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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桩状子 二十文的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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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更过后,早市的吆喝声进了巷子,苏见微才读完《代书规矩》。三十年的本地行话不可能一夜吃透,好在祖父留下的规矩都很直白:言辞反复者不接,无证据者不接,已经结案却说不清新证据的也不接。接下后为何没递、何时退纸、当事人后来是否再来,每一桩都有收尾。
翻到中段,七条批注被她先后找了出来。其中两条写着:
"熙宁五年,张姓佃农求代书。状词在理。但当事人之子昨日被赵某带去衙门。状不立。退人。"
"熙宁七年,王某求代书。状词清楚。但赵某曾问铺中此人来过否。状不立。退人。"
原身记得县衙有一位赵主簿,祖父见他时总比平日少话。但册中"赵某"是不是此人,只有祖父手书的两个字还不能证明。苏见微夹了七张细纸作记,暂且翻了过去。
她开门、磨墨,将白纸压在镇纸下。祖父的秃笔仍留在桌角,她另取了一支笔。门外青石被太阳晒得发亮。早市散去以前,有三个人在招牌下停过:一个见桌后坐的是女子,转身便走;一个问苏老先生在不在,听说人已经过世,也走了;第三个是背着破布包的老妇人。
老妇人先去了斜对面。沈代书报了四十文,她摸遍衣襟只凑出二十六文,在街边站了许久,才回头看向刚挂起的苏家招牌。
老妇人瘦小,背着一个破布包,进门先问她是不是苏老先生的孙女、会不会写状。得到肯定答复,她才在杌子上坐下。
她姓张,城西人,不识字。包里那叠所谓的账,其实是一道道炭画的短杠:长杠记孙子做满的一日,每十日用圆圈围住;最末另有五道短杠,是约定工期之外多做的五天。她能记住一天没有少,却算不清这些天究竟值多少钱。
张氏的孙子替邻村刘家做了三个月活,工钱没拿到,第三次上门讨要又被家奴打伤,已经在床上躺了五天。
"我儿子没了,儿媳也没了,就剩这个孙子。"张氏攥着那叠画杠的纸,"我想告刘家欠钱,还打人。"
苏见微没有立刻动笔,先问雇主姓名、住处、开工日期和约定工钱。接着问的却不是欠了多少,而是刘家可能拿什么理由不认:雇工时有没有旁人在场,三个月里是否支过钱粮,吃住算在工钱里还是另给,孙子有没有损坏过主家的器具。
张氏被问得发愣。过去三次讨钱,她只会反复说"做了活便该给钱",从没想过刘家还能说工钱已经折进饭里,或者倒咬孙子弄坏东西。
口约是在刘家门房前定的,同村两个短工都听见了。刘家管午饭,早晚饭自理,谈价时明说不从月钱里扣;三个月没有预支过一文。孙子最后五日替他们修塌掉的院墙,额外工钱也是管事当着两个短工的面许下的。
"这两个人肯作证吗?"
"一个肯。另一个还在刘家做活,我不敢找。"
"先写肯来的那个。另一个只记姓名,不去逼他。"
把这些问清以后,八百二十文的数目仍对不上。
"主家叫刘有常,住刘家庄。三月十二开工,到六月十二,月钱二百二十文。后来又多做五日,每日三十六文。"
苏见微在纸上算:"六百六十加一百八十——八百四十。您之前说八百二十,是不是少算了?"
老妇人看着她,张大嘴:"是啊……我自己怎么算的?"
"少算了二十文。"苏见微把炭杠按五道一组重新圈开,"应是八百四十。"
张氏盯着那叠纸,喃喃:"我来回数了三次。"
"状子写好以后,我会从头念给您听。数目、日子、姓名,您都要自己记住。"
除了欠薪,伤情也不能只凭一句"打得下不了床"。孙子额角破了,左肋一碰便疼,却没有请正经医者,只让村中药婆敷了止血草。两个邻居看见他被人用独轮车送回来,其中一人还替他擦过脸上的血。
苏见微让张氏回去请二人作证,再让药婆把用过的药说明白;药婆不会写,可以请识字邻人代记,但必须由她本人当面按印。张氏一一应下,忽然又从包底摸出半张染黄的纸,是买药时留下的包药纸。纸上没有药名,只有药铺的红记。苏见微将铺名和日期问清,也写进待补的证物里。
问完这些,她才起笔。状中写明雇佣起止、工钱八百四十文、三次讨要经过和第三次遭殴的见证,请县衙判刘有常付清所欠工钱、支付医药钱,并约束家奴不得再行殴伤。
张氏仍不放心:"把挨打写进去,他们会不会再打?"
"不写,县衙便只看见欠钱。写了,也不能保证刘家不动手。"苏见微搁下笔,"所以见证和伤药都要留下。若他们再来,便不是各说各话。"
"这状子多少钱?"
"二十文。"
张氏怔住。对街写同样的状子,要价四十文。苏见微指了指那方补过的旧砚:"苏家寻常状一直收二十文。"
二十枚旧钱被一枚枚数到桌上。苏见微写完后没有直接交纸,而是从具状人姓名开始,逐句念给张氏听。念到八百四十文时,张氏点一次头;念到两名邻人和药婆时,又点一次。最后由她确认无误,在具状人处按下指印。
墨干后,张氏把状子折好,藏进怀里最深处,起身行了一礼,笑眯眯地站起来。
"小娘子,我今早出门的时候还想——苏老先生不在了,找谁写呢?这一路我心里都打鼓。可是我刚才看你写状子,你比你祖父还细心。"
苏见微避开这一礼,只道:"衙门若不收,您记住是谁退的、说了什么,再回来找我。别同人争,也别丢了原状。"
老妇人点点头,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一眼。"你长得跟你祖父挺像。"
她走出两步,又折回来,小声问:"若衙门问这状子是谁写的,我怎么答?说苏老先生?"
"说苏家代书铺,苏见微。"
"可你祖母说,县衙名册上没有女子。"
"所以他们可能收,也可能借这个由头退。"苏见微把话说在前面,"若退了,您把状子带回来。"
苏见微把二十文放进木架下的瓦罐。
堂前无人,她重新翻出那七条批注。
五年七案,祖父每次都先写"状词在理",随后提到赵某,最后是"状不立,退人"。这些状子在门外便停了:有人带走当事人的儿子,有人来问铺中谁来过。祖父不写官称,也没留下回条,只用含混的"赵某"把七桩事串在一起,还有意誊抄了这个赵某的笔触。
七名求状者彼此没有关系。有人是佃农,有人是商户,有人是寡妇,还有一位做过里正;来的年份不同,要告的事也不同。可只要祖父写到赵某,下一句必是亲属被带走、铺子被问话,或者本人突然撤状。
张氏今日能带走状纸,是因为她告的刘家尚未派人来问;若在她进门以前,孙子先被叫进县衙,或者有人站在门口问苏家接没接这桩生意,她还能不能把那二十文放上桌,便很难说了。
晚饭时,祖母先问张氏带走状子时有没有按印,又问底稿是否留下,最后才问今日收了多少。听见二十文,她点点头:"第一日能开张,已经比你祖父当年快。"
收碗走到灶房门口,她又停下:"你写得跟你祖父不一样。"
苏见微抬头。
"他写状只盯着纸,怕漏一个字。你写几句,便抬头看那老妇人一眼。她哪句话说得发虚,哪句话不定,你都要再问。"
桌上的《代书规矩》仍摊着。外面一更刚过,苏家铺子的第一桩状子已经在去往县衙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