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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Espisode.2 每天都是一 ...


  •   理智回笼时,简孝书只觉得自己是请神上身才这么鲁莽地冲到陌生人跟前。
      勇气就好像从薛定谔那里借来的猫,短暂几秒又嘲笑似的跑开,只留她尴尬站在原地,一时间不知道改怎么措辞,只能攥紧裹着自己身子的那张羊绒毯咬嘴唇。

      这时身后的护士冲上来一把抓住简孝书的手,用棉花对着她血流不止的手一顿摁。
      「喂!你跑什么啊!」

      护士絮絮叨叨的责备简孝书一句也没听清,只是傻愣愣地盯着几步之外垂眼看她的医生。
      对方同身边几个同事低声说了什么,随后径直迈步朝自己走来站定。

      距离很近,孝书的视线落在他胸口的工牌上——
      申州大学附属医院。
      心胸外科教授/主任医师庄叔文。

      「怎么回事?」他声音很低,说着取下了自己面上的口罩。

      简孝书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骨头美,皮囊也美。真好看,你为什么不去拍电影呀?

      护士生怕简孝书再发疯掉跑,一只手死死抓住她的手腕,另一只手同时用力把医用棉抵在其手上的手背。

      「啊。庄医生,这位患者肠胃炎输液,结果血液回流了,我刚想帮她输回去,谁知道她突然把针拔了跑过来……」护士解释起刚刚的事一阵又气又好笑。

      他眼神落过来,似是在向孝书求证,而她只是心虚地逃避他的眼沉默。

      眼见护士不方便给她贴胶带,庄叔文从对方手里拿过医用透明胶,熟稔地撕下一截帮简孝书黏好创口。

      她纤细的手腕被他攥在手里,女人皮肤很白,顶光灯下甚至白得带冷冽的鬼气,发青的脉络像是爬在玉石上没的苔。

      简孝书完全不避讳凝视他的目光。
      她那毫无道理的热切目光,像股热泉从庄叔文的眉心滑落到嘴唇,似乎是感到不自在,男人下意识转过头回避,拇指无意拂过她皮肤时像是纱帘轻幽幽飘过,只留下一点幻觉似的体温。

      「下次不要再这样了。」他道,「你的鞋呢?」

      「跑掉了……」孝书小声。

      他眼神示意,「去穿。」

      她咬嘴唇,当真听话转身回去把落在身后的Parda单跟鞋探脚穿上,因为鞋底太滑,只能一瘸一拐地走回来,模样类企鹅。

      「医院很忙,患者请不要给医院增加工作量。」他公事公办,训话时面上没什么表情,森森然然的面孔看上去有些严肃。

      「我——」

      孝书正要开口为自己辩解,一道声音打断了她腹中草稿。
      「庄教授,科室要大查房了——」那头的几个规培生提醒。

      庄叔文回头应声,「好,我马上过来。」

      他重新戴上口罩,转身头也不回地从她身旁走过,简孝书下意识伸手去拉他的衣角,面料像温柔而尖锐的苔草划过她的手心,什么也没有抓住,眼睁睁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像游魂飘远。

      和过去一模一样。

      简孝书的掌心隐隐作痛,分不清自己湿热的皮肤上残留的是记忆里黏腻血液的错觉,还就只是体温升高时汗水。

      冷气把她带回了某个潮湿难受的回南天,心脏像生霉般沉沉甸甸地滴着水。
      她只是站在这里看他走向走廊尽头,而选择保持沉默。

      /

      或许是饱受胃痛折磨,简孝书吃了药浑浑噩噩睡到第二天傍晚才被电话铃声吵醒。

      她眼皮沉得睁不开,眯着眼探手去摸床头柜上的手机,连名字都没看清就有气无力地摁下接听。
      「喂——」

      对面轻哂一声,一道男声幽幽开口:「昨天纽约出现雷暴航班延误,本想按时回来给你庆生,结果刚刚当上海去你工作室,Naomi说你生病没来上班。」

      简孝书看了眼手机上通话中的「沈宪临」三个字一阵头痛。

      她翻了个身,闷着声音说:「急性肠胃炎,看了医生,今天一天都在睡觉。本来也不想庆生,劳烦您专程赶回来了。」

      「睡太久容易头疼,你十几个小时不进食,总要吃点东西。」沈宪临那头依旧是听不清语气和心情。

      「我一会儿叫外——」

      「下楼。」沈宪临打断了她的话,「我在你公寓楼下。你什么时候下楼我什么时候走,我说到做到。」

      通话结束,孝书人一瞬间清醒了。
      不是第一天认识沈宪临,她当然相信这个神经真能做出等人一晚上这种事情,在床上蛄蛹两下后任命从床上爬起来,光脚走进衣帽间随手抓了件水蓝色的连衣裙钻进去。
      她睡得不好,在洗手间涂精华时照镜子发现整个右眼都肿掉了,看着怪憔悴。简孝书此人外貌包袱重,明明天都要黑了,还是死活要戴个墨镜才出门。

