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1、日常 , ...

  •   第五十一章日常

      白霁尘发现自己养了一只猫。

      不是真的猫,是林厌迟。林厌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染上了“在白霁尘忙的时候非要挨着他”的毛病。白霁尘在书桌前写论文,他就搬一把椅子坐在旁边看书。书看不进去,就看白霁尘。白霁尘在厨房做饭,他就靠在厨房门口,不说话,不帮忙,就看着。白霁尘在沙发上躺着刷手机,他就躺过来,头枕在白霁尘的肚子上,不说话,不玩手机,就躺着。白霁尘问他“你是不是很闲”,他说“作业很多”。白霁尘说“作业很多你不去写”,他说“不想写”。白霁尘说“为什么不想写”,他说“因为你在”。白霁尘被他这句话噎住了,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又闭上了。他发现自己在林厌迟面前越来越说不过他。以前林厌迟说“嗯”“好”“知道了”,他觉得自己能说一百句。现在林厌迟说“因为你在”,他一句都说不出来。嘴被堵住了,不是被手,是被三个字。

      冬天的某个周六下午,白霁尘在书房赶论文。截止日期是下周一,他还差一个章节没写,数据跑了两遍都不对,心烦意乱。林厌迟搬了椅子坐在他旁边,手里拿着一本代数几何,翻到某一页,看了很久都没有翻过去。白霁尘知道他没有在看,因为他的目光落在书页的同一行上,动都不动。他在看白霁尘。在看他皱眉,看他咬笔帽,看他抓头发。他看得很认真,认真到白霁尘忍不住转过头来瞪了他一眼。

      “你能不能别看我?我写不出来了。”

      林厌迟把目光移回书上,过了两秒钟,又移了回来。“你以前也写不出来,”他说,“高中的时候,数学压轴题。你也是皱眉,咬笔帽,抓头发。然后你问我,‘你的思路是什么’。我写给你看了。三行。”

      白霁尘愣了一下。他想起那三行推导了,清瘦有力的字迹,干净得像印刷体。他在草稿纸上写了三行,把笔还给他,然后继续看书,全程没有说一个字。那张草稿纸白霁尘现在还留着,夹在数学课本里,放在云城的家里,书桌的抽屉里。好几年了,纸已经发黄了,边角也卷了,但字还在,清晰得像昨天刚写的。

      白霁尘放下笔,把椅子转过来,面对林厌迟。“所以呢?你现在要帮我写论文吗?你会写金融模型吗?”

      林厌迟想了想,说:“我可以学。”

      白霁尘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成两道月牙,和高一时一模一样。“不用。你坐在这里就行了。不用看我,不用说话,不用帮我写。你在这里,我就能写出来。”

      林厌迟把椅子挪近了一点,近到两个人的膝盖碰在一起。白霁尘转回去继续写论文,林厌迟低下头继续看那本代数几何。书页终于翻过去了,翻到了下一页,又翻到了下下页。他看进去了,白霁尘也看进去了。

      厨房里炖着排骨汤,咕嘟咕嘟的。窗外在下雪,细细碎碎的盐粒。台灯亮着,暖黄色的光照在两个人身上。白霁尘偶尔停下来想问题,偶尔侧过头看林厌迟一眼。林厌迟偶尔抬起头看白霁尘一眼,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撞在一起,然后又各自移开。

      有一次,白霁尘忽然想到一件事。“林厌迟,你高中的时候,为什么要坐在最后一排?”

      林厌迟没有马上回答,想了很久。久到白霁尘以为他不想回答了。然后他开口了,声音很轻。“因为最后一排可以看到全班。第一排只能看到黑板。”

      白霁尘看着林厌迟微微泛红的耳廓,心脏像被人用手轻轻地揉了一下。最后一排可以看到全班。不是不想被看到,是想看到所有人。看到谁在笑,谁在闹,谁在睡觉,谁在偷偷看他。他把目光落在那个总是迟到的、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的、坐在第三排靠窗的少年身上。看到了,就再也移不开了。

      纽约的冬天冷得不讲道理。

      白霁尘的体质是那种“一冷就手脚冰凉”的体质。以前在云城,他每年冬天都会冻得手指发僵,戴上林厌迟送的手套之后才好一些。现在在纽约,冬天更冷,风更大,他的手脚更凉了。林厌迟发现这件事之后,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做一件事——把白霁尘的脚捂在自己小腿中间。白霁尘第一次被捂的时候整个人都僵住了,不是因为不舒服,是因为林厌迟的小腿很凉,凉得像两根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棍。“你小腿这么凉,还给我捂脚?”白霁尘想把脚抽出来,林厌迟夹住了,不让他抽。“你的脚比我的小腿凉,”林厌迟说,“你更需要捂。”

      白霁尘沉默了片刻。“那你的小腿怎么办?”

