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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莱茵河 德意志的秋 ...

  •   德意志的秋天比戈壁的秋天温柔得多。戈壁的秋天是刀子,风里裹着沙子,刮在脸上像有人拿砂纸在搓。德意志的秋天是手掌,风从西边吹来,带着森林和河流的气息,凉丝丝的,但不伤人。沈念祖走在平原的土路上,身上穿着一件从维罗纳买来的旧羊毛外套,粗硬的面料磨着他的脖子,但他不在乎。暖和就行。

      路两边是大片的农田。麦子已经收割了,只剩下短短的麦茬,金黄一片,像一张铺在大地上的毯子。田埂上长着野菊花,一丛一丛的,金黄色的花朵在风里轻轻摇摆,像一群穿着黄裙子的小姑娘在跳舞。远处有农舍,红瓦白墙,烟囱里冒着炊烟,在蓝天下缓缓上升,散成淡白色的一缕。沈念祖看着那些炊烟,忽然想起了北京。不是想起北京的样子,是想起了北京的味道——冬天里家家户户烧煤球的味道,呛人的,熏眼睛的,但闻着就觉得暖和。

      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北京了。不是忘了,是不敢想。想多了,就走不动了。但现在,站在德意志的平原上,看着那些农舍的炊烟,他忽然觉得可以想了。不是因为北京想起来不疼了,而是因为他已经走了足够远,远到那些疼变得模糊了,像远处山上的雪峰,还在,但不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前面有个村子。”顾青走在最前面,步子轻快,声音里带着一种久违的兴奋,“要不要进去歇歇?”

      沈念祖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偏西了,挂在西边的天上,又大又红,像一个熟透了的柿子。再走一两个时辰天就黑了,与其在野外露宿,不如找个有屋顶的地方睡一觉。

      “去。”他说。

      村子不大,几十户人家,散落在一片缓坡上。房子是木头搭的,外墙抹着灰泥,屋顶铺着红瓦,家家户户门前都种着花。沈念祖不认识那些花,但他觉得好看。红的,黄的,紫的,白的,一团一团的,像打翻了颜料罐。

      他们在一家农舍前停下了脚步。不是客栈——这个村子太小了,没有客栈。但顾元亨说,德意志的乡下人好客,你敲开门,说明来意,给几个铜板,他们会让你在谷仓里睡一觉。

      顾元亨上前敲门。开门的是一对中年夫妇,男的又高又壮,像一棵橡树,女的矮胖圆润,围裙上沾着面粉,手里还攥着一根擀面杖。顾元亨用他刚学会的几句德语磕磕巴巴地说了几句话。沈念祖听不懂德语,但从那对夫妇的表情来看,他们听懂了。

      男人点了点头,指了指院子后面的谷仓。女人转过身,冲着屋里喊了一声,一个十几岁的少女从门后探出头来,金黄色的头发编成两条辫子,蓝色的眼睛像两汪泉水。她看了沈念祖一眼,又看了看大福和小福,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Kamele!”她叫了一声,跑出来,站在大福面前,仰着头,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大福的鼻子。大福低下头,闻了闻她的手,打了个响鼻。少女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声清脆得像铜铃。

      沈念祖看着那个少女,忽然想起了什么。金黄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这个女孩子,和他在大马士革集市上遇到的那个老人给他的世界地图上画的那些小人,一模一样。金发,蓝眼,白皮肤。原来西洋人长这个样子。他在大马士革见过波斯人,在伊斯法罕见过蒙古人,在威尼斯见过意大利人——意大利人也是白皮肤,但头发是黑色的,眼睛是棕色的。德意志人和意大利人不一样。德意志人的头发是金黄色的,像秋天的麦穗;眼睛是蓝色的,像冬天的湖水。

      他把大福牵到谷仓里,卸下褡裢,扛进谷仓。谷仓不大,堆着一些干草和农具,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麦秸,踩上去软绵绵的。沈念祖把褡裢放在谷仓最里面的角落,用干草盖住,然后把大福和小福拴在谷仓门口的柱子上,给它们喂了水和草料。

      那家的女人端来了一锅热汤。汤是土豆和胡萝卜煮的,里面加了几块咸肉,味道很浓,很咸,但热乎乎的,喝下去整个人都暖和了。沈念祖端着木碗,蹲在谷仓门口,一口一口地喝。汤很烫,他喝得很慢,每喝一口都要吹半天。风吹过来,吹起他的头发——他已经很久没有理发了,头发长得披到了肩上,胡子也长了,乱糟糟的,像一把枯草。