      刚下楼就看见那辆熟悉的黑色的玛莎拉蒂总裁,简孝书就怪自己当初脑子一热把他信息录入了到了自己户下,现在此人是来去她家自如。

      她如往常一样准备拉副驾门,忽然想起他前段时间谈了恋爱,孝书为了和他避嫌一个月没联系,后来就听说他带自己女友去了美国度假……

      思考两秒,她转身准备走去后座,驾驶座的窗户这时降了下来,沈宪临啼笑皆非地盯着她。

      「Jean,你好大的胆子,我在这里等了你这么久,你居然敢把我当司机。」

      简孝书心里翻了个白眼,却还是笑吟吟地迎合他:「沈总,我不想让你女朋友误会。」

      「不会。分手了。」他轻描淡写。

      这个回答把简孝书定在了原地。
      虽然一直知道他是个对恋爱很不长情的人,但还是略感诧异,把心里的困惑咽了回去,老老实实拉开副驾门坐了进去。

      「你眼睛怎么了?」她打上安全带,身旁的沈宪临便问。

      「没睡好水肿了,一点都不好看。」她声音带着点鼻音,听起来无端有点委屈。

      「简孝书你真的是……」他被气笑,「我就没见过比你更爱美的人了。」

      花孔雀一样的女生正拿着自己包里的小镜子补口红,好让自己看起来有气色些。

      「漂亮很重要啊,要是不漂亮我就马上去死。」她随口吐出来很极端的话。

      他撑着脑袋,饶有兴趣地看她,伸手用食指勾住她香奈儿墨镜的镜腿,顺手一点点往下戴,墨镜的镜托滑到了她鼻尖。

      简孝书有点受不了他的恶趣味,干脆自己把墨镜摘了下来,侧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孝书天生发色偏浅,光一透过来发丝便带着些漂亮的茶色。人皮肤颜色也生得淡,天生唇色浅藕,整个人像用没骨法湿画来的枚剥了壳的荔枝,朦朦胧胧的。

      很漂亮,或者说从小到大就不会有人觉得她不漂亮。

      沈宪临手指绕了一圈她的头发,「我以为只有十几岁的女生会闹脾气觉得自己不好看。」

      她躲开了他的手,「我也以为你这个年纪的男人会懂点分寸。」

      男人倒是不恼,长笑一声后收回手。
      他本来为她庆生约了家餐厅,但考虑到她肠胃不舒服又取消掉了预约,很耐心地问她想吃些什么。

      「随便吧。」
      简孝书没什么胃口。

      老实说她今天本来并不想出门,但她也不想得罪沈宪临这个「大金主」。
      表面上领情他的关心,心里其实也不过是想走个流程把成年人的面子工程维持下去。

      两个人虽说以朋友姿态相处,但简孝书没有蠢到忽略掉他们之间的利害关系,讨好一个人不是什么难事,孝书最擅长了,能顺手做的事情她不排斥。

      沈宪临最后带她去了一家台菜馆,小馆面积不大,但装修和餐具精致小资,不太想简孝书印象里的台湾小馆,但很符合她对沈宪临的认知。

      他今天穿了件阿玛尼条纹双排扣西服,倒三角版型把肩与腰线条衬得很有力量感,褪下西装后露出里面的天蓝色衬衫,袖子随意挽起,露出小臂的肌肉线条。
      他本来也是个衣架子,就算披块破布在身上别人大概率也只会问巴黎世家是不是出新品了。

      简孝书咬着筷子,觉得人的变化很难想象,小学的时候他明明是个很容易被忘记长相的边缘人,跟她说话都老会结巴。

      说来也巧,沈宪临是她在深圳读小学时的同学,小时候关系也不算亲近,后来她回台北后就再也没联络。
      直到简孝书在美国大学毕业后到上海创业,拉投资参加过几个饭局,机缘巧合又和沈宪临见上面了。

      一开始她没认出来他是谁,笃定他认错人,自己对长得好看的人如数家珍,不可能忘记他。

      沈宪临有些无奈地告诉她,
      「不记得了吗?小学有次午休鬼迷心窍亲了你脸一口,你哭着大喊了一连串的『好恶心』,还把你哥叫到学校里来了。」

      简孝书那才想起来他是记忆里那个不起眼的男同学,尴尬得恨不得扯着自己头发把自己从窗户里扔出去。

      本以为有这么一出渊源,沈宪临定是讨厌极她的,没想到饭局过了两天他就打电话咨询她入股的事。

      简孝书本来就是个活得很漫不经心的人,家里有老本可以啃,也没把拉投资这件事放心上,但沈宪临给的钱很多,多得她没办法拒绝。

      她毕竟不是那种钱送上门还无动于衷的人。

      沈宪临正职是在自家公司做COO,平时不大管她工作室的事,却爱约她出门,一来二去建立了点说不清的友情关系,但也止步于此了。
      她没想和自己的合伙人发展更多。

