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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遇 它被人们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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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翡冷翠宣布散会,格林长舒一口气。
“这破会终于开完了。”
她起身与其他四位协会首领告别致意,走出会议室,穿过长廊,离开魔法师协会中心的大楼,走入韦尔兰德自由城中心街道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天气像不久前才下过雨,带着一丝潮湿而闷热的气息,格林抬头望去,只见远处一群飞鸟划开闷热的气流,从自由广场高空的尖顶建筑上一掠而过。
街道上的人们在热烈地交谈,马车匆匆穿行其间,小贩大声吆喝招呼生意。
真好,魔法师协会财大气粗,建都建在王国的最中心。这位从来不为金钱妥协的巫师多少有点眼红,内心羡慕嫉妒恨。
哪像巫师协会,一盘散沙,没钱找地方修楼就算了,名声还差,出门在外人人喊打,活得跟过街老鼠大差不差。
也就靠歪门邪道混了个五大协会的名头,呵呵。
路上的水洼中倒映出自由城的蓝天白云,格林的皮靴迈过水洼,一步又一步,朝城外回家的方向走去。
这片广阔无垠大陆名为奥瑞斯提亚——黎明之土,也是魔法诞生的土壤。
数千年前,黎明女神曾在这里洒下第一缕阳光,光芒落地之处,万物苏醒,魔法便从被照亮的泥土中生根发芽,绵延不绝。
经过长时间的历史沉淀,如今大陆中心陆续形成了五个人类王国:艾瑟兰,洛瑟恩,瓦尔瑞克,韦尔丹德,白金之国。其中以艾瑟兰与瓦尔瑞克最为强盛。
两个大国比邻而居,疆土接壤,照理说免不了摩擦与纷争。好在,一道横贯上百公里的天然屏障,宿命般地隔离了这两片土地。
它浓密而幽深,迷人又危险,常人难以逾越。
它被人们称为迷雾森林。
从高处眺望,这里树木此起彼伏,层层相接,连成一片墨绿色的海洋。本是一番美景,但两方王国边境的居民并不喜欢它——关于这片土地从来没有什么好故事。
灰白的雾气永远笼罩着森林,误入的居民难以辨别方向,也难活着回去。传说森林里面还有数不胜数的吃人魔兽、各种奇形怪状的生物、面相丑陋的怪物、邪恶的巫师,以及迷路人的斑斑白骨。
清晨的日光穿过云层,穿透灰雾,也照进了一间......那外观看着年久失修的小木屋。
是的,迷雾森林外层那终年不散的灰雾,是森林神奇而独特的保护罩。但森林中央是一片乐土,至少对那位强大的巫师来说是乐土。毕竟,森林里可怜的魔兽们都得躲着她走。
万一被那个可恶的女巫逮到,运气好点的,会被抓去当干白活的苦力,没日没夜地挖矿石搬药材;更倒霉者,会被灌下颜色诡异、味道更诡异的魔药,活不活得下来还是个未知数。
清晨的小木屋并不安静,一群五彩斑斓的鹦鹉错落有致地停在木屋前的橘子树上,歌声嘹亮:
“早安!我亲爱的主人!
早安!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早安!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
鹦鹉们唱得高高兴兴,穿透力极强,就是不知道如此离谱的歌词是谁教的。
不过,它们的主人还没有回来。
虽然木屋外观看着破破烂烂,但采光很好,屋内布置干净又整洁。
靠墙的木质书架上码起一摞摞厚书,魔药架分拣得整整齐齐,玻璃柜里摆着稀奇古怪的藏品,一旁的桌面上堆积着食材,还有随处可见的鲜花与彩叶作装点。
一眼望去,除了那些吃过亏的魔兽们,没人会猜到这里是巫师的居所。
“砰”的一声,小木屋的门被推开,邪恶巫师迈着疲惫的步伐回来了。
格林越过一楼客厅,麻利地上楼,回到二楼卧室。听到外面橘子树上传来那群鹦鹉的魔音,她又推开窗户,探出半个身子:“息声!不许唱!”
