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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生日 生日 ...

  •   从年少到暮雪

      第十章生日

      一

      林时的生日是八月三十号,星期五。

      但礼物在八月二十八号就到了。

      沈渡收到快递的时候正在网咖上班,快递员打了三个电话他才接到,因为店里太吵了。他跑到门口签收的时候,手指在发抖,拆包装的时候更抖,差点把里面的东西摔了。

      盒子不大,沉甸甸的,用泡沫纸裹了好几层。

      沈渡一层一层地拆开,看到了里面的东西。

      是一对搪瓷杯子。

      白的底,蓝的花,和烂尾楼里那个搪瓷缸子一样的纹样。但不一样的是,杯身上印着字——每个杯子上各印了一个字,连起来是“渡”“时”。

      沈渡把两个杯子并排放在柜台上,看着“渡”和“时”两个字并排站在一起,嘴角弯得怎么都压不下去。

      他把杯子重新包好,揣进怀里,跑回网咖。一路上他的手一直捂着胸口,怕盒子掉了,更怕杯子碎了。回到工位的时候,阿杰看了他一眼,问:“你怀里揣的什么?宝贝似的。”

      “比宝贝还宝贝。”沈渡说。

      阿杰没再问,转回去打游戏了。

      沈渡把盒子放在抽屉里,上锁,钥匙揣进最贴身的口袋。然后他拿起手机,给刘老板发了一条短信:“刘哥,东西收到了。太谢谢了。”

      刘老板回了一个笑脸,加一句:“好好对人家。”

      沈渡看着这五个字,脸忽然红了。他在键盘前坐了一会儿,心跳得太快,连代练都打不进去。他深吸了两口气,打开一个自定义房间,练习了十分钟的补刀,才把心跳稳住。

      他决定八月三十号那天亲手把杯子送给林时。不邮寄,不当面给,要制造一个惊喜——虽然他知道自己不太擅长这种事情。

      二

      八月三十号,星期五。

      林时一整天都心不在焉。

      早上竞赛班的课上,他做错了一道选择题,张静看了一眼,问:“林时,你今天怎么回事?这种题你也会错?”

      “对不起,张老师。”林时低下头,把正确答案写上去。

      他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从昨天晚上开始,他就一直在看手机——沈渡没有发短信,没有打电话,一个字都没有。这不正常。沈渡几乎每天都给他发短信,哪怕是“吃了吗”三个字。整整一天没有联系,这不像是沈渡会做的事。

      林时把手机翻过来扣在桌上,不让自己看,但每隔几分钟就会忍不住翻过来看一眼。

      没有消息。

      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的时候,周逸尘走过来,把一个纸袋放在他桌上。

      “生日快乐。”周逸尘笑了一下,“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收着。”

      林时打开纸袋,里面是一条深蓝色的围巾。羊毛的,摸起来很软,标签上的价格被剪掉了,但林时知道不便宜。

      “逸尘,这个太贵了——”

      “你收着。”周逸尘打断他,“我去年去北欧的时候买的,一直放着没人送。你用最合适,你怕冷。”

      林时想起自己确实在食堂说过一句“省城的冬天比县城还冷”,周逸尘记住了。

      “谢谢。”林时说。

      周逸尘摆了摆手,走了。

      林时把纸袋系好,塞进书包里。他没有戴那条围巾——八月底的省城还热着,戴围巾会被人当成怪人。但他把纸袋放在书包最里层,贴着那本翻到发毛的英语词典。

      五点半,他走出校门。

      沈渡站在校门口对面的人行道上,怀里抱着一个东西,被报纸包着,看不出是什么。他穿了一件干净的白色短袖——沈渡很少穿白色的衣服,因为他总在工地上干活,白色穿一天就脏了。这件白色短袖大概是他为了今天特意洗干净的,领口还有些没熨平的褶皱。

      他站在夕阳里,头发被风吹得微微翘起来,脸上的表情有些紧张,像个第一次上台演讲的小学生。

      林时穿过马路,走到他面前。

      “你怎么来了?”林时问。

      “你过生日,我当然要来。”沈渡把怀里的东西递过去,“给你的。生日快乐。”

      林时接过来,沉甸甸的。他拆开报纸,露出里面的盒子,打开。

      两个搪瓷杯子,白的底,蓝的花,“渡”和“时”。

      林时的手指摸着杯身上那两个釉彩烧制的字,指腹能感觉到微微凸起的笔画。他的手指一点一点地描着“时”字的轮廓——横、竖、横、横、竖钩、点——描完最后一个点,他的手指停住了。

