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5、第 55 章 第55章 ...
-
第55章 车站离别 约定重逢
入伍通知书下来的第三天,我辞掉了望海楼餐厅的工作。李婶知道我要去当兵,特意给我包了一顿鲅鱼饺子。那是大连最地道的吃食,新鲜的鲅鱼肉剁成泥,和着韭菜末、姜汁、蛋清,搅打上劲,包进手擀的薄皮里,煮熟后晶莹剔透,咬一口鲜汁四溢。她一边包饺子一边唠叨:“到了部队好好干,别想家,别怕吃苦。你李叔年轻时候也当过兵,在青岛海军基地待了五年。他说,部队虽然苦,但那是锻炼人的地方。熬过新兵连,后面的日子就好过了。”
李叔坐在门口的小马扎上,抽着烟,眯着眼睛看着我:“小王,部队不比学校,更不比餐厅。到了那里,少说话,多做事,别冒尖,也别掉队。班长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别问为什么。还有,别跟那些城市兵较劲,他们嘴碎,你越理他们越来劲。记住,枪打出头鸟,但也别当缩头乌龟。”
“知道了,李叔。”我认真地点了点头。这二十多天,李叔教了我很多东西。怎么杀鱼最快,怎么搬啤酒箱最省力,怎么对付喝醉酒闹事的客人。他虽然只是一个餐厅的帮厨,但他当过五年兵,骨子里有一股军人的利落劲儿。
吃完饭,李婶塞给我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十几个煮好的茶叶蛋,还有一罐她自己腌的糖蒜。“路上吃。从大连到龙城,火车要跑大半天呢,别饿着。”
“谢谢李婶。”
“谢啥。”她摆了摆手,别过脸去,用手背擦了擦眼睛,“你是个好孩子,踏实,肯干。以后有出息了,别忘了回来看看你李婶。”
“一定。”
我背着来时的双肩包,离开了望海楼。走出巷子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那栋白色的三层小楼。清晨的阳光洒在露台上,洒在那张我每天擦了无数遍的桌子上,洒在那片我看了整整一个夏天的星海湾。海面平静如镜,倒映着蓝天白云,像一块巨大的蓝宝石。我在这里流过一个夏天的汗,也在这里告别了我的青春里第一个喜欢的女孩。现在,我要带着这段经历,去往更远的地方。
回龙城的火车是下午两点十分的绿皮车,K字头,从大连始发,终点是北京,途经龙城。大连站的候车大厅里人声鼎沸,到处都是拖着行李的旅客,空气里弥漫着泡面味、汗味和消毒水的味道。广播里不停播放着车次信息,女播音员的声音甜美而机械。我挤过人群,找到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把双肩包放在膝盖上。
离开车还有半个小时。我给李娜发了一条消息:“我上车了。到了龙城给你打电话。”
她秒回:“路上小心。别跟陌生人说话,看好行李,别睡过头。到了第一时间给我发消息。”
“知道了。”
“一伊。”她又发来一条,“我会想你的。每一天都想。”
我看着那行字,手指悬在屏幕上方,打了几个字又删掉,最后只回了一个字:“好。”
下午两点十分,火车准时开动了。窗外的站台缓缓后退,送别的人们挥着手,有人追着火车跑了几步,又停下了。我靠在窗边,看着窗外的城市一点点远去。高楼大厦变成了低矮的厂房,厂房变成了大片的玉米地和稻田。辽东半岛的夏末,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玉米地像绿色的海洋,风一吹,叶片翻涌出银白色的浪花。高粱举着火红的穗子,像无数支燃烧的火把。远处的丘陵起伏连绵,被一层淡蓝色的薄雾笼罩着,朦朦胧胧的,像一幅没干透的水墨画。
路过普兰店的时候,上来一个背着画板的男生,大概二十出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衬衫,袖子卷到手肘,手指上还有没洗干净的颜料。他坐在我对面,把画板靠在座位旁,从包里掏出一个速写本,开始画窗外的风景。他的铅笔在纸上沙沙作响,手腕灵活地转动着,很快就勾出了远处山峦的轮廓。
“你也是学生?”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嗯。龙城学院的,刚毕业。”
“我是鲁美的,学油画的。”他笑了笑,露出一口不太整齐的牙,“暑假去庄河写生,待了一个多月,画了几十张海。现在回沈阳。你呢?在大连打工?”
