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洛民街失窃案—壹 好几 ...
-
好几天的无所事事后,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金诚侦探社终于接到了案子。
说“无所事事”其实不太准确。朱影每天照常送外卖,电动车后座上的保温箱里塞满了打包好的饭菜,在揽和市的大街小巷里窜来窜去,像一只勤奋的、穿着荧光黄马甲的蜜蜂。温栖早出晚归地接摄影单,朋友圈里每天更新一组客片,从情侣写真到全家福,什么题材都有,滤镜风格统一是那种温暖的、让人看了想谈恋爱的色调。秦恪在报社坐班,偶尔在群里发一条“今天又加班”的消息,配一张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稿件的照片。张旭在网吧值夜班,白天睡觉,生物钟完全颠倒,在群里说话的频率最低,但每次发言都一针见血,像一把手术刀——如果手术刀会骂人的话。
夏厌这几天也没闲着。他跟着朱影送了两天外卖,把揽和市东区的大街小巷摸了个七七八八;跟着温栖出了一次外景,在海边帮一个穿白裙子的姑娘举反光板,举了整整一个下午,胳膊酸了三天;还跟着秦恪去报社参观了一圈,被那台老旧的、每次复印都会发出惨叫的打印机吓了一跳。至于张旭——张旭说网吧空气不好,你少来。
阳光从洛民街的东边斜斜地照过来,把整条老街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那扇破木门上的铜牌——“金诚推理社”——被阳光照得发亮,连“推理社”三个字里那个偏左了半个字符的“理”字,都显得没那么歪了。卖烤红薯的老伯已经出摊了,炉子里的炭火烧得正旺,红薯的甜香顺着风飘过来,跟早餐店的葱油饼味混在一起,在洛民街的空气中跳了一支味道浓烈的双人舞。
夏厌正蹲在侦探社门口系鞋带,鞋带系到一半,他听到了脚步声。
不是一个人的脚步声,是好多个人。杂沓的、急切的、踩在石板路上发出各种不同音调的脚步声,像是一首没有指挥的、各吹各调的合奏曲。夏厌抬起头,看到一群人正从洛民街的西边朝这边走过来。走在最前面的是包子铺的大叔,他穿着那件标志性的白色围裙,围裙上沾满了面粉,像刚从雪地里打了个滚。他的步子最大,迈得最快,整个人带着一种“这事不能再拖了”的气势。
他身后跟着一个中年妇女,烫着一头小卷发,穿着一件碎花衬衫,手里还攥着一个布袋子——布袋子的口没扎紧,露出半棵白菜的绿叶子。这是杨妈,洛民街上有名的家庭主妇,据说她买菜从来不还价,但一定会让老板多送两根葱。
杨妈旁边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穿着一件藏青色的棉布外套,手里拄着一根磨得发亮的木拐杖。这是白奶奶,花店店主,她的花店就在洛民街的中段,门口永远摆着几桶鲜花,路过的时候能闻到玫瑰和百合的香气。她走路不快,但每一步都很稳,拐杖点在石板路上发出“笃、笃、笃”的声音,像是一只手在轻轻地敲门。
再后面还有三四个人,夏厌叫不上名字,但都面熟——这几天的闲逛让他已经把洛民街上大部分常驻居民的脸记住了,虽然脸和名字还配不上对,但见面点头打个招呼已经不成问题。
这群人走到侦探社门口,停下了。
包子铺的大叔喘了口气,用围裙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那围裙上的面粉因此又多了几道白色的痕迹,像是一条被画上了抽象画的白布。他看了看蹲在地上系鞋带的夏厌,又看了看半掩的铁门,张了张嘴,似乎在想该怎么开口。
夏厌系好了鞋带,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
“大叔,找我们?”
“找你们,”包子铺大叔说,语气里带着一种“这事说来话长但我尽量长话短说”的急促,“你们侦探社的人都在吗?”
夏厌朝楼上喊了一声:“来人了!”
