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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2002年8月。
      初一新生开学。
      我现在还忘不了那个一身肥肉的女班主任老师,在第一天开学就显露了她的势利眼。把所有有关系硬后台强有权有势的同学都安排在了前排,我这个三无产品自然就排在了教室靠墙一排的倒数第二排。
      第一天开学没什么主要内容,大家都坐在教室里互相认识。
      我百无聊赖望了一眼前面黑压压的脑袋,缩了缩原本就不高的身体,好像再缩一下教室里就再也找不到我的身影了。
      在本子上胡乱画了几个字,一抬头便看见了中间比我靠前了三排的一个男生,他也恰好回头说话,顺带着瞄了我一眼。
      原本普通的一眼,我却飞快的躲开了。不甘心,又抬头看了一眼,那个男生的眼神也正游离回来,又飞速的躲开。
      如此三次,我们重复着同样的动作。
      直到第三次结束,我克制自己,千万别再抬头了。
      这就是初一时候的程雨泽。
      那时候初一,只这三眼,就足以让我一天心神不宁了。只怪当时太单纯,要是他晚出现几年,就凭那其貌不扬的长相,我怎么也不会喜欢上他。
      我总是问自己他有什么优点,不就是能在开学第一天自我介绍时,在黑板上画了一幅漫画赢得了全班的掌声;不就是虽然细胳膊细腿但是体育几乎全能;不就是一开口就能逗得全班哈哈大笑被称为班级的活宝;不就是平时不学习但是考试总是能考全班前十;不就是从来不做数学卷子,老师出的每一题都是第一个想出答案……
      每当想起这些,我的嘴角总能弯起一丝弧度,骄傲的,自豪的,仿佛这个人是我,又仿佛这个人,是属于我的男人。
      然而,我们从未彼此属于谁,他不曾是我的,我更不曾是他的。
      他从第一面起,似乎就开始注意我。我自认为情商比较高,不像明明故意接近还毫不知情的小说女主角,可能是他做的太明显,也可能是我本身也在注意他。
      可是那时候的我虽然会对谁有好感,却还透明的像一块让人频频撞头的玻璃。喜欢那种朦胧的感觉,却也惧怕那种公开的关系。
      直到收到了他的第一封情书,那是那个时代最流行的追求女生的方式。时隔多年我依然记得他的第一句话:“老师说like和love是不一样的”。
      很久以前的我看到这就脸红心跳呼吸困难了,飞速的掠完了整篇的内容,干净利落的撕了个细碎扔在了垃圾桶里,完事还像个小偷一样偷瞄着周围,生怕被发现。
      早恋,相信是所有的学生在校时都带不起的一顶大盖帽。
      我第一次享受到了被男生追求的感觉,很满足,又很胆战心惊,那种感觉很奇妙,有点类似于我后来知道的痛并快乐着。
      不知怎么回复,是像电视里演的那样,铺开一张有着茉莉花香的信纸干干净净的写“对不起我还太小”,还是表现的成熟些“我们不合适”,还是再成熟些“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绞尽脑汁费尽心机想了整整几天,还是不能有一个满意的答案。
      最后,程雨泽终于满面绯红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那个……你看了吗?”两只手绞着衣服袖子的样子现在想想还要笑出声来,程雨泽啊,你还有过这种样子!