“嗯。在餐厅端盘子。”
“端盘子也挺好的。”他说,“我大一的时候也端过盘子,在沈阳的一家西餐厅。干了两个月,手都泡烂了,攒的钱买了一整套油画颜料。”他伸出手给我看,手心和指腹上果然还有当年留下的茧子。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他给我看他暑假画的画——庄河的渔船、海边的礁石、退潮后的滩涂、夕阳下的风车。他的画风很细腻,尤其擅长画光影,晨雾中的海面朦胧梦幻,正午阳光下的礁石明暗分明。他说他将来想去北京,考中央美院的研究生。他的梦想是画一幅能挂在中国美术馆里的画,让所有人都看到。
“你呢?你有什么梦想?”他问我。
“当兵。然后退伍回来,好好读书,当个老师。”我说。
“老师好啊。”他认真地说,“我高中美术老师就是一个退伍军人。他以前在新疆当兵,待了八年,转业后到我们学校教美术。他上课从来不照着课本念,给我们讲敦煌壁画,讲《八十七神仙卷》,讲他当兵时见过的大漠孤烟和长河落日。他说,一个人只有见过天地,见过众生,才能画出真正的好画。”
“后来呢?他画出好画了吗?”
“画了。”他翻开速写本,翻到最后一页,是一幅用铅笔画的素描。画面上是一个穿着军装的老人,站在讲台上,身后的黑板上画着一幅敦煌飞天的临摹。老人头发花白,脸上刻满了皱纹,但腰板挺得笔直,眼神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光芒。“这是我毕业前给他画的。他说,这是他这辈子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我看着那幅画,心里忽然涌起一股敬意。原来当兵不仅仅是为了报效国家,更是为了磨砺自己,让自己成为更好的人。然后,再用这份磨砺出的力量,去影响更多的人。
傍晚六点半,火车缓缓驶入龙城站。夕阳把整个站台染成了橘红色,铁轨反射着刺眼的光芒。我背着双肩包,随着人流走出车站。龙城的空气比大连干燥得多,没有海风的咸腥,取而代之的是内陆城市特有的尘土味和烧烤的炭火味。路边的烤串摊已经支起来了,炭火通红,羊肉串在铁架上滋滋作响,撒上孜然和辣椒面,香气四溢。
我站在火车站广场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三个月前,我拖着行李箱从这里出发,心里满是迷茫和逃避。三个月后,我回来了,即将从这里出发,去往更远的地方。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但我不再迷茫,不再害怕。因为我有了方向,有了牵挂,有了想要守护的人。
回到龙城学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校园里很安静,路灯亮着暖黄的光,银杏树的叶子还是绿的,层层叠叠的,在晚风中沙沙作响。操场上有人在夜跑,脚步声有节奏地响着;图书馆的灯还亮着,透过窗户能看到里面埋头苦读的身影。龙城路999号的校门在夜色中静静矗立,和两年前我第一次见到它时一模一样。但站在它面前的我,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106宿舍的门虚掩着,里面透出暖黄的灯光。我推开门,熟悉的景象扑面而来。陆勇正坐在椅子上啃西瓜,汁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滴在他那件洗得发白的篮球背心上。许文钊坐在床边,抱着那把老吉他,轻轻拨弄着琴弦,弹的是《那些花儿》的旋律。江明礼坐在书桌前,对着电脑整理着什么,背影依旧沉稳如一座山。
“兄弟们,我回来了。”我说。
陆勇第一个跳起来,西瓜差点掉在地上。他三步并作两步冲过来,一把抱住我,西瓜汁蹭了我一肩膀:“舍长!你终于回来了!想死我了!在大连吃海蛎子吃傻了吧你?”
许文钊放下吉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没说话,只是笑了笑,眼神里满是高兴。他的手指上有深深的琴弦印,一看就是练了很久。
江明礼最后一个站起来。他走到我面前,看着我,然后伸出手。我握住他的手,两只手握在一起,用力摇了摇。他的手掌宽厚干燥,很有力。
“体检过了?”他问。
“过了。政审也过了。”
“什么时候走?”
