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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自风雨 各自风雨 ...

  •   从年少到暮雪

      第六章各自风雨

      一

      林时到市一中的第一个月,像一台被拧紧了发条的钟。

      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五点五十分到教室,比别人早四十分钟。他用这四十分钟把当天的课程预习一遍,把前一天的知识点复习一遍。中午别人去食堂吃饭聊天,他买两个包子坐在教室里,一边吃一边做题。晚自习结束后,他回到宿舍继续学到十一点半,然后熄灯,睡觉。

      第二天,重复。

      市一中的节奏比县一中快了将近一个学期。数学已经讲到了高二下学期的内容,英语用的是省编教材,难度比县一中用的版本高了不止一个档次。林时的底子虽然扎实,但面对这种跳跃式的进度,还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吃力。

      第一次月考,他的成绩出来了。

      年级第四十七名。

      林时盯着成绩单上那个数字,看了很久。在县一中,他是年级前五。在这里,他连前五十都勉强。四十七名,听起来不算差,但对于一个被“特招”进来的人来说,这个名次就是一块遮羞布——遮得住别人的眼光,遮不住自己的心虚。

      他把成绩单折好,塞进书包最里层,没有跟任何人说。

      包括沈渡。

      二

      沈渡这一个月也不好过。

      林时走了以后,烂尾楼像是失去了某种生命力,变成一个冰冷的、水泥浇筑的盒子。沈渡每天早上从那张旧沙发上醒来,第一反应是扭头去看林时平时睡的位置——空的。那个位置空了三十天了,他每天早上还是会看。

      工地的活照常干。刘老板的代练单子照常接。日子一天一天地过,没有什么不同,又什么都很不同。

      最大的不同是,没有人等他回来了。

      以前不管他多晚回烂尾楼,四楼总有一小簇烛光在等他。林时会在烛光下写卷子,听到他的脚步声就会抬起头,说一句“回来了?”语气不冷不热,但沈渡知道那三个字的意思是“我在等你”。

      现在他回去,只有四面墙和一盏他点亮的蜡烛。蜡烛是他自己买的,一大包白色的,最便宜的那种。他每天回去都会点上一根,放在那堵砖墙上,假装还有人等他。

      但他骗不了自己。

      三月下旬的一个晚上,沈渡在网吧代练到凌晨一点,下机后照例跑回烂尾楼。跑到二楼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那声音很轻,像是什么东西在蹭地面。沈渡放慢了脚步,屏住呼吸,贴着墙壁往上走。

      走到三楼拐角,他看到了。

      一只猫。

      一只橘色的、瘦得皮包骨的流浪猫,正蹲在他和林时常坐的那个位置上,舔着自己的爪子。它听到沈渡的脚步声,抬起头,两只眼睛在黑暗中发出荧绿色的光,警觉地盯着他,但没有跑。

      沈渡蹲下来,跟那只猫对视。

      “你也是没地方去?”他问。

      猫没有回答,但它的尾巴尖微微动了一下。

      沈渡从口袋里掏出半根火腿肠——那是他中午从工地食堂带出来的,本来打算自己吃。他把火腿肠掰成小块,放在地上,退后两步。

      猫看了看火腿肠,又看了看沈渡,犹豫了几秒,然后慢慢地走过来,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吃。

      沈渡蹲在旁边看着它吃,忽然笑了一下。

      “行吧,”他说,“以后你跟我住。”

      猫吃完火腿肠,舔了舔嘴巴,抬头看了沈渡一眼,然后跳上了那张旧沙发,团成一个橘色的毛球,闭上了眼睛。

      沈渡看着它,忽然想起林时走的那天早上说的话——“你别睡地上。”现在他不睡地上了,但沙发上多了一只猫。

      他走过去,在猫旁边躺下来,小心地不压到它。猫动了动,往他腰侧拱了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

      沈渡躺在黑暗中,听着猫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忽然觉得这个烂尾楼没有之前那么空了。

      他想,明天去菜市场,买点便宜的小鱼干。

      三

      四月的第一个周末,林时给沈渡打了一个电话。

      这是林时到省城后第一次主动给沈渡打电话。之前都是发短信,你一条我一条的,断断续续的,像两条隔着河的人在互相扔石子。这一次他想听沈渡的声音。

      电话响了三声就接了。

      “林时?”沈渡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喘,像是刚跑完步。

      “你在干吗?”