这一声的效果立竿见影。楼上先是传来一声椅子倒地的“哐当”——大概是朱影从椅子上弹起来的时候把椅子带倒了;然后是温栖的声音:“老猪你慢点!”;接着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楼梯被踩得“咚咚”响,整栋楼都跟着微微颤抖,像是在经历一场小型地震。
朱影第一个从楼梯口冒了出来。他今天穿着一件深蓝色的T恤,上面印着“侦探”两个大字——跟之前那件“我是侦探”不是同一件,这件更直接,连“我是”都省了,霸道得很。他的头发翘起一撮,像是刚从被窝里爬出来,今天他轮休,不用送外卖。他的脸上还带着睡意,但眼睛已经亮了,那种亮是一个等了很久的人终于等到猎物出现时的亮。
“先上楼吧大家”朱影说,声音里带着一种“我已经准备好了”的兴奋。
温栖跟在他后面走出来。她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头发随意地披在肩上,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刚从某本时尚杂志的“周末居家”专题里走出来的。她看了一眼门口的人群,微微挑了挑眉,没有说话,但她的表情分明在说:哦,来活了。
秦恪探出头的时候还在戴眼镜。她的眼镜放在口袋里,大概是刚才跑得太急没来得及戴上。她把银色的半框眼镜架在鼻梁上,推了推,目光从模糊变清晰,然后看到了门口那一大群人,下意识地往温栖身后缩了缩。但她没有退回去,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夏厌后来才知道,秦恪永远随身带着这个笔记本,随时准备记录任何可能成为新闻素材的东西,这是一个报社工作者的职业本能。
张旭最后一个出现。他刚下班,因为网吧的夜班是早上八点结束。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卫衣,帽子没戴,露出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他的眼睛下面有淡淡的黑眼圈,但他的眼神一点也不涣散,反而带着一种“我知道你们有事找我”的警觉。他靠在楼梯口的墙上,双手插兜,没有说话,但整个人已经进入了“接收信息”的状态。
五个人,齐了。
夏厌站在门口,侧了侧身,把门口的位置让出来。包子铺的大叔率先迈过门槛,杨妈和白奶奶跟在后面,其余几个人也鱼贯而入。一群人挤进侦探社二楼那间不大的房间里,顿时显得更小了。有人站着,有人坐着,有人靠在墙上,有人干脆蹲在地上——蹲着的是杨妈,她说站着累,蹲着舒服,然后她就真的蹲下去了,布袋子放在脚边,白菜叶子从袋口探出头来,绿油油的,跟她碎花衬衫上的花色相映成趣。
包子铺大叔作为代表,清了清嗓子,开始说明来意。
事情是这样的。
最近一个星期,洛民街上陆续有人丢钱。不是那种大张旗鼓的、翻箱倒柜的盗窃,而是那种悄无声息的、你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的失窃。包子铺大叔放在收银台抽屉里的零钱,少了两百多块。杨妈压在客厅茶几下面的买菜钱,少了一百五十块。白奶奶花店柜台后面的铁盒子里,少了三百块。还有其他几户人家,丢的数目不等,但加起来零零总总,刚好一千块左右。
“一千块不算多,”包子铺大叔说,摊开两只手,手指上还沾着没洗干净的面粉,“但对咱们小本生意来说,那也是一笔钱啊。两百多块,我得卖多少包子才赚得回来?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杨妈蹲在地上,抬起头接话:“我家丢的那一百五,是我准备买排骨的钱。我家那口子念叨了好几天想吃排骨炖莲藕,我钱都准备好了,一翻,没了。排骨也没吃上。”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种“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的愤慨,但更多的是一种“我好不容易想给老公做顿饭我容易吗”的委屈。
白奶奶拄着拐杖,慢慢地开口了。她的声音不大,但很清晰,每一个字都像是被仔细擦拭过才拿出来的一样:“我那个铁盒子,放在柜台后面的架子上,第三层,左边第二个位置。几十年了,我一直把钱放在那里,从来没丢过。这次少了三百。”
