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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最后一个矿 ...

  •   他睁开眼睛,火塘已经重新点上了。

      阿普蹲在火边,用一根木棍拨弄着炭火,铁锅里的水正在冒热气。

      陆彻易不在。

      谭分翎坐起来,羊毛毡子从身上滑落。

      他发现自己昨晚睡得很沉,沉到连翻身都没有翻过。

      在外面的这些天,他的睡眠质量比在北京好太多——不是因为床舒服,而是因为每天累得倒头就睡,脑子里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焦虑。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

      晨光从东边的山脊上漫过来,把整个山谷染成了淡金色。

      远处的山峰还笼罩在阴影里,但山腰以下已经被照亮了,山坡上的草甸在光里泛着柔软的、毛茸茸的光泽。

      空气很冷,但很干净,吸进去,整个胸腔都凉飕飕的,像喝了一口冰水。

      陆彻易站在院子里那棵核桃树下,正在跟阿普说着什么。他今天换了一件深绿色的抓绒衣,领口立起来,遮住了半截脖子。

      这身衣服让他看起来不像一个护林员,更像一个普通的、来山里徒步的年轻人。

      他看见谭分翎,停止了交谈。

      “醒了?”他说。

      “嗯。”谭分翎走过去,“今天穿得不一样。”

      陆彻易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好像在确认谭分翎说的是哪一件。

      “昨天那件脏了。”他说。

      谭分翎想起昨天陆彻易穿的那件迷彩服,在矿洞里蹭了一身灰,又在牧场搬柴火的时候挂了个口子。他忽然想起一件事——陆彻易没有带换洗的衣服,他的行李都在美姑的那辆拖车上。

      “你带了行李?”谭分翎问。

      “没有。”

      “那你今天穿的是……”

      “阿普的。”陆彻易说,“去年我放在这里的。”

      谭分翎看了看那件抓绒衣,又看了看陆彻易。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稍微有点小,袖口刚好卡在手腕处,但也正因如此,把他手臂的线条勾勒得很清楚。他移开目光,假装在看远处的山。

      “今天跑最后一个点,”陆彻易说,“跑完就回美姑。”

      “然后呢?”

      “然后看你的安排。你要继续往下走,还是回去?”

      谭分翎想了想。任务清单上还有几个矿点,但都在更远的地方,需要再往山里走两天。他可以选择继续,也可以选择回去整理数据,等下次再来。

      “先回去,”他说,“整理完这批数据再说。”

      陆彻易点了点头。

      早饭是荞麦粑粑和酥油茶。阿普把粑粑烤在火边,烤到两面焦黄,外脆里软,掰开来,里面的热气冒出来,带着荞麦特有的香气。谭分翎蘸着酥油茶吃,一口一口的,吃得心满意足。

      临走的时候,谭分翎从背包里翻出一件东西——一件他备用的冲锋衣,黑色的,单位发的,还带着包装袋,从来没有穿过。他把衣服塞到阿普手里。

      阿普低头看了看,抬头看了看谭分翎,又看了看陆彻易,用彝语说了句什么。

      “他说这太贵重了,不能要。”陆彻易说。

      “不贵重,”谭分翎说,“单位发的,不要钱。”

      他也不知道阿普能不能听懂“单位发的”是什么意思,但他把衣服叠好,塞进阿普的怀里,然后拍了拍阿普的手背,像阿普昨天拍他的肩膀那样。

      阿普的眼睛又红了。

      谭分翎转身快步走向车子,拉开车门坐进去,不敢回头看。

      他怕自己会哭。

      车从瓦吉木出发的时候,雾已经散了。

      太阳挂在天上,不大,但很亮,把所有的东西都照得清清楚楚。

      谭分翎发现今天的路跟昨天的又不一样。昨天的路是往上走的,陡峭、狭窄、让人手心出汗;今天的路是往下走的,平缓、宽阔、让人放松。路沿着山腰蜿蜒,一边是山坡,一边是河谷。河谷很深,但不像峡谷那样让人眩晕,而是缓缓的、开阔的,像一只巨大的手掌,托着一条闪闪发光的河流。

      “今天的矿点在哪里?”谭分翎问。

      “河谷下面。”陆彻易朝窗外抬了抬下巴,“河边。”

      “怎么下去?”