      “搬水泥。”沈渡说,“工地上来了两车水泥,我一个人扛了三趟了。你等会儿,我找个安静的地方。”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脚步声和喘息声,然后是关门的声音,安静了。

      “好了,”沈渡说,“你说。”

      林时握着手机,站在宿舍楼的走廊里,看着窗外的操场。操场上有人在跑步,有人在踢球,有人在散步。阳光很好,四月的省城已经有些热了,穿一件长袖就够了。

      “我月考成绩出来了。”林时说。

      “多少?”

      “四十七名。”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年级四十七?”沈渡问。

      “嗯。”

      “那不是挺好的吗?”沈渡的语气有些不解,“你之前不是跟我说市一中有两千多个学生吗?四十七名,那不就是前百分之二?你还想怎样?考第一?”

      林时没有说话。

      沈渡听出了他的沉默,声音忽然变了,变得很认真。

      “林时,你听我说。你不是从县一中去了市一中吗?不是从普通班去了尖子班吗?你才去一个月,就考了年级四十七,这已经很厉害了。你要是再待两个月,肯定能进前二十。你要是待一个学期,说不定真能考第一。”

      林时靠在走廊的墙上,听着沈渡的声音。沈渡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有些失真,有些沙哑,但那些话像一只手,轻轻地拍在他的后背上。

      “你怎么知道我能考第一?”林时问。

      “因为你是林时。”沈渡说得理所当然,“你连我这种人都教得会,还有什么做不到的?”

      林时笑了。

      这是他到省城后第一次真正地笑。不是礼貌的微笑,不是敷衍的应酬,而是从心底里涌上来的、控制不住的笑。

      “你最近怎么样?”林时问。

      “挺好的。”沈渡说,“工地的工头说我干得好,给我涨了五十块钱一天。刘哥也给我介绍了几个新单子,收入稳定了不少。对了,我养了一只猫。”

      “猫?”

      “橘色的,流浪猫,自己跑来的。”沈渡的语气里带着一种不自知的温柔,“特别瘦,我喂了它几天,它就赖着不走了。我现在每天下工回去,它就蹲在楼梯口等我,看到我就叫,声音特别大,整栋楼都能听到。”

      林时听着沈渡的描述,脑子里浮现出一个画面——沈渡扛着水泥回到烂尾楼,浑身是灰,一只橘色的猫蹲在楼梯口,冲他喵喵叫。沈渡蹲下来摸它,手上的茧子蹭过猫的皮毛,猫舒服得眯起眼睛。

      他忽然很想回去。

      不是想回县城,是想回那个烂尾楼,想回那张旧沙发,想回沈渡身边。

      “它叫什么名字?”林时问。

      “还没起。”沈渡说,“要不你给它起一个?”

      林时想了想:“叫橘子吧。”

      “橘子?”沈渡笑了一声,“行,就叫橘子。等哪天你回来了,看看它认不认你。”

      林时握着手机,嘴角弯着,眼眶却有些发热。

      “沈渡。”

      “嗯。”

      “我好想回去。”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瞬。

      “那你就回来。”沈渡说,语气轻松得不像是在说一件很遥远的事,“但不是现在。等你考完了,等你把该拿的奖都拿了,等你把该上的大学上了,你再回来。到时候你回来,就不是回烂尾楼了。”

      “那回哪儿?”