他们已经报过案了。辖区派出所的警察来过,做了笔录,调了监控。但是洛民街这一带的监控摄像头大多是很多年前安装的,像素低得可怜,晚上基本就是一片模糊的马赛克。加上老街巷子多、岔路多、能拍到街面的摄像头就那么两三个,小偷大概是对这一带的地形非常熟悉,全程避开了所有的监控死角。警察做了能做的一切,但警力有限,辖区里的案子一个接一个,这种丢了一千来块的小案子,实在是排不上优先级。
“我们知道警察同志不容易,”包子铺大叔说,语气里没有埋怨,只有一种“没办法,只能自己想办法”的无奈,“但我们这些人都是急性子,等不了。钱不多,但心里不踏实啊。今天丢一百,明天丢两百,谁知道后天丢多少?小偷抓不到,我们睡觉都不安稳。”
杨妈接话:“可不是嘛!我现在出门买菜都得把钱揣在身上,连上厕所都带着。那天我去公厕,把裤兜里的钱掏出来攥在手里,隔壁蹲坑的大姐还以为我在干什么呢!”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非常严肃,但旁边有个年轻街坊忍不住笑了一声,又迅速憋了回去。
白奶奶用拐杖在地上又点了一下,“所以我们来找你们了。听说你们侦探社的年轻人有干劲,脑子也活,帮街坊邻居找过猫找过狗的,我们想着,这案子交给你们,兴许能有办法。”
五个人互相看了看。
朱影的嘴角已经开始往上翘了。他努力压了压,没压住,于是干脆不压了,露出了一个“终于等到这一天”的笑容。
温栖看了他一眼,用一种“我就知道你会这样”的语气说:“老猪,收一收,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
朱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嘴角,然后把手放下来,瞪了温栖一眼:“嘘!叫哥!老猪老猪的,叫得我像二师兄一样。”
“好的老猪,没问题老猪。”温栖面不改色。
朱影深吸一口气,决定忽略这个称呼问题。他转向包子铺大叔,表情从“被青梅竹马欺负的无奈”切换成了“侦探社合伙人”模式,切换速度快得像变脸。
“大叔,这个案子我们接了。”
他说“接了”的时候,语气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好像他等的不是一个案子,而是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夏厌看着他,想起了几天前在火锅局上朱影说的那句话——“终有成为名侦探一日”。当时觉得是玩笑,现在看他的表情,夏厌忽然不确定了。
侦探社的木桌上被清理出一块空地。温栖从文件柜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洛民街地图——那张地图大概是好几年前印的,上面的标注跟实际情况已经有了一些出入,但大致的街巷格局还在。她把地图在桌面上铺平,用四个马克杯压住四个角。其中一只马克杯里还有没喝完的咖啡,咖啡渍在内壁上画出了一圈又一圈褐色的年轮。
五个人围着桌子站定。
夏厌站在靠窗的位置,阳光从窗户照进来,在他的笔记本上投下一块明亮的光斑。他翻开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了日期,然后在下面写了一行字:洛民街失窃案。总金额约1000元。
“先分工,”朱影说。他的声音比平时低了半个调,带着一种“我说正事的时候请认真听”的郑重,“我和夏厌去案发现场,一个一个看。温栖跟着我们拍照。秦恪查街坊邻居的关系,看看有没有什么矛盾或者过节。张旭——”
“我去调监控。”张旭睁开眼睛,接过话头,语气里没有任何“这是额外工作”的抱怨,反而带着一种“这事就得我来干”的理所当然。
朱影点了点头,然后看了张旭一眼,补了一句:“网吧那边你熟,监控系统你之前也搞过,你去最合适。”
温栖从墙上直起身来,走到桌前,伸手在地图上点了几个位置。“根据大叔他们说的,丢钱的地方分布在这一片,”她的手指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圈住了洛民街中段的七八个铺面和住宅,“包子铺在这儿,杨妈家在这儿,白奶奶的花店在这儿。这几个地方之间的距离不远,走路不超过五分钟。”
朱影凑过来看地图,他的鼻子差点贴到纸面上。温栖伸手把他的脑袋往后推了推,“老猪,你是用鼻子看地图的吗?”
