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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那个东西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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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的第一台电视机,是一九九零年买的。在那之前,吴家六个孩子的娱乐活动主要集中在邻居家的窗口。
邻居姓林,住在巷子口那栋绿色外墙的排屋里,是村里最早有彩色电视机的人家。林家的客厅窗户对着巷子,窗户很大,窗帘很少拉。每天晚上七点过后,林家的电视机就会亮起来,彩色画面透过玻璃窗投射到巷子里,像一块发光的磁铁。吴家的孩子们就是被吸过去的铁屑。
最先发现这个窗口的是吴芝英。那年她大概十二岁,有一天放学回来经过林家,听到窗户里传来粤语对白,探头一看——电视机里正在播《射雕英雄传》,翁美玲穿着粉色的衣裙在屏幕上转圈,黄日华在旁边傻傻地看着她。吴芝英站在窗户外面看了整整一集,书包都没放下。回家以后她跟吴福说:“哥,林家的电视好好看!”
吴福说:“那是人家的。”
吴芝英说:“我们可以看啊,站在窗户外面又不犯法。”
于是从那天起,吴家的孩子们开始了他们的“窗口观剧”生涯。每天晚饭后,吴芝英第一个溜出去,占好窗口正中间的位置。吴芝萍跟在她后面,手里攥着一把花生——她去哪都带着吃的。然后是吴芝鸣,她来的时候会带个小板凳,因为站久了腿酸。吴菲那时候才七岁,够不到窗户,吴福就把她扛在肩膀上。吴强不来,他说“看电视浪费时间”,但他会在巷子口蹲着抽烟,偶尔往窗口的方向瞄一眼。
邻居林家一开始没说什么。林太太看到孩子们挤在窗外,还会把电视机的声音调大一点,像是在无声地说“看吧看吧”。但日子一长,她就烦了。有一天晚上,吴家的孩子们准时出现在窗口,电视剧的主题曲刚响起来,窗帘就哗啦一下拉上了。严严实实,一丝光都不漏。吴芝英站在窗外愣了好一会儿,然后回头跟妹妹们说:“窗帘拉上了。”
“为什么?”吴菲骑在吴福脖子上,急得差点哭出来。
“因为那是人家的电视。”吴芝英说。她带头转身回家,走得很快。吴芝萍跟在后面,花生的壳在她手里被捏碎了。
那天晚上,吴芝英回家以后没有像往常一样叽叽喳喳地说电视剧的剧情。她安静地帮吴芝萍洗了碗,然后回到房间里。吴芝萍进去的时候,看到大姐坐在床边,手里翻着一本刘德华的杂志,翻来翻去也不看。
“大姐,你不开心啊?”
“没有。”吴芝英翻了一页杂志。“我只是在想,为什么别人有的东西我们没有。我又不是要什么贵重的东西,我就是想看电视。”
吴芝萍不知道怎么接话。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主动开口要过东西——书包破了不敢说,校服发黄了不敢举手,想吃什么不敢讨。但这一刻她理解了吴芝英。因为她也想看那部电视剧。她也想知道那个穿粉裙子的女主角后来怎么样了。她站累了腿酸了被蚊子咬了都甘愿,只要别拉上窗帘。她坐在吴芝英旁边,从口袋里摸出最后几颗花生递过去。吴芝英看了一眼,接过来,剥开吃了。
“咸了。”吴芝英说。
“我明天少放点盐。”
她们就这样坐在床边,一个翻杂志一个剥花生,谁都没有再说话。窗外拉让江的汽笛声远远传来,像一声长长的叹息。
这件事丽华本来是不知道的。孩子们瞒着她——不是怕她骂,是怕她难过。但有一天晚上丽华去巷子口买酱油,远远看到林家的窗户前面挤着一排小脑袋——吴芝英、吴芝萍、吴芝鸣、吴菲骑在吴福脖子上,五个头排成一排,像屋檐下的一窝燕子。她正想走过去,窗帘忽然拉上了。五个小脑袋同时垂下去,像五朵被太阳晒蔫了的花。她看到吴芝英第一个转身,拍拍妹妹们的肩膀说“走啦走啦”,声音很轻快,但脚步很重。
丽华站在巷子拐角处,手里攥着酱油瓶,攥了很久。她想起了自己出嫁那天,路过镇上看到一个女人在卖发夹。那些发夹摆在红布上,五颜六色的,像一小片彩虹。她站在摊子前面看了很久,女人问她“要买吗”,她说“我没钱”,就走了。那时候她想,以后有钱了一定要买一个。后来她有钱了,但再也没有去买那个发夹。不是忘了。是过了那个年纪,买了也不是那个意思了。
她转身走回档口,把酱油瓶放在灶台上。那天晚上她没有跟孩子们提窗帘的事。
过了一个月,丽华把档口那个月的盈余全部拿出来,又跟老陈借了一点钱,去镇上的电器店搬了一台黑白电视机回来。不是彩色的,彩色太贵。十四寸的黑白电视机,天线是两根金属杆,上面裹着锡纸。吴福把它扛回来的时候,整条街的人都看到了。他把电视机放在档口后面的饭厅里,插上电源,摆弄天线,搞了半小时才调出第一个频道。画面是雪花的,声音是沙沙的,但对吴家的孩子们来说,那一刻比过年还大。
