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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逢·有美一人,是我 十年后。 ...

  •   十年后。

      老街还是那条老街。青石板路凹凸不平,下雨天会积水,踩上去裤腿会溅一串泥点子。两旁的梧桐树比十年前粗了一圈,树冠遮住了半条街。傍晚时分,夕阳把整条街染成琥珀色,落叶在风里打着旋。

      张婉兮站在书店门口,把卷帘门拉下来一半。“婉兮书屋”——木质的招牌,深棕色底,刻着四个暗金色的字。行书,一笔一划。她当初给书店起名字的时候,朋友问她:“怎么不叫你的笔名?”她说:“那是我自己的名字。这个书店,不是我的,是书的。”朋友没有追问。张婉兮没有说真话。她想让某个人的目光,被“婉兮”两个字留住。如果他路过这里,如果他还记得那首诗,如果他还在找她——他会停下来。她在心里排练了很多年。风铃的声音、推门的动作、第一句话怎么说。她全都想过。

      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街对面。

      车身有一层薄薄的灰,像是刚从很远的地方开过来。车轮的轮毂上沾着泥点,不是城市的泥,是那种混着红土的山路泥浆。引擎没有熄,排气管冒着白色的水汽。张婉兮没有在意。她锁好卷帘门,钥匙在指尖转了一圈,揣进口袋,转身往街口走。

      走出去几步,她停住了。

      有人叫她的名字。声音不大,隔着一条街,隔着梧桐叶的沙沙声。她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听错。风吹着她的头发,她没有扎马尾,长发散在肩上。她转过身。

      越野车的车门开着。一个人站在车门旁边,穿着一件深灰色的薄外套,领口竖起来,遮住了半边下颌。路灯还没有亮,天还没有完全暗下来,他的脸在一明一暗之间,轮廓不太分明。但站姿不模糊。他站得很直——不是那种故意挺着胸的军人姿态,是那种从脊椎骨里长出来的直。她见过这种站姿。很久以前。

      “婉兮。”他又叫了一声。

      这一声她听清了。不是“张婉兮”,是“婉兮”。和十年前一样,他念这两个字的时候,“兮”字的尾音会往下压一点点,像是一个句号,又像是一个叹息。她站在暮色里的梧桐树下,一动不动。一枚落叶从她眼前飘过,落在她和他的中间。落地的声音很轻,但她听到了。

      “好久不见。”她说。

      “好久不见。”

      他穿过街道走过来。不急不慢,每一步都踩在青石板路上。站在她面前的时候,他停了一下。离她很近,近到她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不是她熟悉的那种洗衣粉味,是另一种——清爽的,像冬天的雪松。他比她高了太多。以前只比她高半个头,现在她需要微微仰着脸才能看到他的眼睛。

      他手里拿着一本书,递过来。“你的书。我看完了。”

      她接过来。封面朝上——《野有蔓草》,她的第三本书。封面是她自己设计的:浅绿色的底,几笔水墨画出的草叶,草叶上凝着一滴露珠。她翻开扉页。扉页上已经印着她给读者的话:“献给所有等待的人。”在这行印刷体旁边,多了一行字。手写的。蓝黑色墨水,钢笔,横平竖直。和当年在《诗经》扉页上的是同一只手。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她抬起头。他们已经站在同一盏路灯下了,路灯是黄昏时自动亮起的。他的脸终于被光照亮。眉骨还是那样高,眼睛还是那样深,鼻梁还是那样直。但眼角有了细纹,嘴唇不再干裂起皮了。

      “你在扉页上写了——‘献给一个眉目清扬的人。’”她的声音有些涩。“那个眉目清扬的人,是我吗?”

      他看着她。路灯把他的影子打在地上,她的影子也在那里。两个人的影子交叠在一起,像一棵树和它的根。

      “是你。”他说。“一直都是你。”

      她低下头,看着那行字。手指轻轻碰了一下“清扬”两个字。纸面光滑,墨迹有微微的凸起。和十七岁那年在《诗经》扉页上摸到的触感一模一样。

      她想起很多事。想起高一那年他转学来,念她的名字说“好听”。想起他送她《诗经》,扉页上写“有美一人,清扬婉兮”。想起她在小说里写了一个眉目清扬的少年,他在图书馆读那篇故事,说“在读我暗恋的人写的字”。想起毕业那天,他在公交车上说“等我”。想起他刻在水杯上的那个“等”字。想起那封只有两个字的信。

      十年。她等了他十年。她不知道的是——他等了她更久。

      “你什么时候开始读我的书的?”她问。

      “从第一篇。《眉目清扬》。”

      “你怎么知道那是我?”

      “因为那个故事——”他看着她。“那个女孩在图书馆隔着书架看一个男生。那个男生每次都会在书架尽头停下来,翻一翻《诗经》。她不知道他的名字,只记得他眉目清扬。”

      风铃响了。她推开门。

      “进来坐坐?”

      “好。”

      她不知道的是,他在边境站岗的时候,零下二十度,风像刀子。他从胸口的口袋里掏出那封信——就是毕业那天塞进她书包里的那封。信纸已经被体温捂软了,折痕处快要断了。上面只有两个字:“等我。”他每次站岗都带着这封信,不是怕丢,是怕忘了自己为什么在这里。

      婚礼在秋天。老街的梧桐叶黄了,落了一地,像铺了一层金毯。她没有选酒店,把婚礼办在了“婉兮书屋”。书架上摆满了花,白色的,粉色的,香槟色的。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把整间书店照得通透。她穿着白纱站在书架前。他穿着西装站在对面。

      司仪问:“新郎,你有什么想对新娘说的?”

      他看着她的眼睛。“婉兮。高一那年你问我为什么转学到县城。我一直没有回答你。”

      他停了一下。

      “因为我在省城学校的图书馆里,读到你写的第一篇故事。那个故事写的是你暗恋一个人不敢说。你给那个男生取的名字,叫‘清扬’。”

      她的眼眶红了。

      “我查了全校的名单,没有叫‘清扬’的男生。后来我打听到,那个笔名叫‘婉兮’的作者,要转到我们学校。”

      他的声音有些涩。

      “我不是转学。我是来找你的。”

      泪水从她的脸上滑下来。落在白纱上,洇开一小片深色。

      “那你——为什么等了十年?”

      “因为我要配得上你。边境立功,退伍创业,公司上轨道——我想让你知道,我不是当年那个连橡皮都要你借的男生了。”

      她踮起脚尖,吻了他。

      书架上那本《诗经》被阳光照着,翻开在“野有蔓草”那一页。那一页的空白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多了一行字——她的字迹。“与子偕臧。”那是她十年前就该寄出的信。

      婚礼结束后,她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他想了想。“你念‘野有蔓草’的那天。你在讲台上,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你身上。你念‘清扬婉兮’的时候,我心想——这个人,是在念我的名字。”

      她笑了。“我念的是诗。”

      “我知道。”他说。“但诗里有我。从那一刻起,我就决定——要让你念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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