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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猪脚与伞 佛山那几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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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那几天,最开心的事是吃饭。
客户在工业区,周围没什么好吃的,饭堂的菜又油又咸,吃了两天我就开始怀念广州的早茶和肠粉。饭堂的红烧肉总是炖得太过,肉皮软塌塌的,一夹就碎,酱汁寡淡,完全靠味精撑着味道。青菜永远是老得嚼不动的菜梗,米饭也不够软,一粒一粒的,像在嚼塑料。
我一边吃一边叹气。陈风舟坐在我对面,看我一脸嫌弃,忍着笑问:"不好吃?"
"你吃得出好吃吗?"
"还行,比学校食堂好。"
"你们学校食堂是有多差?"
"有一次我吃出了一条虫,找食堂阿姨理论,她说那说明菜是绿色的。"
我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
"还有一次,"他继续说,表情很认真,"食堂做了一道菜,我看了半天没认出来是什么。问旁边的人,他说那是可乐鸡翅。"
"可乐鸡翅怎么了?"
"它是蓝色的。"
"……蓝色?可乐鸡翅怎么会是蓝色的?"
"食堂阿姨说,她用的不是可乐,是蓝可乐。"
我笑了,笑得筷子差点拿不稳。他也笑了,那种被自己逗乐了的笑,眼睛弯弯的,很干净。
和他一起吃饭,连难吃的饭菜都变得没那么难吃了。
但有一天晚上,郑师说带我们去吃点好的。我们打车去了附近一家叫"陶公馆"的餐厅,装修是那种老广式的风格,木桌木椅,墙上挂着字画,门口摆了一盆半死不活的发财树。推门进去,一股卤水的香味扑面而来——浓郁的、醇厚的、像用了一整个下午在砂锅里慢慢熬出来的味道,勾得人直咽口水。
出品意外地不错。
特别是那道猪脚。
焖得软烂入味,筷子一夹就脱骨,酱汁浓郁得能拌三碗饭,一口下去满嘴胶原蛋白。猪皮黏黏糯糯的,肥而不腻,咸中带甜,像是谁花了一整个下午,用文火慢慢地把它炖化。酱汁的颜色是深琥珀色的,泛着油亮的光,浇在白米饭上,米粒一粒一粒地裹满了酱色,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开。
"这个猪脚好吃!"陈风舟眼睛都亮了。
他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嚼了两下,表情从"期待"变成了"惊喜",然后变成了"陶醉"。那种陶醉不是装的,是真的被一道菜打动了的表情——眼睛微微眯起来,嘴角往上翘,脑袋轻轻点了两下,像在说"嗯嗯嗯就是这个味道"。
"嗯,确实不错。"我说。我也夹了一块,咬下去——猪皮入口即化,酱汁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甜咸交织,回味悠长。确实好吃。
他低头又夹了一块,嚼得很满足,然后又夹了一块。吃第三块的时候,他闭了一下眼睛,像在把味道刻进记忆里。那个表情让我想到一个词——虔诚。他在虔诚地吃一块猪脚。
那顿饭他吃了两碗饭,配的全是猪脚。猪脚见底了,他又把酱汁浇在饭上,拌着吃了第三碗。拌饭的时候筷子搅得飞快,米粒和酱汁混在一起,发出"嗒嗒嗒"的声音,像一首急切的交响曲。
"你是猪脚转世吗?"我说。
"你懂什么,"他认真地看了我一眼,"这么好吃的猪脚,不吃够本亏了。"
"你吃了三碗饭了。"
"四碗。"他理直气壮地举起空碗,"还能再来一碗吗?"
郑师在旁边笑着摇头:"你慢慢吃,锅里还有。"
我笑了。
我当时想:这个男生吃东西的样子还挺好看的。吃东西时的他完全放下了防备,不像平时那样拘谨,而是一种纯粹的、不设防的快乐。那种快乐很感染人,像阳光照进房间,你不需要做什么,站在里面就会暖。
(等等,吃东西有什么好看的?我是不是有点过了?你只是觉得他吃东西的样子可爱而已。可爱。我又用了这个词。)
吃完饭回去的路上,夜风很舒服,吹在脸上凉丝丝的,带着一点烧烤摊的烟火气。他走在旁边,还在念叨:"那个猪脚真的好吃。"
"知道了知道了,猪脚好吃。"我说。
"你不觉得那个酱汁特别吗?"
"特别。"
"是不是有点像我妈做的?"
"你妈做的猪脚你吃了二十年还不腻?"
"不腻啊。"
"你每天吃都不会腻?"