      “你自己定做的?”他问,声音有些发紧。

      “找人做的。”沈渡挠了挠头,“刘哥帮我联系的省城这边的厂子。我跟人家说了半天,人家才答应给我做一对。本来想只做一个,但人家说做一对也行,就是贵点。我算了算,上个月攒的钱刚好够。”

      林时低下头,看着杯子上的字。

      “渡”和“时”。

      沈渡和林时。

      他把杯子拿出来,一手一个,举到眼前。阳光透过搪瓷杯子的杯壁,白色的釉面反射出柔和的暖光,那两个蓝色的字在光里像活了一样。

      “沈渡。”林时说。

      “嗯。”

      “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生日礼物。”

      “比围巾还好?”沈渡的口气有些酸。

      林时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有围巾?”

      “周逸尘在校门口等了你十分钟,把一个纸袋塞给你,我看到了。”沈渡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但眼神里有一点林时从未见过的东西——不是嫉妒,是一种更复杂的东西,像是“我怕你被更好的人抢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占有欲。

      林时看着他,忽然笑了。

      “围巾是围巾,杯子是杯子。”林时说,“围巾可以换,杯子换不了。”

      沈渡的眼睛亮了一下。

      “为什么换不了?”

      “因为上面有我的名字。”林时说,“你把我的名字烧在杯子上,我就赖不掉了。”

      沈渡笑了,露出那两颗小虎牙。他伸出手,从林时手里拿过那个“渡”字的杯子,举到自己面前,指着上面的字说:“这个是我的名字。你把我的名字也收着,你也赖不掉。”

      两个人站在校门口对面的人行道上,一人举着一个搪瓷杯子,像两个小孩在交换某种神圣的信物。路过的行人看了他们一眼,有人笑了一下,有人面无表情地走过去。没有人知道这两个杯子的意义——它们不是杯子,是承诺。是沈渡花了将近一个月的工资、用了两天的时间去定制、揣在怀里一路护送到校门口的承诺。

      “走吧。”沈渡把杯子放回盒子里,塞进林时的书包,“我请你吃饭。不是聚贤阁那种高级地方,是路边摊,但比聚贤阁好吃。”

      林时把书包背好,跟在沈渡后面。

      沈渡走在前面,步子很大,走得很急,像是怕林时反悔。林时看着他的背影——白色短袖被风吹得贴在背上,肩胛骨的形状清晰可见,后颈的皮肤被晒成了小麦色,发尾微微翘着。

      这个背影他看了太多次了。在烂尾楼的楼梯上,在县城的街道上,在公交站台上,在省城的人海里。每一次看,都觉得熟悉,又觉得新鲜。熟悉的是那个人,新鲜的是每一次看都会发现不一样的东西——比如今天,他发现沈渡的后颈有一颗小小的痣,他以前从来没注意到。

      “沈渡。”他喊了一声。

      沈渡停下来,回头。

      “你后颈有一颗痣。”

      沈渡下意识地摸了摸后颈:“哪儿?我怎么不知道?”

      “左边,发际线旁边。”

      沈渡摸了两下没摸到,放弃了:“行了,有就有吧。你是不是走不动了?要不要我背你?”

      “不要。”

      “那你走快点,那家店人很多,去晚了没位置。”

      沈渡转回头,继续往前走。林时加快了脚步,跟上去,和沈渡并肩走在省城傍晚的街道上。夕阳在他们身后慢慢下沉,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越来越长,最后融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谁的。

      三

      沈渡说的那家店在一条巷子里,店面很小,只有五六张桌子,但生意很好,不到六点已经坐满了人。他们在门口等了十分钟,才等到一张靠墙的两人桌。

      沈渡拿起菜单,熟练地点了几个菜——酸菜鱼、回锅肉、干煸豆角、番茄蛋花汤。“够吗?”他问林时。

      “够了。”

      “你过生日,多点一个。”沈渡又加了一份糖醋排骨,然后把菜单递给服务员,“就这些。”

      菜上得很快。酸菜鱼的汤底是乳白色的,上面飘着一层金黄的酸菜和红辣椒,鱼肉片得薄薄的,在汤里微微卷起。回锅肉的肉片肥瘦相间,煸得焦香,豆瓣酱的香味混着蒜苗的清香,让林时的肚子叫了一声。

      “吃吧。”沈渡给他夹了一块鱼肉,放在碗里,“小心刺。”

      林时吃了一口,鱼肉嫩滑,酸菜的酸和辣椒的辣在嘴里打架,最后融合成一种让人停不下来的鲜。

      “好吃。”他说。

      “我说了,比聚贤阁好吃。”沈渡有些得意,“聚贤阁那种地方,盘子大菜少,吃的不是饭,是排面。这种地方才是吃饭的。”

      林时笑了一下,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吃。

      吃到一半的时候,沈渡忽然放下筷子,看着林时。

      “林时。”

      “嗯。”

      “你跟周逸尘……你们关系很好?”

