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2、晨边 , ...

  •   第五十二章晨边

      哥大的晨边高地,名字起得很好。晨边,早晨的边缘。天刚亮的时候,阳光从东边照过来,先照到校园的最高处——Low Memorial Library的圆顶。圆顶是金色的,被晨光一照,像一盏巨大的、被谁点亮的灯。然后光慢慢往下移,移过 Butler Library的方顶,移过数学楼的砖墙,移过草坪上那些光秃秃的梧桐树。最后落在台阶上,落在台阶上坐着的学生身上,落在他们摊开的书本上,落在他们手里握着的咖啡杯的白色盖子上。

      白霁尘有时候会在早晨的台阶上遇到一个弹吉他的男生。他坐在最高的那级台阶上,脚边放着一个打开的琴盒,里面有几张零钱。他弹的曲子白霁尘不认识,旋律很慢,像在说一个很长的故事。白霁尘每次经过都会放一点零钱在琴盒里,不是因为他多有钱,是因为他觉得这个男生弹的曲子很好听。好听的东西值得被回应,就像好看的花值得被记住,好吃的东西值得被吃完,好的人值得被爱。这些道理他以前不懂,是林厌迟教他的。用一杯奶茶,一双手套,一条围巾,三行推导。用四年里每一个“嗯”和“好”和“安”。用那些他藏起来又被找到的便利贴和照片。用他煮糊了也不肯换的旧锅。

      林厌迟的纽约大学在downtown,华盛顿广场公园旁边。校园不大,没有围墙,和城市连在一起。白霁尘去过几次,每一次都觉得这个学校像一个人,不说话的,安静的,把自己藏在城市的喧嚣里,不仔细找根本找不到。Courant数学研究所的楼是一栋灰色的老建筑,窗户很小,光线不太亮。白霁尘第一次去的时候站在那栋楼前面看了很久,想到林厌迟每天走进这扇门,走上楼梯,推开某间办公室的门,坐在某张书桌前,在某个本子上写下很多他看不懂的公式。那些公式他看不懂,但他知道它们很厉害,比他的金融模型厉害多了。他看不懂,但他尊重它们,就像林厌迟尊重他的金融模型一样——看不懂,但尊重。

      那天下午,白霁尘没有课,坐地铁去了NYU。他想给林厌迟一个惊喜——其实也不算惊喜,他发过消息了,“今天下午没课,我去找你”。林厌迟回复了一个“嗯”。没有“好”,没有“知道了”,就是“嗯”。白霁尘已经习惯了,他的“嗯”就是“好”,“好”就是“知道了”,“知道了”就是“你来吧,我等你”。每一个字都在说同一句话。

      Courant的楼道很窄,灯光是白色的,冷冷的,照在灰色的墙壁上。白霁尘找到林厌迟的办公室,门开着一条缝。他透过门缝往里看,林厌迟坐在靠窗的位置,背对着门,正在写什么。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身上,将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他的背影很瘦,肩胛骨的轮廓在薄毛衣下面隐约可见,像两片合拢的蝴蝶翅膀。办公室里有其他人,有人在低声讨论问题,有人在敲键盘,有人在书架前找书。没有人注意到林厌迟,林厌迟也没有注意到任何人。他在写,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着,很轻很轻,像秋天的落叶被风吹过柏油路面。

      白霁尘轻轻推开门,走进去,在林厌迟旁边站定。林厌迟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又低下头继续写。白霁尘知道他看到自己了,因为他看到林厌迟的嘴角有一个极淡极淡的弧度,不是笑,但比笑更让人想亲上去。他没有亲,因为办公室里有人。他拉了把椅子在林厌迟旁边坐下,从背包里抽出电脑,打开,开始写自己的作业。

      两个人就这样并排坐着,各自写各自的。他写他的代数几何,白霁尘写他的金融模型。纸笔摩擦的声音和键盘敲击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合成了某种奇特的、在办公室里从未出现过的旋律。窗外是华盛顿广场公园,公园里有遛狗的人,有推婴儿车的人,有在长椅上看书的人。阳光很好,照在公园的拱门上,将那些古老的石砖照得像蜂蜜一样透明。