      “回我们家。”沈渡说。

      这三个字说得太自然了,自然到像呼吸一样不需要思考。沈渡自己说完之后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电话那头忽然安静了,安静得只能听到他略显急促的呼吸声。

      林时没有说话。

      他握着手机,站在走廊里,四月的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吹乱了。操场上有人在笑,笑声很大,很远,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

      “好。”林时说,“回我们家。”

      电话那头又安静了几秒,然后沈渡轻轻地笑了一声,那笑声里有一种林时从未听过的、柔软的东西。

      “行了,不说了。”沈渡说,“我该去扛水泥了。工头看不到人要骂人的。”

      “嗯。你注意身体,别太拼。”

      “知道了。你也别太拼,四十七名已经很好了。”

      “好。”

      “那我挂了。”

      “好。”

      电话断了。

      林时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看着屏幕上“通话结束”四个字,站了很久。

      他想,他和沈渡之间从来没有说过“我喜欢你”或者“我爱你”这种话。他们之间最重的承诺,是“回我们家”这三个字。

      这三个字比任何情话都重。

      重到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兑现。

      四

      四月中旬,林时遇到了来市一中后的第一个真正的坎。

      起因是一篇作文。

      语文课上的作文,题目是《我的家》。这个题目从小学写到高中,写了无数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套路。林时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笔尖在纸上顿了很久。

      他的家是什么?

      是舅舅家那张折叠床?是烂尾楼里的水泥地?是现在这个四人间的宿舍?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

      他想了很久,最后写了一篇很短的作文,不到八百字,是所有交上来的作文里最短的一篇。

      他写了一个烂尾楼,写了一个搪瓷缸子,写了一口黑铁锅,写了一件军大衣,写了一只在除夕夜分着吃的泡面。他没有写任何人的名字,没有用“爱”这个字,没有说任何一句煽情的话。他只是把那些东西一样一样地写下来,像在列一份清单。

      作文交上去的第二天,语文课代表来找他。

      “林时,李老师让你去一趟办公室。”

      李老师叫李秀英,五十多岁,是市一中的语文教研组组长,教了一辈子书,带出过好几个高考语文状元。她对学生很严格,但也很公正,是林时在市一中少数几个不让他感到压迫的老师之一。

      林时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李老师正在看他的作文。她把那几张纸平铺在桌面上,上面用红笔做了密密麻麻的批注,比林时写的原文还多。

      “林时,坐。”李老师指了指旁边的椅子。

      林时坐下来。

      李老师摘下眼镜,看着他。她的眼睛很小,但很亮,像两颗打磨过的黑石子。

      “这篇作文,是你自己写的?”

      “是。”

      “没有参考任何范文?”

      “没有。”

      李老师点了点头,把那几张纸推到他面前。

      “你的文笔不算好,甚至可以说有些生涩。”李老师说,“但你写的这些东西,是真的。你那个搪瓷缸子,那个铁锅,那件军大衣——它们是真的。你写的那个除夕夜,也是真的。”

      林时没有说话。

      “你能把真的东西写出来,这比什么技巧都重要。”李老师重新戴上眼镜,拿起红笔,在他作文的最后一行画了一道线。那行字是:“我的家不是一个地方,是一个人。”

      “这句话,”李老师说,“是这篇作文里最好的一句。但它不是写出来的,是从你心里流出来的。”

      林时低下头,看着那行被红笔圈出来的字。他写的时候没有多想,只是很自然地把心里想的东西写了出来。他没想过这句话会被李老师单独拎出来,也没想过这句话会让他的眼眶发热。

      “李老师,”林时抬起头,“这篇作文……能不打分数吗?”

