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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此去经年(陆宴琛视角) 十六岁开学 ...

  •   陆宴琛第一次注意到林语晴,是在高一那年的开学典礼上。
      他是新生代表,站在主席台上发言。稿子是提前写好的,他在家里对着镜子练过两遍,每个字的声调高低都心里有数。九月的阳光还很烈,照在主席台上明晃晃的,他微微眯了一下眼睛,目光扫过台下乌压压的人头,然后停住了。第二排靠左的位置,有个扎马尾的女生正低着头翻一本什么书,完全没有在听他发言。他念到“尊敬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时,她翻了一页;他念到“新学期新起点”时,她又翻了一页。他站在台上,被全校师生注视着,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说的话可能不够有趣。
      散会后他从顾衍嘴里打听到,那个女生是二班的语文课代表,叫林语晴。顾衍说这名字挺好听的,问他怎么忽然对她感兴趣。他说没什么,只是觉得她在开学典礼上看书很不给面子。顾衍笑出了声,说人家又不是看你,人家是看台上。他没接话,但心里想的是,台上站的就是我。
      后来他知道了关于她的很多事。她的声音很好听,每周三下午在广播站念散文,不是那种刻意的抑扬顿挫,是像溪水一样平缓地淌过去,偶尔会在句尾轻轻上扬。他每周三下午都会在教室里多留一会儿,把作业写完,把明天的课预习完,然后靠着窗等广播响起。顾衍有一次问他为什么周三放学都不去打篮球,他说不想去。顾衍说你不会是在教室等广播站的散文吧,他没有回答,但耳朵尖悄悄红了。
      他拿了全国数学竞赛金奖,名字被贴在学校光荣榜上。有一次课间路过,听到旁边有女生在小声议论“又是三班的陆宴琛”,他面无表情地走过去,但拐过墙角时嘴角微微动了一下。后来他在日记本里写:“她会不会也看到这张榜了。她大概不会在意,但我还是希望她看到。”
      高一那年运动会,他跑三千米拿了第一,冲过终点线时脚踝一阵刺痛。他没告诉任何人,忍着疼走到教学楼后面,坐在台阶上把裤腿卷起来,发现脚踝已经肿得老高。他靠着墙壁闭上眼睛想等散场了再走,听到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在面前响起来“你受伤了!”逆着光站着一个人影,马尾辫,额头跑得亮晶晶的,手里还拿着两瓶矿泉水。是她。她把他从台阶上拽起来,连拖带扶弄去了医务室。她说你扶着我,别用力踩,慢慢走。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这大概是他平生离她最近的时刻,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桂花香。
      到了医务室她并没有马上走,站在旁边等校医处理完。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小蛋糕,包装纸皱巴巴的,上面系着红色丝带,说是自己买来吃的,但听说今天广播站念到他拿了三千米第一名,广播里说今天是他的生日,这块就送给他了。她把蛋糕塞到他手里,说生日快乐陆宴琛,笑容亮得晃眼。那个蛋糕他没有吃。把它放在宿舍抽屉里,每天晚上打开看一遍,直到过了保质期硬成一块石头,他还是没舍得扔。后来搬家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他翻遍了好几个行李箱都没找到,坐在慕尼黑那间朝北的出租屋里沉默了很久,然后在日记本里写了一行字,蛋糕可以丢,但那句生日快乐不会忘。
      高二文理分科,她选了文科,他留在理科班。两个教室隔了一层楼,但他还是能在走廊上碰到她。她每次经过都会跟旁边的同学说话,偶尔会朝他的方向扫一眼,目光从未在他脸上停留过。他习惯了。有一次她在广播站念了一篇自己写的散文,写的是桂花,结尾引了黑塞的一句话“世界上所有的水都会重逢”。她念完那句后停顿了几秒,像是在回味,然后说以后有机会想去德国看看。他坐在教室里把这句话记在心里,和自己做了个约定。
      高三那年,他放弃了保送。老师找他谈话,说以他的竞赛成绩国内最好的学校随便挑。他说他想去德国。老师问为什么。他说想出去看看。他没告诉老师的是,她想去德国,他想替她先去看看,哪怕她没有要求过,哪怕她永远都不会知道。爷爷不支持他出国,说不花家里的钱你就自己去。他说好。他用竞赛奖金付了第一年的学费,生活费全靠自己打零工,在中餐馆洗过碗,给教授的实验室做过数据录入,慕尼黑的冬天很长,他裹着两床被子坐在书桌前写论文。
      在德国的第二年,他确诊了焦虑症。不是突如其来的崩溃,是那种缓慢的、日复一日的侵蚀。他的公寓窗户朝北,整个冬天见不到太阳,暖气片坏了三次。睡不着的时候他就翻出那本从国内带来的日记,反复读他记下的关于她的一切。她说所有水都会重逢,但没说重逢要等多久。
      后来他进了马普所,做应用数学方向的研究,发了顶刊,拿到了终身职位的推荐信。顾衍问他打算在德国待到退休吗,他说也许吧。他没打算回国。直到爷爷生病,把盛恒交到他手里。他收拾东西回国,在机场候机厅里安静地坐了许久,看着窗外跑道上的飞机一架一架起飞,忽然想起那篇散文里的那句话。他对自己说,该回去了。
      校庆那天他本来没打算去。顾衍替他拿了一张邀请函放在桌上,说去看看吧,万一她也在呢。他西装革履地站在礼堂后排,隔着攒动的人头,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她。她穿了一件浅杏色的连衣裙,头发比高中时长了很多,软软地散在肩头,和旁边的老师说笑时侧过脸来弯着眼睛笑。和他记忆中一模一样的弧度。
      她在台上朗诵《致橡树》,他在台下攥紧手指。后来她从人群中朝他走过来,笑着说你也来了啊陆宴琛。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在耳朵里重重地擂了好几下。“好久不见。”他说。她叫他的名字了。她终于叫他的名字了。
      后来的事他都写在了日记里。今天早上她在厨房靠着我后背看我煎蛋,说她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是在车里跟我说“我们结婚吧”。我告诉她,那不是我做过最勇敢的事。我最勇敢的事,是高一的那个下午,没有躲开她伸过来的手。
      几年后,小桂圆出生了。他第一次抱起那个柔软的小东西时,她皱巴巴地闭着眼睛,用还没完全长开的力气攥住了他递过去的手指。那一刻他在想,他等了很多年才等到了自己和她的宝贝,而这个小小的、圆滚滚的小东西,将来也会遇到一个人,陪她走过余生。往后都是最好的日子。
      小桂圆三岁那年问他什么时候认识妈妈的。他说很久以前。她歪着头问很久是多久。他想起那句话“此去经年”,又觉得对一个三岁的孩子来说太难了,于是蹲下来看着那双和她妈妈一模一样的杏眼,说久到她那时候还不知道爸爸叫什么。
      窗外桂花开了满树,正是最好的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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