      “有条小路,车开不到,要走。”

      谭分翎看了看河谷的深度,估摸了一下,大概要走四十分钟到一个小时。他低头看了看脚上那双已经面目全非的小白鞋——鞋面全是泥,鞋带断了又系上了,鞋底的纹路已经被磨平了。

      “我要是早知道要来这种地方,”他说,“就买双登山鞋了。”

      “回去买。”陆彻易说。

      谭分翎看了他一眼。他说“回去”的时候,语气很自然,好像谭分翎一定会回去一样。谭分翎想说“我还会来的”,但觉得这样说有点刻意,好像他在暗示什么。他什么都没有说,把脸转向窗外。

      车在山路上开了大概四十分钟,在一个岔路口停下来。说是岔路口,其实就是路边的一块平地,刚好够停一辆车。陆彻易把车停好,熄了火。

      “到了。”他说。

      谭分翎下了车,站在路边往河谷下面看。一条小路从路边分岔出去,沿着山坡往下,曲曲折折地穿过灌木丛和碎石坡,一直通到河谷底部。河谷底部是一条河,水很清,在阳光里泛着碧绿色的光。

      “走吧。”陆彻易背起一个帆布包,里面装着谭分翎的仪器和水。

      谭分翎跟在他后面,沿着那条小路往下走。

      路不好走。碎石很多,脚踩上去会滑动,谭分翎不得不放慢速度,每一步都踩实了才敢迈下一步。陆彻易走在他前面,速度不快不慢,刚好让谭分翎跟得上。他每隔几步就会回头看一眼谭分翎,确认他没有摔倒。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谭分翎的腿开始发酸。不是累,是不习惯——他的大腿肌肉不适应这种持续的下坡,酸胀感从膝盖上方蔓延开来,像有人在他的肌肉里塞了一团棉花。

      “休息一下。”陆彻易停下来,靠在一块大石头上。

      谭分翎蹲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气。他的心跳很快,额头上有汗珠往下淌,他用手背擦了擦,发现手背上的泥土混着汗水,在他脸上糊了一道印子。

      陆彻易从包里拿出水壶,递给他。

      “喝点。”

      谭分翎接过来,喝了两口。水还是温的,他不明白陆彻易是怎么做到的——保温杯里的水,从早上灌进去,到下午还是热的,像这个人身上有一种让周围一切都变得恰到好处的魔力。

      “还有多远?”他问。

      “一半。”陆彻易说,“翻过下面那片灌木丛就到了。”

      谭分翎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下面是一片低矮的灌木丛,长在河岸上,枝叶茂密,看不清后面的东西。但穿过灌木丛,他看见了河——真正的、完整的、没有被遮挡的河。

      河水是碧绿色的,像一块巨大的翡翠,在阳光里泛着温润的光。河面不宽,但水流很急,白色的浪花在石头间跳跃,发出哗哗的声音。河对岸是陡峭的山壁,灰白色的岩石裸露着,缝隙里长出几棵歪歪扭扭的松树。

      谭分翎忽然觉得,走了这么远的路,就是为了看到这一刻。

      他们继续往下走。过了灌木丛,路变得好走了,地面是松软的沙土,踩上去不会滑。谭分翎走在前面,陆彻易跟在后面,两个人的脚步声一前一后,像某种有节奏的鼓点。

      谭分翎先到了河边。

      他站在河岸上,面对着那条碧绿色的河,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是湿的,带着水的腥味和石头被晒热后散发出来的干燥气息。他把手伸进水里,水很凉,凉得他缩了一下,但很快又把手伸了回去。水从他的指缝间流过,冰凉、清澈、充满力量。

      陆彻易在他身后站定。

      “就是这里。”他说。

      谭分翎从背包里拿出仪器,开始工作。这个矿点在山壁上,需要爬上去一点。他一手拿着仪器,一手抓着岩石的缝隙,小心翼翼地往上爬。岩石很粗糙,摩擦力够,但有几个地方松动了,他一踩上去,碎石就哗啦啦地往下掉。