唱得正起劲的鹦鹉闻言乖乖闭上了嗓门。
“让我先睡个好觉,”格林转身倒进床铺,脸埋进枕头里,“累死我了。”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二楼书房书桌的边角,也照亮了格林手边的文书。由鹦鹉彩色羽毛制成的墨笔在卷边牛皮纸上刷刷移动,一觉睡到中午,此刻格林又起身,回到书桌边忙碌。
“三个月后的巫师会议让西特代我出席发言,没空。上次要求的草药赶紧寄过来,拖两个月了,要我亲自来拿吗?”
“韦尔丹德白桥堡地形图的相关资料已经收到。应对该地形周期性魔兽潮的法阵研制初步完工,待我确认完毕会把成品发给你......”
格林利索地将写完的牛皮纸对折起来,装进素色信封,丢给了旁边歪头晃脑的乌鸦。乌鸦科瓦嘎了一声,伸出爪子,熟练地抓起信封,扑腾着翅膀从窗口飞出,朝着迷雾森林的边境飞去。
回信寄出,格林像被抽干了力气,无精打采地趴在书桌上,她的眼睛盯着木桌上浮动的光点,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桌面。
森林清冷,静谧,孤寂。
昨日的喧嚣与热闹一年一次,纯属难得。
十八年来,日复一日,她都独自居住在隔绝人世的迷雾森林里,不见天日。
思绪飘远,让她忽然回想起昨天首领会议上翡冷翠的话。
翡冷翠站在台上,一袭白袍上纹着金边,金发整齐后梳,眼神沉稳如井,面容和蔼,声音稳健中略带有一丝疲惫:
“最后一个地方的仪式法阵修改完成。距离仪式启动还有三个月时间,我们只差最后一步。”
“准备好了吗?”
“接下来是去五个仪式法阵的地方,依次检查确认,白金之国交给炼金术士协会,瓦尔瑞克交给猎魔人协会,韦尔丹德由我与占星者学会负责,艾瑟兰与洛瑟恩交给巫师协会。”
“三个月后,净化仪式启动前,我们在韦尔丹德再见一面。”
格林低下头,埋在手臂上,心里反复默念:“我百年来只为这一件事。”
只为这一件事。
活着的人要怎样给逝者一个交代?
人们说,巫术起源于魔鬼的力量。
那些在巫师之变中被英诺森与魔鬼以巫术残害的无辜亡灵们无法得到解脱。
他们成千上万,遍布奥瑞斯提亚大陆,不能上天堂安息,亦不能入轮回转世,只能成为人间游荡的地缚灵。
他们无意识又无记忆。有的被魔兽污染,有的被巫师驱使,而大多数,被多年前的魔法师用仪式法阵封印在地里。
而格林自己,作为肇事者家族的唯一幸存者,仪式法阵的阵眼,净化仪式启动之日即是死期。
“生者应当用血与肉来祭告亡灵。”她在心中告诉自己,“格林家族犯下的罪行,应当由格林家族的人来偿还。”
只是,为何别人都能在阳光下活得轻松愉快,而她只能背负沉重的诅咒,在痛苦的过往中苟延残喘、灰暗度日呢?
