沥血之作,可不是寻常官家的武器比得了的!
一阵寒凉的秋风吹落了几片红叶。
易则胜在马上俯视着下面腰杆挺立的少女,欣慰地抚着胡子点了点头。
“三年未见,玉儿又长高了不少啊。”
他翻身下马,踩着沙沙的枯叶,走到玉魂面前。
“易伯伯好!”东方玉魂正经行了个礼。
不愧是爹,知交遍天下!
易忠苍老却不失雄浑的声音响起:“你识得此人?”
易则胜回身答道:“此人正是东方山主的女儿,东方玉魂。”
“哦~”易忠的眼睛眯了起来,赞赏道:“怪不得敢拦军队呢,真是虎父无犬子啊。”
他知道儿子与东方山主交情不浅,认得对方子嗣也正常。
易则胜左顾右盼,久不见其他人的身影,忍不住问道:“你爹在何处?”
“山间田野中。”玉魂答道。
听飞鸾讲过,和不熟的官家之人搭话,可不能用随便的口气说白话。
易烽狼预感到他们要聊家常了,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目光投向京城的方向。
远处有几座绵延起伏的高耸山峰,拦住了他的目光。
易则胜颇为失望地点了点头,又关心地问道:“秋日风凉,你来此作甚?”
“我护送奚七小姐回府路上船只被毁,此地马匹染病,时不待人,只得无奈来寻军队借马。”
玉魂说着,从腰间拿出了自己鼓鼓囊囊的荷包。
虽然里面都是铜板和碎银,但总归看起来份量不少。
说完后,玉魂悄悄留意着易小将军的反应——虽然她不认识,但用脚后跟儿也能想到那黑马的主人是谁。
少年挑起了一边眉毛,虽然什么都没说,但玉魂能感觉到他开始留意自己和易将军的对话了。
“既同去京城,何妨顺路而行。”易则胜说着,转头看向易忠。
放两个女娃千里迢迢去京城,虽然其中有武学奇才东方玉魂,但易则胜害怕女儿随她爹年轻时那般莽撞冲动,仍是担心路上出什么岔子。
易忠微微颔首,应允了此事。
“尚书府的期限还有七日,跟随行军,恐赶不上时辰。”玉魂有些担忧地说。
易则胜自豪地昂起头:“无妨,我去跟奚尚书解释!”
行军大半生,斩敌万千人,况且他易则胜是正二品辅国大将军,奚飞鸾之父只是个正三品工部尚书,易则胜这点脸面总归是有的。
“可……”玉魂还有些迟疑。
她跟飞鸾承诺的是找马来。
不过转念一想,确实也没必要因为刘叔的死活而死守时间,刚好给尚书府提前暗示,奚飞鸾也不是听话乖巧的好惹角色!
“那我去跟奚七小姐商量,若要跟随,到时候自会赶上军队。”
玉魂又行了一礼,随即飞身上树,身姿在树梢间灵巧地穿梭。
易则胜欣赏着少女灵动的身姿,慢慢点头:不愧是东方家的子女,轻功非同寻常,着实了得!
“让你走了吗?”易小将军得意洋洋地吹了声口哨。
天空之中突然有一金雕裹挟着飓风般,径直急速俯冲而下。
易烽狼的眼神中尽是炫耀和张扬,嘴角都忍不住扬高了几分。
玉魂心中惊愕,在空中和这玩意儿打起来,她虽有把握能赢,可总免不了受伤的风险。
她往后跳去,被逼落回了地面。
易则胜心里一抽,才一会儿没看住,这孩子便又开始无理取闹挑事端了。
金雕没有攻击她,而是往易烽狼的方向飞去。
“为什么汉官会有金雕啊?”东方玉魂怒火中烧,心道:“随行文官在哪?还不参死他!”
金雕扑闪着翅膀,落到了易烽狼的胳膊上,随后优雅地用喙梳理起了羽毛。
东方玉魂回头瞪向易烽狼,这才留意到他的右臂上戴着厚实的狼革套——玩鹰的人为防止胳膊被鹰爪抓伤的装备。
玉魂又恼对方无礼粗鲁,又恼自己后知后觉,脸都气青了,却只憋出一句:“有疾?”
易烽狼没有理会玉魂骂了什么,自顾自道:“你那枪多少钱?”
说话间,他抬起胳膊,把金雕放回了天空之中。
东方玉魂不爽地瞪着重新盘旋回天空之中的金雕,恨不得把它拽下来,再把羽毛扒光,红烧了吃!
还有易烽狼那幅高高在上的样子!玉魂咬牙切齿,拳头攥紧又松开,松开又攥紧。
看着逆子的无礼,易则胜气不打一处来,呵斥道:“不得胡闹!”
然而,东方玉魂和易烽狼都没有理会他。
“值你一命。”玉魂说着从背上拔出长枪,目光和枪尖随着空中的金雕游动,似乎想把长枪当长矛使。
易烽狼冷笑道:“我这鸟可要十笔军功,枪和刀再加你一条命都赔不起。”
易烽狼本意是想威胁她的,谁知东方玉魂立刻收了枪,突然兴奋了起来。
“那是不是说,我上战场立十笔军功就能换这只鸟?”
东方玉魂两眼放光,丝毫不掩饰其中的渴求和期望。
一时之间,易烽狼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行军时辰不可耽搁太久,易忠抬起手,示意准备行军。
“什么十笔军功啊。”易则胜翻身上马,抖动缰绳,毫不留情地揭露道:
“不过就是去燕人窝里掏了只鸟,被随行的文官上报朝堂,陛下要他用十笔军功来抵罢了!”
“爹,这话不用跟外人说!”易烽狼有些恼,驾马追上去时,还不忘回头恋恋不舍地望着玉魂手中的枪和背上的刀。
枪,他喜欢。
刀,他也喜欢。
玉魂跃到树梢,低头瞥了瞥那雄姿英发的黑色战马,又抬头望了望空中盘旋的金雕。
马,她喜欢。
鸟,她也喜欢。
玉魂飞身在林叶间穿梭,往客栈的方向赶去,她很快便超过了为首的易忠,不一会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易则胜劈头盖脸地训斥了易烽狼一顿,不过易烽狼左耳进右耳出,丁点儿没有记下。
直到易则胜提到:“那可不算外人,她本与你定有婚约,可我们这种打仗的……”
易则胜没有说下去,改口道:“山主不想让女儿守寡。”
易烽狼轻蔑地“切”了一声。
从骑上战马的刹那,他就做好了死在战场上的准备,这几年大小伤不断,鬼门关也不是没走过。
他一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狠毒之人,二不是不顾他人死活的好色之徒,自然不会去祸害人家姑娘,让人家年纪轻轻就守寡。
可是想到万一娶了她,自己就能名正言顺地用她的长枪和长刀了,易烽狼还是觉得心痒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