      白霁尘写完一道题,侧过头看林厌迟。林厌迟还在写,笔尖在纸上飞快地移动着,一行一行的公式,像一条一条的小河,从他的笔尖流出来,流过纸面,流到纸的尽头,然后拐个弯,继续流。白霁尘看不懂那些公式,但他觉得它们很好看,比任何一幅画都好看。因为这是林厌迟画的,是用他的笔,他的手,他的脑,他的心。一笔一划都是他,每一个符号都是他。

      白霁尘忍不住伸出手,用指尖碰了碰林厌迟的手背。林厌迟的笔停了一下,没有抬头。他把手翻过来,掌心朝上,白霁尘的手指落在他的掌心里,他握住了。握了一会儿,松开了。继续写。白霁尘也继续写。键盘声和笔尖的沙沙声又响起来了,交织在一起,像两条河流汇入同一片海。

      旁边的一个同学看到了他们握手的动作,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白霁尘也笑了,没有解释。不需要解释。他是谁,他是林厌迟的谁,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不需要答案,因为答案写在每一个动作里:他来了,他坐下了,他伸出手,他握住了,他松开了,他继续写。如此而已。简单得像一杯水,透明得像一杯水,解渴得像一杯水。你渴了,你喝。不用问这杯水是从哪条河里来的,不用问这杯水经过了哪些管道和过滤器,不用问这杯水的温度为什么刚好能入口。你只需要喝。

      傍晚的时候,白霁尘和林厌迟从Courant出来,走在华盛顿广场公园的小路上。夕阳从西边照过来,把整个公园染成了橘色。拱门是橘色的,地面是橘色的,行人的脸也是橘色的。每个人都被镀上了一层温暖的光,像刚从一幅油画里走出来。白霁尘牵着林厌迟的手,走在橘色的光里。他的背包在肩上,林厌迟的背包在他手里。他帮他背着,不是因为林厌迟背不动,是因为他想帮他背。一个人的包很轻,两个的包有点重。重一点好,重一点才有活着的实感——肩上有重量,脚下有路,旁边有人。人不会走丢,因为手牵着。

      他们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一会儿。长椅是木头的,漆成绿色,有些地方的漆已经剥落了,露出下面灰白色的木纹。白霁尘靠在椅背上,仰起头看着天空。天空从橘色渐变成紫色,像一块被水晕开的调色板。第一颗星星已经亮了起来,很小,很细,像谁用针尖在天幕上戳了一个小孔,光从孔里漏出来。林厌迟靠在他肩膀上,闭着眼睛,呼吸很轻很轻。他的手和白霁尘的手在长椅上握着,十指相扣,像两把锁扣在一起。

      “林厌迟。”白霁尘叫他。

      林厌迟没有睁开眼睛,但他应了一声,“嗯”。

      “你以后毕业了,想去哪里?”

      林厌迟想了很久。白霁尘知道他不会说“跟你走”,因为那是废话,他们本来就在一起。他也不会说“回中国”或“留美国”,因为他还没有想好。他在想的是——哪里能让白霁尘过得更好。哪里能让他少坐几站地铁,少熬几个夜,少写几篇论文。哪里冬天不那么冷,夏天不那么热。哪里买得到他喜欢喝的奶茶,哪里能让他周末的时候睡到自然醒。

      白霁尘看着他那副认真思考的样子,笑了。“你不用想了,”白霁尘说,“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你留美国,我陪你。你回中国,我也陪你。你想去欧洲,我学法语。你想去南极,我买羽绒服。你去哪里,我都去。”

      林厌迟睁开眼睛,从白霁尘的肩膀上抬起头来看着他。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有光,不是夕阳的光,不是星星的光,是从他身体深处烧出来的、把他整个人都点亮了的光。

      “白霁尘,”林厌迟说,“你变了。”

      白霁尘愣了一下。“哪里变了?”

      “你以前,不会说这种话。你以前只会说‘我来找你’‘我等你’‘我在’。你现在会说‘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你从被等的人,变成了等别人的人。你从被追的人,变成了追别人的人。”白霁尘看着林厌迟那双看穿了一切的眼睛,喉咙发紧。他伸出手,把林厌迟拉进怀里,抱住了他。

      夜幕降临了,华盛顿广场公园的灯亮了。拱门被灯光照着,显得更加古老、更加沉默。远处的帝国大厦顶端的灯是红色的,一闪一闪的,像一个在夜空中呼吸的巨大心脏。白霁尘抱着林厌迟,林厌迟抱着白霁尘,两个人抱在一起,坐在那张褪了色的绿色长椅上,坐在纽约的夜里。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