“我在仔细看!仔细看!”朱影抗议,但他的脑袋确实往后缩了几厘米。
夏厌在旁边看着这一幕,忍不住在心里给温栖和朱影的关系做了一个速写:拌嘴的频率跟呼吸一样自然。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大概了解了——温栖和朱影从小就是邻居,两家的父母都认识,他们一起上过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高中虽然分开了但住得近,每天一起骑车上下学。后来朱影家搬走了,但两个人的联系没断。温栖说要开侦探社,朱影是第一个响应的,连外卖员的工作都是在洛民街找的,就为了离侦探社近一点。
“走吧,”夏厌合上笔记本,把笔夹在笔记本的线圈里,“先去包子铺。”
洛民街的早晨是另一种模样。
夏厌之前来的时候是下午和傍晚,那时候的老街是慵懒的、慢悠悠的,像一只晒太阳的老猫。而早晨的洛民街是完全不同的——它是一台被按下了启动键的机器,每一个齿轮都在转动,每一条皮带都在传送。
包子铺的蒸笼摞得比人还高,白茫茫的蒸汽从蒸笼的缝隙里喷涌而出,把包子铺大叔的身影吞进去又吐出来。大叔已经换了一身干净的白围裙——大概是因为刚才去侦探社的时候弄脏了那条,这会儿换了一条新的,面粉依然沾得到处都是,但少了许多。他正在揉面,两只粗壮的手臂陷进面团里,一推一收,一推一收,节奏稳定得像一台人肉揉面机。
“你们来了?”大叔从面团后面抬起头,下巴上沾着一小块面疙瘩,“随便看,随便看。我这铺子就这么大,能藏人的地方没几个。”
夏厌和朱影走进了包子铺。温栖跟在后面,脖子上挂着相机——一台黑色的单反,镜头不大不小,刚好适合拍这种需要细节的现场。她把相机带子绕在手腕上绕了两圈,以防在狭窄的空间里磕碰到什么。
包子铺确实不大。临街是一排玻璃柜台,柜台上摆着几笼刚出笼的包子,热气腾腾的,肉香混着面香直往鼻子里钻。柜台后面是一张长条形的操作台,台上散落着面粉、擀面杖、几团还没成型的面团,还有一个装满肉馅的大碗,碗壁上沾满了油渍,看得出是用了很多年的老物件。操作台旁边是一个老式的收银抽屉,木头做的,抽屉的拉手上系着一根红绳,红绳的末端拴着一枚铜钱,大概是用来图个吉利。
“钱就是从那个抽屉里丢的,”大叔用沾着面粉的手指了指那个收银抽屉,“我每天收的钱都放在里面,晚上打烊了才清点。那天我数了一下,少了两百三十块。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早上我刚换了两百块的零钱,加上之前剩下的,应该有三百出头,结果只剩一百不到。”
朱影蹲下来,凑近那个抽屉,鼻子又差点贴上去。夏厌注意到他这次没有用鼻子,而是用眼睛——他的目光从抽屉的锁扣扫到抽屉的边缘,从边缘扫到内部的隔层,一寸一寸地移动,像一台正在扫描的打印机。
“抽屉有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夏厌问。
大叔摇头:“没有。锁是好好的,一点撬痕都没有。”
夏厌也蹲下来,跟朱影并排。两个人像两尊门神一样蹲在收银抽屉前面,姿势出奇地一致——都是两只手搭在膝盖上,头微微歪着,眼睛眯着。如果这时候有人从背后拍一张照片,大概可以配文:“侦探社的调查日常,又名两只蹲着的蘑菇。”
温栖没有蹲下来。她站在旁边,举起相机,“咔嚓”一声,拍下了抽屉的整体。然后又“咔嚓”一声,拍下了锁扣的特写。相机的快门声在狭窄的包子铺里显得格外清脆,像是什么东西被轻轻地咬了一口。
朱影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实际上地上很干净,并没有什么灰,但他拍膝盖这个动作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类似于仪式感。他看了看夏厌,夏厌也看了看他。
“没有撬痕,”朱影说,“说明要么是用钥匙开的,要么是抽屉本来就没锁。”
大叔插话:“我平时不怎么锁的。白天营业的时候,抽屉就这么开着,我转身去后面拿面的时候,柜台前面就没人了。以前从来没丢过东西,街坊邻居都是老熟人,谁会拿呢?哎——”他叹了口气,那个“哎”拖得很长,尾音往下坠,像是一颗石头掉进了深井里。
夏厌在笔记本上写下:包子铺,收银抽屉无撬痕,疑为随手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