      “小心。”陆彻易站在下面,仰着头看他。

      “没事。”谭分翎又往上爬了一步,找到了一个可以站稳的地方。他蹲下来,用仪器测量岩壁上的矿物含量,数据在屏幕上跳动,他一边读一边往本子上记。

      测完最后一个数据,他站起来,准备往下爬。

      脚踩空了一秒。

      只是一秒。他的右脚踩上了一块松动的岩石,岩石往下滑了一截,他的身体失去平衡,往后仰了一下。他本能地伸手去抓,抓住了一根从岩缝里长出来的灌木枝条,枝条很韧,没有断,他借力稳住了身体。

      “谭分翎!”陆彻易的声音从下面传上来,不再是平时那种平板的、不带情绪的语调,而是尖的、紧的、像一根绷紧了的弦。

      “没事。”谭分翎深呼吸了一下,心跳砰砰砰的,“只是踩空了。”

      他小心翼翼地往下爬,每一步都确认踩实了才移动。最后一步,他跳下来,落在河岸的沙土地上,腿一软,膝盖弯了一下。

      陆彻易站在他面前,一只手已经伸出来了,准备扶他。谭分翎站稳了,他的手又收了回去。

      “没事。”谭分翎又说了一遍,笑了笑,“我没事。”

      陆彻易看了他两秒,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了。

      “数据都记了?”他问。

      “记了。”

      “检查一遍,有没有漏的。”

      谭分翎打开笔记本,一页一页地翻。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愣住了。

      笔记本的最后几页,写满了不是他写的字。

      他转过头看陆彻易。

      陆彻易正蹲在河边,用手捧了一捧水,洗了洗脸。水从他的指缝漏下去,滴在水面上,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阳光照在他湿漉漉的脸上,他的睫毛上挂着水珠,在光里一闪一闪的。

      “这笔记本你什么时候拿的?”谭分翎问。

      陆彻易站起来,甩了甩手上的水,走过来。

      “昨天晚上,你睡着的时候。”

      “你看了我写的东西?”

      “嗯。”

      谭分翎翻到那一页——上面写着他昨天在笔记本空白处写的那句话:“下次再来,给它取个名字。”

      下面多了一行字,是陆彻易的笔迹。字很工整,一笔一划的,像练过硬笔书法的人写的。

      “瓦吉木。你已经给它取了名字。”

      谭分翎看着那行字,心里有一个地方忽然变得很软、很热、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

      “你这个人,”他说,“真的很不讲道理。”

      陆彻易看了他一眼:“什么?”

      “偷看我的笔记,还在上面写字。”

      “你写的是‘下次再来’,”陆彻易说,“我帮你确认一下,你已经来过了。”

      谭分翎把笔记本合上,塞进背包里,拉好拉链。他的动作有点大,因为他怕陆彻易看见他的手在抖。

      不是因为害怕。

      是因为别的什么。

      工作做完了。谭分翎在河边坐下来,把鞋脱了,把脚伸进水里。

      水很凉,凉得他脚趾蜷缩起来,但过了一会儿就适应了。他把脚泡在水里,感觉着水流从脚背上滑过的触感,凉凉的,痒痒的,像有很多条小鱼在啄他的脚。

      陆彻易也坐了下来,但没有脱鞋。他从口袋里摸出烟,点了一支,深吸一口,吐出一团白色的烟雾。烟雾很快被河风吹散了,混进潮湿的空气里,消失不见。

      “陆师傅。”谭分翎说。

      “嗯。”

      “你在这里待了七年,有没有想过离开?”

      陆彻易把烟夹在指间,看了看远处山壁上那几棵歪歪扭扭的松树。

      “想过。”他说。

      “什么时候?”

      “刚来的时候。第一年,天天想走。”

      “后来呢?”

      “后来不走了。”

      “为什么?”

      陆彻易把烟灰弹掉,烟灰落在水里,被水流带走了。

      “因为有一天,”他说,“我站在河边,看见水里自己的影子,忽然觉得,我就是这里的人。”

      谭分翎转过头看他。阳光打在他的侧脸上,把他的轮廓照得很清楚。他不算好看,但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一种跟这片山水融为一体的、浑然天成的气质。他坐在这里,不像一个外来的护林员,而像河边的一块石头、山壁上的一棵松树、河水里的一条鱼。他属于这里,就像水属于河,风属于山谷。

      “你呢?”陆彻易忽然问。

      “什么?”