“算了,只要能解决巫师之变遗留下来的亡灵问题,我就能真正解脱了。”
在木屋一楼,午餐已备好。穿着围裙的骷髅人站在餐桌旁,蹲下来,用白骨手指温柔地帮趴在毛毯长椅上的橘猫顺毛。
舔爪的肥猫动了动耳朵,停下动作,接着灵活地从楼梯弹射上二楼书房,在格林的裤脚边喵喵叫唤。
格林低头瞥了一眼叫唤的橘猫:“好,现在去吃饭。”她将笔墨搁回笔架上,拍齐文书,弯腰抱起地上的胖橘,朝楼下的餐桌走去。
餐桌白色桌布的四个角边整齐自然地垂下,中央的花瓶中还插着今早管家木偶小姐刚从森林里摘的鲜花。
此外还有熟悉的老四样:干瘪的面包、一杯与牛奶同色的神秘液体、屋外边那块地里拔的沙拉草,以及一大盘不知名的陈年魔兽肉。
格林看了一眼那盘魔兽肉,打了一个冷颤,决定今天还是跳过它。她接着拿起刀叉,面无表情,以极快的速度和不太标准的姿态,艰难吞咽下这连吃多年、从未改变过的午餐。
橘猫灵活地从怀里跳下来,趴在猫碗边享受它的秘制咸鱼干,摇了摇尾巴尖,感叹主人真是没有味觉啊。
格林并非没有味觉,像僵尸一样啃不动的魔兽肉也确实难吃,只是她不会下厨,没有研究食物的兴致,又不想在这上面花太多心思。
手下的骷髅人、木偶小姐都继承来自她的做饭知识,也就是只会将冰柜里冷藏多年的魔兽尸块取出来,加热,端上桌。
这样一吃,就吃了好多年,虽然库存至今还剩不少。只是今天,格林终于坚持不下去了。
一阵抑制不住的反胃感在胃部翻涌,她将杯中饮料一饮而尽,强行将那股不适压下去。随后深呼吸,向骷髅人招手道:“吃不下,收拾了吧。”
橘猫看着格林收拾东西要准备出门,又开始围着她喵喵叫唤,希望把它也带上。格林穿好靴子,系好储物袋,又把蹭靴子撒娇的橘猫单手拎起来,放回猫窝里。她侧过头对木偶小姐说:“魔药的材料快用完了,我出去一趟,预计晚上回来。”
木偶小姐向主人点点头表示了解,接着一把按住了挣扎出窝的胖猫。
“快逃啊,那个邪恶的老巫婆又来了!”迷雾森林里的魔物们闻风丧胆,在多次被格林收拾过后,见了她的影跑得一个比一个快。
只是格林这次没空理它们,她在森林里走走停停,时不时蹲下薅一把花花绿绿的杂草,再从杂草堆里挑挑选选,扔几株到麻布袋里。
“变异酢浆草有了,芥南花齐了......”格林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清点着麻布袋里的战利品,自言自语道:“只差几枚金边果了,嘶——在南边,有点远。嗯,还有这个。”
草丛里瑟瑟发抖的魔兽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一把捉住提了出来。
格林掂了掂手心拼命蹬腿的毛茸茸白色一团,嘴角愉悦地扬起:“呦,肥兔子。我好久没吃到新鲜的魔兽肉了,正好拿回去改善改善伙食。”
瑟缩的兔子听到“肥”字,当场应激咬人抗议,被格林眼疾手快地拍了个昏睡咒,丢进麻布袋里。她脚步轻快,哼着不成调的小曲,朝森林南边继续赶路。
南边地势渐高,树木愈发高大参天,阳光细碎,地上的光点随风闪烁变化。
金边果得名于它生长的树。在阳光下,金边树的叶子闪闪发光,像嵌着一条金边。远远望去,同黄金一般闪耀,满树树叶更像满树花朵。金边树喜欢长在溪流边,眼下正是果期。
溪流潺潺的流水声从前方传来,格林拨开一丛齐腰高的挡路苇草,循着水声走过去。
溪水清浅,卵石隐隐若现,不远处正是一棵金边树。椭圆而饱满的果实藏在叶片间,在溪水的反光中若隐若现。
“正好,熟透了。”
格林三步并两步,利索地攀上树干,伸手薅了一把带叶子的果实,连果带枝一齐拽下。
为什么这么好看的果子没被魔兽摘来吃?因为它是苦的,一口下去苦得掉舌头。魔兽们对其敬而远之,却是一种入药的好材料。
她刚把果实塞进麻布袋,森林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异响。不是魔兽,魔兽的动静她太熟悉了,那些家伙见了她要么撒腿就跑,要么屏住呼吸趴地上装死。
一丝淡淡的血腥味被风带着,夹杂着微弱的魔力波动,从西北方向飘了过来。格林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微微侧头。
是人类。还有传送术残留的气息,像是卷轴类的消耗品,等级不低,但施法者的状态应该很差,估计落点偏移得太严重,才会到迷雾森林里面来。
格林又连着叶子带果实薅了一把,扫了一眼觉得数量差不多够了。扎紧麻布口袋,随手挂在腰侧,从树上翻跳下来,动作不紧不慢。
她拍了拍衣角蹭上的苔藓碎屑,向血腥味飘来的地方走去。约莫几百步的距离,不远。
“迷雾森林好久都没活人进来了,有意思,我得去看看。”

来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