      那个金发少女蹲在他旁边,歪着头看他喝汤。沈念祖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少女没有躲,冲他笑了笑,指了指他的胡子,又指了指自己的下巴,做了一个“刮”的手势。沈念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少女站起来,跑回屋里,拿了一把剃刀出来,递给沈念祖。沈念祖接过剃刀,看了一眼刀刃——很锋利,磨得很亮。他犹豫了一下,把剃刀还给了少女,摇了摇头。不是不想刮,是怕刮破了。他自己从来没有刮过胡子,在北京的时候是去剃头铺子刮的,出了北京之后就没刮过,任它长。

      少女又跑回屋里,这次带出来的是她父亲——那个高大得像橡树的男人。男人手里拿着一把剃刀,冲沈念祖比划了一下,意思是:我帮你刮。

      沈念祖看了看顾元亨。顾元亨点了点头。

      沈念祖坐在谷仓门口的一截木墩上,仰起头。男人把一块热毛巾敷在他脸上,等了片刻,然后拿起剃刀,开始刮。刀锋贴着他的皮肤,凉飕飕的,发出沙沙的声响。沈念祖闭着眼睛,听着那声音,觉得有些恍惚。上一次有人这样给他刮胡子,是他爹。在北京的时候,他爹每个月发了月钱,都会带他去剃头铺子。剃头匠是个老头子,手艺很好,刀快,手稳,刮完胡子还会用热毛巾敷一遍脸,敷得人昏昏欲睡。

      他爹坐在旁边等着,等他刮完了,拍拍他的脑袋,说:“阿狗,精神了。”

      他爹已经不在了。但他的胡子还在长。人的身体不会因为悲伤就停止生长。心脏还在跳,肺还在呼吸,胡子还在长,头发还在变白。身体不管你的心有多疼,它只管活着。

      男人刮完了。他用一块干净的布擦了擦沈念祖的脸,退后一步,看了看,满意地点了点头。少女递过来一面小镜子,沈念祖接过,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一张陌生的、瘦削的、干净的脸。颧骨很高,眼窝很深,下巴的皮肤白得发亮——那是被胡子遮了太久、不见日光的颜色。

      他对着镜子,笑了一下。镜子里的那个陌生人也对他笑了一下。

      他把镜子还给少女,说了他学会的第一句德语:“Danke.”

      少女愣了一下,然后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

      第二天一早,他们离开了村子,继续往北走。

      沈念祖把世界地图从腋下取出来,边走边看。地图上,从阿尔卑斯山往北,有一条蓝色的线条,弯弯曲曲的,从南到北贯穿了整个德意志地区。那是莱茵河。他沿着那条蓝色的线条往北走,经过了一些地图上标注的城市——巴塞尔、斯特拉斯堡、沃尔姆斯、美因茨、科布伦茨、科隆……

      美因茨。他的手指停在那两个字上。

      地图上,美因茨在莱茵河中游,是一个中等大小的城市,标注的字体不大不小,不显眼。但沈念祖盯着那两个字,觉得它们比地图上任何一个地名都大,大到占满了他的整个视线。

      他把地图合上,夹回腋下,加快了脚步。

      德意志的平原一望无际。路是土路,但修得很好,比西域的戈壁滩好走一百倍。路两边是农田和森林,农田里的麦子已经收割了,只剩下一茬一茬的麦茬;森林里的树又高又直,遮天蔽日,走在里面像走进了一座绿色的宫殿。

      走了大约十天,沈念祖闻到了水的气息。

      不是地中海那种咸湿的、带着鱼腥味的气息,而是一种清新的、凉丝丝的、带着泥土和青草味道的气息。他加快脚步,翻过一个小山坡,眼前豁然开朗——一条大河出现在他的面前。

      河很宽,比他见过的任何河都宽。底格里斯河很宽,但底格里斯河的水是浑黄的,像一碗泥汤。莱茵河不一样。莱茵河的水是青绿色的,清澈见底,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条流动的翡翠。河的左岸是大片的葡萄园,葡萄藤已经黄了,金灿灿的,像铺了一层金子。右岸是一座小城,红瓦白墙,教堂的尖塔刺向天空。河面上有船,不是威尼斯那种窄窄的贡多拉,而是宽宽的、平底的货船,船帆在风中鼓满了,缓缓地逆流而上。

