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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去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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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去岁
五月的云城,槐花开了。
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开,是悄无声息的、像怕惊扰了谁似的开。早晨推开窗,空气里忽然多了一股甜丝丝的香气,丝丝缕缕的,像谁在看不见的地方煮着一锅永远煮不开的糖水。循着香气找过去,才看到街角那棵老槐树的枝头挂满了一串一串的白花,小小的,密密的,像积了一层薄雪。
白霁尘站在那棵槐树下仰起头,阳光从花串的缝隙里漏下来,落在他的脸上,碎碎的,闪闪的,像谁把一把碎金子撒在了他脸上。他眯着眼睛,看着那些白色的小花在风里轻轻地摇晃着,忽然想起一件事——他从来没有跟林厌迟说过自己的家里是什么样子的。
不是不想说,是没有机会说。他们之间的话题永远是林厌迟——林厌迟的伤,林厌迟的痛,林厌迟的恐惧,林厌迟的秘密。白霁尘像一个撑伞的人,把所有的风雨都挡在外面,把伞下的那一点点干燥的、安全的、温暖的空间全部让给了林厌迟。他自己站在伞外,淋着雨,吹着风,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
但今天,他忽然想让林厌迟知道。
不是想诉苦,不是想邀功,而是想让林厌迟知道——你担心的那些事情,那些关于“我爸爸会伤害你”“我会连累你”“我不值得”的恐惧,在你还不认识我的时候,就已经被两个人用十七年的时间,一件一件地摆平了。
那两个人,是他的父母。
白霁尘的爸爸叫白正源。白正源这三个字,在云城不只是一个名字。白氏集团的业务从钢材起家,二十年间跨过地产、金融、酒店、科技,像一棵树的根系在地下蔓延,等人们注意到的时候,它已经覆盖了大半个城市。云城最高的那栋楼叫白氏大厦,六十八层,玻璃幕墙在晴天的傍晚会被夕阳染成金色,从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抬头,都能看到那一柱金色的光。白正源的办公室在顶层,从他办公桌后的落地窗往外看,整座城市铺展在脚下,像一张巨大的、会呼吸的、用钢筋水泥和人间烟火织成的地毯。
白氏庄园在城北的半山上,占地一百二十亩。从大门到主楼的车道两侧种着从日本运来的红枫,秋天的时候整条路像一条燃烧的河流。庄园里有三个人工湖,养着天鹅和锦鲤;有一座恒温酒窖,藏了两千多瓶红酒;有一个私人影院,座椅是从意大利定制的。白霁尘有自己的小楼,三层,带独立的花园和泳池。他的卧室比从前他们一家三口住过的那个房子还要大,大到他的床放在角落里,另一头的声音要喊才能听清。
但白霁尘小时候,家里还没有这些。
他记得自己五岁之前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房子里,客厅和卧室连在一起,厨房在阳台上,卫生间只能转个身。傅知意在厨房里做饭的时候,油烟飘得满屋都是,他就躲在被子里,把脸埋在枕头里,等油烟散了才钻出来。白正源经常不在家,有时候一连好几天都见不到人。偶尔回来也是半夜,他早就睡了,第二天早上醒来,只看到茶几上多了一袋水果,或者冰箱里多了一盒牛奶。
他问傅知意:“爸爸去哪儿了?”
傅知意说:“爸爸在赚钱。”
“赚钱干什么?”
“赚钱给你买大房子。”
五岁的白霁尘不太懂“大房子”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他想要爸爸回来,想要一家三口坐在一起吃一顿饭,哪怕是在那个转个身都费劲的小房子里,哪怕桌子小到摆不下三菜一汤,哪怕饭是糊的菜是咸的汤是凉的。他不在乎大房子,他只想爸爸不要总是在半夜回来、在清晨离开。但他没有说。因为他看到傅知意在说“赚钱给你买大房子”的时候,眼睛里有一种光,那种光不是伤心,不是委屈,而是一种很笃定的、很安静的、像冬天壁炉里的火一样的光。
那种光的意思是:我相信他。
后来的事情,云城很多人都知道。白正源的钢材生意越做越大,从面包车换成了轿车,从租来的办公室换成了自己买下的写字楼,从一个人跑业务变成了管着几百号人的公司。再后来,他从钢材跨界到地产,从地产延伸到金融,从金融触达到科技。白霁尘不太清楚这些变化是怎么发生的,他只记得家里的房子越换越大,母亲的笑容越来越多,父亲回家的时间卻越来越少。
七岁那年,他们搬进了白氏庄园。
傅知意站在庄园的客厅中央,环顾四周,说了一句让白正源和白霁尘都愣住的话:“太大了,我一个人打扫不过来。”
白正源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他很少笑,在外面是出了名的“铁面”,对下属严厉,对客户谨慎,对竞争对手毫不留情。但他在傅知意面前,总是会露出那种很少见的、柔软的、几乎可以称之为“温柔”的表情。
“请人,”白正源说,“请最好的。”
傅知意看了他一眼,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只是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五月的阳光透过整面玻璃墙铺满了整个客厅,将大理石地面照得像一面巨大的、平静的、能倒映出整个天空的湖。傅知意站在那片光里,回过头来,对白正源笑了笑。
“白正源,”她说,“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非要嫁给你吗?”
