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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北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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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境。深夜。
战事在入夜后暂时停歇了。沙蕃退后五里扎营,金狼大纛降了下来,但营地的灯火彻夜不灭,远远看去像一片伏在地上的鬼火。
陈徽玉没有回城。她带着周奉先和几个亲兵,沿着城墙走了一遍。城墙上的裂口比她想象的要严重——东段有三处塌陷,虽然用沙袋和木料临时加固了,但能不能扛住下一轮进攻,她心里没底。西段的城墙相对完好,但守城的滚石檑木已经用完了,剩下的只有火油和弓箭。
她站在城墙上,看着远处沙蕃营地的灯火。
“将军,”周奉先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明显的疲惫,“伤兵营那边……又死了七个。有两个是没药了,伤口感染,烧了三天,今天下午开始说胡话,天黑前咽了气。还有三个是重伤,抬下来的时候还有气,到营里就不行了。”
陈徽玉没有说话。
“军医说,麻沸散已经断了一个月,金创药用完了,连绷带都是用拆下来的旧衣服做的。”周奉先的声音越来越低,“将军,我不是在抱怨。我是想说……如果朝廷再不派援军,不送粮草和药材来,我们撑不过这个月。”
“我知道。”陈徽玉说。
周奉先愣了一下,然后闭上了嘴。
他知道将军知道。将军什么都知道。她知道城里还有多少粮食,知道每一支箭的去向,知道每一个士兵的名字和他们的伤。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座城还能撑多久。但她从来不说不说,是因为说了也没用。说了不会让援军来得更快,不会让粮草从天上掉下来,不会让那些死了的人活过来。
“明天,”陈徽玉忽然开口,“你带一队人,把城里的老弱妇孺送到后山去。”
周奉先猛地抬起头:“将军?!”
“城要是破了,他们不能落在沙蕃手里。”陈徽玉的语气没有商量余地,“你护送他们走,翻过后山,往南走一百里,到平阳县去。那边的县令是我的旧识,会安置他们。”
“那将军你呢?”
“我留在城里。”
“不行!”周奉先的声音骤然拔高,刀疤脸涨得通红,“将军,你让我走?你让我带着老百姓跑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我周奉先是那种人吗?!”
陈徽玉转过身,看着他。
城墙上的火把映着她的脸,雨水冲刷过后的面容比平时更加苍白,但那双眼睛——那双眼睛里的光,比火把还亮。
“周奉先,”她说,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他的耳朵里,“你以为我想让你走?你以为我舍得让你走?三营的老底子就剩你们这些人了,你是我最能打的副将,你走了,我这仗怎么打?”
周奉先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
“但你得走,”陈徽玉继续说,“不是因为我想让你走,是因为这座城里还有六百多个老百姓。他们是种地的、打铁的、织布的、养鸡的,他们不会打仗,但他们交了粮、纳了税、把儿子送到我的军营里。如果我们守不住这座城,至少要把他们的命保住。这是我们的本分。”
周奉先的眼眶红了。那道从眉尾拉到下颌的刀疤在火光下显得格外狰狞,但此刻那张脸上狰狞的部分全部让位给了一种更强烈的东西——不甘心。
“将军,”他的声音在发抖,“我不想走。”
“我知道。”
“我想跟你一起打到最后。”
“我知道。”
“将军——”
“周奉先。”陈徽玉打断了他,伸出手,拍在他的肩膀上。手掌落下去的时候,碰到了他肩上那支削断了箭杆的箭,他没有躲,她也没有收手。“你听好了。我不是在送死,我也没有打算死。你把老百姓送走之后,给我带一句话给平阳县令。”
“什么话?”
