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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谱   有时候 ...

  •   有时候我自己想想,都觉得这件事够离谱的。

      我一个连大学学费都交不起的孤儿,居然被全城最有钱的年轻富豪给包养了。住进了江景豪宅,衣帽间比我从前整个家都大,每顿饭的餐标够我从前活一个星期。

      而且是裴怀瑾。不是秃头大肚的老富豪,不是油腻猥琐的中年暴发户。是裴怀瑾——那张脸、那个身材、那个名字出现在任何杂志封面上都能让销量翻倍的男人。

      说句没良心的话,就算不给钱,光冲那张脸,我也未必会拒绝。

      当然,这话我绝对不会跟任何人说。

      但离谱归离谱,我脑子很清楚。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运。我能站在这里,不是因为老天爷开眼,而是因为我花了两年的时间,把他的行程、喜好、弱点全部研究透了。每一场“偶遇”都是精心设计的,每一个表情都排练过无数遍,连那件湿透的白衬衫都是提前用软尺量过尺寸的。

      这不是运气。

      这是劳动成果。

      不过有一件事,确实在我的预料之外。

      签约那天,他的律师拿出合同的时候,我差点没绷住。

      不是因为它苛刻——恰恰相反,它太正规了。六十页,条款密密麻麻,从生活起居到隐私保护,从医疗保障到分手补偿,甚至连“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都写得明明白白。

      我当时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这不是临时起意的合同。这是模板。是有专门的律师团队维护、定期更新、随时可以拿出来用的标准模板。

      裴怀瑾不是第一次做这件事了。

      这个认知像一根针,轻轻地扎了我一下。不疼,但很清晰。

      我不是第一个住进这栋房子的人。在我之前,至少还有过别人。同样的合同,同样的条款,同样的“五险一金”——对,他甚至给包养的小情儿交社保,你敢信?

      有钱人的心思,真是难猜。

      不过没关系。我不在乎他之前有过几个。我在乎的是,他为什么跟那些人都结束了。

      新鲜感。

      这个词在我的脑海里亮了红灯。

      裴怀瑾是什么人?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他想要什么都能得到,想玩什么都能玩腻。我今天能靠“温柔乖巧”的人设走进这扇门,明天就会有另一个人用同样的招数走进来。

      新鲜感是有保质期的。

      而我必须赶在保质期之前,把自己从“消费品”变成“必需品”。

      签约那天,裴怀瑾坐在我对面,西装笔挺,表情冷淡,像在签一份普通商务合同。我把最后一页签完,把笔放下,抬起头,用那个练了两百遍的眼神看着他——感激中带着一丝不安,不安中带着一丝倔强,倔强中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期待。

      他看了我一眼。

      “有什么需要的,可以跟我说。”

      语气依然是那种不咸不淡的调子。但我注意到他说的是“可以跟我说”,不是“我会满足你”。

      这两者之间有微妙的区别。

      前者是客气,后者是承诺。

      他给了自己留了余地。这个人,连给金丝雀画饼都不肯画圆的。

      我在心里给他加了一分——不是好感分,是危险系数分。

      回到云庭公馆的第一个星期,我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把整栋房子的布局摸透了。哪里是监控死角,哪个房间隔音最好,书房的窗户对着哪条街,车库的车钥匙放在哪个抽屉。不是为了偷东西,是为了掌握信息。信息就是筹码,筹码就是安全感。

      第二件,我把裴怀瑾的所有公开资料重新看了一遍。不是之前看过的那些——那些我已经烂熟于心了——而是找那些之前被我忽略的边角料。比如他大学时期的一个采访,记者问他最讨厌什么,他说“浪费时间”。比如他公司的一个离职员工在网上匿名发帖,说裴怀瑾对“没有价值的人”冷漠得令人发指。

      浪费时间。没有价值。

      我把这两个词刻进了脑子里。

      他不会在一个没有价值的人身上浪费太多时间。所以我必须让自己变得有价值。不是那种“长得好看”的价值——好看的人多了去了,他见过的比我看过的还多。是那种不可替代的价值。

      他能从别人那里得到的,就不需要我。

      所以我要给他别人给不了的东西。

      比如,他书房那盏灯。

      他喜欢暖黄色的光,这一点他在签约前的某次“偶遇”中无意间提过。但我发现他书房的灯全是冷白色的,大概是因为他从不管这些琐事,都是助理和管家一手操办的。

      第一周,我“不小心”把他书房的一盏台灯换成了暖黄色的。就是那种很普通的、没有任何多余装饰的台灯,放在他书桌的角落里,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到。

