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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此去经年(林语晴视角) 从高一光荣 ...

  •   林语晴第一次听到陆宴琛的名字,是在高一开学第一个月。同桌拉着她去光荣榜看月考排名,说年级第一又是三班那个陆宴琛,从入学到现在就没从第一的位置上下来过。她顺着同桌的手指看过去,光荣榜第一行贴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男生眉目清隽,没什么表情,像是对自己被贴在玻璃橱窗里这件事既不抗拒也不在意。她当时想,这个人长得是挺好看的,但看起来好冷。
      后来她偶尔在走廊上碰到他。他总是独来独往,步伐很快,书包带子只挂一边肩膀,校服外套拉链规规矩矩地拉到锁骨以上。擦肩而过的时候她偶尔会偏一下头,但他从来没有看过她。她心想年级第一大概都是这样的,脑子里只有公式和排名。
      高一下学期运动会,她跑完接力赛,拿着两瓶矿泉水往回走,路过教学楼后面时余光扫到一个人影坐在台阶上。是三班的陆宴琛。他裤腿卷到膝盖,脚踝肿得老高,低着头,额前碎发遮住了大半张脸。她走过去蹲下来,歪着头看了看他的脚踝,倒吸一口凉气,说肿成这样你怎么不叫人啊,走走走,我送你去医务室。他抬头看了她一眼,那一眼里有什么东西她没读懂,只觉得他好像很惊讶,惊讶她为什么会停下来,惊讶她为什么会跟他说话。
      她把他拽起来,一路絮絮叨叨地问他疼不疼、怎么不喊人帮忙。他一个字都没回,她也不在意,反正她对谁都这样,话多,热情,帮完就忘了。到了医务室,校医给他做冰敷,她站在旁边忽然想起广播站上午念过今天的赛事快讯,说三班陆宴琛拿了三千米第一名,又提了一句今天是他的生日。她翻了翻口袋,里面还有一个自己早上买的小蛋糕,包装纸被压得有点皱了。她把蛋糕塞到他手里,说生日快乐,许个愿吧。他低着头沉默了很久,久到她以为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然后他开口了。就两个字,声音很低,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地方挖出来的。他说,谢谢。
      她笑着挥挥手跑回操场继续看比赛,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不值一提的小插曲抛在脑后。
      高二文理分科,她选了文科,他留在理科班。两个人的教室隔了一层楼,她在走廊上碰到他的次数反而比以前多了。有时候是课间他去办公室交作业,她正抱着语文作业本往教室走;有时候是她在广播站念完散文出来,走廊上人已经散尽了,只剩下一个男生正从楼梯口往下走。她当时想,那人是不是三班的陆宴琛。后来她觉得应该不是,因为每次她想去确认的时候,人都已经走远了。
      高二下学期,她和纪泠川在一起了。他们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两家住同一个小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都在一块儿。他表白的时候站在梧桐树下,耳朵红得像要滴血,话都说不利索。她低着头说了一个“好”字,声音小得自己都快听不见。后来他们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在操场上散步,一起在天台上背书。她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走下去。
      高三那年开学典礼,陆宴琛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在国旗下讲话。他站在主席台上,声音低沉而平稳,一字一句都像是提前量好了间距。她站在台下第二排,听着听着走了神,心想这个人念稿子的语速比广播站的播音员还标准,就是太冷了,不适合念散文。散会后她从主席台旁边经过,他刚好从台上走下来,两个人之间隔了不到三米。她正在跟纪泠川说待会儿吃什么,没有注意到他。
      高三下学期,他放弃了保送。她是从同桌嘴里听说的,说三班那个年级第一放弃了保送名额,要出国读书。她当时正埋头做数学卷子,随口说了句好可惜啊,然后继续算那道算了好几遍也算不对的函数题。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出国,更不知道那个选择与她有关。