陈徽玉微微侧头,火光照亮了她半张脸,另半张隐没在黑暗中。
“就说——火油不是用来守城的。”
周奉先愣住了。
他张着嘴,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咔嗒一声响,像一把锁被打开了。他看着陈徽玉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绝望,没有悲壮,没有那种让人喘不过气的沉重感。那双眼睛里有一种他见过很多次、但从来没有认真想过的东西。
那是一个人在绝境中,还能笑出来的东西。
“将军,”他压低了声音,“你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陈徽玉没有回答。她转过身,重新看向沙蕃营地的灯火。
远处,金狼大纛在夜风中猎猎作响。
蒙拉孟得大概也在看这座城。
他在看什么呢?他在想什么呢?他在想明天从哪里进攻,用什么战术,派多少兵力?他在想这座城还能撑多久,陈徽玉还能打多久,这场仗还能打多久?
他一定在想这些。因为他是蒙拉孟得,沙蕃最锋利的刀,最狡猾的狐,六十九岁的老狼,吃人不吐骨头。
但他不会想到火油。
他不会想到,一个女人守了三年的城,不是为了守住它,而是为了让它变成一座坟。
陈徽玉的嘴角微微上扬。
那是一个很淡很淡的笑,淡到周奉先以为自己是看花了眼。
但这不是笑。这是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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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片夜空下,京城的另一端,沈禹锦回到自己的住处,脱下淋湿的外衫,换上一身干净的素衣。她没有急着休息,而是坐到书案前,点了一盏油灯,从暗格里取出另一份文书。
这份文书比给傅话关的那份更厚,封面上没有写字,只在右下角画了一个极小的标记——一片竹叶。
她翻开文书,里面记录的是一桩旧事。
五年前,宫变那一夜。
赵剑锋联合曹钦、刘安,囚禁太子李承昭,逼先帝退位。那一夜,宫中禁军哗变,守卫宫城的羽林卫被内外夹击,死伤无数。事后赵剑锋登基,对参与宫变的人大加封赏,对忠于李氏的臣子则大肆清洗。
沈禹锦的父亲沈鹤亭,当时正在吏部任职。他没有参与宫变,也没有明确表态支持赵剑锋。他只是沉默地、尽职地做着分内的事。但宫变后第三天,他被以“办事不力”为由罢官。两个月后,他在回乡的路上病故。
沈禹锦当时十六岁。
她一直觉得父亲的死没有那么简单。不是因为他死得太突然——一个人被罢官、回乡、病故,在那个年代太常见了,常见到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她翻遍了父亲留下的所有书信、笔记、公文,在其中一封信的夹层里发现了一张纸条。
纸条上只有六个字:
“曹钦知我旧事。”
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她花了五年时间去查,查曹钦,查宫变,查父亲在吏部经手的每一件事。她把查到的东西都写在这份文书里,一条一条,像搭积木一样,一块一块地往上垒。
现在,这份文书还缺最关键的一块。
她不知道那块是什么,但她知道它存在。她甚至知道它藏在哪里——在曹钦的书房里,在某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地方,在一把锁的后面,在一堵墙的夹层里,或者在某个永远不会被找到的角落里。
她需要那块积木。
因为只有拿到了它,她才不是在写一本“曹钦的罪行录”,而是在写一张可以让曹钦倒台的判决书。
油灯的火苗跳了跳,在她的脸上投下晃动的影子。
她提起笔,在文书的最后一行,用极小的字写了一句话:
“沈鹤亭之死,必与曹钦有关。唯缺实证。”
然后她放下笔,吹灭油灯,在黑暗中坐了很久。
她想起傅话关问她信不信命。
她说不信。
但此刻,在这间只有她一个人的屋子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她忽然觉得,如果命真的存在,那它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你不知道它要把你带到哪里去,你只知道你得往前走,因为你已经没有退路了。
她闭上眼睛。
黑暗里,她看见一张脸。年轻男人的脸,眉目温和,笑起来的时候嘴角会微微歪向一边。他穿着盔甲,站在军营的门口,回头看了她一眼。
那是薛明远最后一次回头。
他说:“等我回来。”
然后他走了。
再也没有回来。
沈禹锦睁开眼,黑暗重新吞没了一切。
她伸出手,摸到桌上那份文书冰凉的外皮,手指慢慢地、用力地攥紧。
她不会等他回来了。
她要自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