白正源想了想,摇了摇头。
傅知意走到他面前,伸出手,帮他整了整领带。她的动作很慢很慢,像是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因为你看我的眼神,”傅知意说,“和你看别人不一样。”
白霁尘站在楼梯上,看着这一幕,不太懂大人在说什么。但他记住了那天的阳光,记住了傅知意站在光里的样子,记住了白正源领带被整理好后微微泛红的耳廓。很多年以后他才明白,傅知意说的“不一样”,不是爱,是在爱之上更深的东西——是“你是唯一的”。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年轻还是衰老,无论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子,你在我眼中,永远是唯一的。
白霁尘的性格,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来自父亲的是那股“认定了就不回头”的执拗,是那种“不管前面是什么我都要走过去”的决绝。白正源追傅知意的时候,傅知意的父母给他设了无数道门槛——要有房,要有车,要有稳定收入,要有本地户口。白正源什么都没有,但他没有放弃。他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从城东跑到城西,在傅知意家楼下等她,就为了送她上班。送完之后他再去跑业务,晚上十点多下班,又绕一大圈路送她回家。他这样跑了大半年,风雨无阻,一天都没有断过。傅知意的母亲后来跟邻居说起这件事,说“那个小伙子,别的不说,心是真的诚”。
白霁尘从小听着这个故事长大,觉得爸爸做的事和自己在做的事,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在跑,都是在等,都是在用最笨的方式告诉一个人:我不会放弃你。
来自母亲的是那种“不動声色”的温柔,是那种“你不用说我什么都懂”的通透。傅知意从来不问白霁尘“你是不是谈恋爱了”“那个人是谁”“你们怎么样了”。她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多塞一点现金,在他晚归的时候留一盏灯,在他抱着手机傻笑的时候装作没看见。她什么都不说,但白霁尘觉得她什么都知道。有一天他出门前,傅知意忽然叫住了他。
“霁尘。”
他转过身。傅知意站在厨房门口,围裙上还沾着面粉,手里拿着一个保鲜袋,里面装着两个削好的苹果。她把袋子递给他,说:“带去学校吃。”
白霁尘接过袋子,愣了一下。他妈妈以前从来不给他削苹果带到学校——不是懒,是他不需要。学校有小卖部,饿不到他。但今天她削了,说明她觉得他今天需要。
“妈,”白霁尘看着那两个被削得干干净净、泡在盐水里防止氧化的苹果,忽然问了一句,“你当初嫁给爸爸的时候,怕不怕?”
傅知意看着他,眼神里有一种很安静的东西,像深秋的湖面,没有风,没有浪,只有水天一色的澄澈。
“怕,”傅知意说,“怕他太辛苦。怕他跑业务的时候被人欺负。怕他开车的时候出事故。怕他赚不到钱会被我爸妈看不起。怕的事情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
“那为什么还嫁?”
傅知意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两道月牙,和白霁尘一模一样。她伸手帮白霁尘整了整校服的领口,动作很慢很慢,和她当年帮白正源整理领带时一模一样。
“因为怕,就不做了吗?”傅知意说,“这个世界上值得做的事情,没有一件是不怕的。怕不是问题,怕了就不做才是问题。”
白霁尘站在家门口,手里攥着那袋苹果,看着妈妈温柔的眼睛和微微上扬的嘴角,忽然觉得鼻子很酸。他想到了林厌迟。林厌迟说“我怕你受伤”,说“你不该来的”,说“别来了”。他怕的东西太多了——怕爸爸伤害白霁尘,怕自己的存在连累别人,怕自己不值得被爱。但怕不是问题。怕了就不做才是问题。
“妈,”白霁尘说,“如果有一天,我带一个人回来——”
他没有说完。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林厌迟。不是“女朋友”,不是“同学”,不是“朋友”,这些词都不对。那个人是他想共度余生的人,是他跑了三百公里、找遍了整个城市、哭了无数个夜晚才等到的人。但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妈妈说。
傅知意看着他,看了两秒钟,伸出手帮他把书包带子往肩上送了送。
“苹果好不好吃,”她说,“要尝了才知道。光看,看不出来。”
白霁尘看着妈妈那双通透的、什么都懂的眼睛,忽然笑了。她什么都知道。她不需要他说出来,她已经知道了。她只是在告诉他——不用急着告诉我他是谁,你慢慢来,等你准备好了,等你确定了他就是你想要的那个人,再带他回来。好不好吃,要尝了才知道。
白霁尘咬了一口苹果,脆的,甜的,汁水在嘴里炸开,带着一点点盐的味道——泡过盐水的苹果,总会有一丝若有若无的咸,像眼泪,又不像眼泪。他嚼了很久才咽下去,然后对傅知意说:“甜的。”