      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她十八岁。纪泠川的父母正式离婚,他母亲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出了问题,决定去英国治疗休养。他为了陪母亲,毅然放弃了国内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跟着一起出了国。她当时又气又伤心,视频电话里哭着闹分手的时候,以为他会挽留。可他没有。他只是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他们就真的分了。
      后来她才知道,那时候他母亲的状态已经差到需要人二十四小时陪护。他在大洋彼岸一边办理入学手续一边联系医生,深夜接到她哭着说分手的电话,连解释的力气都没有。这些事是她很久以后才从旁人口中陆陆续续听到的。十八岁的那个夏天,她只顾着自己是那个被抛下的人,却不知道他也在经历属于他的天翻地覆。她从来没有问过,他也从来没有说过。两个人就这么隔着时差和沉默,各自走向了不同的方向。
      七年多的时间,足够把一段感情从撕心裂肺熬成一潭静水。她早就不哭了,只是偶尔在深夜想起来的时候,心口还是会泛起一阵淡淡的酸涩,像旧伤口在阴天里隐隐发酸。
      大学毕业后她回了江城,在实验小学当语文老师。日子平淡而规律,每天七点半到校,上课、备课、批作业,周末偶尔跟宋佳宁逛逛街。她妈给她安排过几次相亲,她都去了,也都礼貌地拒绝了。她不是还想着纪泠川,只是觉得那些坐在对面的人,每一个都客客气气,每一个都挑不出毛病,但没有一个人让她觉得,就是他了。
      直到校庆那天。她在台上朗诵《致橡树》,下来之后被几个老同学拉着拍照。有人从身后叫她“林老师”,她转过头,陆宴琛站在那里,穿深灰色西装,比高中时高了整整一个头,眉眼的轮廓更锋利了,但那副生人勿近的表情一点都没变。她说你也来了啊陆宴琛。他低下头看着她说好久不见。他的声音还是和以前一样低沉平稳,但她总觉得他叫她的名字时,语气里有某种她捕捉不到的东西。
      后来他在她生活里出现的频率变高了。在书店“偶遇”,在咖啡店“顺路”,在校门口等她下班。他说顺路的时候从来不看她的眼睛。她觉得这个从天而降的老同学像一个让人无从下手的谜题,他明明是盛恒的总裁,却愿意花时间陪她逛书店、帮她搬东西、在她加班到天黑时准时出现在校门口。她不知道他图什么。他说只是想对她好。她当时想,这个理由太简单了,简单到不像是真的。后来她开始慢慢习惯他的存在。习惯每天早上微波炉里温好的早餐,习惯冰箱上写着“今天降温,围巾在前座手套箱”的便签,习惯他每次出差回来都给她带一束反季的桂花枝。她开始在他加班晚归时不由自主地等他,开始在他出差时频繁看手机,开始在他沉默的时候想知道他在想什么。她以为这只是日久生情,是习惯成自然,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的必然结果。
      直到有一天她妈回娘家帮她整理旧物,从箱子里翻出一张褪色的家长会签到表。她妈指着签到表说,那年开家长会她去得早,在走廊上等的时候碰见一个男生,靠在对面墙边站了很久,从头到尾没进过教室。后来班主任说那是三班的陆宴琛,年级第一。她问他在等谁,他说没等谁,就是看看。她把那张签到表翻过来,背面有一行铅笔字,她一眼就认出是他的笔迹:她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开衫。
      她把那张签到表攥在手里,指节微微泛白。后来她推开书房的门,发现书桌最下面抽屉里那些磨了边的旧日记。翻开第一页那天是她十六岁的开学典礼,“今天开学典礼上,台下一个女生一直在翻书,没有看我。她大概觉得我的发言很无聊。她叫林语晴。”她把日记从头翻到尾。从高一到现在,从国内到国外,她每一次从他身边不经意的走过,每一次在广播站念完散文说了“下周三再见”的尾音,每一次在走廊上对纪泠川笑,每一次淋雨跑过操场,都被他一笔一划地收藏在字缝之间。
      她靠着书柜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原来他不是突然出现的。他从她十六岁起就站在那里。他看她爱过别人,看她被抛下,看她一个人走了很远的路。而他始终站在走廊的另一头,不打扰,不靠近,只是安静地等。她这辈子做过最骄傲的事,就是没有辜负这份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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