      李老师看了他一眼,似乎明白了什么。

      “好。”她说,“我只批注,不打分。”

      “谢谢李老师。”

      林时拿着那几张纸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他把作文翻到最后一页,看着那行被红笔圈出来的字,看了很久。

      “我的家不是一个地方,是一个人。”

      他想起沈渡在电话里说的“回我们家”,想起沈渡说这句话时的语气——那么自然,那么笃定,好像“我们家”是一个已经存在了很久的、理所应当的事实。

      林时把作文折好,夹进英语词典里,就在那张“从县城到省城的地图”旁边。

      五

      沈渡的十六岁生日是在工地上过的。

      四月二十号,他本来没想起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早上五点半起床,洗了把脸,吃了半个馒头,就去了工地。工头老张今天派了他一个累活——把一车砖从东区搬到西区,来回四百米,一车砖三百多块,一个人搬,一天搬完。

      沈渡二话没说,撸起袖子就干。

      搬到中午的时候,他坐在砖堆上休息,掏出手机,看到一条短信。

      林时发来的。

      “生日快乐。”

      只有四个字,但发送时间是凌晨零点零分。林时卡着点发的,一秒都没差。

      沈渡盯着这四个字看了很久,才想起来今天是他生日。

      他十六了。

      不对,他十七了。他离开家的时候十六,现在过了一年,该十七了。

      他算了算,自己离开沈建国家已经整整一年了。这一年的最后四个月,他是在烂尾楼里度过的,是和林时一起度过的。前八个月呢?他在干什么?他记不太清了。好像是在火车站睡过,在桥洞里睡过,在公园的长椅上睡过。好像被人抢过,被人打过,被人像赶狗一样赶走过。那些记忆都模糊了,像泡在水里的报纸,字迹洇开了,看不清了。

      但跟林时在一起的那些日子,每一帧都清晰得像刻在脑子里。

      沈渡握着手机,想给林时回点什么,但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想说“谢谢”,太轻了。想说“我想你”,太矫情了。想说“你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太肉麻了,他说不出口。

      最后他回了三个字。

      “吃了吗”

      发完他觉得自己很蠢。过生日的人不问自己吃没吃,问别人吃没吃。

      过了几分钟,林时回了一条。

      “吃了。食堂的红烧肉,不好吃,太甜了。”

      沈渡看着“太甜了”三个字,忽然想起林时喝红糖姜茶时被甜得眯起眼睛的样子。他笑了,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他赶紧低下头,用手背蹭了一下眼睛,假装是风沙迷了眼。

      工地上没有风沙,但他需要这个借口。

      下午继续搬砖。搬到第四趟的时候,刘老板来了。

      刘老板开着他那辆破面包车,停在工地门口,按了两声喇叭。沈渡抬头看到是他,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砖头,跑过去。

      “刘哥?你怎么来了?”

      刘老板从车上下来,手里提着一个蛋糕盒。白色的盒子,粉色的丝带,上面印着“生日快乐”四个字。

      “你刘哥我记性好着呢。”刘老板把蛋糕塞进他手里,“去年你在我这儿干的时候,我看过你身份证。四月二十,没错吧?”

      沈渡抱着蛋糕盒,看着上面歪歪扭扭写着的“小沈生日快乐”几个字——一看就是刘老板自己写的,字迹潦草得跟他有得一拼。

      “刘哥,你这——”

      “别废话,打开看看。”刘老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蜡烛我都带了。”

      沈渡蹲在面包车旁边,打开蛋糕盒。是一个很普通的奶油蛋糕,白色的奶油,红色的果酱写的字,上面插着几朵廉价的塑料花。蛋糕不大,六寸的,两个人吃刚好。

      但这种“普通”,对沈渡来说,是从未有过的东西。

      从小到大,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沈建国不记得,他妈走得太早,舅舅姑姑什么的更不用提。生日对他而言,只是一个普通的日子,跟一年里的其他三百六十四天没有任何区别。