      沈宪临是个无法忍受空窗期寂寞的人,之前两个人去bar喝酒,简孝书一时兴起可汗大点兵,发现他谈过的女友军书十二卷,半开玩笑骂他是个混蛋。
      「那你呢?」沈宪临那时喝着威士忌问。
      「别来打听我。」她笑得很甜,「我和你不一样。」
      沈宪临似乎察觉到她那笑容实际上在骂他,但最终也没说什么,只是沉默着咽掉了剩下的威士忌。

      那居然都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简孝书恍惚着想。

      「周天有时间吗?」沈宪临一声唤她回神。

      他正给她夹茭白笋。

      简孝书佯装受宠若惊,「干什么?刚分手你就寂寞得要对我下手了吗?想得太美了你。」

      他气笑,忍不住用手去点她的额头。
      「少想些有的没的。有个合作商的女儿周天在杭州办婚礼,我本来说好要带女友去的,人准备了位置,现在不好解释。」

      难道叫我就好解释了?孝书到底是没把这句话说出口。

      「麻烦沈少爷您下次谈分手的时候多考虑考虑后果。」她刻意没动那块菜,「我不想掺和进这种事里。」

      「分手不是我提的。」他平静地说。

      简孝书筷子落到了地上,沈宪临自然地招呼来侍应生换新的餐具。
      她连忙整理好表情,依旧是笑着揶揄。

      「不太像你啊,喜欢你的人排成队都能拍香飘飘广告了,都没吃过失恋的苦。如果你还喜欢她就去追,别让自己后悔。」

      「如果一直追不上怎么办?」他认真地问。

      「那你又何必一直在一棵树上吊死?」她随口道。

      这次沈宪临没搭腔她的话,他用审视的目光一动不动地看着简孝书,几乎要把她那张面具给撕下来。

      她下意识逃避目光,男人此时却只是从西装里拿出一个白色盒子,里面是一对mikimoto的珍珠耳环。

      「忘记祝你生日快乐了。」沈宪临说。

      她惊讶地抬头,迎上了他的眼神。
      他温柔地望着她,眼睛像一片平静的雾蒙蒙湖泊,她轻飘飘浮在水面。

      沈宪临说:「我还记得你小时候很可恶,看见三十岁的明星死在家里的新闻,很认真说这个年纪也差不多了。那时候我觉得小孩子的傲慢好可怕,三十岁居然也是个要去死的年纪吗?」

      她有些赧然,「所以我当时被我妈暴打了一顿啊……她生我的时候都快四十了。」

      「你变了很多。」

      变了什么?没那么混蛋且自以为是吗?
      简孝书暗自苦笑。

      十几岁唸中学,简孝书每天早晨起来都会在卫生间踮脚凑近到镜子前,小心检查皮肤有没有冒出来一枚可憎的痘;现在的自己依旧依旧,只是日常胆战心惊重复的项目变成了一寸一寸审视脸上有没有割出一道很新的皱纹。
      她总是在不同年龄段去畏惧重新生长的东西。

      现在你居然要三十岁了。

      没有幼年以为的老态龙钟,但这和十九岁到二十岁也并不同。
      十九到二十是90年代末和千禧年的区别,一道带有时代烙印的沟壑,瓶底的一点磨砺的酒,供人堂而皇之地去缓慢品最后一点年轻的感觉。但显然二十九岁对待人类更加残忍——你要意识到你老得其实很迅速。

      这并不是讨论三十岁究竟年不年轻的问题,而是你能否接受自己要开始衰老的过程。

      简孝书想起小时候,她因沈宪临偷亲自己大闹一场,李因好脾气的用湿巾纸帮她擦拭脸颊,轻声哄着——那是因为我们孝孝漂亮呀,漂亮又讨人喜欢……

      有人在身后就无惧长大,但李因去世以后她情愿自己一直活在幻觉了。

      ……
      他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谢谢你给我过生日,其实可能人长大了,心态不同,不大想兴师动众告诉所有人自己又老一岁。」
      简孝书合上那饰品盒,却在认真思考要怎么回礼。

      「生日还是继续过吧。人不是靠生日长大的,每天都是一种新的练习。」

      「说得倒是好听。」她失笑。

      「简孝书,祝贺你二十九岁。」沈宪临说,「还有,你眼睛肿掉也很美。」

      简孝书别过头,有点后悔自己没把自己墨镜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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