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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刘思德三月泡甜不甜 好朋友说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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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回学校的路上,我顺路去了趟药店。每周都会头痛,像有根绳子勒在太阳穴上,时紧时松。我没跟妈妈说。妈妈要是知道了,一定会说:“读不下去就别读了,身体要紧。”我知道妈妈是为我好,但我不想听这句话。我想读下去。
药店在学校对面,门面不大,一股中药味。柜台后面的阿姨戴着老花镜,正拨拉着算盘。是同村的陈阿姨,熟悉的。
“至晴,来买药?谁吃?”
“我。头痛。”
陈阿姨把老花镜往鼻梁上推了推,看了我一眼:“学习太紧张了吧?去痛片不能老吃,伤胃。你试试这个,杞菊地黄丸,中药,养肝明目,对用脑过度的头痛有好处。”
我接过药瓶,看了看说明书。犹豫了一下,还是买了。陈阿姨把药装进袋子,忽然压低声音:“你妈知道你来买药不?”
“不知道。”
“那就别说。她那个人,嘴上说‘读不下去就别读’,心里比谁都在意你成绩。”
我没接话。我不想聊妈妈。陈阿姨又说:“你妈当年也是读书人,后来没读成。你别怨她。”
我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烦躁。我没怨过妈妈。我只是不想听别人替妈妈解释。妈妈的事,是妈妈的。不需要别人来说。
“阿姨,药我拿走了。”我把钱递过去,语气淡淡的,但没失礼。
陈阿姨看了我一眼,没再说什么,把药装好递给我。
走出药店,晚霞很好,槐树的花开得象一串串白色的葡萄,带着香气。我深吸一口气,把那股烦躁压了下去。陈阿姨是好意。我知道。但自己就是不喜欢别人拿妈妈说事。妈妈是妈妈,不是“案例”。不需要同情,不需要解释。
妈妈回不到过去,我现在也无能为力,我选择做只鸵鸟,不去想这些,不愿听这些。
走在学校围墙边,想起陈阿姨说的“周末看看小说,出去走走,比吃药强”。这句话倒听进去了。从那个周末开始,我给自己定了一个规矩:每周日下午,看一部能让自己哭出来的小说。琼瑶的最多,《窗外》《几度夕阳红》《烟雨濛濛》——每本都哭,每本哭完都觉得自己干净了一点。像夏天午后的一场暴雨,下完了,天就晴了。
我从不跟别人说这个习惯。太傻了。一个高中生,哭书里的故事,哭完还要擦干眼泪去上晚自习。但我需要这个。头痛是身体的病,读书的苦是心里的病。哭一场,像给心洗个澡。至少能撑到下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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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口,有个老婆婆蹲在地上,面前摆着一个小竹篮,篮子里垫着桐子叶,叶子上躺着一颗一颗红艳艳的果子。三月泡。到了落摊时节,下次吃可能就要等明年了。
我的脚步停了。蹲下来:“婆婆,这个怎么卖?”
“两毛钱一包。”
我掏出一块钱,买了五包。老婆婆用桐子叶卷了一个尖尖的角,把树莓一颗一颗放进去。叶子绿得发亮,果子红得发光。我小心翼翼放四包在书包里,捧着一包在手上,忽然想起一个人。
不是喜欢他。是觉得他有趣。高一的时候,他站在后门口,说“胖一点薛宝钗,瘦一点林黛玉——那我得躲远点”,我就记住了。后来分到一个班,发现他说话还是那样,不紧不慢的,像庄稼人看天气。班里那么多男生,有的傲慢,有的沉闷,有的油嘴滑舌。他不一样。他说话,你不用绷着。她就是想跟这样的人做朋友。没有别的。
走回学校,晚自习还没开始。教室里人不多,三三两两,有的在聊天,有的在趴着睡觉。我从后门进去,一眼看见刘思德坐在最后一排,低头在写什么。
我走过去。白色连衣裙的裙摆蹭过桌角,带起一阵小小的风。
“刘思德。”
他抬起头,看见我,笑了。
“请你吃泡子。”我把桐子叶包放在他桌上,打开。红艳艳的果子,在绿色的叶子上,像一颗一颗的小宝石。
他愣了一下,低头看着那捧学名叫树莓的三月泡。“给我的?”
