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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0章 友情的类别 整个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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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被弟弟吵醒的。
“哥!你快起来,遛狗!”
接着是几只狗爪子踩上了他的身体,伴着几声呜咽,有舌头开始舔他的脸和脖子。
“我真服了,”高寻不愿睁开眼睛,先推开狗,然后慢悠悠地坐起来,“几点了啊就喊我?”
高业大声道:“九点半了!”
“啊?”他懵了一下,挤着眼睛,“廖书凡呢?”
“那个哥哥好像七点多就走了。”
“这么早……”
核桃又想扑到他身上,被他按住了狗头。
他一只手揉了揉脸,昨天晚上的记忆又浮现在脑海里。
好吧,廖书凡跑得快也正常。
那也不至于这么早吧,他还想送一下的。
“遛狗!”
“高业你陪他们玩吧。”
“你昨天不是这么跟老爸说的。”
“哎,行了行了,我遛,你先把核桃拉出去,我换衣服。”
高业被他打发走了。
应该是睡得比平常久,他的腰背很酸。
阳光强烈,从窗户照进房间。
他稍微伸展了一下四肢,捞起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踹到地上的衣服换上,在卫生间洗漱完毕,然后不紧不慢地绕远路去前院。
见他出现,四只狗都摇着尾巴凑近来。
“哎,好好,别乱动。绳子搅在一块了。”
母亲刚好从后院的方向过来,帮他把牵引绳上的扣子扣在小狗们的项圈上。
“遛完回来再吃早餐。”
“妈,至少给我口水喝吧。”
“哦,我刚想事情,忘记了,你在这等等。”
狗狗们蠢蠢欲动,伸着舌头,兴奋地在他脚边打转,绳子又交叉在了一起。
他歪着脑袋,不想管了。
还没出来多久,他就开始厌烦慈州的晴天,晒得人浑身没劲。
母亲给他端来了一杯冷水,他一口气喝完了。
“走了啊。”
“等下,”刘丽英把他叫住,“我还有话要说。”
饿着肚子,又要遛狗,高寻的语气变得有些不耐烦,问:“急着现在说吗?”
“今天早上我刚起来没多久,书凡那孩子就走了。”
刘丽英的表情很严肃。
“这么早啊。”
他揉了揉眼睛,等待母亲的下文。
“你知不知道,书凡他们家是因为亲戚去世才回来的,”母亲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也是昨天晚上听你爸说的,他认识的一个客户是逝者的同学,因为没机会回慈州参加葬礼,前几天就在朋友圈发了一些悼念的话,廖书凡的父母在下面评论了。”
“……啊?廖书凡家吗?”
“你也不关心一下他,我真没话说你,”刘丽英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鼻子,“在这种时候,你想让他过来陪你玩,人家二话没说就过来了,走的时候都不忘记提醒你好好学习,是把你当真心朋友的!你还不珍惜!”
高寻懵了。
“嗐,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没心眼的傻小子?算了算了,你还是遛狗去吧。”
刘丽英摇摇头,转身走了。
睡醒没多久,人的神经是很脆弱的。
刚才母亲的语气太激烈,令他无比委屈。
父母对廖书凡的青睐从来不是秘密,他早就潜移默化地认可了这位朋友在大人眼中的传奇形象。
可和廖书凡做朋友的人是他自己,相处了这么多年,他对廖书凡不说是全知全解,也比母亲更能明白廖书凡性格中的那一点封闭的部分。廖书凡不常倾诉自己的家事,既然如此,他当然没有必要过问太多。
他相信两人的友情从来不存在伪善和同情,也不需要刻意的关心。
瓜子和杏仁兴奋地立起身体,挠着他的小腿,催促他。
大人根本不懂。
“走吧走吧,”他拽了拽牵引绳,“我陪你们出去玩。”
狗狗们欢快地叫了几声,表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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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廖书凡离开的那天起,慈州的天气就转了凉,一连下了几天的大雨。
母亲在厨房洗碗,父亲还没回家。
弟弟读的是慈州的一所寄宿制初中,每周回来一次。所以,和他一样换好了校服,并排坐在庭院边的台阶上,吃着家里仅剩的两根冰淇淋,默默无言地消磨着返校前的最后时光。
下午赶作业的时候,他试图复习廖书凡留下的那几张草稿,能零零碎碎的回忆起一部分重点,除此以外,印在脑海里最清晰的,只有廖书凡说话的声音。
整个假期,他好像又什么也没干。
高业比他先站起来,准备走了。
“诶,拿着。”
他把冰棒的棍子和包装袋递给弟弟。
弟弟不满地白了他一眼,还是接过了。
他坐着没动,两手向后撑着,盯着连绵不止的雨滴叹了口气,接着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六点零七分。还能在家坐十几分钟。
今晚是数学晚自习,应该是讲课。
明天考试,后天考试,大后天还是考试。
想想初中的时候,他还能偷偷瞄两眼廖书凡的选择题答案,现在他不仅没了同桌,还坐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
廖书凡这两天也没消息,估计又提前回学校里了吧。
倒是游莎这几天给他发了一堆语音,他没耐心听,转文字也是一大段,来来回回都是关于那几张照片在网上火了的事。
他自己早就刷到过了。
铺天盖地的赞美打动不了他,他也不喜欢这种和廖书凡肩并肩同框,然后被陌生人比较和挑选的感觉。
最令人烦躁的是,游莎私自在评论底下@了他,导致他的手机每天都在接受着信息轰炸,男男女女,中学生到成年人,有他早就习以为常的索要联系方式的话术,也有变本加厉的刺探和骚扰。
幸好廖书凡不玩这种新兴社交媒体……
高寻已经被逼无奈地删除了自己之前发的视频和照片,登出了“新引力”的账号。
即使听过解释,他还是想不通廖书凡答应和游莎拍照的真实目的。
还说什么他“很适合出现在照片上”。
高寻打开相机,将摄像头转为前置。
没拍之前就跟照镜子一样,细节都在动态的画面里被模糊掉,定格下来后,他看着照片,就像平行世界的另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看着自己。
不论是那对于男生来说太长的睫毛,还是随着年龄增长,褪去了圆润和青涩,显得越发精致秀气的五官,都让他觉得怪怪的。
以前的邻居们好歹是夸他一句“小帅哥”,现在反而是说他“太俊了”。
“俊”这个字很微妙,不管是形容男生,还是女生,都是恰当的。
他没问过廖书凡的想法。
一是不好意思问,二是能猜出来廖书凡的回答。
这位善于解惑的朋友肯定会向他解释一遍“俊”和“帅”之间的异同,然后留下一个相当中庸的结论,比如:“俊”是个很好的形容词。
如果他露出不满意的表情,说不定会转变策略,直接投他所好。
高寻关了手机,站起身来。
弟弟刚好从走廊推着自行车出来。
“这么早过去?”
高业点点头。
“地上还是湿的,你看着点。”
“我知道,”高业迈着大步,“我走了,哥你也别老拖了。”
高寻的车胎瘪了,他又懒得临时打气,所以决定步行。
“行了,我知道,正准备走的。”
高业撇撇嘴,出门之前还又看了他一眼。
他拉开自己房间的窗户,伸了半个身子进去,把搁在床脚的书包拿了出来,然后穿上校服外套,背上书包。
“我走了!”
刘丽英在厨房里,肯定没听见。
被拴在后院的狗狗倒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叫了几声,缓解了他内心的一点迷茫和空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