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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吴至晴的暗 ...

  •   什么是暗恋?

      就是心里已经演了一整部戏,剧本写了三遍,台词改了五稿,结局想了十几个版本。可现实中,你和他,一句话都没说过。

      十三岁那年秋天,吴至晴就是这样。
      ---

      田见予代表学校去县里参加中学生作文竞赛。

      全班都为他骄傲。班长嘛,应该的。老师在班会上表扬他,同学们鼓掌,疯狂的鼓掌。我也鼓得真心实意。王颖凑过来,在我耳边说:“你的手都拍红了。”赶紧把手藏到桌子底下,然后低着头,假装在看书。不敢再鼓。

      我为他骄傲,他就是这么厉害!也为自己遗憾,怎么没有我?但也有自知知明,那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田见予走了三天。

      那三天,我真的像丢了魂。上课走神,被老师点名;吃饭没胃口,扒两口就倒掉;晚上躺在床上,盯着上铺的床板,翻来覆去睡不着。

      他回来了。带回来一张奖状,一等奖。全班又鼓了一次掌。我把手藏在桌子底下,没敢再拍。心里酸酸的。

      日子恢复正常。我又可以每天看见他了。

      我竖起耳朵捕捉他的每一句话:他在课堂上回答问题,我在下面跟着默念;他和周晓洁说话,我假装在看书,其实一个字都没看进去;他从走廊那边走过来,我的心跳会漏了一拍,然后疯狂地补回来。

      我和那个叫田建红的女孩成为朋友,只是因为田见予的妹妹也叫田建红。叫她名字,就好像在叫他妹妹,好像和他妹妹也成为了朋友,离他又近了一些。甚至,放学后经过他妈妈工作的地方,明知他妈妈不在,我也能紧张得浑身发抖。

      可我不敢主动和他说一句话。不是不想,是怕。怕一开口,声音是抖的;怕一抬头,脸是红的;怕他看我的眼神,和看别人不一样——更怕,是一样的。
      ---

      晚自习的时候,语文老师要求写日记。

      这是语文老师的规定:每个人每天都要写日记,第二天交上去,老师会批阅。不是“可以写”,是“必须写”。不是“自己留着”,是“交上去”。

      全班同学都练就了一项本事:写两本日记。一本交上去的,写天气,写学习,写今天读了什么课文,写“今天过得很有意义”。一本藏起来的,写真正想写的话——藏在抽屉最里面,藏在枕头底下,藏在课本封皮的夹层里。

      这是那个时代,我们和老师玩的捉迷藏小游戏。谁都有秘密。谁都要找一个地方,把秘密藏起来。

      我从抽屉最里面摸出那本藏着的日记本。蓝色塑料封皮,文具店买的,一块二。在第一页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第二页是空白的。翻到第三页,拧开钢笔,吸满墨水。在草稿纸上划了两下,出水顺畅。

      然后停住了。笔尖悬在纸面上方,墨水快要凝成一颗珠子。

      我咬了咬嘴唇,落笔:

      “我多么希望能和他一起,成为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写完之后,不敢看。把日记本合上,塞回抽屉最里面。心跳得很快,像做了一件天大的坏事。过了几秒,又把日记本掏出来,翻开,看了一遍。把那句话又看了一遍。钢笔水还没干,“诺贝尔”三个字有点洇开了,哎呀,“奖”写成了“将”,像一朵小小的、蓝色的花。

      连“奖”都能写错成“将”,兆头不好啊,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慌,觉得哪里有不对。但吴至晴仍把日记本贴在胸口,然后塞回去,塞到最里面。

      在那一刻,吴至晴不是在写日记。而是在演那部戏。戏里,她和他站在一起,并肩走,一起写,一起老。

      她不知道,那句话会被别人看见。
      ---

      第二天,语文课代表收日记的时候,我把那本“交上去的”递了过去。天气,学习,课文,有意义的一天。规规矩矩,平平淡淡。

      我以为一切都藏好了。

      几天后课间,王颖把我拉到走廊尽头。阳光照在操场上,有人在打乒乓球,有人在跳皮筋。一切都很正常。只有王颖的脸不正常。

      “你的日记,好像被人偷看了。”王颖的声音压得很低,低到我几乎听不见。

      “哪本?”