      但现在,有一个光头中年人,开着一辆破面包车,跑到工地上来给他送蛋糕。

      沈渡蹲在那里,盯着那个蛋糕,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次。

      “愣着干吗?点蜡烛啊。”刘老板把打火机递给他。

      沈渡接过打火机,手有些抖。他点着了那根细细的彩色蜡烛,火苗在风里摇摇晃晃的,差点灭了好几次。他用手拢着,像当初在烂尾楼里拢那堆火一样。

      “许个愿。”刘老板说。

      沈渡闭上眼睛。

      他许了一个愿。

      他没有许愿让林时回来,没有许愿让自己发财,没有许愿让沈建国消失。

      他许的愿是:两年后,他去省城接林时的时候,能挺直腰杆站在那个人面前,不让他觉得自己混得不好。

      许完愿,他睁开眼,吹灭了蜡烛。

      “许的什么?”刘老板问。

      “说出来就不灵了。”沈渡说。

      刘老板笑了,拍了拍他的肩膀,从蛋糕盒里拿出塑料刀,切了一块最大的递给沈渡。

      沈渡接过蛋糕,咬了一口。奶油很甜,甜得有些腻,蛋糕胚有些干,口感不怎么好。但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好吃吗?”刘老板问。

      “好吃。”沈渡说,声音有些哑。

      他蹲在面包车旁边,一口一口地吃着蛋糕。工地上尘土飞扬,机器轰隆作响,工友们在不远处看着他,有人笑他“这么大还过生日”,有人喊他“小沈生日快乐”,他一一应了,眼眶红红的,但脸上的笑一直没断过。

      吃完蛋糕,沈渡把蛋糕盒叠好,放进了面包车的后备箱。刘老板从驾驶座底下摸出一个信封,递给他。

      “什么?”

      “生日礼物。”刘老板说,“别跟我客气,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沈渡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手机充值卡,一百块的。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以后别老省话费,该给朋友打电话就打。”

      沈渡攥着那张充值卡,站在面包车旁边,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吹得更乱了。他想说谢谢,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刘老板看了他一眼,笑了笑,没再说什么。他发动了面包车,摇下车窗,冲沈渡喊了一句:“别太晚回去,橘子还等你喂呢。”

      面包车开走了,扬起一路灰尘。

      沈渡站在灰尘里,握着那张充值卡和那个信封,站了很久。

      然后他掏出手机,给林时发了一条短信。

      “今天我生日,刘哥给我送了蛋糕。”

      发完他觉得不够,又加了一条。

      “草莓味的。”

      其实蛋糕是奶油味的,不是草莓味。但他想让林时知道,他今天吃到了甜的。

      林时很快回了。

      “生日快乐。蛋糕好吃吗?”

      沈渡看着这条短信,在工地的尘土里笑了。

      “好吃。但我更想吃草莓味的。”

      他说的不是蛋糕。

      林时看懂了。

      林时回的短信只有两个字。

      “等我。”

      六

      五月的省城开始热了。

      林时穿着短袖坐在教室里,额头上沁着一层薄汗。教室里没有空调,只有四台吊扇在头顶上呼呼地转,吹得桌上的卷子哗哗作响。

      第二次月考,他的成绩是年级第二十九名。

      进步了十八名。

      这个进步幅度让所有人都有些意外,包括他的班主任张静。张静在班会上特意表扬了他,说他“进步显著,值得大家学习”。班里的同学看他的眼神也变了,从最初的审视变成了某种程度的认可——至少,他不是一个靠着关系混进来的人。

      但林时对这个成绩并不满意。

      二十九名。离他的目标还差得很远。

      他的目标是年级前十。不是因为他想证明什么,而是因为只有进了年级前十,才有资格申请那个奖学金——全额奖学金,覆盖学费和生活费,足够让他摆脱周明远的资助。

      他不想再拿周明远的钱了。

      每一分都不想。

      他开始把学习时间延长到每天十四个小时。早上五点半起,晚上十一点半睡,中间除了吃饭和上厕所,几乎不离开座位。他把近五年的高考真题做了三遍,把英语竞赛的题库刷了两遍,把数学的压轴题题型整理了一个厚厚的本子。

      他的同桌是一个叫孙宇的男生,省城本地人,家境不错,成绩中等。孙宇对林时这种近乎自虐的学习方式感到不可思议。

      “林时,你就不累吗?”孙宇有一次问他。

      “累。”林时说,“但不能停。”

      “为什么不能停?”