      第二天晚上,他在书房待了很久。我路过的时候瞄了一眼,那盏灯是亮着的。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那盏灯每天都亮着。

      他没有提过这件事。我也没提。但如果有一天我把那盏灯换回冷白色,他一定会注意到。

      这就是“习惯”的力量。

      温水煮青蛙,最重要的不是水温,而是“慢慢来”。

      第二周,我做了一件更小的事。

      他开始每天喝两杯手冲咖啡。我从一个咖啡师朋友那里学了一套手法,水温、研磨度、萃取时间全都精确到能让处女座满意。第一次端给他的时候,我假装不太熟练,手微微抖了一下,洒了两滴在杯托上。

      “对不起,”我小声说,语气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慌乱,“我第一次做手冲,可能不太……”

      他端起来喝了一口。

      “还行。”

      还行。我记住了这个评价。不是“不错”,不是“好喝”,是“还行”。但接下来的一周,他每天喝的都是我做的咖啡。白叔有一次要给他做,他说了句“不用”,然后看向我。

      我立刻乖巧地站起来,去厨房了。

      转身的那一刻,我嘴角弯了一下。

      不是真的笑。是猎人看到猎物踩中陷阱时的那种生理反应。

      第三周,我开始收集信息。

      不是那种写在纸上的信息——那些太危险了。是放在脑子里的信息。比如他接电话时的语气变化,比如他看某些文件时的表情,比如他偶尔跟程砚说的那些我听不懂的暗语。

      我把这些信息拼在一起,慢慢画出了一张地图。

      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地图。是他商业帝国的版图,是他权力网络的节点,是他可能存在的软肋。

      当然,以我现在的筹码,这张地图还只是一些模糊的轮廓。但我有时间。我有合同上写着的“至少一年”——提前解约他要赔我一笔不小的数目,这是合同里少数几个对我有利的条款之一。

      一年。

      三百六十五天。

      我要用这些日子,把自己从“金丝雀”变成“合伙人”。

      不是感情上的合伙人——我不指望那个。是利益上的合伙人。是那种“没有他我不行,没有我也不行”的关系。

      到了那个时候,新鲜感就不重要了。

      因为没有人会因为“腻了”就砍掉自己的一条胳膊。

      这天晚上,裴怀瑾回来得很晚。

      我在客厅等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眼睛看着字,耳朵听着门外的动静。十一点十七分的时候,车灯扫过落地窗。

      我把书合上,调整了一下坐姿——自然一点,不要太刻意。等他推开门的瞬间,我已经站了起来,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不浓不淡的笑容。

      “您回来了。”

      他看了我一眼。外套脱下来递给我,我接住,叠好,挂在手臂上。他换鞋的时候,我已经把拖鞋摆正了方向。

      “今天公司忙吗?”声音轻轻的,像羽毛。

      “嗯。”

      一个字。但至少他回答了。最开始那两周,他连这个“嗯”都懒得给。

      我跟在他身后上楼,保持着三步的距离。不远不近,不会让他觉得被尾随,也不会让他觉得被冷落。这个距离是我反复测试出来的最优解。

      他在书房门口停了一下。

      “你今晚不用等。”他说。语气还是那样,不冷不热。

      “好。”我乖乖点头,“梨汤放在桌上了,您记得喝。我回房间了。”

      他推门进了书房。

      我转身回房,关上门,靠在门板上,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这双手可以做很多事——泡咖啡,剥橘子,叠外套,掖被角。也可以做更多的事,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走到书桌前,打开一个笔记本,翻到最新的一页。

      上面写着几个字:

      “新鲜感倒计时:未知。但必须在耗尽之前,拿到一样他离不开的东西。”

      我在后面又加了四个字:

      “不择手段。”

      写完我把笔记本锁进抽屉,关灯,上床。

      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一件事。

      裴怀瑾今晚说“你今晚不用等”——他用了“今晚”这个词。这意味着他在潜意识里默认,别的时候是需要等的。

      这是一个微小的语言习惯,但微小的事情往往最真实。

      他已经在习惯了。

      而我,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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