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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冬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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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冬牧
纽约的冬天适合备考,因为外面太冷了,冷到出门都需要勇气。白霁尘的期末周在十二月中旬,林厌迟的比他晚一周。两个人的作息在这段时间里变成了一种奇怪的错位——白霁尘起得早,睡得晚;林厌迟起得晚,睡得比他更晚。有时候白霁尘半夜从书房出来,看到林厌迟还在书桌前,台灯亮着,他趴在桌上睡着了。手里还握着笔,笔尖抵在纸面上,墨水洇开了一个小小的圆点,像一个句号,又像一个冒号。书页上是密密麻麻的公式,工工整整的,和他的字一样。
白霁尘站在那里看着他趴着睡觉的样子,看了一会儿,然后走过去把他手里的笔抽走,把椅子上的外套披在他身上,关了台灯,轻轻带上门,回到书房继续写自己的论文。
凌晨两点,白霁尘写完最后一题,合上电脑。书房的门被推开了,林厌迟站在门口,身上披着那件外套,头发乱糟糟的,有一撮翘在头顶。他的眼睛还没完全睁开,眯成一条缝,像一只被吵醒了的猫。他走过来,也不说话,直接坐在白霁尘腿上,把脸埋在白霁尘的肩窝里,整个人像一团被揉皱的纸,软塌塌地摊在他身上。白霁尘被他压得往后仰了一下,椅子的靠背撑住了他们两个的重量。他伸出手环住林厌迟的腰,把下巴抵在他的头顶上。林厌迟的头发蹭着他的下巴,痒痒的,带着洗发水的香味。
“写完了?”林厌迟的声音闷闷的,从他胸口的位置传出来。
“嗯。你呢?”
“……还有一点。”
“那你回去写。”
林厌迟摇了摇头,头发蹭着白霁尘的下巴,更痒了。白霁尘忍不住笑了,笑的时候胸腔在震,震得林厌迟也微微颤动。“那你不写作业了?”白霁尘问。林厌迟没有回答。
白霁尘说:“你想在我这里待着?”
林厌迟点了点头。
白霁尘问:“待多久?”
林厌迟说:“等你写完。”
白霁尘愣愣地看着他。“我写完了啊。”
林厌迟从他肩窝里抬起头来。那双黑沉沉的眼睛在白炽灯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清亮,像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还不确定自己身在何处,不确定身边的人是谁,不确定这一切是不是梦。他的目光在白霁尘脸上停了几秒钟,像是在确认——你是真的吗?你真的在这里吗?你真的在看我吗?然后他又把脸埋回白霁尘的肩窝里。
“那就等我写完。”
白霁尘把他抱紧了。“好。”
两个人就这样坐着,坐在书房那把不大不小的椅子上,椅子被压得吱吱作响。林厌迟靠在他身上,呼吸从重变轻,从轻变匀,慢慢睡着了。白霁尘没有叫醒他,也没有把他抱回床上。他把桌上的台灯调暗了一点,让光不那么刺眼,然后靠着椅背,闭上眼睛。他睡不着,因为林厌迟的睫毛在他脖子上轻轻地颤着,痒。他忍了。
期末周的第一门考试是随机过程。白霁尘复习了很多遍,做了很多题,但他还是很紧张。每次考试之前他都会紧张,从高中就是这样。以前考试之前他会在草稿纸上写“林厌迟”三个字,写很多遍,写到不紧张为止。现在林厌迟不在草稿纸上了,他在家里,在厨房,在书桌前,在被窝里。他在白霁尘的每一条神经末梢上,白霁尘不需要写他的名字来缓解紧张了,因为他本身就是缓解紧张的药。比药管用,比药甜,比药没有副作用。
白霁尘出门前,林厌迟正站在灶台前煮粥。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卫衣,领口很大,露出一截细瘦的锁骨。头发长了一些,垂下来遮住了半边额头,他没有拨开。白霁尘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他几秒钟,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了他。林厌迟的手顿了一下,粥还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
“加油。”林厌迟说。
白霁尘把脸埋在他的后颈里。“嗯。”