      林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没办法跟孙宇解释——他的停,意味着什么。如果他停下来,如果他掉下去,如果他的成绩不足以让他拿到奖学金,他就会继续被绑在周家的船上。他会成为周逸尘的陪衬,成为舅舅和周明远交易中的筹码,成为一个被人安排好的、没有自主权的棋子。

      他不能停。

      孙宇见他不说话,也没有追问,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句“你悠着点”,然后就转回去做自己的卷子了。

      林时继续埋头做题。

      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像春天的雨落在树叶上,细密而急促。

      七

      五月底的一个晚上,沈渡接到一个电话。

      电话是工头老张打来的,说工地上出了一点事,让沈渡明天别来了。

      “什么事?”沈渡问。

      “没什么大事,就是上面来检查,工地要停几天。”老张的语气听起来有些含糊,“你先在家歇着,等通知。”

      沈渡觉得不对劲。

      工地停工,上面来检查,这种事情不是没有过,但老张的语气不对。他的语气里有一种沈渡很熟悉的东西——是那种“有些事情我不想跟你说得太明白”的闪烁其词。

      沈渡挂了电话,想了一会儿,给刘老板打了个电话。

      “刘哥,你知道工地那边出什么事了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小沈,”刘老板的声音有些沉重,“你没听说?”

      “听说什么?”

      “你那个工地,出事故了。”刘老板说,“前天下午,脚手架塌了,砸了两个人。一个送医院了,一个……没了。”

      沈渡的脑子里“嗡”的一声。

      “老张没跟你说,可能是怕吓着你。”刘老板继续说,“你是临时工,没有签合同,没有保险。这种事情要是查起来,你们这些临时工第一个被清退。老张让你别来,是在保你。”

      沈渡握着手机,坐在烂尾楼的窗洞边,看着外面的夜色。五月底的天已经黑得晚了,七点多天还亮着,远处的天边有一抹暗红色的晚霞,像一道还没干透的血痕。

      “我知道了。”沈渡说。

      “小沈,你——”

      “刘哥,我没事。”沈渡的声音很平,“不就是没活干了吗,我再找。”

      挂了电话,沈渡在窗洞边坐了很久。

      橘子跳上他的膝盖,团成一个橘色的毛球,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沈渡摸着橘子的背,手指陷进柔软的皮毛里,一下一下地顺着。

      他想起林时走之前说的话——“你那个工地的活,能干就干,干不了别硬撑。”

      现在不是他不想干,是没得干了。

      沈渡把橘子抱起来,举到面前,跟它对脸相望。

      “橘子,”他说,“你爹失业了。”

      橘子“喵”了一声,舔了一下他的鼻子。

      沈渡被舔得眯了一下眼睛,然后笑了。

      “行吧,再找。”他把橘子放回膝盖上,靠在墙上,“又不是没穷过。”