      “你先捂热了,再捂我。”

      白霁尘看着林厌迟那张被枕头压出红印的脸,看着他微微抿着的嘴唇,看着他明明冷得要死还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忽然觉得心里有一块地方塌了。不是疼,是软。软到他想把这个人抱进怀里,把所有的温度都给他。他伸出手,把林厌迟拉进怀里,被子裹紧,手脚并用,把他整个人缠住。林厌迟被他缠得动不了,脸埋在他的胸口,呼吸很重。

      “白霁尘。”

      “嗯。”

      “喘不过气了。”

      白霁尘松了一点,但没有完全松开。他把下巴抵在林厌迟的头顶上,闭上了眼睛。窗外的风在呼啸,雪在落。纽约的夜很冷,零下十几度。但被子里很暖,暖到他的脚趾都舒展开了。

      林厌迟的厨艺很好,比他好一万倍。

      这是白霁尘不得不承认的事实。他学会煮粥已经花了好几个月,到现在还会偶尔煮糊。林厌迟会做很多菜,红烧排骨、清炒时蔬、番茄炒蛋、凉拌黄瓜,还有一大碗冬瓜排骨汤。和白霁尘第一次在宋怀槿家吃到的一模一样。白霁尘问过他“你是不是跟你姨妈学的”,林厌迟说“不是,是自学的”。白霁尘愣住了,自学的?什么时候学的?在美国?在那些一个人的夜晚里?他看着菜谱,一步一步地学。切菜的时候切到了手指,没有创可贴了,用纸巾包着继续切。油溅到了手上,起了水泡,用冷水冲了冲继续炒。盐放多了,太咸了,倒掉重新做。糖放多了,太甜了,倒掉重新做。糊了,焦了,不能吃了,倒掉重新做。

      做好了。没有人吃。只有他自己。他坐在餐桌前,面对着一盘红烧排骨,一盘清炒时蔬,一碗番茄蛋花汤。他一个人吃完了所有的菜,不是因为他饿了,是因为他不想浪费。他花了很长时间做这些菜,从切菜到炒菜到摆盘,每一个步骤都很认真。他不想让这些认真的成果被倒进垃圾桶。所以他吃了,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像在品尝什么珍贵的东西。

      白霁尘想到这些的时候,正在吃林厌迟做的红烧排骨。排骨炖得很烂,肉从骨头上轻轻一抿就下来了。酱汁是深褐色的,挂在排骨上,亮晶晶的。白霁尘吃了好几块,每一块都吃得很干净,骨头上的筋膜都咬掉了。

      “林厌迟,”白霁尘说,“你以后不要一个人做饭了。我做给你吃。我做得不好,但我会学的。”

      林厌迟看着他,看了很久。他把一块排骨夹到白霁尘碗里,说了一句让白霁尘的眼泪差点掉下来的话。“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你做的粥,甜的。我很喜欢。”

      白霁尘把那块排骨吃了。很香,很糯,骨头上的肉轻轻一抿就下来了。他抿着抿着,眼眶就红了。他不是被排骨感动了,是被“甜的”两个字感动了。他做的粥明明是咸的,他从来不在粥里放糖。林厌迟说“甜的”,不是指味道,是指心意。他的心意是甜的,林厌迟尝到了,很喜欢。这就够了。别的都不重要。

      林厌迟有一个白霁尘觉得很无聊的习惯——他喜欢在超市里比价。

      不是比不同品牌的价格,是比每一家超市的价格。同样的牛奶,这家比那家贵三毛钱,他就会选择那家。白霁尘一开始觉得他是在省钱,后来发现不是。他的时间比三毛钱值钱多了,但他愿意花时间去比价,不是因为三毛钱有多重要,是因为这是一种习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大概是从他一个人生活的时候开始的。没有人帮他挣钱,没有人帮他省钱,没有人帮他付房租水电。他每一分钱都要自己挣、自己省、自己付。他把三毛钱省下来,存进一个罐子里。罐子不大,透明的玻璃罐,放在书桌上。里面有很多硬币,一分、五分、一角、两角五分的都有。白霁尘有一次数了数,有二十多块。二十多块,够买一杯奶茶,够坐几次地铁,够在烧腊店买一份叉烧饭。不多,但它在那里,在书桌上,在台灯旁边,在他每天抬头就能看到的地方。它提醒他——你在一个人生活,你要省着点。

      白霁尘知道这件事之后,每次跟林厌迟去超市,都会主动帮他比价。“这个牛奶,三块五。那个三块七。买这个。”“这个鸡蛋,四块二一打。那个四块五。买这个。”“这个苹果,一块九一磅。那个两块一。买这个。”