      沈念祖站在山坡上,看着那条大河,久久没有说话。

      莱茵河。

      他到了。

      他走了两年多,走了几万里,走过了沙漠、雪山、戈壁、大河、大海,走过了春夏秋冬,走过了生死离别。他从北京出发的时候,还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怀里揣着十九卷半的《永乐大典》残篇,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往西走,一直往西走,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他不知道莱茵河在哪里,不知道美因茨在哪里,不知道冯·贝格是谁。他只知道往西走。

      现在他知道了。莱茵河在他面前。美因茨在莱茵河的中游。冯·贝格在美因茨。

      他转过身,看着身后的同伴们。顾元亨站在他左边,脸上沟壑纵横,看起来比出北京的时候老了十岁,但眼睛还是亮的。顾青站在他右边,年轻的脸被风沙磨得粗糙了,但腰板还是直的。赵知远站在顾青身后,怀里揣着那卷残破的《坤舆万国全图》,眼神比在葱岭的时候清明了许多。高敬亭站在最后面,手里攥着那把小铁锤,面无表情,但目光稳稳地落在莱茵河上。陆禾站在他旁边,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但她在笑。

      还有大福和小福。两匹骆驼站在山坡上,四只大眼睛望着莱茵河,不知道在想什么。也许它们在想念戈壁滩。也许它们在庆幸终于不用再走了。也许它们什么都没想,只是在休息。

      沈念祖忽然想哭。不是悲伤的哭,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哭。他蹲下来,把脸埋在膝盖里,肩膀一耸一耸的。他没有出声。他不想让任何人听见他在哭。

      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是顾元亨。

      “哭吧。”顾元亨说,“哭完了,还要赶路。”

      沈念祖哭了很久。他把从北京出发以来所有的眼泪都哭了出来。那些在路上没有流出来的眼泪,那些在他爹坟前没有流出来的眼泪,那些在戈壁滩上、在葱岭雪中、在地中海的狂风巨浪中没有流出来的眼泪,全都在这一刻涌了出来,像决堤的河水,怎么都止不住。

      他哭完了,站起来,用袖子擦了擦脸。

      “走吧。”他说,声音沙哑得像砂纸。

      他拍了拍大福的脖子,牵着它,走下山坡,朝莱茵河走去。

      莱茵河边的路很好走。河岸上有一条石板铺成的小路,是专门给行人走的。路不宽,但很平整,走起来不费劲。河风吹过来,带着水草和泥土的气息,凉丝丝的,很舒服。沈念祖走在路上,左手牵着大福,右手夹着世界地图。他不看路了,路在河边,沿着河走就不会错。他只看地图,看地图上的那些城市——巴塞尔、斯特拉斯堡、沃尔姆斯、美因茨、科布伦茨、科隆……

      美因茨。他离美因茨越来越近了。

      走了几天,他们到了一座大城。城很大,比维罗纳大,比威尼斯也大——不是威尼斯那种漂在水上的大,而是结结实实地建在陆地上的、有城墙、有塔楼、有教堂、有宫殿的大。城门口有卫兵盘查行人,但不是那种拿着刀枪、凶神恶煞的卫兵,而是穿着整齐制服、彬彬有礼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支笔和一个本子,问你的名字、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沈念祖听不懂他们在问什么。赵知远上前,用拉丁语回答了。卫兵点了点头,在本子上记下了什么,然后挥了挥手,示意他们进城。

      “这是什么城?”沈念祖问赵知远。

      “斯特拉斯堡。”赵知远说。

      沈念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斯特拉斯堡。离美因茨又近了一步。

      他们在斯特拉斯堡歇了两天。高敬亭找到了一家铁匠铺,在铺子里帮了几天工。陆禾找到了一家织坊,观摩了德意志人的织机,回来之后又画了几张图。沈念祖没有出去。他留在客栈里,把那五十七卷半的残书重新整理了一遍。有些纸页在阿尔卑斯山上受了潮,有些发软了,他一张一张地摊开,放在窗台上晾着。阳光照在纸页上,那些方块字在光线里泛着淡淡的金色,像是活的。

      他坐在窗台边,翻开从大马士革老人手里得到的那本世界地图,找到莱茵河的那一页。他的手指从斯特拉斯堡出发,沿着莱茵河往北移动,经过一个小城,又经过一个小城,然后——

      美因茨。

      他的手指停在那里。

      从斯特拉斯堡到美因茨,地图上不过是一根手指的距离。但沈念祖知道,那根手指的距离,要走好几天。他不急。他已经走了两年多,不在乎再多走几天。

      他在斯特拉斯堡做了一件事:去了一趟教堂。

      不是因为他信教。他不信。他信的是他爹、他爷爷、孙肇兴、汤若望、还有那些在路上倒下的人。但他想去看看。在威尼斯的时候,他没有去教堂;在维罗纳的时候,他也没有去。但在斯特拉斯堡,他忽然想去了。也许是因为教堂的尖塔太高了,从城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能看到它,像一根指向天空的手指。他想知道,西洋人的庙里供的是什么神。