      “就是你藏起来那本。你不在的时候,有人翻出来了。”

      吴至晴一下子就慌了!

      心里那部戏,突然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不,不是暂停。是公放。把后台的彩排,播给了全场观众听。

      “在传。”王颖的声音更低了,“都在议论。”

      我的第一反应是冲回教室,把那本日记本从抽屉最里面翻出来,撕成碎片,砸在那些偷看的人脸上。我的腿已经迈出去了,王颖一把拽住她。

      “你干什么?”

      “我去撕了它!”

      “撕了有用吗?”王颖盯着我的眼睛,“错的不是你,是偷看日记的人。”

      我愣住了。我从来没想过这个角度。错的不是我。是偷看的人。

      可我已经来不及想了。教室里,有人在窃窃私语。我走进去的时候,声音停了,但眼睛没停。那些目光像针一样扎在我身上。

      我坐下来,肚子开始疼。不是那种普通的疼,是那种从下腹深处翻涌上来的、让人直不起腰的疼。算了一下日子。

      大姨妈来了!

      ---

      厕所里,我蹲在隔间里,疼得直冒冷汗。我像上几次一样,咬着嘴唇,额头抵在膝盖上,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不知道蹲了多久。也许十分钟,也许一个小时。外面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有人在洗手,有人在梳头,有人在聊天。听见的都是正常的声音——作业、考试、周末去哪里玩。

      只有我蹲在这里,不正常。

      然后听见了那些声音:

      “还想肖想我堂弟,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是田彩霞的声音。田见予的堂姐。

      我的指甲掐进了掌心。

      “还想成为作家?凭她?那我也可以成为世界冠军了。”

      是班里的体育生,那个每次吃饭都跑第一名的女生。

      “这么小就想这些事,长大后怎么了得?”

      这个声音我不熟。大概是隔壁班的,镇上女孩,好学生那种。

      “长大后就是女流氓呗——”

      笑声。几个人笑着走出去了。水龙头还在滴水,滴答,滴答。

      我蹲在隔间里,没有哭。只是觉得很冷。秋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以前没这么冷过啊。肚子疼得像有人在里面拧,外面的人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分不清哪个更疼——是肚子,还是心。

      吴至晴心里那部戏,在这一刻,被撕成了碎片。观众散了,演员走了,只剩下她一个人,蹲在舞台上,灯光全灭。

      吴至晴蹲在那里,忽然觉得自己长大了。不是那种“我想长大”的长大,是“不得不长大”的长大。
      ---

      回到教室的时候,课室安静得可怕。

      我额头和后颈都是汗,冷汗,擦也擦不完。于是趴在桌上,把脸埋在胳膊里。趴着好像舒服一点,并且我也不想看见任何人的眼睛。

      不知道是谁,突然喊了一声:“田见予!走两步!”

      有人在笑。有人在起哄。我把脸埋得更深了。

      然后听见田见予的声音。冷冷的,不紧不慢的,像在课堂上回答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脚步声从我身边经过,没有停顿,没有犹豫。我闻到了他身上那种淡淡的洗衣粉的味道。然后味道散了。

      教室安静了。安静得像坟墓。

      吴至晴没有抬头。她不想看见他的表情。她怕看见的是冷漠,更怕看见的是同情。

      吴至晴忽然明白了一件事:她心里那部戏,从头到尾,只有她一个演员。田见予不是男主角。他是观众席上,那个根本没买票的人。

      她只想变成一只蚂蚁,钻进地缝里,再也不要出来。
      ---

      “吴至晴,班主任找你。”

      我抬起头,看见周晓洁站在面前。

      周晓洁看见我的脸,吓了一跳:“你怎么了?脸这么白?要不要去医务室?”