“还有三天。”
“好。”他点了点头,“这三天,好好聚聚。”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人挤在宿舍里,像大一刚入学时那样,聊到很晚。陆勇从他爸的店里搬来一箱冰镇啤酒,还有一大袋烤串。啤酒的泡沫溢出来,滴在地上,他也不管。我们围坐在一起,喝着啤酒,吃着烤串,说着这些年发生的所有事。
大一刚来时,我自我介绍说“我喜欢种地”,全班哄堂大笑。军训站军姿,陆勇站了不到半小时就晕倒了,被教官罚跑了三圈。班委选举,我以一票之差赢了苏清和,她哭着跑出教室,张萌给我发短信说“清和准备大闹会场”。运动会,陆勇跑百米赛跑差点劈叉,苏清和跑接力赛第三棒,帮我们拿了冠军。民兵连,我当选副连长,魏磊挑衅我,我们在小龙山比五公里,最后他心服口服地加入了民兵连。省赛,我打了四十九环,拿了个人第二。二十岁生日,苏清和送我一瓶亲手酿的山楂果酒,说“女孩子要学会酿酒,给自己在乎的人喝”。那个晚上,我把那瓶酒喝了大半,剩下的藏在柜子最深处,一直舍不得喝完。
专升本复习,我们在图书馆里没日没夜地刷题,困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一会儿,醒了继续刷。期末挂科,我和许文钊一起补考,一起熬夜复习,一起在补考通过后激动地抱在一起。暑假打工,我去大连端盘子,许文钊回善郡老家帮父母干农活,江明礼留在学校复习,陆勇在他爸的店里帮忙。
还有那些女孩。张可、苏清和、刘雪、李娜。我们爱过,被爱过,伤害过别人,也被别人伤害过。那些甜蜜的、苦涩的、遗憾的、温暖的记忆,像一颗颗珍珠,串起了我们整个青春。
陆勇喝得最多,舌头都大了,抱着我的肩膀,一遍遍地说:“舍长,你知道吗,我最佩服的人就是你。你从一个连话都不敢说的农村小子,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你拿过省赛第二,当过副连长,马上还要去当兵了。你太牛了,真的太牛了。”
许文钊弹了一首《送别》。他的手指在琴弦上缓缓移动,旋律低沉而深情。“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琴声在宿舍里回荡,每一个音符都敲在我们心上。弹完之后,他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手指还按在琴弦上。我看到了他眼角一闪而过的泪光。
我知道,他想起了刘雪。想起了那个曾经陪他一起复习专升本、一起在图书馆里度过无数个日夜的女孩。他们最终还是分手了。不是因为不爱了,是因为现实太沉重,他们扛不住。专升本成绩出来的那天,刘雪考上了龙城大学,许文钊差了十二分。刘雪给他发了一条很长的消息,说“对不起,我等不了了”。许文钊没有回复,只是把那把吉他擦了又擦,弹了一整夜的《那些花儿》。
江明礼喝得很少,一直很清醒。他坐在我旁边,话不多,但每一句都说到点子上。他说:“一伊,到了部队,别逞强,但也别认怂。该你上的时候就上,不该你上的时候就稳住。你骨子里有一股劲儿,能扛事,能吃苦,这是你的优势。但你的劣势也很明显——你太容易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太容易自责。到了部队,遇到挫折是正常的,挨批评也是正常的。别往心里去,睡一觉就忘了。”
“还有,”他顿了顿,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复杂的情绪,“清和让我转告你,她祝你前程似锦。”
我的手指微微抖了一下。啤酒罐捏在手里,发出轻微的嘎吱声。过了很久,我才点了点头:“替我谢谢她。”
离校那天,是九月七号,白露。龙城的早晨已经有了秋天的凉意,银杏叶的边缘开始泛黄,像镶了一道浅浅的金边。草叶上凝着细密的露珠,在晨光中闪闪发光。校园里很安静,只有早起的鸟在枝头啾啾鸣叫。