他没有说“不用紧张”,没有说“你一定能考好”,没有说“我相信你”。他说“加油”。两个字,很轻很轻,轻到差点被锅里的咕嘟声盖过去。白霁尘听到了,从粥的咕嘟声里、从窗外的风里、从心跳的砰砰声里,准确地、无误地、像雷达锁定目标一样地捕捉到了这两个字。和四年前在运动会上听到的一模一样。他在跑一千五百米,快要跑不动了,快要放弃了。跑道边上站着一个人,围巾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沉静的黑眼睛。他对他说——“加油”。
白霁尘考完试回到家,林厌迟正坐在沙发上看书。茶几上放着两杯水,一杯白开水,一杯蜂蜜水。蜂蜜水在左边,白开水在右边。白霁尘端起左边那杯蜂蜜水喝了一口——不烫也不凉,甜度刚好。和四年前第一次在林厌迟家喝到的一模一样。他端着杯子,在沙发上坐下来,靠在林厌迟肩膀上。
“考得怎么样?”林厌迟问。
白霁尘说,“还行。”
林厌迟没有追问。他的“还行”就是“挺好的”,他的“挺好的”就是“很好”,他的“很好”就是“非常好”。他只会说“还行”,因为他不敢说“很好”。怕说了会骄傲,骄傲了会放松,放松了会退步,退步了会让林厌迟失望。他怕林厌迟失望,不是因为他怕被责备,是因为他不想让林厌迟觉得他选错了人——选了一个考不好的人,选了一个不努力的人,选了一个不值得等四年的人。
林厌迟合上书,放在膝盖上,侧过头看着白霁尘。他没有笑,没有说任何话。他看了白霁尘几秒钟,然后伸出手,握住了白霁尘的手。十指相扣,扣得很紧很紧,紧到指节泛白,紧到骨节突出。
白霁尘感觉到他的脉搏在指腹下跳动,一下一下的,很慢很有力。那脉搏在说——你没有让我失望。你从来没有让我失望。你考得好,我不会更爱你。你考得不好,我也不会少爱你。你是你,我是我。我们是我们。跟考试无关。
白霁尘把蜂蜜水喝完,把杯子放在茶几上。“林厌迟,我下周帮你复习。”
林厌迟说,“不用。”
白霁尘又道,“要。”
林厌迟说,“你帮我,我会分心。”
白霁尘问,“分什么心?”
林厌迟说,“看你。”
白霁尘被他的话噎住了,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又闭上了。他发现自己在林厌迟面前越来越说不过他。以前林厌迟说“嗯”“好”“知道了”,他觉得自己能说一百句。现在林厌迟说“看你”,他一句都说不出来。嘴被堵住了,不是被手,是被两个字。
林厌迟数学博士的资格考试在二月。白霁尘的课在一月初就结束了,林厌迟的期末周比白霁尘晚一周,但资格考试的复习从十二月就开始了。白霁尘看到他书桌上那摞厚厚的资料和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公式定理,数学符号像一群不认识的小虫子爬满了纸面。白霁尘看不懂,但他知道这些虫子很重要,比他的金融模型重要多了,也难多了。白霁尘不能帮他复习,因为他的数学水平不够。代数几何、微分几何、拓扑学——这些词他每个字都认识,合在一起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他只能在别的地方帮他。
那段时间,白霁尘开始每天早上给林厌迟冲一杯咖啡。不是速溶的,是用摩卡壶煮的。他不太会煮咖啡,水放多了就淡,放少了就苦,火大了就焦,火小了就涩。林厌迟每次都会喝完,不挑,不嫌,不说“淡了”“苦了”“焦了”“涩了”,只是喝。喝完之后把杯子放在桌上,看白霁尘一眼。那一眼的意思是——你的心意我收到了,很好喝。
白霁尘还学会了做三明治。两片全麦面包,一片生菜,一片番茄,一片芝士,几片火腿。叠在一起用保鲜膜包紧,对半切开。林厌迟的食量不大,一个三明治他能吃一整个中午,从十二点吃到一点,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白霁尘不知道他是在品尝味道还是在拖延时间,也许两者都有。三明治的味道很简单,面包的麦香,生菜的清甜,番茄的微酸,芝士的咸香,火腿的烟熏味。这些味道混在一起,像一首简单的曲子,旋律不复杂,但很好听。林厌迟听了很多遍,每天都听,听不腻。
白霁尘还把家里的卫生全包了。扫地,拖地,擦桌子,洗衣服,倒垃圾。他以前在家从来不做这些,傅知意说他“油瓶倒了都不扶”。他觉得油瓶倒了不是他的错,是放油瓶的人没有放稳。现在他会扶了,不止扶油瓶,扶所有倒了的、歪了的、快要掉下来的东西。他不想让林厌迟弯腰,因为林厌迟弯了太多次腰了。在云城,他弯着腰捡被林远洲摔碎的玻璃杯。在上海,他弯着腰整理行李箱,把白霁尘送他的每一样东西都放好。在纽约,他弯着腰捡掉在地上的笔,捡了很多次。白霁尘不想让他再捡了,所以要在他弯腰之前先弯腰,把地上的东西捡起来,把歪了的东西扶正,把快要掉下来的东西接住。不想让他弯,他弯了太多次了,该他了。