      “你在北京待了二十六年,有没有想过离开?”

      谭分翎愣了一下。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北京是他的家,他的单位在北京,他的房子在北京,他的人生在北京。离开北京?去哪里?

      但他发现,坐在河边,脚泡在冰凉的水里,身边是一个认识还不到一周的人,他竟然认真地想了想这个问题。

      “不知道。”他最后说,“我以前觉得,离开北京,我不知道能去哪儿。”

      “现在呢?”

      谭分翎看着河对岸那座灰白色的岩壁,看着岩壁上那几棵歪歪扭扭的松树,看着松树上方那一小片蓝得不像话的天空。

      “现在觉得,”他说,“去哪儿都可以。”

      他说完这句话,自己都觉得惊讶。他不是一个会说出这种话的人。他是谭分翎,地质勘探员,北京户口,海淀有房,做事有计划,说话有分寸。他不是那种会说出“去哪儿都可以”的人。

      但他确实说了。

      陆彻易没有回应。他把烟掐灭了,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

      “走吧,”他说,“天黑之前要回到美姑。”

      谭分翎把脚从水里抽出来,穿上那双已经彻底报废的小白鞋。鞋底湿了,踩在地上发出噗嗤噗嗤的声音。

      他开始往上爬。

      回去的路比来的时候更难走。下坡的时候腿酸,上坡的时候喘不上气。他爬了不到十分钟,心跳就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后背的汗把冲锋衣湿透了,粘在皮肤上,又凉又黏。

      陆彻易走在他后面。

      谭分翎停下来喘气的时候,发现陆彻易的呼吸跟平时没有任何区别,平稳得像没在走路一样。

      “你……不累?”谭分翎弯着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习惯了。”陆彻易说。

      又是这个词。谭分翎在心里叹了口气,直起腰,继续往上爬。

      最后一段路是最陡的。路面几乎是垂直的,碎石在脚下滚动,谭分翎每迈一步,都要用手抓住旁边的灌木枝条才能稳住身体。他的手掌被枝条划了几道口子,不深,但很疼,火辣辣的,像被纸割了一样。

      他咬着牙,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快到路边的时候,他踩了一块松动的石头,身体往后仰了一下。他伸手去抓,但这次没有抓到任何东西——他的手在空中划了一下,什么都没有抓住。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手腕。

      陆彻易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爬到了他旁边,一只手抓着路边的一棵树干,另一只手死死地攥着谭分翎的手腕。

      他的力气很大,大到谭分翎觉得自己的骨头要被他捏碎了。

      “踩这里。”陆彻易说,声音很稳,跟平时一模一样。

      谭分翎找到了他说的那个落脚点,一脚踩上去,陆彻易用力一拽,把他拉上了路边。

      谭分翎蹲在路边,大口大口地喘气。他的心脏砰砰砰地跳,耳朵里全是血液涌动的声音。他的手在抖,腿在抖,整个人都在抖。

      陆彻易在他面前蹲下来。

      “没事了。”他说。

      谭分翎抬起头,看着他。他的脸离得很近,近到谭分翎能看见他眉尾那道疤的纹理——不是一条直线,而是微微弯曲的,像一道被风吹弯的雨丝。

      “你刚才,”谭分翎喘着气说,“你刚才——”

      “我抓住你了。”陆彻易说。

      不是“你不会掉下去的”,不是“别怕”,不是“小心点”。

      是“我抓住你了”。

      谭分翎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得更快了。不是因为害怕。

      他站起来,深呼吸了几次,把背包的带子紧了紧。

      “走吧。”他说。

      陆彻易看了他一眼,确认他站稳了,才松开他的手。

      他们走回停车的地方。陆彻易拉开车门,谭分翎坐进副驾。

      车发动起来,朝着美姑的方向开去。

      谭分翎靠在椅背上,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陆彻易抓过的地方,皮肤上留下了一圈红印,慢慢地变成青色。

      他用手摸了摸那个印子,疼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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