      林时的手顿了一下。他抬起头,看着沈渡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质问,没有不满,只有一种认真的、想要求证的神情。

      “不算很好。”林时说,“他是他,我是我。他爸是他爸,他是他。我跟他是同学,就这么简单。”

      “他送你围巾。”沈渡说。

      “你也送我杯子了。”林时说。

      沈渡沉默了两秒,然后笑了一下:“也是。”

      他重新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回锅肉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含混不清地说了一句:“我就是随便问问。”

      林时看着他低头吃饭的样子,嘴角弯了一下。

      他知道沈渡不是随便问问。沈渡这个人,嘴上越随便的事,心里越不随便。但他不会追问,因为他不擅长追问,更不擅长把自己心里那些拧巴的东西说出来。他能做的就是把这件事放在心里,慢慢消化,消化不了就压在心底,压到最深处,假装它不存在。

      林时伸出筷子,从沈渡的碗里夹走了一块回锅肉。

      沈渡抬头看他。

      “你碗里不是有吗?”沈渡说。

      “你碗里的比较香。”林时说。

      沈渡看了他两秒,然后把自己的整碗回锅肉都倒进了林时碗里。

      “你干什么?”林时看着堆得像小山一样的肉。

      “你不是说我的比较香吗?都给你。”沈渡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认真,认真到有些可爱。

      林时看着碗里的回锅肉,又看了看沈渡脸上那副“我是不是很贴心”的表情,忍不住笑出了声。他笑着笑着,眼眶就红了。他低下头,扒了一大口饭,把那点红眼眶的劲儿压了下去。

      “沈渡。”他扒着饭,声音有些闷。

      “嗯。”

      “你是笨蛋。”

      沈渡愣了一下:“为什么?”

      林时没有回答,继续扒饭。

      沈渡看着他,过了一会儿,忽然笑了。

      “行吧,笨蛋就笨蛋。笨蛋给你过生日,你还不乐意了?”

      林时把碗里的饭扒完了,放下筷子,看着沈渡。

      “没有不乐意。”他说,“很乐意。非常乐意。”

      沈渡的耳朵又红了。

      他低下头,假装在喝汤,但汤太烫了,他喝了一口就被烫得直咧嘴。

      林时看着他被烫到的样子,又笑了。

      这次他没有忍住,笑声从嘴里跑出来,在小小的餐馆里回荡。旁边桌的人看了他一眼,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但嘴角还是弯着的。

      沈渡看着他笑,自己也笑了。

      两个人对着笑了一会儿,笑得莫名其妙,笑得停不下来。橘子如果在场,大概会觉得这两个人类疯了。

      但他们没有疯。

      他们只是太高兴了。

      高兴到除了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四

      吃完饭,沈渡送林时回学校。

      八月底的省城晚上已经有了凉意,风从街上吹过来,带着初秋的味道。林时穿的是短袖,被风吹得缩了一下脖子。沈渡注意到了,脱下自己的外套——就是那件洗得发白的薄外套——递给他。

      “穿上。”

      “你不冷?”

      “我皮厚。”沈渡说。

      林时接过外套,穿上了。外套上有沈渡的味道——洗衣粉的香味混着一点点汗味,还有一种沈渡特有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林时把领子立起来,把脸埋进领口里,偷偷地吸了一口气。

      两个人沿着人行道慢慢地走。沈渡走得比以前慢了很多,像是在刻意延长这段路。林时也走得慢,两个人保持着同样的步频,肩膀偶尔碰在一起。

      走到市一中门口的时候,门卫正在关门。

      “快进去吧。”沈渡说。

      林时站在校门口,没有动。

      “沈渡。”

      “嗯。”

      “今天是我过得最好的一个生日。”

      沈渡看着他。路灯的光落在林时脸上,把他的轮廓照得很柔和。他穿着沈渡的外套,外套太大了,袖子长出一截,只露出指尖。他手里提着那个装搪瓷杯子的盒子,抱在怀里,像一个得到了心爱玩具的小孩。

      “以后还会有更好的。”沈渡说。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以后的每一个生日,我都会在。”沈渡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像是在说一个已经确定的事实,而不是一个需要验证的承诺。

      林时看着他,眼睛亮亮的。

      “好。”他说。

      他转身走进校门,走了两步,又回过头。

      “沈渡。”

      “嗯。”