资格考前一天晚上,林厌迟失眠了。
白霁尘知道他失眠了,因为他翻了很多次身,从左侧翻到右侧,从右侧翻到左侧,从仰卧翻到俯卧,从俯卧翻回仰卧。被子被扯来扯去,白霁尘被扯醒了好几次。他没有说“别动了”,没有说“快睡吧”,没有说“你明天还要考试”。他只是伸出手,握住了林厌迟的手。林厌迟的手在被窝里是暖的,但还是微微颤抖着。
白霁尘把他的手拉到自己胸口,贴在心口上。他的手心贴着白霁尘的心跳,砰,砰,砰,一下一下的,很稳很有力。
“你在怕什么?”白霁尘的声音很轻很轻。
林厌迟沉默了很长时间,久到白霁尘以为他睡着了。然后他开口了,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
“怕考不过。怕毕不了业。怕找不到工作。怕养不起你。”白霁尘听到最后一句时,眼泪在黑暗中涌了上来,没有落下去,忍住了。他把林厌迟的手握得更紧了一些,紧到他的脉搏在白霁尘的掌心里跳动,一下,两下,三下。
“林厌迟,你听好了。我不需要你养。我可以自己养自己。我毕业了会找工作,会赚钱,会付房租水电。你考不过,我陪你复习。你毕不了业,我陪你读。你找不到工作,我养你。”林厌迟的手在他胸口剧烈地颤抖着。
“林厌迟,你不需要怕。因为不管发生什么,我都在。”
林厌迟没有说话,把脸埋在白霁尘的肩窝里,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他的皮肤上,滚烫的,像岩浆。白霁尘抱着他,一只手搂着他的腰,另一只手轻轻地拍着他的背。他哭了一会儿,停了。呼吸从急促变得平缓,从平缓变得均匀。他睡着了,手指还扣着白霁尘的睡衣。
第二天早晨,林厌迟醒得很早。白霁尘还在睡,他轻手轻脚地从被子里出来,去厨房煮了粥。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蒸汽模糊了厨房的窗玻璃。他用勺子搅了搅粥,加了一点盐,加了一点油,加了一点点白胡椒粉。白霁尘以前喝粥什么都不加,后来加一点盐,后来加一点油,后来加一点白胡椒粉。他的口味在慢慢变重,林厌迟记得每一次变化,记得他第一次说“今天的粥有点淡”,记得他第一次夹了一筷子咸菜放进粥里,记得他第一次在粥上面撒了一点点白胡椒粉。他记住了,调整了。粥不咸不淡,刚好是他喜欢的味道。他要考试,林厌迟帮不了他,只能在粥里多放一点点白胡椒粉。
林厌迟出门的时候,白霁尘醒了。他靠在床头,眼睛还没完全睁开,看到林厌迟站在卧室门口,穿着那件深灰色的大衣,围着那条歪歪扭扭的围巾,手里拿着背包。他看了白霁尘几秒钟,然后走回来,弯下腰,在白霁尘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很轻很轻,轻到像一片落叶飘在水面上。白霁尘没有动,林厌迟直起身看着他。他的眼睛里有光,不是阳光,不是灯光,是从他身体深处烧出来的、把他整个人都点燃了的、让他从里到外都在发烫的光。
“等我回来。”林厌迟说。
白霁尘笑了。“我等你。粥在锅里,热一下就能喝。不是我写的,是你写的。你每次都是这样写的。”
林厌迟看着白霁尘弯弯的眼睛和笑得傻乎乎的嘴角,抬起手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不疼。他转身走了。
门关上了。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白霁尘靠着床头,闭着眼睛听。脚步声走下楼梯,消失在小区门口,风灌进来又合上。他听着听着,忽然想到一件事——林厌迟刚才说“等我回来”,不是“我走了”,不是“晚上见”。他说“等我回来”。他在说“我会回来”,他在说“你在这里我就会回来”。他在说“你是我的家”。
白霁尘睁开眼睛,窗外的天已经大亮了。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落在地板上,落在那盆桔梗上。桔梗开了很多朵,紫色的花瓣被光照得几乎透明,能看到花瓣背面细细的纹路,像掌纹,像地图,像某个人手掌心的生命线。那条生命线的尽头不在手上,在白霁尘的手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