      教堂很大,比他见过的任何庙都大。不是北京的天坛那种方方正正的、庄严肃穆的大,而是一种向上生长的、像要把天捅破的大。石柱一根一根地立着,又高又细,像森林里的树干。穹顶上画满了画,画的是沈念祖不认识的人和故事。阳光从彩色玻璃窗里透进来,把教堂染成了一种梦幻般的、五彩斑斓的颜色。

      沈念祖站在教堂中央,仰头看着那些彩色玻璃,觉得自己像一只掉进万花筒里的蚂蚁。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东西。不,他见过——北京的紫禁城也很美,西安的大雁塔也很美,大马士革的清真寺也很美。但美是不一样的。紫禁城的美是庄严的,让人想跪下;大雁塔的美是慈悲的,让人想哭;大马士革清真寺的美是神秘的,让人想思考。斯特拉斯堡教堂的美是向上的,让人想飞。

      他在教堂里站了很久。一个穿黑袍的神父走过来,对他说了一句话。沈念祖听不懂,摇了摇头。神父又用拉丁语说了一遍。沈念祖还是听不懂,但他从神父的目光里看出了一种东西——不是好奇,不是警惕,是关切。

      沈念祖从怀里摸出汤若望的那封信,递给神父。

      神父接过信,看了看信封上的拉丁文,眼睛亮了一下。他抬起头,看着沈念祖,用拉丁语问了一句什么。沈念祖听不懂,但从神父的表情和语气里,他猜出了一个意思——你知道这封信是写给谁的吗?

      沈念祖点了点头。

      神父又问了什么。

      沈念祖摇了摇头。他不知道神父在问什么,但他知道,他要去找冯·贝格。他要把这封信和那些书亲手交给冯·贝格。这是他爹的遗愿,是孙肇兴的嘱托,是顾元亨匀给他一封信的时候看他的眼神。

      神父把信还给他,伸手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然后说了两个字。沈念祖听不懂那两个字,但他知道那是什么——祝福。就像在大马士革集市上,那个老人对他说“继续走,你走的路是对的”一样。

      他对神父弯了弯腰,把信揣回怀里,转身走出了教堂。

      斯特拉斯堡的阳光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他眯着眼睛,看了看天上的太阳,然后朝客栈走去。

      离开斯特拉斯堡之后,莱茵河变得更宽了。

      河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一条流动的银子。两岸的葡萄园连绵不绝,一串串紫黑色的葡萄挂在藤上,在风里轻轻摇晃。沈念祖从藤上摘了一颗,放在嘴里嚼了嚼——甜,很甜,比吐鲁番的葡萄还甜。他又摘了几颗,塞进嘴里,嚼得满嘴都是紫色的汁水。

      陆禾笑他:“像只偷吃葡萄的狐狸。”

      沈念祖没有理她,又摘了一串,递给大福。大福闻了闻,嚼了几颗,然后扭过头去,不吃了。它不喜欢葡萄,它只喜欢干草。

      走了大约五天,他们经过了一座小城。城很小,比斯特拉斯堡小得多,只有几千户人家,但城墙上有一座很漂亮的城门,门楼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沈念祖站在城门口,仰头看着那些花纹,忽然想起了北京。不是想起了北京的什么具体的东西,是想起了北京的那种感觉——厚重的、古老的、每一块砖都有故事的感觉。这座小城也有那种感觉。

      “这是什么城?”他问赵知远。

      赵知远从怀里掏出那卷《坤舆万国全图》的残篇,翻了几页,看了看,又抬头看了看城门上的文字。

      “沃尔姆斯。”他说。

      沈念祖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沃尔姆斯。离美因茨又近了一步。

      他们没有进沃尔姆斯。城太小了,进去也没有客栈,不如继续赶路。沈念祖牵着大福,从城门外走过,脚步没有停。但他回头看了一眼。沃尔姆斯的城墙在夕阳下泛着金色的光,像一块被烧红的铁。他想,也许有一天,他会回来。也许不会。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正在朝美因茨走。

      又走了三天,沈念祖的腿开始疼了。

      不是旧伤复发,是走了太久、太远了。他的腿已经习惯了走路,但不习惯停下来。在斯特拉斯堡歇了两天,腿反而有些不适应了。走起来的时候,膝盖骨里面像有什么东西在磨,酸酸胀胀的,不是很疼,但很不舒服。