      “你外套的口袋里,有东西。”

      沈渡一愣,伸手去摸外套的口袋。林时穿走了他的外套,他忘了口袋里还有什么。林时把外套脱下来,递给他。沈渡接过来,伸手进口袋里一摸——

      摸到了一个小盒子。

      他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手链。很简单的款式,黑色的编织绳,上面串着一颗小小的银色珠子,珠子上刻着一个字。

      “渡”。

      沈渡的手指摸着那个字,摸了一遍又一遍。

      他抬起头,林时已经走进了校门,站在门卫室的灯光下,远远地看着他。

      “你什么时候放进去的?”沈渡喊了一声。

      林时没有回答,冲他笑了一下,然后转身跑进了校园。

      沈渡站在校门口,握着那条手链,看着林时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

      他把手链戴在左手手腕上,绳子稍微有些长,在他瘦削的手腕上绕了两圈。银色的珠子在路灯下闪着微光,上面那个“渡”字在光线里若隐若现。

      沈渡摸了摸那颗珠子,然后把手揣进口袋里,转身往回走。

      省城的夜晚比县城热闹得多,街上到处都是人,商店的灯光把整条街照得像白天一样亮。沈渡走在这些人里,觉得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不是穿着不一样,不是长相不一样,而是心里多了一个人之后,整个世界都变了一个样子。

      以前他觉得省城很大,大到让他害怕。现在他觉得省城很小,小到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感觉到林时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那种感觉不是具体的,不是视觉、听觉、触觉中的任何一种,而是一种更抽象的、像磁场一样的东西——他知道那个人的方向,知道他在那里,知道他在做数学题,知道他在喝搪瓷杯子里的水,知道他穿着自己的外套走在回宿舍的路上。

      他们被这座城市隔开了四十分钟的车程,但又好像从来没有分开过。

      沈渡把手腕上的珠子又摸了一下。

      “渡”字还在。

      他笑了一下,加快了脚步。

      他想快点回到那个十平米的小房间,给橘子倒猫粮,然后把今天的一切记在心里——林时收到杯子时的表情、林时穿着他的外套站在校门口的样子、林时跑进校园时回头看的那个笑容。

      他怕自己会忘记。

      但其实他忘不了。

      这些画面会在他心里待一辈子,和那些烂尾楼里的夜晚一起,成为他人生中最珍贵的收藏。

      五

      林时跑回宿舍的时候,上气不接下气。

      他推开门,宿舍里只有孙宇一个人在,另外两个出去吃宵夜了。孙宇正躺在床上看手机,看到林时进来,坐了起来。

      “你脸怎么这么红?跑回来的?”

      “嗯。”林时把书包放下,从里面拿出那两个搪瓷杯子,小心翼翼地放在书桌上。

      孙宇凑过来看了一眼:“哟,新杯子?挺好看的。‘渡’和‘时’?什么意思?”

      林时没有回答,把杯子转了个方向,让字朝里。

      孙宇看了他一眼,没有追问。他知道林时这个人,不想说的事问一百遍也不会说。

      林时把沈渡的外套脱下来,叠好,放在枕头边。外套上那股属于沈渡的气息还残留在布料里,淡淡的,像远山的雾气。他把脸埋进外套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闭上眼睛,把外套贴在自己的胸口上。

      林时知道这种感觉叫什么。

      叫喜欢。

      不是朋友之间的喜欢,不是兄弟之间的喜欢,而是那种想跟一个人待在一起、想闻他的味道、想听他说话、想看他笑、想在他身边过一辈子的喜欢。

      这种喜欢从他第一次在烂尾楼里看到沈渡的时候就开始了。那时候他不知道那叫什么,以为只是因为沈渡给了他半盒牛奶,所以他感激。后来他发现不是。感激不会让人在分开四个月后还日思夜想,感激不会让人在看到对方的第一秒就心跳加速,感激不会让人把对方的名字烧在杯子上、刻在珠子上、藏在心里最深处的地方。

      林时把外套抱得更紧了一些。

      他闭上眼睛,在心里对沈渡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他不敢说出口,不敢发短信,不敢写在任何地方。因为他怕一旦说出来,就收不回去了。他怕沈渡不接受,怕连朋友都做不成,怕这个好不容易搭建起来的、脆弱的、珍贵的平衡被打破。

      所以他把那句话放在心里,和所有其他的、说不出口的话一起,压在最深的地方。

      等到有一天,他觉得可以说了,再拿出来。

      也许那天很快就来了。

      也许要等很久。

      不管多久,他都会等。

      因为他喜欢的那个人,也在等他。

      六

      九月一号,开学了。

      林时正式进入高三。

      市一中的高三教学楼和其他的楼是分开的,在东边一个独立的院子里,门口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高三年级部”。院子里种着两排银杏树,叶子还是绿的,但边缘已经开始泛黄,再过一个月就会变成一片金黄。