我背着那个从大一用到大三的双肩包,走出了106宿舍。双肩包的拉链已经坏了,用一根别针别着;底部磨出了两个小洞,用胶带粘着。但我舍不得扔,因为它陪我走过了太多地方。在宿舍门口,我回头看了一眼。那张睡了两年多的上铺,现在已经空了,只剩下一块光秃秃的床板。书桌上还贴着我写的便利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字迹已经褪色了。窗台上那盆许文钊养的绿萝还在,藤蔓垂下来,绿油油的,在晨光中生机勃勃。
106宿舍的门,在我身后轻轻关上了。
兄弟们送我到校门口。陆勇、许文钊、江明礼,还有林薇薇、苏清和、魏磊。魏磊是连夜从老家赶回来的,身上还穿着民兵连的迷彩服,眼睛红红的,显然一夜没睡。他走到我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民兵连的臂章,上面用钢笔写着“掉皮掉肉不掉队”六个字,笔迹有些歪歪扭扭,但一笔一划都格外用力。
“一伊哥,这个送给你。”他双手递过来,声音有些发抖,“这是我自己做的。你在部队,看到这个,就想起我们民兵连,想起我们这帮兄弟。”
我接过臂章,别在背包上。然后看着他,拍了拍他的肩膀:“魏磊,你现在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记住我跟你说过的话:人可以输,但不能输骨气。以后民兵连,就靠你和其他兄弟们了。”
“嗯!”他用力点头,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他猛地抱住我,用力拍着我的后背,哽咽着说:“一伊哥,你一定要好好的。等你回来,我们再一起跑步,一起打靶,一起喝酒。”
李娜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碎花连衣裙,头发编成两条麻花辫,手里紧紧攥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瓶。瓶子里,是那枚我在星海公园捡的淡粉色贝壳。她走到我面前,把玻璃瓶递给我,又从脖子上摘下一根红绳,系在瓶口上。
“这是我从小戴到大的平安绳,我姥姥去庙里求的,戴了十几年了。”她的声音有些哽咽,手指颤抖着把红绳系紧,打了一个死结,“它会保佑你平安的。你带着它,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
我看着那个小小的玻璃瓶。贝壳在晨光中泛着珍珠般的光泽,红绳鲜艳如血。我伸手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凉,微微发抖。手心里有细密的汗,还有被橘树枝划伤留下的小小疤痕。
“李娜,等我回来。”我说。
“嗯。”她用力点头,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滴在我们相握的手上。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紧紧咬着嘴唇,努力让自己笑着。“我等你。不管多久,都等。等你回来,我们就再也不分开了。”
我松开她的手,转身走向校门。身后,传来陆勇的大喊:“舍长!保重啊!到了部队给我们写信!”许文钊的声音:“一伊,常联系!”江明礼没有说话,只是用力朝我挥了挥手。魏磊还在哽咽着喊:“一伊哥,我们等你回来!”
我没有回头。
我不敢回头。
我怕一回头,眼泪就再也止不住了。
走出龙城路999号的校门,清晨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银杏树的叶子在晨风中沙沙作响,几片早黄的叶子打着旋儿飘落。远处,小龙山的轮廓在晨雾中若隐若现,山顶的辽代古塔静静地矗立着,像一位沉默的老人,见证着一代又一代少年的到来和离去。
我背着双肩包,一步一步走向火车站。路过“老地方”饭馆的时候,胖叔正蹲在门口择菜。看到我,他站起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笑着朝我挥手:“小王,走啦?”
“走了,胖叔。”
“到了部队好好干!”他大声说,“等你回来,胖叔给你接风,做你最爱吃的锅包肉!”
“好嘞!”