      我摇摇头。站起来,腿有点软,但我撑着桌沿,稳住了。抱着一种视死如归的心情,往办公室走去。

      反正已经这样了。最坏还能怎样?

      从办公室回来的时候,晚自习已经开始了。以前每次都是硬扛过去的,我没想到可以请假回宿舍休息一下。肚子还在隐隐地疼,趴在桌上,发现桌肚子里多了一个东西。一个有盖的搪瓷杯,白底红字,印着双喜,杯盖上还压着一本语文书,怕凉了。

      我打开盖子。红糖甜酒酿的香气扑上来,暖暖的,甜里带着一丝酒味。甜酒里泡着一个剥了壳的鸡蛋,白白胖胖的,卧在汤里。

      杯子底下压着一张纸条,字迹圆圆的,很周正:“大姨妈来了吧?吃这个试试,对我挺管用的。电影院对面那家不错。——周晓洁”

      我捧着搪瓷杯,手心烫烫的,眼眶也烫烫的。想:原来被一个人这样对待,是这样的感觉。不是妈妈那种“忍一忍就过去了”,是有人看见你疼,然后端来一杯热的。

      周晓洁是那种人——你不需要开口,她就知道你需要什么。

      我用自己的不锈钢勺舀起鸡蛋,咬了一口,糯糯的,甜到了嗓子眼。忽然想起,周晓洁是镇上孩子,家里条件好,懂得这些。我妈妈从来不会做这些,妈妈只会说“忍一忍就过去了”。

      若是有个这样的姐姐,该多幸福啊。

      我把搪瓷杯里的甜酒喝得干干净净,鸡蛋也吃得干干净净。把杯子洗了,擦干,第二天早早地放到周晓洁桌上。周晓洁看见,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我也笑了笑,也什么都没说。我知道,说什么都多余。说“谢谢”太轻了。说“你真好”又太像拍马屁了。我只是笑了笑。周晓洁也笑了笑。

      后来吴至晴常常想,班上有一半女生喜欢田见予,大概也有一半男生喜欢周晓洁。那些男生太有眼光了。是我,我也会喜欢周晓洁。
      ---

      事情的平息,比我想象的要快。

      不是因为我那本日记不够劲爆。是被另一件事盖过去了。

      田见予和周晓洁在一起了。

      不是“据说”,不是“好像”,是真的。是周晓洁的生日会上,田见予送了一本诗集。汪国真的。扉页上抄着一首诗,字迹张扬飘逸: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在那个年代,“恋爱”是学校的禁忌词。早恋是要被请家长的,是要写检讨的,是要在班会上被点名的。可田见予和周晓洁,居然公开了。不是那种张扬的、炫耀的公开。是那种——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也不藏着的公开。他们站在一起,像课本里配好的插图,班长和组织委员,天造地设。

      没有人觉得意外。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我趴在桌上,假装睡觉。听见前面两个女生在讨论那首诗,听见有人说“好浪漫啊”,听见有人笑。

      我没有抬头。我不需要看。我早就知道。

      可我一点都不嫉妒周晓洁。周晓洁那么好,配得上所有人。田见予和周晓洁站在一起,天造地设。我只有祝福,羡慕,真没有嫉妒。

      我怪的,是自己不够好。没有掩饰好。
      ---

      我拿着透明胶,回到宿舍,开锁,从木箱压底处摸出那本日记本。翻开,找到那一页。那句洇开的“诺贝尔将”还在,蓝色的,像一朵快要枯萎的花。

      看了很久。

      然后用透明胶,把那一页封住了。不是撕掉,是封住。像封住一个秘密,一个伤口,一个十三岁的、洇开的梦。

      我没有把日记本扔掉。也没有停止写日记。

      我的作家梦是认真的,不管有没有田见予,都是认真的,我从学会认字起,就沉迷于小说创造的那些意境里,快乐无比。我敬佩那些创造意境的人,希望成为其中一员。

      日记被偷看、被嘲笑、被当作谈资——有什么关系呢?

      我不会因为害怕被看见,就不写了。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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