      他没有停下来。

      他拄着一根从路边捡来的树枝,一瘸一拐地走。顾青要替他牵大福,他没有让。大福是他的骆驼,他的书在大福背上,他要把它们带到美因茨,亲手交给冯·贝格。别人牵,他不放心。

      陆禾走在他旁边,时不时看他一眼,但没有说话。她知道,说什么都没有用。他这个人,认准了一件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在北京的时候认准了往西走,在戈壁滩上认准了不丢下一卷书,在葱岭上认准了要把那个冻死的人的十二卷书带上。现在,他认准了要走到美因茨。

      那就让他走吧。走到,腿自然就不疼了。

      走了大约十天,他们经过了一座更大的城市。城比斯特拉斯堡还大,城墙比沃尔姆斯还高,教堂的尖塔比斯特拉斯堡的还高,高到云里去了。城门口有一座巨大的石桥,横跨在莱茵河上,桥上有许多行人,有推车的、有骑马的、有步行的,熙熙攘攘的,像赶集一样。

      沈念祖站在桥头,看着那座城,心跳忽然加快了。不是因为那座城大,不是因为那座城的教堂高,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到了。不是说到了目的地的那种到了,而是说,这座城看起来像是他要去的地方。它有城墙,有城门,有卫兵,有教堂,有宫殿,有集市,有来来往往的人群。它看起来像是那种会有一个叫冯·贝格的人住在里面的城。

      “这是什么城?”他问赵知远,声音有些发抖。

      赵知远看了看地图,又看了看城门上的文字。他的嘴唇动了动,念出了一个沈念祖等了两年的名字。

      “美因茨。”

      沈念祖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他站在美因茨的桥头,牵着大福,背上背着那十卷“最要紧”的书,腋下夹着那本从大马士革老人手里得到的世界地图,怀里揣着汤若望写给冯·贝格的信。大福背上的褡裢里,还有四十七卷半的《永乐大典》残篇,和一些从同路人那里收集来的书卷。

      五十七卷半。他一卷都没有丢。

      他蹲下来,把脸埋在大福的脖子上。大福的毛很粗,很硬,有一股骆驼特有的、不太好闻的气味,但沈念祖觉得好闻。这是他走了两年多、闻了两年多的气味。这是家的气味——不是北京那种家,是路上的家,是行走的家,是骆驼背上的家。

      顾元亨走过来,站在他旁边,没有说话。他只是把手放在沈念祖的肩膀上,轻轻地按了按。

      沈念祖站起来,擦了擦眼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进城。”

      他牵着大福,走上了那座石桥。桥面很宽,铺着大块的青石板,被行人和马车磨得光滑发亮。莱茵河在桥下流淌着,青绿色的,清澈见底。河风吹过来,吹起了他的头发——已经很长的、披在肩上的、两年多没有剪过的头发。

      他走过石桥,走进了美因茨的城门。城门很宽,门洞很深,走进去像走进一条隧道。隧道的尽头是光,很亮的光,刺得他眯起了眼睛。

      他从隧道里走出来,站在美因茨的街道上。

      街道很宽,很直,两旁是高大的石头房子,雕花的窗台,铁艺的阳台,阳台上摆着鲜花。街道的尽头是一座巨大的教堂,双塔高耸,直插云霄。教堂的钟声响了,当当当的,低沉而悠远,在整座城市的上空回荡着。

      沈念祖站在美因茨的街道上,听着教堂的钟声,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那些人的头发是金黄色的、棕色的、黑色的;眼睛是蓝色的、绿色的、棕色的;皮肤是白色的,像牛奶一样白。他们说的话他一个字都听不懂。但他不在乎。他不在听不懂。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

      找到冯·贝格。

      他从怀里掏出那封信,信封上的拉丁文他一个字都不认识,但那个名字的形状,他已经在心里描摹了无数次。

      冯·贝格。美因茨。

      他抬起头,看着美因茨的天空。天很高,很蓝,有几朵白云慢慢地飘着。他忽然想,他爹这会儿,是不是也在看着同一片天空?

      他爹已经死了。但他觉得,他爹在天上,应该也能看见这片天空。天上没有墙,没有门,没有哨卡,没有要你下跪的鞑子。他爹在天上,应该是自由的。

      沈念祖对着天空,站了很久。

      然后他低下头,把信揣回怀里,牵着大福,走进了美因茨的深处。

      (第十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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