走过银杏道的时候,我在那棵最粗的老银杏树下停了一瞬。树干上刻满了毕业生的名字和寄语,深深浅浅的,像树的年轮。我伸手摸了摸粗糙的树皮,想起大一那年,我在这棵树下第一次见到张可。她穿着白衬衫,站在阳光里,低头看着手里的书。那一刻,我以为我看到了天使。
我没有在树干上刻字。只是轻轻拍了拍它,像拍一位老朋友的肩膀。再见了,银杏道。再见了,106宿舍。再见了,龙城路999号。
火车站的月台上,挤满了送别的人。有新兵,有父母,有恋人。一个头发花白的母亲紧紧攥着儿子的手,不停叮嘱着“到了部队要听话,别跟人打架,多给家里写信”;一个穿着高中校服的女孩趴在男友肩膀上哭,男孩笨拙地拍着她的背,说“别哭了,两年很快就过去了”;一个退伍的老兵站在角落里,默默看着这一切,眼神里满是怀念。
我站在月台上,看着这一幕幕,心里五味杂陈。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挤过人群,向我跑来。
是江明礼。
他跑到我面前,额头上全是汗水,深蓝色的T恤后背湿了一大片。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信封上没写字,封口处用胶水仔细粘好了。
“这是清和让我转交给你的。”他喘着气说,“她说,等你上了火车再拆。”
我接过信封,手指触到里面硬硬的东西。我看着他,他的眼神很平静,没有嫉妒,没有不安,只有真诚的坦荡。从始至终,他都知道我喜欢苏清和,但他从来没有因此疏远我,也没有因此对苏清和不好。他只是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守护着所有人。
“明礼,好好对她。”我说。
“我会的。”他点了点头。
汽笛响了。绿皮火车缓缓驶入站台,铁轮与铁轨摩擦发出刺耳的嘎吱声。车门打开,新兵们排着队,一个个上车。我排在队伍里,走到车门边,回过头,最后看了一眼月台。
江明礼还站在那里,朝我挥手。他的身影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挺拔,像一棵永远不会倒下的白杨树。阳光洒在他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我转身上了车。
找到座位,把背包放上行李架。靠窗坐下,窗外的月台开始缓缓后退。送别的人们还在挥手,有人在追着火车跑,但很快就被甩在了后面。站台的柱子一根根掠过,越来越快。
我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照片,照片里是我和苏清和在民兵连训练时的合影。我们穿着迷彩服,站在操场上,背后是夕阳下的训练塔。那时候我刚当上副连长,她刚走出竞选失败的阴影。我们都笑得很灿烂,眼睛里有光,有梦想,有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还有一张纸条。上面是苏清和娟秀的字迹,只有短短两行:
“愿君此去,山河万里,前程似锦。我们在龙城等你。”
落款处,没有写“苏清和”,而是写着——“106宿舍,永远的家人”。
我看着那张纸条,看着那行字,眼泪终于忍不住了。
我十七岁离开善郡,来到龙城。我以为我只是来读书的,只是来拿一张文凭,然后回家找份工作,了此一生。我没有想到,我会在这里遇到这样一群人。他们陪我哭过、笑过、吵过、闹过,陪我走过了最自卑、最迷茫的日子,也见证了我从怯懦变得勇敢,从逃避变得担当。他们让我知道,原来我也可以发光,原来我也值得被爱。
火车越开越快,窗外的风景飞速后退。龙城的楼房、街道、梧桐树,一点点远去,最后变成地平线上的一个小点,消失在夏末的暮色里。夕阳把整片天空染成了金红色,云朵像被点燃了一样,绚烂而壮丽。远处的大凌河在夕阳下闪闪发光,像一条金色的绸带,蜿蜒流向远方。
车厢里,新兵们有的在兴奋地聊天,有的在低头玩手机,有的靠在座位上闭目养神。广播里放着《军中绿花》,“寒风飘飘落叶,军队是一朵绿花”,旋律悠扬而略带感伤。一个娃娃脸的新兵掏出口琴,轻轻吹了起来。口琴声在车厢里回荡,有人跟着哼唱,有人别过脸去擦眼泪。
我靠在窗边,把那张合影夹进笔记本里,和苏清和的纸条放在一起。笔记本的扉页上,有江明礼写的“天道酬勤”,有许文钊写的“长风破浪会有时”,有陆勇歪歪扭扭写的“舍长牛逼”,有魏磊写的“掉皮掉肉不掉队”,还有李娜贴的一张便利贴,上面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爱心,写着“我等你”。
我合上笔记本,看着窗外越来越陌生的风景。
我知道,我正在离开我的青春。离开龙城路999号,离开106宿舍,离开那些陪我一起笑过哭过的人。但我更知道,离开,是为了更好的重逢。等我再回来的时候,我会变成一个更好的王一伊。更坚强,更有担当,更配得上那些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
夕阳一点点沉入地平线,夜幕缓缓降临。窗外的风景从城市变成了田野,从田野变成了山峦,又从山峦变成了无边的黑暗。只有远处偶尔闪过的几点灯火,提醒着我,这个世界依然温暖。
我闭上眼睛,靠在座位上。
耳边,是火车有节奏的哐当声,还有那首《军中绿花》的旋律。
脑海里,是那些熟悉的面孔,那些刻在心底的名字。
陆勇。许文钊。江明礼。魏磊。林薇薇。刘雪。苏清和。还有李娜。
我们曾经并肩走过一段路。现在,我要去走我自己的路了。但我知道,不管我走多远,他们都会在我身后。龙城路999号,永远是我的家。