吴芝英激动得抱着电视机哭。她不是抱电视机的壳,是真的张开双臂抱着那台电视机的两侧,脸贴在上面的散热孔上,眼泪滴在塑料外壳上。吴菲在旁边跳来跳去,跳得太猛撞到了桌子角,疼得龇牙咧嘴但还是在笑。吴芝鸣第一个动作是把电视机上的按钮全部按了一遍,被丽华打了一下手才缩回去。吴芝萍那天晚上没有去拿零食,她坐在电视机前面,两只手放在膝盖上,规规矩矩地坐着,像是参加一场非常严肃的仪式。丽华站在后面,看着六个孩子的背影,手插在围裙口袋里,嘴角动了一下。
有了电视机之后,吴家的晚上就变了样。当时沙捞越的电视节目少得可怜,只有两个频道,一个是马来西亚国家台,一个是新加坡的频道。节目播什么就看什么——马来语新闻、英语纪录片、印度歌舞片、粤语电视剧,来者不拒。吴家的孩子们看印度戏看得津津有味,虽然一句都听不懂,但看到男女主角在雨中跳舞就很开心。吴芝英看印度戏会跟着哼歌,调子记不住就自己编,编出来的调子跟原曲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她唱得理直气壮。
吴芝英的语言天赋就是那时候显现出来的。她跟着电视学马来语和英语,电视剧里的对白听两遍就能记住,跟着念得字正腔圆。后来她去档口帮忙,遇到马来顾客来买东西,她可以用马来语跟人家聊天讨价还价,把丽华看得一愣一愣的。丽华说“你从哪里学的”,吴芝英说“电视里学的啊”。丽华不信——看电视能学说话?但后来她去档口后面偷偷听了两次,确认吴芝英说的确实是马来语,不是胡编乱造的。她走出来的时候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但那天晚上多炒了一个菜。
过了几年,吴芝英开始追星。她的零花钱全部花在买明星杂志和卡片上。那些杂志一本好几块钱,她买了就剪,把刘德华的照片剪下来贴在床头上、衣柜上、课本封面上。刘德华穿什么衣服她都知道,刘德华唱什么歌她都会哼,刘德华演什么电影她都能说出剧情。她买了一大堆卡片,装在鞋盒里,按年份编号,像一个小型档案室。吴芝萍有时候会去她房间翻那些卡片。吴芝英说“你别弄乱”,吴芝萍说“我不会弄乱的”,然后就一张一张地看,看到好看的会多停几秒。她最喜欢的是郭富城。郭富城那时候刚刚红起来,头发是中分的,笑起来有酒窝,跳舞很帅。吴芝萍把他的卡片单独挑出来,放在旁边,也不拿走,就是放在一边多看一会儿。
吴芝鸣喜欢张学友。理由很简单——“他唱歌最好听,其他三个加起来都比不上。”这是她的原话。吴菲喜欢黎明。理由也很简单——“他最帅。”这也是她的原话。
四姐妹的偶像之争经常在饭桌上爆发。吴芝英说刘德华最红,吴芝鸣说张学友唱功最好,吴芝萍小声说郭富城跳舞最好看,吴菲说反正黎明最帅。争到激烈处吴芝鸣会放狠话——“大姐你那个刘德华演来演去都是一个表情”——吴芝英就会把筷子拍在桌上——“你说什么?你说什么?”——然后丽华就开口了。
“都给我吃饭。”
四个女儿同时低下头,安静了至少三分钟。
后来电视机从黑白换成了彩色,节目也多了几个。但要看到好看的港剧还是不容易。吴芝英就带着妹妹们去镇上的CD租赁店租碟回来看。一张CD押金十块,租金两天一块,过期加钱。四姐妹每个周末去一次,挑碟的时候要在店里站很久——因为每次只能租一张,四个人要达成一致意见比联合国开大会还难。吴芝英想看警匪片,吴芝鸣想看文艺片,吴芝萍想看搞笑片,吴菲想看爱情片。最后通常是吴芝英赢——因为她付钱。但回去的路上吴芝鸣会一直念叨“大姐你选的这个一看就不好看”,吴芝英说“你还没看怎么知道不好看”,吴芝鸣说“海报上的字体的颜色就能看出来”,吴芝英说“你闭嘴”。到家以后四个人挤在电视机前面,零食放在中间,开始看。每次看到一半吴芝鸣就会开始解说剧情,预测结局,预测完之后还要加一句“你看我说的对不对”。如果她预测对了,她就会得意地笑;如果她预测错了,她就会说“这个编剧有问题”。吴芝萍在旁边从头笑到尾——她不是被剧情逗笑的,是被两个姐姐斗嘴逗笑的。吴菲窝在角落里,抱着抱枕,看得最认真。
后来吴芝英去了新加坡,寄回来的第一封信里夹着一张刘德华的新卡片。信上只有几行字——“新加坡很热,比我们家还热。我买了这个,觉得你应该会喜欢。”信封上没有写收件人,但吴芝萍一看卡片就知道这封信是写给她的——因为那是郭富城的卡片,不是刘德华的。是大姐专门为她买的。
她把卡片放进自己的小铁盒里,和那些从报纸上剪下来的郭富城照片放在一起。铁盒藏在枕头底下,晚上睡觉的时候枕在上面,梦里都是港剧的主题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