"不会。因为每次吃的时候,我妈都会在旁边看着我吃,然后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轻,带着一点笑意,但也带着一点我说不清的东西——像是在怀念一种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的温暖。
"你很想家吧?"我问他。
"还好,"他想了想,"就是有时候会想吃我妈做的菜。尤其是加班到很晚的时候,饿得不行,就特别想吃她做的红烧排骨——放冰糖和老抽的那种,甜咸甜咸的。"
"甜咸甜咸的?"我忍不住笑了,"你说的跟猪脚一样,你们家做什么都是甜咸甜咸的?"
"我妈是广东人嘛,广东菜就是这个味道。"
"我也是广东人,我怎么没觉得?"
"那你以后来我家尝尝,你就知道了。"
他说"你以后来我家"的时候,语气很自然,像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但话说出口之后,他好像也意识到这句话意味着什么——耳朵尖又红了起来,他赶紧补了一句:"我是说,如果有机会的话。"
"嗯,如果有机会的话。"我笑着说。
但心里偷偷记住了"甜咸甜咸的"四个字。和他说的"你以后来我家"。
你以为这就完了?
没有。
一个月后去温州出差,在酒店吃饭,他夹了一块红烧肉,嚼了两口,突然冒出一句:"还是佛山那家猪脚好吃。"
我抬起头看他——他正把那块红烧肉放下,表情有点嫌弃,好像全世界只有陶公馆的猪脚才配进他的嘴。
"温州的红烧肉不好吃吗?"小林问。
"也不是不好吃,"他想了想,"就是……不一样。猪脚的那个酱汁,甜咸甜咸的,别的地方做不出来。"
又过了一阵子去中山,午餐时间大家讨论吃什么,他又说:"什么时候再去佛山,我想吃那个猪脚。"
一道猪脚,被他念叨了三座城市。
后来我跟我闺蜜说起这件事,我闺蜜一针见血:
"他念的根本不是猪脚。"
"那是什么?"
"是佛山。是你们在佛山一起吃饭的那几天。猪脚只是个由头。"
"你想多了吧?"
"我有没有想多,你心里清楚。一道菜再好吃,不至于提三次。他提的不是味道,是那个场景——你们四个人坐在陶公馆里,他坐在你旁边,夹了一块猪脚,说好吃。他念的是那段日子,那段有你一起吃饭的日子。"
我沉默了。
我闺蜜说得对。
他念的,是那段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
猪脚是佛山,佛山是他坐在旁边,他坐在旁边是——
好了,不能再想了。
但闺蜜不肯放过我:"你想想,他为什么每次提猪脚的时候,都在看着你?"
"他看我了吗?"
"他一定看了。你看没看他是你的事,但他一定看了。因为你在场,所以那顿饭才值得被记住。如果你不在,那道猪脚再好吃,也只是一道猪脚。"
我挂了电话,坐在沙发上发了很久的呆。
窗外是广州夜晚的霓虹灯,红的绿的蓝的,映在玻璃上,像一幅打翻了颜料盘的画。茶几上有半杯凉了的茶,茶叶沉在杯底,一动不动。
他念的是那段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
那我在念什么?
我在念他念猪脚时的表情——眼睛亮亮的,嘴角翘翘的,像一个小孩在回忆过年收到的红包。
我也在念。
只是我念的不是猪脚,是他。
佛山那几天还有一件事,让我记了很久。
中午去饭堂吃饭,回来的路上下雨了。
天阴沉沉的,乌云压得很低,像一块灰色的幕布盖在头顶。雨丝密密地飘下来,不大不小,但距离写字楼还有一段路——大概两三百米。冒雨跑回去肯定会被淋湿——虽然不至于感冒,但衣服贴在身上的感觉太难受了,特别是白衬衫沾了水会变透,那画面我不敢想。
我们三个人站在路边的铁棚下面,看着雨发呆。铁棚的顶是铁皮的,雨打在上面"噼里啪啦"地响,像有人在敲一面小鼓。雨水顺着铁皮的边缘淌下来,形成一道道水帘,把外面的世界模糊成了一幅水彩画。
"等一会儿吧,也许会停。"郑师说。
等了一会儿,没有要停的意思。雨反而越下越大了,水帘越来越密,地上的积水汇成了小溪,哗哗地往低处流。空气里有泥土和青草的味道,混合着柏油路面被雨水打湿后的那种特殊的气味——像烧焦了的橡胶和湿石头的混合,不好闻,但莫名让人安心。
然后陈风舟二话不说,直接跑了。
就那么跑了。
一头扎进雨里,大步流星地往写字楼方向跑,没带伞,没穿外套,连帽子都没戴。雨水打在他头上,顺着头发往下流,他也不躲,只顾着跑。白衬衫被雨淋湿了,贴在背上,能看到肩胛骨的轮廓。
留下我们三个站在铁棚下面面相觑。
"他去干嘛?"小林问。
"不知道……可能是回去拿伞?"郑师说。
"他连伞都没有,怎么拿?"我说。
我看着他跑远的背影——在雨里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最后变成一个白色的点,消失在写字楼的入口。
那一刻我心里涌上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担心。他淋着雨跑回去,会不会感冒?他穿得那么薄,会不会冷?