      林时走进新教室的时候,看到黑板上写着八个大字:“拼搏一年,改变一生。”红色粉笔写的,加粗,下面画了两道横线。

      他在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把书包放好,从里面拿出那对搪瓷杯子。他把“时”字的杯子留在桌上,“渡”字的杯子放回书包里。然后他拿出英语词典,翻到夹着纸条的那一页——那张从县城到省城的地图,红糖浆画的,早就干了,但痕迹还在,淡淡的褐色,像一张古老的地图。

      林时用手指摸了摸那条线,然后合上词典,放回书包里。

      上课铃响了。

      张静走进教室,穿着深蓝色的套装,头发盘得一丝不苟,表情比去年严肃了很多。

      “同学们,你们现在是高三了。”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高三意味着什么,不用我多说。你们自己心里都清楚。这一年会很苦,会很累,会有无数次想放弃的瞬间。但我要你们记住,每一次想放弃的时候,就想一想你为什么来到这里。”

      她顿了一下,目光扫过全班同学。

      “为了你自己。为了你以后的人生。为了不让你的家人失望。为了让你爱的人以你为荣。”

      林时低下头,看着桌上那个“时”字的搪瓷杯子。

      他爱的人。

      那个人以他为荣吗?

      他不知道。但他希望是的。他希望有一天,他能站在那个人面前,告诉他:我做到了。我靠自己拿到了保送资格,我摆脱了周明远的资助,我没有让任何人安排我的人生。

      那时候,他就可以把心里那句话,毫无顾忌地说出来了。

      林时握紧了笔,翻开崭新的课本,在第一页空白处写了一行字。

      “高三,开始。”

      然后他低下头,开始做题。

      窗外的银杏叶在风里沙沙作响,像是在为他鼓掌。

      七

      沈渡那天晚上下班后,没有直接回住处,而是去了附近的一家小超市。他买了一个小小的生日蛋糕——六寸的,奶油味的,上面插着一根蜡烛。不是给林时买的,林时的生日已经过了。是给橘子买的。

      今天是橘子来烂尾楼一周年的日子。

      沈渡不知道橘子具体是哪天来的,但他记得那天是三月二十二号,他下工回来在二楼看到了这只瘦得皮包骨的橘猫。他给它喂了半根火腿肠,它就没走。从那天到现在,橘子在他身边待了整整一年零十二天——因为他后来查了日历,三月二十二号,他记住了。

      沈渡把蛋糕放在茶几上,点上蜡烛,把橘子抱起来,放在蛋糕旁边。

      “橘子,生日快乐。”沈渡说,“虽然不知道你到底是哪天生的,但今天就算你的生日吧。”

      橘子看着燃烧的蜡烛,歪了歪头,伸出爪子想碰。

      “别碰,烫。”沈渡拦住它,自己吹灭了蜡烛。

      他把蛋糕切了一块,放在橘子的碗里。橘子低头闻了闻,舔了一口,然后抬起头,冲沈渡叫了一声。

      “好吃吗?”沈渡问。

      橘子又叫了一声,低下头继续吃。

      沈渡坐在沙发上,看着橘子吃蛋糕,忽然觉得这个画面有些好笑——一个人,一只猫,一个六寸的蛋糕,在一个十平米的房间里过生日。

      但他不觉得冷清。

      因为他的左手手腕上戴着一条手链,上面串着一颗银色珠子,珠子上刻着“渡”。那个人的名字跟着他,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丢。

      他的书桌上放着一个搪瓷杯子,白的底,蓝的花,上面印着“时”。那个人的杯子在他这里,那个人的外套也在他这里——他忘了问林时要回来,因为他想多留几天,多闻一闻林时穿过的味道。

      沈渡靠在沙发上,把手腕举到眼前,看着那颗珠子在灯光下微微闪光。

      “渡”,是他的名字。

      但刻着这个名字的人,已经是另一个人的了。

      沈渡笑了一下,放下手腕,拿起一块蛋糕塞进嘴里。

      奶油很甜,甜得有些发腻,但他吃得很开心。

      他想,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要给林时过生日,要给橘子过生日,要给所有人过生日。

      因为他终于有了可以一起过生日的人。

      不,不是“有了”,是“找回来了”。

      从烂尾楼到省城,四百多公里,他走了整整一年。

      但值得。

      一切都值得。

      ---

      (第十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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