      八

      六月,高考月。

      市一中是高考考点,高一高二的学生放假七天。大部分学生都回家了,省城本地的回家,外地的要么去亲戚家,要么出去旅游。

      林时没有地方去。

      他不想回舅舅家,也没有亲戚在省城。宿舍里其他三个人都走了,整栋宿舍楼空空荡荡的,走廊里的回声能传出去好远。

      他决定留校,用这七天把落下的功课补上来。

      这七天里,他做了一件计划之外的事——他去了一趟省城最大的书店。

      书店在一座商业综合体的四楼,面积大得离谱,光是教辅区就比县里的新华书店大两倍。林时在教辅区转了半个小时,挑了几本竞赛题集,然后去了文学区。

      他在文学区的一个角落发现了一本书。书很旧了,封面有些卷边,像是被很多人翻过。书名叫《群山回唱》,胡赛尼写的。

      林时拿起那本书,翻开第一页,读了一段。然后就放不下了。他站在那里,把第一章读完了。当他读到书中那对兄妹被迫分离的情节时,眼睛忽然湿了。

      他没有买那本书。一本四十多块钱,太贵了。

      但他记住了书里的那句话:“人们说,时间会治愈一切伤口。我不这么认为。伤口会一直存在,时间只是让我们学会了与伤口共存。”

      林时把书放回书架上,走出了书店。

      站在商场门口,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忽然觉得省城没有刚来的时候那么大了。也许不是省城变小了,是他开始习惯这里的尺寸了。习惯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宿舍里做题,一个人在被窝里看沈渡发来的短信。

      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它能让人在不该适应的地方适应下来。

      林时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他只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九

      六月十五号,林时到省城整整三个月了。

      三个月,九十天。

      他和沈渡的短信往来有四百多条,平均每天将近五条。沈渡发短信有一个习惯——从来不写完整的句子,永远是几个字几个字地往外蹦,像在跟时间赛跑。林时有时候会想,沈渡是不是在搬砖的间隙给他发短信的?一只手扛着砖,一只手按着手机,嘴里叼着烟?

      他想象那个画面,觉得又好笑又心疼。

      这天晚上,林时在宿舍阳台上给沈渡打电话。

      电话接通的时候,他听到沈渡那边很吵,有人在喊“左边左边”“推塔推塔”,一听就是在网吧代练。

      “你等一下,”沈渡说,“我这把马上打完。”

      林时听到他在那边噼里啪啦地敲键盘,过了大概三分钟,安静了。

      “好了,赢了。”沈渡的声音有些喘,但带着笑意,“你找我?”

      “没事,就想听听你的声音。”林时说。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

      “怎么了?”沈渡的声音忽然变了,变得很认真,“你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没有。”林时靠在阳台栏杆上,看着省城的夜景。远处的高楼亮着灯,一扇一扇的窗户像无数双眼睛,注视着这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

      沈渡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林时意外的话。

      “林时,你要是有什么事,别自己扛。你以前跟我说过,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许一个人扛。这句话我现在还给你。”

      林时握着手机,眼睛忽然热了。

      他不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了。在烂尾楼里的那些日子,两个人说过太多话,大部分都像雨滴落在河里,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但沈渡记得。沈渡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

      “好。”林时说,“你也一样。”

      “我没事,我好着呢。”沈渡的语气又变回了那种吊儿郎当的调子,“工地的活没了,但我又找了一个。给一家小餐馆洗碗,包吃,一个月八百。加上代练的钱,够花了。”

      “洗碗?”

      “对,洗碗。你别看不起洗碗,洗碗也是一门技术活。”沈渡笑了,“我跟你说,我洗碗的速度,店里的大姐都服气。一盆碗,我十分钟洗完,她二十分钟都洗不完。”

      林时听着他的声音,嘴角不自觉地弯了起来。

      “沈渡。”

      “嗯。”

      “等我回去了,我给你洗碗。”

      电话那头忽然安静了。

      安静了很久。

      “你洗什么碗,”沈渡的声音有些哑,“你那双写字的手,洗碗可惜了。你回去就好好写你的字,碗我来洗。”

      林时没有再说下去,因为他怕自己再说一个字,就会在阳台上哭出来。

      他仰起头,看着省城的天空。城市的灯光太亮了,把星星都淹没了,天上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片灰蒙蒙的、空荡荡的黑。

      但在他心里,有一颗星星一直在亮着。

      那颗星星不在天上。

      在县城,在那个烂尾楼里,在一个正在洗碗的少年胸口。

      那颗星星的名字,叫沈渡。

      ---

      (第六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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