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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故人 2 宋子廉来的 ...

  •   宋子廉来的那一日,良岑被从地窖里带了出来。

      这是他自被关进地窖以来,头一回完整地望见忘川的天。忘川的天不是蓝的,是一种介于灰与黑之间的颜色,像一块被反复浆洗了太多遍的旧布,纤维尚在,颜色早已掉光了。忘川的水从庄子旁流过,黑的,流得极慢,慢到你盯着它瞧久了,会觉得它不是水,是一道凝固的创口。

      杜鹃一族的庄子建在河岸上,黑石砌的屋舍一栋挨着一栋,石缝里生着暗红的苔藓,与地窖壁上的如出一辙。族人们远远望见良岑被带出来,停下步子瞧了两眼,便又继续走自己的路了。无人言语。杜鹃一族的话本就不多,厉鬼化形之后更少。他们用眼睛说话,用阴气的流动说话,用沉默里压着的那些东西说话。

      榭瑾走在前面。良岑跟在他身后,中间隔了三步。不是良岑主动保持的距离,是榭瑾的阴气在前面铺开了一道无形的壁,良岑每走近一分,那股阴气便将他的胸口压得更紧一寸。三步,是榭瑾允他靠近的极限。

      会面的地方在庄子最外头的一间石屋里。屋子不大,四面壁皆是忘川的黑石,正中摆着一张石桌,桌上搁着一壶酒与两只杯。石桌旁立着一个人。

      良岑站在门口,望着那人。

      宋子廉没有飞升,没有成神,他是凡人。算起来,由良岑飞升至被贬,至被那屈辱的两百载,至死,至重生,至被关进地窖——凡间已过去了数百年。宋子廉还活着。一个凡人活了几百年,面上不可能没有痕迹。

      那些痕迹不是皱纹。是被什么东西从里头撑出来的、皮肤底下的细纹。极细,像瓷器开片,密密匝匝地从眼角蔓延到下颌,又从下颌蔓延到领口以下瞧不见的去处。他的眼睛还是同从前一般尖,嘴巴也还是同从前一般——良岑毫不怀疑——毒。

      望见良岑的那一瞬,宋子廉的嘴角动了一下。

      然后他笑了。那笑意从嘴角漫开,带着一种说不清是痛快还是刺痛的意味,像一把刀在磨刀石上慢慢拖过去,声音不大,却刮得人耳膜发紧。

      “良岑。”他唤他的名字,两个字从他舌尖落下来,竟带着几分故人重逢的感慨,可那感慨底下压着的,是更沉更冷的什么东西。“好久不见。”

      良岑立在门口,没有动。他穿着一件不知榭瑾从何处寻来的旧衣,灰色的,质地粗糙,领口磨出了毛边。在地窖里关了这许多日,他的发乱着,唇上还有上回榭瑾咬破后结的痂,咽喉上那圈指痕虽淡了,仔细瞧仍能辨出五根手指的位置。他这副模样,与当年在姑苏宋家院子里吃酥饼的那个散修,已是判若两人了。

      宋子廉的目光从他面上移到咽喉,从咽喉移到乱发,又从乱发移回面上。那个过程极慢。慢到良岑觉得自己像一具被重新摆上解剖台的尸首。

      “你瘦了。”宋子廉说。语气里竟有一丝真切的、不掺假的惋惜,可那惋惜只浮了一瞬,便被更浓烈的什么盖过去了。“比当年在姑苏时还瘦。怎么,忘川的水土养不活你?”

      良岑没有说话。

      宋子廉也不在意。他坐下来,自己替自己斟了一杯酒。石桌上的酒壶是忘川的样式,黑陶的,表面粗糙得像从河底直接挖出来的。他端起酒杯,未饮,拿在手里转着。

      “我哥让我来看看你。”他说,声音忽然轻下去几分,像是提起兄长时,连他这样的人也会不自觉地放软语调。“他如今是皇商供奉的财神,庙宇无数,香火鼎盛,走到哪儿都有人磕头。可他的长生牌位上,你的名字还留着。裂了,他用金漆补过,补得比原先还牢。”

      良岑的睫羽动了一下。

      “他从来不提你出了什么事,也不许旁人提。宋家上上下下,谁要是敢在饭桌上说起‘良岑’二字,他能黑一整天脸。”宋子廉晃了晃酒杯,酒液在杯壁上挂了一层淡金的膜。“可他自己,每年你飞升那日,都要独自去祠堂坐一整夜。不带香,不带供品,就带一壶酒,两只杯。一只他自己喝,一只搁在你那块往生位前。第二天丫鬟进去收拾,那只杯子里的酒一滴没少——他不替你喝。他说,你的酒,得你自己来饮。”