      我故意扬了扬头,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道:“看了啊。”
      “那你……”他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我也躲躲闪闪不敢看他,不是不知如何拒绝,而是根本不想拒绝。
      13岁的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被一个人注意的感觉,被一个人喜欢的感觉。我一直自私的以为,没有表态,就不代表拒绝,他就会一直对我好,只对我一人好。
      程雨泽最终咬了咬嘴唇,转身离开了。
      心里有些许的空洞和失落,以为他会放弃。事实证明,他是个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人才。
      每个中午都会看见他骑着脚踏车等在我家前面的大坝旁边,然后在我走出家门时从后面冲上来“真巧啊”;周六周日还会看见他远远的身影蹲在大坝下面的小河捉鱼;偶尔会来我家借作业抄抄,并一定要在周一上学之前再还到家里来;经常接到阴阳怪气的电话:“沈含小姐,你家的某某已到期,速来缴费”。
      凭借我自己的努力,终于在班级站稳了前两名的不动地位。老师开始把我调到前排,我搬到了讲桌下面第二排,程雨泽成了我的前座。
      于是,每个自习课他总是频频回头给我讲各种让人捧腹的事情。我总在笑的快要断气的时候戛然而止,一脸严肃的说:“程同学,请你不要打扰我看书。”
      他也虔诚的认错,然后跟左右同学扯皮,没一会又过来把我逗得焦头烂额。我似乎习惯了有他打扰的日子,学习效率不减反增,甚至会一边背书一边美滋滋的想他刚才的笑话。
      初一的元旦,同学之间开始互换新年卡片,新年礼物。虽然他送了我一个跟他其他人都不一样的礼物,不是贺卡而是风铃,可我还是无意中看到他送了另一个女生一副樱木的海报时,大大的不高兴。
      那是一个灌篮高手风靡的时代,我深深迷恋着头脑简单帅气可爱的樱木花道。而他现在通过程雨泽的手落在了另一个女生的手里,怎能让我不咬牙切齿!
      他在放学的路上截住我问:“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
      不理……
      “你在赌什么气啊,跟我说说呗?”
      不理……
      揪头发,扯耳朵,捏脸蛋……终于忍无可忍,我大吼一声:“我也喜欢樱木花道!”
      他瞪着眼睛呆了半天,哑然失笑,胸口的欺负仿佛重重的松了口。最后终于承诺也送给我一个同样的。
      我这才开心的合不拢嘴,期待着跟那副一样的樱木海报,恨不得晚上做梦都冲着樱木那张欠扁的脸笑出声来。
      而隔天他送给我的,却是一个樱木的陶塑的存钱罐,这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给了我一个不小的惊喜。傻傻的樱木抱着篮球龇牙咧嘴的看着我,我也龇牙咧嘴的看着他。
      把它放在书桌最显眼的地方,每天都挤眉弄眼的跟他它说话:“小木木~你可是我最珍贵的一个礼物。”
      “小木木,我要把你带到高中,大学,工作。”
      那是我开心的幻想,以后我会和程雨泽考一样的高中,上一样的大学,我们即使像这样没有承诺,也会一直开心的在一起。
      那时候还不知道高中多了那么多压力,大学也颇多无奈,找工作更是比自刎还难。很多年以后我想,如果程雨泽,你还在我身边的话,会不会有不一样。
      他会在我喊腿疼时过来给我锤锤腿,喊背酸时给我揉揉肩;在我每个月那几天腰痛时天真的轻信我搪塞他只是感冒的话跑到校医室买来感冒药,并递上冒着热气的白开水;会在每个寒暑假帮我清理学校没用的书,大老远的抱到我们家;会邀请我看他们的足球赛,虽然我根本不懂规则总是看着看着就走神。
      他不再写情书给我,关切却没有少一分一毫。
      那是还不知初恋时什么的我,天真的以为,这就是初恋了。不用拉手,不用亲亲,不用老公老婆的叫,我们依然亲密无间,谁都不能动摇我们之间的感情。想到这,我心酸的想哭。
      如果我是安分守己的好女孩,也许这一切会成为可能。我到现在也固执的认为,程雨泽是喜欢我的,至少那几年是。我也是,所以,我们会一直相亲相爱,他不是我男朋友,我也不是他女朋友,但是他会爱护我,我会依赖他。
      直到永远——我以为的永远,其实只延续到了初二下学期。
      但我总是乐滋滋的回忆当初的两年,仿佛我人生全部重心都聚集在了这两年。我的荣耀,我的自尊,我的虚荣心,我最纯洁的感情,我第一个深爱的男人。
      不错,那时的我只会羞涩的认为,他是我喜欢的男生;而几年后的我,才真正的敢于面对自己的内心,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发现我再也不能放下他了,越得不到越失去,才越觉得弥足珍贵。
      程雨泽,我们就这样,因为当时的一步之差,第一次,咫尺天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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