“嗯。校门口看见,顺手买的。”
他没说话,拿了一颗放进嘴里。
“甜吗?”我问。
“甜。”
旁边几个男生开始起哄:“刘思德三月泡甜不甜?” “刘思德甜不甜?”
我感觉到自己的耳朵烫烫的。发现自己举止好像有点不妥,又因为被这么多人盯着看,不自在。我转身就走,走得很快。没回头,但听见身后有人吹口哨。男同学们还在集体起哄:
“刘思德”
“哎!”
“泡子甜不甜”
“甜!”
“刘思德甜不甜?”
“甜甜甜!”
我心里想:哎呀,王颖说的三思而后行,又抛到脑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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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到座位上,周至云凑过来:“你给刘思德送三月泡了?”
“嗯。”
“为什么?”
“你不是说他很优秀吗?”我长长吐了口气,颤抖的手翻开书,“想交个朋友。”
至云看着我,笑了:“你交朋友的方式真特别。”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你给田见予送过吗?”
我的手停了一下。田见予。我连话都不敢跟他说,更别说送东西了。正因为不是那种喜欢,才能这么大大方方。女孩子的心思,有时候连自己都搞不懂。
“吃醋了吧,你们也有呢”我转移话题,从书包里掏出另外四包,给周至云、吴晓晓、李玥然各一包。我也想和李玥然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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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习结束,我回到宿舍,趴在上铺,翻开地理书。明天要考试,我得再看一遍。翻到欧洲那一章,忽然停住了。一张图片。剑桥大学。古老的建筑,爬满常青藤的墙壁,一条河静静流过。河上有桥,桥下有船,船上的人戴着草帽,撑一根长篙。
我盯着那张图片,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不是“好漂亮”“好想去”那种。是——似曾相识。像在哪里见过。不是眼睛见过,是心里见过,前世见过。
我想起《红楼梦》里宝玉第一次见黛玉,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我想起自己第一次见田见予,小学作文比赛那次,他那双装着江南整个春天的大眼睛,也像是哪里见过。
现在,对着一本书里的图片,我也有这种感觉。剑桥。我要去。我一定要去!
第二天考试后,我跟吴晓晓说起这事。
“晓晓,你看过剑桥大学的图片吗?”
“看过啊。徐志摩那个嘛。”
“徐志摩?”
“就是写《再别康桥》的。康桥就是剑桥。”吴晓晓看了我一眼,“你不知道?”
我摇头。我知道这首诗。语文课本上有,课外书上也读过。但以前读,觉得美,觉得远,觉得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事。现在不一样了。我知道康桥就是剑桥,就是地理书上那张图片里的地方。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吴晓晓念了两句。
我没说话。把那两句诗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又一遍。
“你想去?”吴晓晓问。
“想。”
“剑桥?你敢开口说英语吗?”
我愣住了。
英语。我学了五年英语,做过的卷子堆起来有半人高。但我从来不敢开口说。连读课文都小声小气的,怕被人听见。普通话也带着烟雨镇的口音,更别说英语了。
“我……”
“你连‘Good morning’都不敢大声说,”吴晓晓没恶意,只是在说事实,“去剑桥?跟谁说话?”
我没回答。低下头,翻开书。但我在心里说:我会学的。不是赌气,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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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把地理书翻开,翻到剑桥那一页。盯着那张图片,看了很久。然后找来剪刀,把图片剪下来,贴在日记本的首页。
我在日记本上写:
药治头痛。三月泡治孤独。远方治不甘心。
英语不敢说,那就从明天开始,每天早上念一遍“Good morning”。念到不怕为止。
世界很大。我想去看看。也想带妈妈去看看。
世界大了,自己的事就小了。
吴至晴合上日记本,关掉手电筒。窗外的星星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