      良岑的手指在袖中收紧了。

      宋子廉望着他,嘴角的笑意淡下去,像一杯浓茶被反复冲泡之后,终于露出了底下的白瓷。

      “我哥是君子。”他说。“我不是。”

      他将酒杯搁下,站起来,绕着石桌走了半圈,在良岑面前站定。他比良岑矮小半个头,可他的目光从下往上挑着瞧人时,那种天生的刻薄劲儿能将身高的差距完全抹平。

      “我今日来,不是替我哥传话的。我就是想亲眼看看,你良岑——当年姑苏城里多少修士仰慕、白玉京中掌管丧葬的蓝桉花神——如今落到什么地步了。”

      他的声音不高,却像一枚一枚钉子,稳稳地往木头里钉。

      “当年你为了那只杜鹃鸟,被天庭贬下凡间,被——”他停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将那两个字咬碎了才吐出来,“被折辱了两百年。我听说的时候,砸了整整一间屋的东西。宋家的管家吓得以为我疯了。”

      良岑望着他,眼眶有些发涩,却没有泪。

      “我砸完了,坐在地上想,算了。是你自己选的。你良岑这个人,旁的本事没有,认准了就不回头。你选了他,那就是他了。我宋子廉再不济,也不至于跟一只鸟争。”

      他的声音终于开始变了。不是变低,不是变沉,是变脆了。像冰面在春临时由内里碎裂,裂缝由中心向四壁蔓延,表面上还维持着完整的形状,可轻轻一碰便会碎成万千片。

      “结果呢?”

      他的目光越过良岑的肩,落在门口。

      榭瑾立在那里。双手抱臂,黑衣垂至地面,与忘川石屋的阴影融作一体。他的眼睛是黑的,平静的,像两口枯井,井口朝着屋中的两个人。他没有看宋子廉。他从头到尾只看着良岑一个人。

      宋子廉笑了。那笑意像一把刀,刀尖对准的不是榭瑾,是良岑。

      “结果他把你关在地窖里,像关一只畜生。”

      他的声音轻快得像在说一桩市井笑谈,可每一个字落在地上,都像碎玻璃。

      “我听说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信。我想,那只鸟当年在白玉京城门外站了一天一夜,就为了等你下值——他能把你关进地窖?后来我信了。因为我打听清楚了。他没有变心,没有移情,没有负你。他只是——”宋子廉偏了偏头,像是在寻找一个合适的词,“腻了。”

      良岑的瞳孔缩了一下。

      “你为他被□□两百年,他嫌你脏。”

      宋子廉说这句话的时候,嘴角还挂着笑。那笑意与他当年在宋家门口损良岑时一模一样——眼睛弯着,嘴角挑着,像一只偷到鱼的猫。可这一次,他的眼睛没有弯。他的眼睛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被压在极深极深处的、已经变了形的什么东西。

      “你当年在姑苏,多少人对你真心实意?我哥把你当亲弟弟,宋家上上下下把你当半个少爷。还有——”他顿了一下,喉结滚了滚,“还有我。我给你扔了多少包酥饼,你数过吗?你一回都不曾回头瞧过我。”

      他的声音从头至尾都是轻快的,带着笑,像在说一桩极可笑的、与己全然无关的糗事。

      “我那时候想,没关系。他是要飞升的人,他有他的路要走。我不配。后来听说你选了那只杜鹃鸟,我想,好吧。我比不上他。他是厉鬼,我是凡人;他能在白玉京城门外站一天一夜,我只能从门后面给你扔酥饼。我认。”

      他往前走了一步,离良岑更近了。近到良岑能闻见他身上那股经年不散的、混着药草与檀香的气味——那是凡人为了续命,经年累月泡在药罐子里才会有的气味。

      “可你选的人,就是这样待你的?”

      宋子廉伸出手,指尖几乎要点到良岑咽喉上那圈未消的指痕。他没有碰上去。他的手指悬在距离皮肤半寸的地方,停住了。

      “把你关在地窖里,给你吃冷饼,喝忘川水,脖子上掐出这种痕迹——”他的声音终于裂开了,从那道裂缝里涌出来的,是比愤怒更深更烫的什么。“良岑,你当年瞎了眼。”

      屋子里极静。忘川的水声从石壁的缝隙里渗进来,极远,极轻。

      良岑立在原地,望着宋子廉。宋子廉的眼眶是红的,嘴角那个讥诮的弧度还挂着,像一面旗,旗杆早已断了,旗子还死死钉在上面不肯落下。

      “你说完了么。”

      声音从门口传来。平的,冷的,不带丝毫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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