傅知意笑了笑,转身回了厨房。围裙的带子在身后打了个蝴蝶结,随着她的步伐轻轻地晃着。阳光从厨房的窗户照进来,照在她微微发白的头发上,将那些银丝照得像一根一根的细针,缝补着这个家的每一个角落。
白霁尘走出家门,走在庄园那条种满红枫的车道上。五月的枫叶是绿色的,青翠欲滴,和秋天的血红完全不同。他走得很慢,球鞋踩在细碎的石子上,发出沙沙的声响。人工湖里的天鹅远远地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啄水。远处的白氏大厦矗立在城市的天际线上,玻璃幕墙反射着早晨的阳光,像一根巨大的、发光的柱子,撑起了整片天空。
他忽然想起林厌迟说过的一句话。
“路费太贵了。”
那天他在阳台上,夜风吹着他的头发,他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在自言自语。他说那五个字的时候,没有看白霁尘,目光落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到白霁尘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但白霁尘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在想以后。在想以后的路费,以后的见面,以后的日子。他开始想了,开始算了,开始担心了。这是以前的林厌迟不可能做的事情。以前的林厌迟不会想以后,因为他不敢。以后是奢侈品,是留给那些确信自己还有未来的人的。
林厌迟开始想以后了。不是因为他的未来变好了,而是因为他的未来里有了白霁尘。有了白霁尘,再远的以后都不怕了。再贵的路费都值得了。
白霁尘站在庄园的大门前,回过头看了一眼。主楼的二楼,有一扇窗户的窗帘微微动了一下。他知道母亲站在那里,在看着他。她总是这样——不送他到门口,不在他面前说太多话,只是站在那扇窗户后面,看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直到他消失在车道的尽头。她从来不说“路上小心”,从来不说“早点回来”,从来不说“妈妈会想你”。但她会站在那扇窗户后面,拉开一条窗帘的缝,默默地看。
白霁尘朝那扇窗户挥了挥手。窗帘停止了晃动。他看不清窗后母亲的脸,但他知道她在笑。那种安静的、不动声色的、把所有的担心和想念都藏在窗帘后面的笑。
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庄园的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发出沉闷的、厚重的一声响。那是铁艺大门合拢的声音,沉沉的,闷闷的,像一本书合上了封面。但白霁尘知道,这本书还远远没有写完。后面还有很多很多页,很多很多章节,很多很多需要他和林厌迟一起去写的故事。
他拿出手机,给林厌迟发了一条消息。
“我爸以前追我妈的时候,跑了半年多,每天一大早从城东跑到城西,就为了送她上班。”
林厌迟的回复来得很快:“然后呢?”
白霁尘看着那两个字,笑了。他靠在庄园大门旁的石柱上,阳光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远处的白氏大厦在晨光中闪闪发亮,像一座用黄金砌成的塔。
“然后我妈就嫁给他了。”白霁尘打完了这行字,又加了一句,“所以你看,跑得远不远不重要,重要的是跑到最后。”
林厌迟隔了很久才回复。
“那你打算跑到什么时候?”
白霁尘想了想,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反反复复了好几次,最后他发了七个字。
“跑到你不需要我跑。”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把手机收进口袋,抬起头看着天空。五月的天空是淡蓝色的,有几朵白云慢悠悠地飘着,像棉花糖,像羊毛,像母亲削苹果时围裙上的面粉。他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有槐花的甜香,有青草的气味,有一切属于春天的、属于“一切都在变好”的气息。
然后他开始走。走下那条种满红枫的车道,走过那三个人工湖,走过那个养着天鹅和锦鲤的池塘,走过那座恒温酒窖,走过那个从意大利定制座椅的私人影院。身后是占地一百二十亩的白氏庄园,是六十八层的白氏大厦,是富可敌国的白氏集团——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路的尽头有一个他要去见的人。那个人不关心他住多大的房子,不关心他父亲有多少资产,不关心他家的庄园占地多少亩。那个人只关心他吃没吃饭、睡没睡觉、今天开不开心。
白霁尘想到这里,脚步快了起来。不是小跑,是大步流星地走,像去年九月他穿过嘈杂的教室、走向最后一排角落时那样。前方有光,有暖,有一个他想共度余生的人。三百公里算什么。一百二十亩算什么。六十八层算什么。他要的从来不是这些。他要的只是一个坐在角落里的、不爱说话的、笑起来嘴角只有一个极淡弧度的少年。那个少年是桔梗,是满天星,是所有花里最美的那一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