      林厌迟跟在他后面,推着购物车,看着他的背影,看了很久。他的背影很宽,肩膀很平,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羽绒服,围巾是黑色的。他在认真地比价,认真地挑鸡蛋,认真地选苹果。他把那些便宜的、打折的、特价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放进购物车,放得很仔细,怕压碎了鸡蛋,怕碰烂了苹果。林厌迟看着他做这些,眼眶有点热。不是感动,是觉得不真实。他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一个人陪他逛超市,陪他比价,陪他把三毛钱省下来存进那个透明的玻璃罐里。那个人真的来了,站在他面前,挑鸡蛋,放苹果,推购物车。这一切都是真的,不是梦。

      白霁尘把一盒打折的草莓放进购物车,转过身看到林厌迟正看着他,眼眶微微泛红。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怎么了?我挑的草莓不好?”

      林厌迟摇了摇头。“挑得好。”

      白霁尘看着林厌迟红红的眼眶,没有追问。他只是伸出手,握了握林厌迟搭在购物车扶手上的手。手很凉,指尖冰冰的。白霁尘握了一会儿,等它暖了一点才松开。

      纽约的地铁很旧,R线尤其旧。车厢里的座椅是橙色的,塑料的,坐上去冬天冰屁股夏天烫屁股。扶手是不锈钢的,被人摸得锃亮,能照出人影。白霁尘和林厌迟每天早晚都坐这趟车,早上去学校,晚上回家。早上人多,挤得不行。晚上人少,有的时候整节车厢只有他们两个人。那天晚上,车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白霁尘靠窗,林厌迟坐他旁边。列车晃晃悠悠的,灯光忽明忽暗。

      白霁尘忽然想到一个无聊的问题。“林厌迟,如果有一天,我们两个在地铁上走散了,你会怎么办?”

      林厌迟想了想。“原地等你。”

      白霁尘又问:“如果我一直不来呢?”

      “那就一直等。”

      白霁尘看着林厌迟被车厢灯光照得忽明忽暗的脸,又问了一句“如果地铁停运了呢?”“等地铁恢复。”“如果地铁永远不恢复了呢?”“等天亮。”

      白霁尘不说话了。他看着窗外隧道里那些飞速后退的电缆和管道,看了很久。然后他转过头,林厌迟还在看他。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没有火,没有水,什么都没有,只有他。他的脸小小的,映在林厌迟的眼珠里,像一个被装进玻璃球的人。

      白霁尘伸出手,用手背在林厌迟的胳膊上蹭了一下。“林厌迟,你真是个笨蛋。”

      林厌迟没有反驳,把手覆在白霁尘的手背上,手指一根一根地插进他的指缝里。

      地铁到了他们的站。两个人站起来,走出车厢。站台上没有人,风从隧道里灌进来,冷冷的,带着铁锈和灰尘的味道。白霁尘走在前面,林厌迟走在后面。两个人的脚步在空荡荡的站台上回响着,一前一后,像心跳,像时钟,像某个人在很远的地方敲着一面很旧的鼓。白霁尘回头看了一眼林厌迟,林厌迟正在看他——看着他走路的姿势,看着他回头时脖子转动的角度,看着他眼睛里反射的站台的灯光。他把这些细节记下来,存在脑子里,和那些便利贴放在一起。

      他们走出地铁站,纽约的夜风迎面扑来,冷的,带着哈德逊河的水腥气。白霁尘把围巾往上拉了拉,林厌迟也把围巾往上拉了拉。两个人并排走在回家的路上,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长到交叠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谁的。雪又开始下了,细细碎碎的盐粒,落在头发上,落在肩膀上,落在围巾的流苏上。走着走着,雪花落得更密了。白霁尘忽然伸出手,接住了一片。雪花在他温热的掌心里瞬间融化,变成一小滴水珠,晶莹剔透的,像一颗眼泪。他把掌心伸到林厌迟面前,那颗水珠在路灯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林厌迟,你看。它化了。”

      林厌迟低下头,看着那颗水珠,看了很久。白霁尘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也许是在看那颗水珠里映出的路灯,也许是在看那颗水珠里映出的自己的脸,也许只是想让这颗水珠在他手心里多待一会儿。因为它化了就没有了,化了就不存在了,化了就像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一样。

      但白霁尘记得它来过。它的凉意还留在他的掌心里,很久很久,久到走进家门,久到洗完澡,久到躺上床。他还能感觉到那片雪花融化时的冰凉,林厌迟的嘴唇贴在那片冰凉上,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雪落在地上的声音。

      “化了没关系。明年还会下的。”

      白霁尘看着他,伸出手,帮他把额前的碎发拨到一边。林厌迟的头发很软,穿过他的指缝,痒痒的。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