(你担心什么?他是成年人了,淋点雨怎么了?你比他大八岁,你该比他冷静才对。)
但冷静不下来。我的目光一直盯着写字楼入口的方向,等他再出现。
我们等了一会儿,雨没有要停的意思。我看了看头顶的铁棚,又看了看远处写字楼的轮廓,犹豫着要不要用外套挡着头冲过去。
"不等了,走吧。"我把外套脱下来顶在头上,正准备冲——
半路上看到他了。
他拿着一把伞走过来了。
雨水打在他的肩膀上,衣服已经湿了一大片,贴在身上,能看出他肩膀的轮廓——很宽,线条流畅,像一件被水打湿的雕塑。他的头发全湿了,水珠顺着额前的碎发往下滴,一滴一滴地落在睫毛上,他也不擦,只顾着快步往我们这边走。
"他借到伞了!"小林喊了一声。
我看着他走过来,脚步很快,但伞举得很稳——那把伞不是给他自己打的,是给我们送过来的。他淋着雨跑回去借伞,又淋着雨跑回来送伞,全程没有给自己打过一下。
我笑了。
不是那种客套的、礼貌的笑,是真的忍不住——他怎么这么傻?跑回去借伞,也不给自己打一把,淋着雨又跑回来。白衬衫湿透了,贴在身上,能看见里面背心的轮廓。他站在雨里,像一只落水的大狗,狼狈但认真。
"你怎么不打伞?"我说。
"就一把。"他有点不好意思,脸红红的,把伞递过来,"你们先打。"
"你哪来的伞?"
"跑回写字楼问人借的。"他说,"借了两把,另一把在那边。"他指了指写字楼门口,一个保安正举着另一把伞等着。
"你跑回去借的?淋着雨跑回去的?"
"不远,跑两分钟就到了。"他说得轻描淡写的,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我看到他的嘴唇有点发白,不知道是冷的还是紧张的。
我本来想把伞让给小林,然后和他一起打另一把——两个人挤在一把伞下面,距离近到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近到能感觉到他呼吸的温度——
但转念一想,男女有别,避嫌要紧。
"小林,我们打这把。"我接过伞,和小林挤在一起。
他转身去拿另一把伞,跟郑师走在一起。
四个人,两把伞,往写字楼走去。雨还在下,空气里有泥土和青草的味道,混合着柏油路面被雨水打湿后的那种特殊的气味。我踩在积水上,鞋底"咯吱咯吱"地响,裤脚溅了泥点。
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
他走在郑师旁边,伞打得很高,因为他比郑师高太多,伞面是歪的——大部分遮着郑师,只有小半边罩在自己头顶。他的右肩露在外面,淋着雨。衬衫湿了,贴在肩上,能看到肩胛骨的形状,像两片薄薄的翅膀。
他没有把伞往自己那边挪。
(你能不能自私一点?我心想。你淋着雨借来的伞,最后自己还是淋着。你图什么啊?)
大家都说他很直男。
但一个被说"直男"的男生,淋着雨跑回去借了两把伞,又淋着雨跑回来送给别人——
他只是不会说。但他会做。
而且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把你放在前面的。
那天晚上,我又失眠了。
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雨声——淅淅沥沥的,像有人在窗帘后面轻轻地说话。我翻了个身,看着手机屏幕上他和我的微信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是他发的:"今天雨大,你衣服有没有淋湿?"
我回:"没有,谢谢你的伞。"
他说:"不客气。"
然后就没有了。
但那个"你衣服有没有淋湿"——他在关心我。他淋了一身的雨不关心自己,先问我有没有淋湿。
我把手机贴在胸口,听着窗外的雨声,忽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不是心动,不是甜蜜,是一种更深的东西。像有人在你的世界里点了一盏灯,不大,不亮,但刚好照到了你最冷的那个角落。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把自己放在最后,永远先想到别人。他不会说"我喜欢你",但他会淋着雨跑去给你借伞。
他不说。
但他做。
而我呢?我连"我也在想你自己有没有淋湿"都说不出口。我只能打一个"谢谢你的伞"——客气的、疏离的、把所有情绪都藏在标点符号后面的回复。
我们都是笨蛋。
都是只会做、不会说的笨蛋。
窗外雨还在下。我闭上眼睛,听着雨声,慢慢地,心跳终于平稳了下来。
雨声很像一个人的呼吸——均匀的,温柔的,一直在那里的。
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